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注四書,元、明、清三代懸為功令,家誦戶習,踰七百載。清儒刻意攻朱,訓詁考據,凡朱注有失誤處,幾乎盡加糾剔。然亦有朱注已得在前,清儒存心立異,轉失在後者。若論義理闡發,則清儒斷不足以望朱子之項背。乃朱注亦有違失孔孟原旨者。並所違失,盡在大處。此因程朱與孔孟,時異代易,思想體系,本有歧異;朱子以宋儒宗師解釋先秦孔孟舊義,雖盡力彌縫,而罅隙終不能合。余曾有程朱與孔孟一文〔一〕,粗發其緒。此文則專舉朱子論語注為例。然亦僅拈其大綱節所在,不能詳備,讀者諒之。
程朱與孔孟思想最大相異處,乃為其關於「天」與「性」之闡釋。
一
陽貨篇:
〔一〕原編者按:此篇收入中國學術思想史論叢(五)。
子曰:「性相近也,習相遠也。」
朱注:
此所謂性,兼氣質而言者也。氣質之性,固有美惡之不同矣,然以其初而言,則皆不甚相遠也。但習於善則善,習於惡則惡,始相遠耳。
程子曰:「此言氣質之性,非言性之本也。若言其本,則性即是理,理無不善,孟子之言性善是也。何相近之有哉?」今按:論語僅言「性相近」,孟子始言「性善」,後儒仍多異說。宋儒始專一尊奉孟子「性善」之論,又感有說不通處,乃分別為「義理之性」與「氣質之性」以為說。朱子嘗言:「氣質之說,起於張、程,極有功於聖門,有補於後學,前此未曾說到。故張、程之說立,則諸子之說泯矣。」所謂「諸子」,殆指荀子以下凡與孟子性善說持異者。然則氣質之說,亦僅於孟、荀間作調停而已。明儒自羅整菴以下,已於此氣質、義理之辨,迭有非難。王船山重於張、程兩家間細加分別。其為讀四書大全,在孟子一編中闡發孟子性善義,於程朱甚多糾彈。余已為文條貫介紹。如此條引程子「何相近之有哉」一語,見程子意實與孔子原義相背。朱注云「此言氣質之性」,然朱子亦非不知氣質之說起於張、程,在孔孟時實未有此分辨。今朱注云云,豈孔子僅知有氣質之性,不知有義理之性乎?然朱注亦有斟酌,故曰「氣質之性固有美惡之不同」,此處下「美惡」字,不下「善惡」字。性本相近,自有「習」而始分善惡。細玩朱注,仍不覺與論語原義大相違。圈下引程子語,而違異始顯。朱子一遵二程學統,遇與孔孟相異處,則力求彌縫;其跡彰著,即此條而可見。
二
又陽貨篇:
子曰:「唯上知與下愚不移。」
朱注:
此承上章而言。人之氣質,相近之中,又有美惡一定,而非習之所能移者。
程子曰:「人性本善,有不可移者,何也?語其性,則皆善也。語其才,則有下愚之不移。
所謂下愚有二焉,自暴、自棄也。人茍以善自治,則無不可移,雖昏愚之至,皆可漸磨而進也。惟自暴者拒之以不信,自棄者絕之以不為;雖聖人與居,不能化而入也。仲尼之所謂下愚也。然其質,非必昏且愚也,往往強戾而才力有過人者,商辛是也。聖人以其自絕於善,謂之下愚。然考其歸則誠愚也。」或曰:「此與上章當合為一,『子曰』二字蓋衍文耳。」今按:此處引程子語,乃以孟子說論語,而顯與論語原旨相違。論語明云「上智與下愚不移」,程子單說下愚不移,已不合。又據孟子「自暴自棄」說之。自暴自棄既非下愚,亦非不移;故程子曰「其質非昏且愚」,又曰「雖昏愚之至,皆可漸磨而進」。然則程子語豈非針對論語原文而特加以駁正乎?惟朱注則與論語原旨不相違。
又按:朱子語類出於四書集注成書之後。讀集注又參讀語類,可見朱子意見自有依違遷移之處。語類討論此章者凡八條,茲試節錄分說如下:
性相近以氣質言,性善以理言。
性相近,喚做近,便是兩箇物事。這便是說氣質之性。若是降衷底,便是沒那相近了,箇箇都只一般。
此兩條論「性相近」一遵程說。又曰:
人性本善,雖至惡之人,一日而能從善,則為一日之善人;夫豈有終不可移之理?當從伊川之說。
此一條論「不可移」亦遵程說。然又曰:
先生問木之:「前日所說氣質之性,理會得未?」對曰:「雖知其說,終是胸中未見得通透。兼集注『上智下愚』章先生與程子說未理會得合處。」曰:,「便是。莫要只管求其合。
且看聖人所說之意。聖人所言各有地頭。孔子說相近至不移,便定是不移了。人之氣質,實是有如此者,如何必說道變得。所以謂之下愚。而其所以至此下愚者是怎生?這便是氣質之性。孔子說得都渾成,伊川那一段,卻只說到七分,不說到底。孟子卻只說得性善。其所言地頭各自不同。正如今喫茶相似,有喫得盡底,有喫得多底、少底;必要去牽合,便成穿鑿去。」此一條明說程子說不能與論語原文定相牽合,並謂孔子「說得都渾成」,伊川「只說到七分」,顯與前引三條不同。又一條云:
問:「集注謂氣質相近之中,又有一定而不可易者;復舉程子無不可移之說;似不合。」曰:「且看孔子說底。如今卻自有不移底人,如堯舜之不可為桀紂,桀紂之不可使為堯舜。
夫子說底只如此。伊川卻又推其說。須知其異而不害其為同。」此一條與前一條相同,顯與前引三條異意。朱子注文與其圈外所引程子語即頗多歧異未盡合者。
當時朱子門人即多從此上發問,而朱子云,「須知其異而不害其為同」,是即有意作彌縫也。
三
學而篇:
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朱注:
本,猶根也。仁者,愛之理,心之德也。為仁,猶曰行仁。言君子凡事專用力於根本,根本旣立,則其道自生。若上文所謂孝弟,乃是為仁之本,學者務此,則仁道自此而生也。程子曰:「孝弟,順德也,故不好犯上,豈復有逆理亂常之事?德有本,本立則其道充大。孝弟行於家,而後仁愛及於物,所謂親親而仁民也。故為仁以孝弟為本,論性則以仁為孝弟之本。」或問:「孝弟為仁之本,此是由孝弟可以至仁否?」曰:「非也。謂行仁自孝弟始,孝弟是仁之一事。謂之行仁之本則可,謂是仁之本則不可。蓋仁是性也,孝弟是用也,性中只有箇仁、義、禮、智四者而已,曷嘗有孝弟來?然仁主於愛,愛莫大於愛親,故曰:『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今按:此條引程子,又顯與論語原義相違。論語以孝弟為「仁之本」,而程子必以孝弟為「行仁之木」。所以然者,仍以程子說「性」字與孔孟不同,牽連及此,乃亦不得同也。孟子盡心篇:
「人之所不應而知者,其良知也。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親親,仁也,敬長,義也。」是孟子以孝弟為人之良知良能,擴而充之,乃有仁義;則孟子實亦以孝弟為仁義之本也。孝經云:
夫孝,德之本也。
語亦同義。斯知孝弟之為本,乃先秦儒共同義。或人問程子,謂「是由孝弟可以至仁否」,當謂由孝弟可以生出仁,乃合論語此條原旨;而程子非之,必謂「性中曷嘗有孝弟」。此語實大堪注意。即孟子言性,亦只就其發見於人心者而指之為性耳。人心有善端,故謂之「性善」,此猶謂善者是「性」也。今程子則謂「性中只有箇仁義禮智」,此說乃沿襲漢儒以下以五行說性,指仁、義、禮、智、信為五常,謂性中有此五者;與孟子「四端」之說大不同。孟子只謂惻隱之心擴而充之可以為仁,故人心之有惻隱乃仁道之發端;而漢儒以下,乃說成由於性中有仁,發出端倪來而有惻隱之心。乃是先有了「仁」之性,始有人心之「惻隱」。故程子謂「仁是性,孝弟是用」。此處「性」字即所謂「性體」。然「體」「用」之別,先秦所未有,其說始自晚漢;此後佛家承用之,宋儒又承用之。故程子謂孝只是用,只是一種行為,或可說是一種德,卻不能說是人之「性」。因性屬「本體」,德與行則只是本體所發現之「作用」。此乃晚漢以下之新觀念,在孔孟時未當有,則宜乎其立說之相違矣。
又按:朱注:「仁者,愛之理,心之德」,以此六字詁「仁」,其意亦全本程子。孟子曰:「仁者愛人,有禮者敬人。」此說仁是愛人之事,禮乃敬人之事。義與智亦屬事。但就宋儒言,性中不能有事,只能有理。故宋儒既主「性即理」,又說「性中只有仁義禮智」,遂必說成「仁者愛之理」矣。
朱子又謂「仁者心之德」。此因仁既屬性,不能如孟子徑說「仁者,人心」,故必曰「心之德」。人心本具之德屬「性」,不屬「心」。然論孟書中所有「仁」字,若一一以朱子此六字說之,必多扞格。正因雙方思想體系不同,故甚難彌縫合一。
至「本立道生」之說,朱注謂:「君子凡事專用力於根木,根本既立,則其道自生。若上文所謂孝弟,乃是為仁之本,學者務此,則仁道自此而生也。」此一節與論語原旨無大相違。惟所引程子說,謂「德有本,本立則其道充大。孝弟行於家,而後仁愛及於物」,此卻故意避去一「生」字,而轉依孟子改用「充大」字。蓋因「仁」既是「性體」中所固有,則不待行孝弟而始生。朱子依論語原文作注,不能避此「生」字;然既謂仁為「愛之理」,理則先在,亦不待行孝弟而始生。又「道」字與「理」字含義不同,故可曰「仁道自此生」,卻不能說「仁理自此生」。論孟多用「道」字,少用「理」字,至程朱始專一以「理」字說之,又必彌縫難合矣。則朱子此注,其依違於孔、孟、二程之間而彌縫求合之情,亦可見。
語類有關此章之討論凡七十三條。玆再摘錄數條分說之如下:
陸伯振云:「象山以有子之說為未然。仁乃孝弟之本也。有子說:『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起頭說得重卻得。『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卻說得輕了。」先生曰:「上兩句泛說,下兩句卻說行仁當自孝弟始。所以程子云:『謂孝弟為行仁之本則可,謂是仁之本則不可。』」又曰:
「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此兩句泛說凡事是如此,與上下不相干。下文卻言「孝弟也者」,方是應上文也。故集注著簡大凡也。
今按:此兩條顯是勉強曲解,與集注原文又不同。朱子此處謂「本立而道生」兩句乃泛說,與上下文不相干,「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兩句方是應上文;豈有如此文理乎?
語類又曰:
愛親、愛兄是行仁之本,仁便是本了,上面更無本。如水之流,必過第一池,然後過第二池、第三池,未有不先過第一池而能及第二、第三池者。仁便是水之原,而孝弟便是第一池。
又曰:
仁如水之源,孝弟是水流底第一坎,仁民是第二坎,愛物則三坎也。
又曰:
問:「『孝弟為仁之本』,便是『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之意?」曰:「然。」集注原文云「本」是「根本」,與下文「本立而道生」之「生」字相聯,已得論語原旨。語類改作「終始先後」解,與注文不同。水流之喻,又是取之孟子「如火始然,如泉始達」之義,仍是不得己而曲解。
語類又曰:
「仁者愛之理」,是將仁來分作四段看。仁便是愛之理,義便是宜之理,禮便是恭敬之理,智便是分別是非之理。理不可見,因其愛與宜,恭敬與是非,而知有仁、義、禮、智之理在其中,乃所謂「心之德」。
仁、義、禮、智就論孟看,皆指行事,而宋儒必轉言其指「理」。然朱子注論語云:「義者,事之宜」,「禮者,天理之節文」,智字則不特為加注,尚不見有大害。若語類此條,則顯見牽強。果此四字皆指理,試問何來有不仁、不義、無禮、不智之稱?不義只是失行事之宜,豈能謂失宜之理?不智只是遇事不能分別是非,豈能謂不合分別是非之理乎?此因程朱認仁義禮智是「性」,又謂「性即理」,乃不得不造此曲釋。
語類又曰:
或問:「仁者心之德,愛之理。」曰:「愛之理便是心之德。公且就氣上看,如春、夏、秋、冬,須看他四時界限,又卻看春如何包得三時。四時之氣,溫涼寒熱;涼與寒既不能生物,夏氣又熱,亦非生物之時;惟春氣溫厚,乃見天地生物之心。到夏是生氣之長,秋是生氣之歛,冬是生氣之藏。若春無生物之意,後面三時都無了。此仁所以包得義、禮、智也。
明道所以言義、禮、智皆仁也。」
鄭玄以「相人偶」訓仁。今若謂仁是人羣相處之道,則義、禮、智亦莫非人羣相處之道。本此而言仁包四德,猶之可也。此處以仁、義、禮、智分屬春、夏、秋、冬四時,語類又一條又將仁、義、禮、智分屬東、西、南、北四方,青、紅、白、黑四色;故知程朱言性多有承襲漢儒陰陽五行家言,宜其與孟子言性有違隔。
語類又曰:
舉程子說云:「性中只有個仁、義、禮、智,何嘗有孝弟來?」說得甚險。自未知者觀之,其說亦異矣。
朱子雖尊承二程,然於二程立說,亦非一一墨守。語類中對二程說,多有是正或非難語,彙集之當踰數百條以上。朱子注論語,遇二程語與論語原旨不合者,多依違兩可,或曲意調停;獨於本章,朱子縱謂二程「說得甚險」,又謂「自未知者觀之,其說亦異矣」,然仍一意堅守,絕無游移之意。緣此論「性」一節,乃程朱思想大體系所關,稍有轉側,牽動甚大,故不容含糊。
四
八佾篇:
王孫賈問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憲,何謂也?」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朱注:
天即理也,其尊無對,非奧憲之可比也。逆理則獲罪於天矣,豈媚於奧憲所能禱而免乎?言但當順理,非特不當媚竃,亦不可媚於奧也。
今按:此注「天即理也」四字,清儒大肆詬病。若僅謂「天尊無對,逆理則獲罪於天矣,故但當順理」云云,此亦無何不可。今必謂「天即理」,則當云獲罪於天即是逆理,或逆理即是獲罪於天;然朱子亦似心知其不安,乃改下一「則」字,曰「逆理則獲罪於天矣」,則仍見「天」之不即是「理」。論語他節「天」字,朱子亦不一一以「理」字作注。又如孟子「天之降才爾殊」,豈能云「理之降才爾殊」乎?中庸「天命之謂性」,又豈能云「理命之謂性」乎?然此處朱子終下此一注曰「天即理也」。此非朱子之輕率處,而實是朱子之鄭重處。此等乃程朱、孔孟思想絕大歧異所在,孰是孰非,非訓詁考據之所能定也。
孔孟言「天」,莊周已改易為「自然」字,老子已改易為「道」字,易家、陰陽家又改易為「氣」字、「陰陽」字、「五行」字,魏王弼又改易為「無」字。此等轉變,就思想史言,不得謂其非有一種重大之進展。惟在萬事萬物之上既抹去了一「天」,則於萬事萬物之中,不得不推尋出一「理」。故自王弼下至郭象,即好言「理」字。佛家亦莫能自外,如竺道生亦常言此「理」字。下至宋儒,周濂溪言「無極太極」,言「陰陽五行」,此皆孔孟當時所不言,皆起孔孟之後,晚周先漢始盛言之。若求從此重回到孔孟,於是濂溪有「立人極」之說。此亦一種不得已也。橫渠謂「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此亦猶之濂溪,求於「無極太極」之外立此「人極」。二程始言「性即理」。則人與萬物同屬此自然界,同此氣質,同有一分之理,又何以自異?因此不得不於「氣質之性」之外再添上一「義理之性」,亦猶濂溪於「無極太極」外,仍須添出一「人極」也。惟「人極」終不能超於「無極太極」之外,而程子言「性即理」,亦以此「理」字兼包天、人;則朱子「天即理」之說,亦是順理成章,有非如此說之而不可之勢。於是遂發展出其理氣論,理在氣之中,又必認其當在氣之先。故「天即理也」一語,實自孔孟以下,在思想史上經歷了無數曲折波瀾,而始成立此一語者。此乃一包涵總括語,經千錘百鍊而來。清儒輕肆譏彈,亦僅見其為短識淺見而已。然程朱與孔孟在思想大體系上之歧趨,則正由此而顯。
程朱言「性即理」、「天即理」,着重此一「理」字,萬物不在理外,於是又言「格物窮理」;其本意則為「立人極」,而必取徑於格物。然所格者,乃物之氣質乎?抑物之義理乎?又豈在氣質之外,別有一番義理存在乎?抑且格物有不勝格之勢,而人極之立則不可待。無怪象山視朱子為「支離」矣。象山不喜濂溪言「無極」,又不喜朱子之從事於「格物」,乃主回到孟子,而主張「心即理」。然言「心即理」,終嫌單薄。陽明承之,又說到:「人的良知,就是草木瓦石的良知。草木瓦石無人的良知,不可以為草木瓦石;天地無人的良知,亦不可為天地。」如此則良知易簡,豈不仍支離流漫到天地萬物那一邊去?船山承王學之窮,又主回歸於橫渠。蓋橫渠正蒙獨於「氣」之上重提一「神」字,「窮神知化」即是「盡性知命」,似較程朱格物窮理,陸王反求之心,更為於孔孟原初本意相近。然「神」字終嫌虛,「理」字較近實,故朱子捨橫渠而取二程,亦有其抉擇。此等處極複雜,木文只在指示程朱與孔孟相異處,不在評定其是非得失。
語類討論此章凡六條,可見當時人對「天即理也」之注文已不覺驚奇,故亦引不起討論。玆僅引其一則,乃是六條中僅討論及於「天即理」之說者:
問:「獲罪於天,集注曰:『天即理也』,此指獲罪於蒼蒼之天耶?抑得罪於此理也?」曰:「天之所以為天者,理而已。天非有此道理,不能為天。故蒼蒼者即此道理之天,故曰其體即謂之天,其主宰即謂之帝。如父子有親,君臣有義,雖是理如此,亦須是上面有個道理教如此始得。但非如道家說真有個三清大帝著衣服如此坐耳。」此條指「蒼蒼者」為天,又曰「其體即謂之天」,是天亦只指「氣」言,亦是形而下者;惟「理」始是一切之所以然,始是形而上。一切理雖若平舖散放,上面則若有一箇理教一切理如此,此即「天即理也」之「理」,亦即程子之所謂「天理」。程子嘗曰:「吾學雖有所授受,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貼出來。」可見此二字,乃程學特見精神處。至云「其主宰即謂之帝」,其實作為天地間一切主宰者仍此理,非謂真有一上帝存在。朱子意如此。可謂乃程學嫡傳所在。
五
公冶長篇:
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朱注:
文章,德之見乎外者,威儀、文辭皆是也。性者,人所受之天理;天道者,天理自然之本體;,其實一理也。言夫子之文章,日見乎外,固學者所共聞;至於性與天道,則夫子罕言之,而學者有不得聞者。蓋聖門教不躐等,子貢至是始得聞之而歎其美也。
程子曰:「此子貢聞夫子之至論而歎美之言也。」性與天道,孔子罕言之,其門人不得聞。而程朱則常言之。日與其門人所討論者,主要即在此。
故此章子貢明稱「不可得而聞」,而程子必謂其乃「聞而歎美之」,朱子又闡釋程子之言,謂「教不躐等,子貢至是乃始聞之」,皆非論語原義。
又按:「性」與「天道」,子貢明明分作兩項說,而朱子之注則合為一事,謂「其實一理也」。
既謂「性即理」,又謂「天即理」,則此二者宜無大分別。此皆顯與論語原義不合。
語類討論此章者凡十二條,茲再擇引分說如下:
性與天道,性是就人物上說,天道是陰陽五行。
今按:此證程朱沿襲晚周以及漢儒以陰陽五行說天,孔子當時則絕未有此。綜觀論語各章言「天」字可見。
問:「孔子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而孟子教人乃開口便說性善,是如何?」曰:「孟子亦只是大概說性善,至於性之所善處也少得說。須是如說『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處,方是說性與天道爾。」孟子道性善,已與孔子言性略有不同。易繫傳尤晚出。先秦儒家思想,自有此三階段之演變。程朱立說,多據易繫傳,而謂易繫傳乃孔子語;又不認孟子與孔子在思想進展上亦可有異同,而必混合通說之,認為只是一理;所以程朱與孔孟終有未合處。
問:「集注說性以人之所受而言,天道以理之自然而言。不知性與天道亦只是說五常人所固有者,何故不可得聞?莫只是聖人怕人躐等否?」曰:「這般道理,自是未消得理會。且就它威儀、文辭處學去,這處熟,性、天道自可曉。」又問:「子貢既得聞之後,歎其不可得聞,何也?」曰:「子貢亦用功至此,方始得聞。若未行得淺近者,便知得他高深作甚麼?
教聖人只管說這般話,亦無意思。天地造化陰陽五行之運,若只管說,要如何?聖人於易,方略說到這處。『子罕言利,與命,與仁』,只看這處,便見得聖人罕曾說及此。又舉『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這處卻是聖人常說底。後來孟子方說那話較多。」此條兩問皆有意思。朱子所答,似未足解問者所疑。論語本章,文義明白,隨文說之,義本自見,而程朱必羼以己說,故終亦難於自圓其說。
問:「子貢是因文章中悟性、天道,抑後來聞孔子說邪?」曰:「是後來聞孔子說。」曰:「文章亦性、天道之流行發見處。」曰:「固亦是發見處,然他當初只是理會文章,後來是聞孔子說性、天道。今不可硬做是因文章得。」問:「舊時說性與天道便在這文章裏,文章處即是天道。」曰:「此學禪者之說。若如此,孟子也不用說性善,易中也不須說『陰陽不測之謂神』。這道理也著知,子貢當初未知得,到這裏方始得聞耳。」問:「謝氏性、天道之說,先生何故不取?」曰:「程先生不曾恁地說。程先生說得實,他說得虛。」問:「先生不取謝氏說者,莫是為他說只理會文章,則性、天道在其問否?」曰:「也是性、天道只在文章中。然聖人教人也不恁地,子貢當時不曾恁地說。」以上三條,牽涉到另一問題去。關於「性與天道」之解釋,乃程朱思想與孔孟歧趨大綱宗所在,已可由上引論語諸章朱注而見其大概。語類此三問所牽連者,乃「性與天道」即在「文章」中見,形上、形下一以貫之,在日常人生中即是妙道流行。此等說法,朱子認為乃學禪者之說。然朱子在此方面,態度頗為游移,故又說:「也是性、天道只在文章中。」又謂:「且就它威儀、文辭處學去,這處熟,性、天道自可曉。」但又謂:「程先生不曾恁地說。」惟謝顯道乃程門高第弟子,其末梢流入禪去,亦由二程平常教人本是有禪味。程氏於論語此章雖未如此說,然在說他章時,確有類此說法。
此上乃專就其論「性與天道」者言。此下專就其討論日常人生者言。即此兩端,可見孔孟、程朱歧趨所在。
六
先進篇:
子路、曾晳、冉有、公西華侍坐。「點,爾何如?」鼓瑟希,鏗爾,舍瑟而作,對曰:「異乎三子者之撰。」子曰:「何傷乎?亦各言其志也。」曰:「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夫子喟然歎曰:「吾與點也。」朱注:
曾點之學,蓋有以見夫人欲盡處,天理流行,隨處充滿,無少欠闕。故其動靜之際,從容如此。而其言志,則又不過即其所居之位,樂其日用之常,初無舍己為人之意;而其胸次悠然,直與天地萬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隱然自見於言外。視三子之規規於事為之末者,其氣象不侔矣。故夫子歎息而深許之。而門人記其本末獨加詳馬,蓋亦有以識此矣。
程子曰:「古之學者,優柔厭飫,有先後之序。如子路、冉有、公西赤言志如此,夫子許之亦以此,自是實事。後之學者好高,如人游心千里之外,然自身卻只在此。」又曰:「孔子與點,蓋與聖人之志同,便是堯舜氣象也。誠異三子者之撰,特行有不掩焉耳,此所謂狂也。子路等所見者小,子路只為不達『為國以禮』道理,是以哂之。若達,卻便是這氣象也。」又曰:「三子皆欲得國而治之,故夫子不取。曾點狄者也,未必能為聖人之事,而能知夫子之志,故曰『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言樂而得其所也。孔子之志,在於『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使萬物莫不遂其性;曾點知之,故夫子喟然歎曰『吾與點也』。」又曰:「曾點、漆雕開已見大意。」
今按:論語本文「夫子喟然歎曰:吾與點也」凡十字,朱注化了一百三十七字,憑空發揮一篇大理論。從來注書無此體例。可見朱子當時心中極重視此一番道理,又因從來未經人闡發到,故不覺詳盡落筆也。
又引程子語四條之多,此亦特殊。程子謂「曾點便是堯舜氣象」,此與言「性中曷嘗有孝弟來」,皆是極大贍、極創闢語,既是從來未經人道過,道來也實足駭人聽聞。惟自朱子以後,二程被世推尊已久,故遂習焉而不察耳。
今問曾點何以便是堯舜氣象?朱注以十六字為之說明,曰:「人欲盡處,天理流行,隨處充滿,更無欠闕。」又另增一番話補足之,曰:「其胸次悠然,直與天地萬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隱然自見於言外。」今試問論語原文十字,何以真見有此等境界與氣象乎?豈不因朱子補人此一段注,讀者並正文與注文連續讀之,遂亦覺其如此。其實乃朱子意,非論語意也。從來皆知朱子大學格物補傳,把他自己一番「格物窮理」之大見解裝進大學,遂使讀者疑若古人真有此意。惟大學格物補傳,朱子明說是增補進去,非大學本文;而論語本章此段之注,則更易使人受其催眠,彷彿若孔子當時喟然一歎實是真有此意想與義蘊。故其影響入人之深,實不下於格物一傳。如明儒多知辨「格物」,而亦多喜言「與點」之嘆,即可知矣。
黃東發日鈔曾論及此章孔子之歎,云:
夫子以行道救世為心,而時不我與,方與二三子相講明於寂寞之濱,而忽聞曾點浴沂之言,若有獨契其浮海居夷之志,曲肱飲水之樂,故不覺喟然而歎;蓋其意之所感者深矣。
黃氏乃朱門從學,此條卻較近論語本章原義,比之朱注,遙為穩愜。孔子心在行道救世,論語隨處可證。此一行道救世之心,亦可即以朱子所謂「人欲盡處,天理流行」之心說之。惟其志既在行道救世,而道終不擭行,世終不得救,則何得謂其「隨處充滿,無少欠闕」乎?當知正為此心天理流行,故道不行,世不救,終覺是一大欠闕。故曰:「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又曰:
「天下有道,丘不與易。」又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復夢見周公。」又有「欲居九夷」之想,有「吾已矣夫」之歎。孟子嘗曰:「天下有饑者,猶己饑之,天下有溺者,猶己溺之。」天下多饑溺,豈遂「胸次悠然,與天地萬物上下同流」乎?雖曰「禹、稷、顏回,易地則皆然」,然顏子之簞食瓢飲,居陋巷而樂者,亦以求道為樂耳;不如朱子所謂「即其所居之位,樂其日用之常」也。明道嘗謂:與弟伊川,「再見茂叔後,吟風弄月,有『吾與點也』之意。」此自是二程自己學脈,不得謂孔子在當時亦復如是。
明道又言:「泰山為高矣,然泰山頂上已不屬泰山。雖堯舜事業,亦只是如太虛中一點浮雲過目。」惟其如此,故曰「視三子之規規於事為之末者,其氣象不侔矣」。然「事業」乃古人所共重,「氣象」乃程朱所獨尊。朱子嘗言:「程先生所言實,上蔡所言則虛。」今試問氣象是實,事業是虛乎?抑事業為實,氣象為虛乎?
論語稱歎堯舜語亦屢見。泰伯篇:
子曰:」堯之為君也,巍巍乎!惟天為大,惟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煥乎!其有文章。」惟其有「成功」,有「文章」,故得成堯舜之大。惟天亦然,「四時行,百物生」,皆以事業與成功而成天之大也。天亦豈徒以氣象為大乎?
雍也篇:
子貢曰:「如有博施於民而能濟眾,何如?可謂仁乎?」子曰:「何事於仁,必也聖乎!堯舜其猶病諸!」是堯舜君臨天下,尚不能「濟眾博施」;如何浴沂風雩,遂可「使萬物各遂其性」?此等皆大可商榷。
語類討論此章者共五十條。蓋「與點」一歎,乃宋儒當時一重大題目,故爭相討論及此。然細玩語類各條,似朱子意態已與注論語有不同。玆再略引分說如下:
曾點言志,當時夫子只是見他說幾句索性話,今人快意,所以與之。其實細密工夫卻多欠闕,便似莊列。如季武子死,倚其門而歌,打曾參仆地,皆有些狂怪。
此一條說曾點「狂怪」,顯與論語注大不同。又曰:
他大綱如莊子。明道亦稱莊子,云:「有大底意思。」又云:「莊生形容道體,儘有好處。」邵康節晚年意思正如此,把造物世事都做則劇看。曾點見得大意,然裏面工夫卻疏略。明道亦云:「莊子無禮無本。」此條亦以曾點比莊周,又言明道亦有欣賞莊周語,而引其「無禮無本」之說。所指皆甚平實,遠非注論語時以曾點擬堯舜之意態。又曰:
只怕曾點有莊老意思。他也未到得便做莊老,只怕其流入於莊老。他卻是工夫欠細密。因舉明道說康節云:「堯夫豪傑之士,根本不貼貼地。」又曰:「今人卻怕做莊老,卻不怕做管商,可笑!」此條仍以曾點與莊老、邵雍並提,最多只是「豪傑之士,不貼貼地」,那裏便見是「堯舜氣象」?其實明道有時也還是不貼貼地,仍有豪傑氣。即如云「堯舜事業如一點浮雲過目」,「曾點乃堯舜氣象」之類,皆是。至云「今人卻怕做莊老,不怕做管商」為可笑,此乃朱子有意作廻護語,謂做莊周總比做管商為佳耳。
問:「曾點浴沂氣象,與顏子樂底意思近否?」曰:「顏子底較恬靜,無許多事。曾點是自恁說,卻也好。若不已,便成釋老去。所以孟子謂之狂。顏子是孔子稱他樂,他不曾自說道我樂。大凡人自說樂時,便已不是樂了。」此條平實有分寸。曾點浴沂尚不能比「顏子樂底意思」,何能遽是「堯舜氣象」?朱子注論語時說曾點心無欠闕,此處卻云:自說樂時未便是樂。朱子屢說曾點工夫疏略,此處卻說:幸而他只是說,若真做,便成釋老去。此皆見其意態之變。又曰:
事亦豈可廢!若都不就事上學,只要便如曾點樣快活,將來卻恐狂了人去也。學者要須常有三子之事業,又有曾點襟懷,方始不偏。
此條亦不斥三子「規規於事為之末」矣。又曰:
某嘗說曾晳不可學,他是偶然見得如此,夫子也是一時被他說得恁地也快活人,故與之。今人若要學他,便會狂妄了。夫子說:「吾黨之小子狂簡,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這便是狂簡,如莊列之徒皆是。他自說得恁地好,若是不裁,只管聽他恁地,今日也浴沂詠歸,明日也浴沂詠歸,卻做個甚麼合殺!
此條明明說:如曾點之輩,應加以裁正,否則將成無合殺。則朱子之意顯然可見矣。又曰:
程子論「三子言志,自是實事」一段,甚好。及論「夫子與點」一段,意卻少異。所以集注兩載之。
此條大可注意。謂程子「論三子言志自是實事一段甚好」,則言外見程子論「夫子與點」一段,在朱子意若有憾矣。其實程子論三子言志,謂:「古之學者有先後之序,三子言志如此,夫子許之亦以此,自是實事。後之學者好高,如人游心千里之外,卻自身只在此。」此乃謂三子言志地位儘低,然總還是實事,故夫子亦許之,不如後代學者志高而不實。朱子注論語時,依程意,謂:「視三子之規規於事為之末者,其氣象不侔矣。」如此下語,確與所引程子四節語意相洽。
程子此四節話,一論三子,一論曾點,前後語意並無相異。只因朱子後來自己意見逐漸變了,故又改換口氣,作此分析。讀者於此等處當細辨。
問:再看「浴沂」章程子云云。先生曰:「此一段惟上蔡見得分曉。蓋三子只就事上見得此道理,曾點是去自己心性上見得那本源頭道理。使曾點做三子事,未必做得。然曾點見處,雖堯舜事業亦不過以此為之而已。程子所說意思固好,但所錄不盡其意。看得來上面須別有說話在先,必說曾點已見此道理了,然後能如此,則體用具備。若如今恁地說,則有用無體,便覺偏了。」此一條,朱子正面闡釋程子意思。然謂「如今恁地說,則有用無體,便覺偏了」,則朱子對程子這幾段話,仍覺不甚妥愜。又曰「程子此一段話,惟上蔡見得分曉」,則朱子解釋二程語,依然要走上上蔡路子。此亦大可注意。又曰:
上蔡說「鳶飛魚躍」,因云:「知『勿忘,勿助長』,則知此;知此,則知夫子與點之意。」看來此一段好,當入在集注中「舞雩」後。
此條當與上引一條合看。前引公冶長篇「子貢文章性與天道」一節,朱子本不贊成上蔡之說;實則上蔡謂「性與天道即在文章裏」,正猶此處謂性與天道即在鳶飛魚躍上見。此即伊川所謂「體用一源,顯微無間」也。朱子所以有取於上蔡此一節話者,殆為其講到「勿忘,勿助長」,見有下工夫處;所以不取於上蔡「性天文章」一節話者,殆為其不見有下工夫處,故謂「程先生說得實,他說得虛」。朱子此處又謂「程子語若如今恁地說,則有用無體」者,是亦嫌程子語落虛了。可見朱子此等處雖大體仍遵二程,遇為三程語作解釋,亦不得不借徑於上蔡之說。然朱子究是平實,故在此等處總見其頗費斟酌調護之苦心。後代傳說,朱子於易簀前曾悔集注「吾與點也」一節未能改定,恐遺誤後學。雖無確證,然細讀語類關於此章之許多討論,似朱子確亦有此悔。而本章集注之有失論語原旨,則更可見。明儒仍襲宋儒遺風,張皇「與點」一章,則朱注少此一改,其影響亦不可謂不鉅矣。
七
公冶長篇;子使漆雕開仕。對曰:「吾斯之未能信。」子說。
朱注:
斯,指此理而言。信,謂真知其如此,而無毫髮之疑也。開自言未能如此,未可以治人,故夫子說其篤志。
程子曰:「漆雕開已見大意,故夫子說之。」
又曰:「古人見道分明,故其言如此。」
謝氏曰:「開之學無可考。然聖人使之仕,必其材可以仕矣。至於心術之微,則一毫不自得,不害其為未信。此聖人所不能知,而開自知之。其材可以仕,而其器不安於小成,他日所就,其可量乎?夫子所以說之也。」此條「斯」字顯指仕言,謂己於仕事勝任否未能自信也。而朱子以「理」字釋之,謂其「未能真知此理而無毫髮之疑」,則試問此理又何理乎?
又朱子此章注引程子語,又引謝子語;朱注謂「無毫髮之疑」,即採上蔡「心術之微,一毫不自得,不害為未信」語來。此章注語當與「吾與點也」注合看。程子謂「曾點、漆雕開已見大意」,語類朱子謂「三子只就事上見得此道理,曾點是去自己心性上見得那本源頭道理」;亦猶此章引上蔡從心術微處闡述漆雕開已見大意也。細玩本章所引上蔡語,似主要尚不在見此理,而更要在信得及此心之所見。此顯是禪味深厚,孔門當時決不有此等意態。
語類討論本章,亦得三十條,茲再節鈔分說如下:
上蔡言漆雕開不安於小成,是他先見大意了,方肯不安於小成。若不見大意者,只安於小成耳。
上蔡之意,出仕治民僅是小成,在心術微處用工夫,始可直入聖域也。程子謂子路、冉有、公西赤三子,「皆欲得國而治之,故夫子不取」,此即上蔡所謂「安於小成」者也。漆雕開其材可以仕而不仕,故謂其「已見大意」。上蔡此等處,直是二程真旨嫡傳。朱子本章注僅云:「開自言未能如此,未可以治人,故夫子說其篤志。」不謂「其材可以仕而不仕」,下語謹慎,意態亦平易;較之程、謝,顯有距離。
問:「漆雕開與曾點孰優劣?」曰:「舊看皆云曾點高,今看來,卻是開著實,點頗動蕩。」此又見朱子平實處。「舊看皆云曾點高」,蓋自程門相傳看法如此。朱子稍後始對曾點常加疑問糾正之辭,而於漆雕開則較多稱許。
問:「恐漆雕開見處,未到曾點?」曰:「曾點見雖高,漆雕開卻確實,觀他『吾斯之未能信』之語可見。」程子曰:「點與聖人之志同,便是堯舜氣象。」當時程門意見,似乎認為曾點已見到此理,而又無不自信處,故許為高於漆雕開。朱子卻因漆雕開之不自信而稱其「確實」。此朱子學脈從二程轉手處,尚論者當深細體會。
問:「曾點、漆雕開已見大意。」曰:「漆雕開想是灰頭土面,樸實去做工夫,不求人知底人。雖見大意,也學未到。若曾晳,則只是見得,卻不曾下工夫。」朱子意頗不許曾點,就此引諸條皆可見。語類討論「與點」章亦有較量此兩人處,今再補錄一則於下:
若是曾晳,則須是更去行處做工夫始得。若不去做工夫,則便入於釋老去也。觀季武子死,曾點倚其門而歌。他雖未是好人,然人死而歌,是甚道理?此便有些莊老意思。程子曰:
「曾點、漆雕開已見大意。」看得來漆雕開為人卻有規矩,不肯只恁地休,故曰:「吾斯之未能信。」朱子不喜曾點語,在語類中隨處可見;只為程門相傳推尊此人,故終還稱其有見。至於漆雕開,程子雖以「已見大意」許之,然終不如許與曾點之高;而朱子乃處處倒轉此兩人之地位。此皆自集注已成之後而始有此轉變。
八
先進篇:
子曰:「從我於陳蔡者,皆不及門也。」德行: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言語:
宰我、子貢。政事:冉有、季路。文學:子游、子夏。
朱注:
弟子因孔子之言,記此十人,而並目其所長,分為四科。孔子教人各因其材,於此可見。
程子曰:「四科乃從夫子於陳蔡者爾。門人之賢者,固不止此。曾子傳道而不與焉,故知十哲,世俗論也。」本章朱子注文極平實。引程子語謂「十哲世俗之論「,又是「不貼貼地見豪傑氣」。若論相從於陳蔡時,游、夏尚年幼,決不相及。若論「曾子傳道」,則從古皆謂孔子傳道於七十子,惟自禪宗達摩至慧能,始有衣缽,一線單傳;孔子寧有信物獨付曾參乎?程子謂「門人之賢固不止此」,其心中除「曾子傳道」之外,尚有「曾點、漆雕開已見大意」;如子路、冉有所見者小,而轉列之十哲,故目之為「俗論」也。
九
子張篇:
子游曰:「子夏之門人小子,當灑掃應對進退,則可矣。抑末也,本之則無,如之何?」子夏聞之,曰:「噫!言游過矣。君子之道,孰先傳焉?孰後倦馬?譬諸草木,區以別矣。君子之道,馬可誣也?有始有卒者,其唯聖人乎!」朱注:
言君子之道,非以其末為先而傳之,非以其本為後而倦教。但學者所至,自有淺深,如草木之有大小,其類固有別矣。若不量其淺深,不問其生熟,而概以高且遠者強而語之,則是誣之而已。君子之道,豈可如此?若夫始終本末,一以貫之,則惟聖人為然,豈可責之門人小子乎?
程子曰:「君子教人有序,先傳以小者、近者,而後教以大者、遠者。非先傳以近小,而後不教以遠大也。」又曰:「灑掃應對,便是形而上者,理無大小故也。故君子只在謹獨。」又曰:「聖人之道,更無精粗,從灑掃應對與精義入神,貫通只一理。雖灑掃應對,只看所以然如何。」又曰:「凡物有本末,不可分本末為兩段事。灑掃應對是其然,必有所以然。」又曰:「自灑掃應對上便可到聖人事。」
朱子引程子語後又自加按語云:
愚按:程子第一條,說此章文意最為詳盡。其後四條,皆以明精粗本末,其分雖殊,而理則一。學者當循序而漸進,不可厭末而求本。蓋與第一條之意實相表裏,非謂末即是本,但學其末而本便在此也。
今按:本章朱子注文極為平實明盡。下引程子語凡五則,朱子又為加按語,謂所引第一條「說此章文意最為詳盡」,是也。至此下四條,顯與論語原旨不合。既曰「聖人之道更無精粗」,又曰「物有本末,而不可分本末為兩段事」,又曰:「自灑掃應對上便可到聖人事。」凡此,與子游、子夏原意皆有違異。朱子按語謂其「實相表裏」,此自朱子語爾。程子語之本真涵義似不如此。但細玩程子原文可見。此又朱子著意彌縫之一迹也。
語類討論本章者共凡二十條,茲再節錄分說如下:
問:「灑掃應對」章程子曰四條。曰:「此最難看。少年只管不理會得『理無大小』是如何,此句與上條『教人有序』都相反了。多問之前輩,亦只似謝氏說得高妙,更無捉摸處。
因在同安時,一日,差入山中檢視,夜間忽思量得不如此。其曰理無小大,無乎不在,本末精粗,皆要從頭做去,不可揀擇;此所以為教人有序也。非是謂『灑掃應對』便是『精義入神』,更不用做其他事也。」今按:朱子此番解釋,誠是周匝圓到,無奈程子語意實非如此。抑且朱子在他處亦曾依照程子意說之,如述而篇「吾無隱乎爾」章,語類有三條,茲摘錄其二如下:
夫子嘗言「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也,而言性與天道則不可得而聞。想是不曾得聞者疑其有隱。不知夫子之坐作語默,無不是這個道理;風霆流形,庶物露生,無非教也。聖人雖教人灑掃應對,這道理也在裏面。
如此條所說,乃頗與程子語意相當。謝上蔡本說「性與天道即在這文章裏」,而朱子說「性與天道」章不之取;今說「無隱乎爾」章,仍落到上蔡圈裏。此等處,朱子儘只依違。一面覺得程門此等話有理,一面又恐其有流弊,故有時這樣說,有時那樣說,總不使偏鋒話。此皆朱子之極費斟酌調停處。又曰:
問:「伊川言:『聖人教人常俯就,若是掠下一著教人,是聖人有隱乎爾。』何也?」曰:「道有大小精粗,大者、精者固道也,小者、粗者亦道也。觀中庸言『大哉聖人之道,洋洋乎發育萬物,峻極于天』,此言道之大處。『優優大哉,禮儀三百,威儀三千』,是言道之小處。聖人教人,就其小者、近者教人,便是俯就。然所謂大者、精者,亦只在此,初無二致。要在學者下學上達自見得耳,在我初無所隱也。」程子言「聖人之道更無精粗」,又曰「理無大小」,朱子則緩其辭曰「道有大小精粗」。凡二程語露豪傑氣,若有不貼貼地處,朱子都把其稜角來磨了。然說本章大義,仍採二程說,則明白可見。而於「灑掃應對」章,則說得更圓到些。
問:「伊川云:『灑掃應對便是形而上者,理無大小故也。故君子只在謹獨。』又曰:『聖人之道,更無精粗,從灑掃應對與精義入神,貫通只一理。雖灑掃應對,只看所以然如何。』」曰:「某向來費無限思量,理會此段不得。如伊川門人都說差了。且是不敢把他底做不是,只管就他底解說,解來解去,只見與子夏之說相反,常以為疑。子夏正說有本有末,如何諸公都說成末即是本?後在同安,出往外邑定驗公事,路上只管思量,方思量得透。當時說與同官某人,某人亦正思量此話起,頗同所疑。今看伊川許多說話時,復又說錯了。所謂『灑掃應對與精義入神,貫通只一理,雖灑掃應對,只看所以然如何』,此言灑掃應對與精義入神是一樣道理,灑掃應對必有所以然,精義入神亦必有所以然;,其曰『通貫只一理』,言二者之理只一般,非謂灑掃應對便是精義入神;固是精義入神有形而上之理,即灑掃應對亦有形而上之理。」問:「集注云:『始終木末一以貫之,惟聖人為然』,此解得已分明,但聖人事是甚麼樣子?」曰:「如云『下學而上達』,當其下學時,便上達天理是也。」今按:朱子對此番道理,確曾大費過思量。伊川云:「從灑掃應對與精義入神,質通只一理。」則「灑掃應對」便是形而上者。此即「顯微無間,體用一源」之義。而此一理,從上蔡說,則只在心術微處可見。故曾點之浴沂詠歸,此番心情便即是堯舜心情。堯舜事業,只從此心情中流出。故說曾點浴沂詠歸「便是堯舜氣象」。若把此一番理論冉推申,再凝斂,便閉象山「先立乎其大者」、「心即理」之主張。只為伊川說話較明道多了些、密了些,此下遂有朱子「格物窮理,以求其一旦豁然貫通」之說。然朱子說來說去,仍不能全否定了象山之立論。細玩此條,朱子同安路上是一悟,如上引語類一條,即是同安路上所悟,明白認定說「非謂灑掃應對便是精義入神,更不用做其他事」;但此條則在同安路上悟後,到得看伊川許多說話時,又覺得自己以前說錯了,便又說「灑掃應對亦有形而上之理」,「下學時便上達天理」。此見朱子心中仍是依違游移,儘求斟酌調停,總是彌縫難合也。
問:「程子云:『故君子只在謹獨』,何也?」曰:「事有大小,理卻無大小,合當理會處,便用與他理會,故君子只在謹獨。不問大事小事,精粗巨細,盡用照管,盡用理會。不可說個是粗底事,不理會,只理會那精底。既是合用做底事,便用做去。又不可說灑掃應對便是精義入神。灑掃應對只是粗底,精義入神自是精底。然道理都一般,須是從粗底、小底理會起,方漸而至於精者、大者。所以明道曰:『君子教人有序,先傳以近者、小者,而後教以大者、遠者。非先傳以近小,而後不教以遠大也。』」或云:「灑掃應對非道之全體,只是道中之一節。」曰:「合起來便是道之全體,非大底是全體,小底不是全體也。」問:「伊川言:『凡物有本末,不可分作兩段。』」曰:「須是就事上理會道理,非事何以識理?灑掃應對,末也;精義入神,本也。不可說這個是末,不足理會,只理會那本,這便不得。又不可說這末便是本,但學其末,則本便在此也。」此條仍是同安路上所悟語。此乃朱子「格物窮理」精神。朱子謂;「非事何以識理?」故不喜上蔡、象山專就心上說。
問:「子游知有本而欲棄其末,子夏則以本末有先後之序,程子則合本末以為一而言之。詳味先生之說,則所謂灑掃應對固便是精義入神事,只知於灑掃應對上做工夫,而不復深究精義入神底事,則亦不能通貫而至於渾融也。惟是下學之既至而上達益加審焉,則本末透徹而無遺矣。」曰:「這是說灑掃應對也是這道理,若要精義入神,須是從這裏面會將去。如公說,則似理會了灑掃應對了,又須是去理會精義入神;卻不得程子說,又便是子夏之說。」此條問得極清晰扼要。朱子只說「格物」雖有不同,「窮理」則只是一貫,從此上再把程子說與子夏說分疏,便見程子說更高過了子夏說。其實則仍是同安路上所悟,只彌縫更密,說來更圓到。又曰:
先傳後倦,明道說最好。伊川與上蔡說,須先理會得子夏意方看得。
此條最見調停甚苦,而亦最見分寸。謂「伊川與上蔡說,須先理會子夏意方看得」,下語極斟酌有力。其實二程當時,極多突出語、過高語,學者必先理會得論、孟真意,方可看得。又如讀論語注,亦須先理會得朱注,然後其圈外所引一程語及其他諸家語方可看得。如此分別而看,逐一理會,有離有合,有出有入,可見義理之無窮。若誤謂朱子語即是程子語,又誤謂程朱語即是論、孟原旨,即是孔孟語,則至少已違失朱子「格物窮理」之教矣。
問:「程子曰:『灑掃應對,與佛家默然處合』,何也?」曰:「默然處只是都無作用。非是取其說,但借彼明此。灑掃應對,即無聲無臭、之理也。」二程當時,有許多突出語、過高語,有許多「不貼貼地見豪傑氣」語,多半借用佛氏禪宗。縱謂「非是取其說」,然「借彼明此」,已為儒、釋作溝通橋樑。故曰「彌近理而大亂真」。究已引進了許多釋氏之「近理」處,但又要力辨其「亂真」處。欲究程朱與孔孟異同,此等處最當著眼。
又曰:
一日夜坐,聞子規聲,先生曰:「舊為同安簿時,下鄉宿僧寺中,衾薄不能寐。是時正思量『子夏之門人小子』章,聞子規聲甚切。今纔聞子規啼,便記得是時。」又附注另一錄云:
思量此章,理會不得,橫解豎解,更解不行,又被杜鵑叫不住聲。
語類記此條者又自附一注云:
當時亦不能問。續檢尋集注此章,乃是程子諸說多是明精粗本末,分雖殊而理則一,似若無本末,無小大。獨明道說「君子教人有序」等句分曉,乃是有本末小大。在學者則須由下學乃能上達,惟聖人合下始終皆備耳。此是一大統會,當時必大有所省。所根愚暗,不足以發師誨耳。
今按:細玩此條,朱子當時同安路上一悟,實是思量甚苦後乃得之。即今讀此條,當時情況,猶可依稀想像。後人僅讀論語朱注,以為循朱注即可明得論語本旨,若不檢尋語類,又焉知此中有如許曲折,如許苦心乎?
記此條者謂此是「一大統會」,誠然誠然。本篇偶拈「吾與點也」章至此,皆在此一統會中。論語他章與此「一大統會」相關涉處尚多,本篇僅發其例於此,不復詳引。
以上僅就論語朱注,擇取其有關「性與天道」之認識,及有關日常人生之體會者,就此兩大綱,各舉數條,粗加陳說,而程朱、孔孟思想歧異處,亦已約略可見。若欲再作深究,此當更端別撰,非本文所能盡也。
(一九六四年二月清華學報新四卷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