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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新解 钱穆 135 字 3个月前

孔子曰:“禄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于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

禄之去公室,五世矣:谓爵禄赏罚之权不从君出。五世:指鲁宣、成、襄、昭、定五公。

政逮于大夫,四世矣:禄去公室,斯政逮大夫。逮,及义。四世:指季孙氏文子、武子、平子、桓子四代。

三桓之子孙微矣:三桓谓仲孙、叔孙、季孙,三家皆出于桓公。

后仲孙氏改称孟氏。此三家至定公时皆衰。

本章与前章相承,疑皆定公时语。

【白话试译】

先生说:“爵禄之权自公家失去,已五世了。政事下及大夫手里,也四世了。因此,三桓的子孙到目前也衰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