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古代观念与古代生活(1 / 1)

中国文化史导论 钱穆 6744 字 3个月前

中国古代史上,如何达到“国家凝成”“民族融和”的世界大统一的五个阶程,已在上节说过,现在让我们转一视向,来看一看古代人的各种观念及其生活情况。

第一:先讲到他们的“民族观念”。

古代的中国人,似乎彼此间根本便没有一种很清楚的民族界线。至少在有史记载以后是如此的或者他们因同姓不通婚的风俗,使异血统的各部族间,经长时期的互通婚媾而感情益臻融和。一面由于地理关系,因生活方式互相一致,故文化亦相类似。更古的不能洋说了,只看西周部族,在其尚未与商卫朝决裂之前,双方亦常互通婚姻。周文王的母亲太任,从殷王朝畿内挚国远嫁而来。周武王的母亲太姒,是莘国的女儿。姒姓属夏部族,任姓属商部族。我们只看周文王、武王两代的母亲,便见那时夏、商、周三部族是互通婚姻的。商、周之际兵争的前后,周王室对周族及商族人种种文告,亦并没有根据民族观点的说话,他们只说商王室不够再做天之元子,不配再为天下之共主而已。并不丝毫有商、周之间相互为异民族的意识之流露。到春秋时代,齐桓公创霸业,宋国首先赞助,宋襄公因此继齐称霸。那时许多姬、姜两族的国家,并不把宋国当作异族看,宋国人亦丝毫不像有民族仇恨的痕迹可以推寻。孔子先代是宋国贵族,但绝对看不出在孔子生平有一点商、周之间的民族疆界的观念与意识。当时政治界乃至学术界所称的诸夏中间,兼包有夏、商、周三代的后裔,是绝无可疑的。

我们再进一步考察当时对于蛮、夷、戎、狄的称呼,则更见当时所谓诸夏与蛮夷的分别,并不纯是一种血统上种姓上的分别,换言之,即并不是一种民族界线。据《左传》《史记》的记载,晋献公一夫人为晋文公母亲的,叫大戎狐姬,晋献公另一夫人骊姬,乃骊戎之女。可见狐戎、骊戎,若论血统皆属姬姓,与晋同宗,但当时却都称作戎。又晋献公另一夫人为晋惠公母亲的,叫小戎子,子姓为商代后裔,而当时亦称为戎。其他尚有姜氏之戎,则与齐国同宗。再看《史记》,又称晋文公母亲乃翟之狐氏女,乂说晋文公奔狄,狄其母国,可见这里的狐戎乂称狄,戎、狄二名有时可以互用,在当时并非纯指两种血统不同的异族。狐家如狐突、狐毛、狐偃、狐射姑,(即贾季)一门三世为晋名臣,晋卿赵盾亦是狄女所牛,赤狄、白狄终春秋世常与晋室通婚。我们只看一晋同,便知当时盘踞山西、陝西两省许多的戎狄,根本上并不像全是与诸夏绝然不同的两种民族。

秦为周代侯国,又是晋国的婚姻之邦,赵乃晋之贵卿,以后秦、赵为战国七强之二,秦国完成了统一中国的大业。但其同宗的徐(在今安徽省泗县),《尚书》里称之为淮夷、徐戎,则在当时是被目为东夷的。春秋时齐国晏平仲为名大夫,曾与孔子有交,但晏子是莱人,莱在当时亦被目为莱夷。孟子生于邹,春秋时为邾,邾在春秋时人目光中亦常视为东夷。楚国自称蛮夷,但春秋中叶,晋、楚互为诸夏盟主,到战国时,楚国也常为盟主。据古史传说,秦、楚皆帝颛顼之后,皆是黄帝子孙。此层现在无可详证。要之到春秋战国时,所谓南蛮与东夷,无疑的亦皆与诸夏融和,确然成为中华民族之一体了。

因此我们可以说,在古代观念上,四夷与诸夏实在另有一个分别的标准,这个标准,不是“血统”而是“文化”。所谓“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此即是以文化为“华”、“夷”分别之明证。这里所谓“文化”,具体言之,则只是一种“生活习惯与政治方式”。诸夏是以农耕生活为基础的城市国家之通称,凡非农耕社会,又非城市国家,则不为诸夏而为夷狄。在当时黄河两岸,陕西、山西、河南、河北诸省,尤其是太行山、霍山、龙门山、嵩山等诸山脉间,很多不务农耕的游牧社会。此诸社会,若论种姓,有的多与中原诸夏同宗同祖。但因他们生活习惯不同,他们并未完全走上耕作方式,或全不采用耕作方式,因此亦无诸夏城郭、宫室、宗庙、社稷、衣冠、车马、礼乐、文物等诸规模,诸夏间便目之谓戎狄或蛮夷。此等戎狄或蛮夷,其生活方式,既与城市国家不同,因此双方自易发生冲突。其他亦有虽是农业社会,虽亦同样为城市国家,但因他们抱有武力兼并的野心,不肯加入诸夏和平同盟的,此在同盟国看来,这样的国家,其性质亦与山中戎狄河滨蛮夷相差不远,因亦常以戎、狄、蛮、夷呼之。如春秋初期及中期的楚国,即其一例。又如吴国,他是西周王室宗亲,但因僻在长江下游,距离当时文化中心过远,其社会生活国家规模都赶不上中原诸夏,遂亦被目为蛮夷。以后他与中原诸夏交通渐密,渐渐学到诸夏一切规模文物之后,诸夏间亦即仍以同文同种之礼待之。更可见的,如春秋时的秦国,僻居陕西凤翔,他的一切社会生活本远不及东方诸夏,但东方诸夏却并不以夷狄呼之。逮及战国时,秦孝公东迁咸阳,国内变法,其一切政制与社会生活,较春秋时代进步得多,但那时的东方人却反而常称他为蛮夷,越到后期越更如此。此正因为秦国在战国后期,独对东方各国采取强硬的侵略态度之故。所以战国时代之秦国,其地位正如春秋时代之楚国,只因为他是一个侵略国,所以东方诸夏斥之为蛮夷。

可见古人所谓蛮、夷、戎、狄,其重要的分别,不外两个标准。

一:是他的“生活方式”不同,非农业社会,又非城市国家。

二:则因其未参加“和平同盟”,自居于侵略国的地位。

这在那时便都叫做蛮、夷、戎、狄。直到秦始皇时代,中国统一,全中国只有一个政府,而各地方亦都变为农业社会了。国家统一而民族亦统一,凡属国民,即全为诸夏,便更无蛮、夷、戎、狄的存在了。

我们现在若把秦、汉时代的中国人,加以民族上的分析,应该可有如下之诸系。

第一:是华夏系,此为中国民族最要之主干。夏、周两代属之。

第二:是东夷系,殷人或当属此系。此外如东方徐国、西方秦国等皆是。

第三:是荆蛮系,如楚国、吴国等属之。

第四:是百越(同粤)系,越国及南粤、闽粤等属之。

第五:是三苗系,三苗本神农之后,其一部分姜姓诸族并入诸夏系统,其一部分称戎称羌,则犹之姬姓诸族有称戎称狄的,也一样摒在诸夏之外了。

中国疆土至大,远在有史以前,此诸族系,早已分布散居在中国各地。无论他们最先的远祖,是否同出一源,但因山川之隔阂,风土之相异,他们相互间经历长时期之演变,生活习惯乃至语言风俗一切都相悬绝。若非中国的古人,尤其为之主干的华夏诸系,能抱甚为宽大的民族观念,不以狭义的血统界线自封自限,则民族融和一时不易完成,而国家凝成亦无法实现;势必在中国疆土上:永远有许多民族和许多国家彼此斗争互相残杀,而此后的中国文化史也将全部改观。因此中国古代人对于民族观念之融通宽大,实在是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

在西方历史里,同一雅利安民族,随着历史进展,而相互间日见分歧,结果形成许多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各不相同的小支派。直到现在,若非先认识此各支派的界线,便无从了解西洋史。但在中国,则上古时代,虽然有许多关于民族或民族间的分别名称,常使读史的人感觉麻烦,但越到后来,越融和越混化而成一体。秦、汉以后的中国,其内部便很少有民族界线之存在。这不可不说亦是中西文化演进一绝不同之点。因此在西洋历史里,开始便见到许多极显明极清楚的民族界线。在中国史里,则只说每一部族都成为黄帝子孙,这正是中国古代人心中民族观念之反映。

其次:要说到“宗教观念”。

根据殷墟甲骨文,当时人已有“上帝”观念,上帝能兴雨,能作旱,禾黍成败皆由于上帝。上帝是此世间一个最高无上的主宰。但甲骨文里并没有直接祭享上帝的证据。他们对上帝所有吁请,多仰赖祖先之神灵为媒介。他们的观念,似乎信为他们一族的祖先,乃由上帝而降生,死后依然回到上帝左右。周代人“祖先配天”的观念,在商代甲文里早已有了。他们既自把他们的祖先来配上帝,他们自应有下面的理论,即他们自认为他们一族乃代表着上帝意旨而统治此世。下界的王朝,即为上帝之代表。一切私人,并不能直接向上帝有所吁请,有所蕲求。上帝尊严,不管人世间的私事。因此祭天大礼,只有王室可以奉行。商代是一个宗教性极浓厚的时代,故说:“殷人尚鬼。”但似乎那时他们,已把宗教范围在政治圈里了。上帝并不直接与下界小民相接触,而要经过王室为下界之总代表,才能将下界小民的吁请与蕲求,经过王室祖先的神灵以传达于上帝之前。这是中国民族的才性,在其将来发展上,政治成绩胜过宗教之最先朕兆。

待到周代崛起,依然采用商代人信念而略略变换之。他们认为上帝并不始终眷顾一部族,使其常为下界的统治人。若此一部族统治不佳,失却上帝欢心,上帝将临时撤消他们的代表资格,而另行挑选别一部族来担任。这便是周王室所以代替殷王室而为天子的理论。在《尚书》与《诗经》的《大雅》里,都有很透彻很明白的发挥。周代的祭天大礼,规定只有天子奉行,诸侯卿大夫以下,均不许私自祭天。这一种制度,亦应该是沿着商代人的理论与观念而来的。殷、周两代的政治力量,无疑的已是超于宗教之上了。那时虽亦有一种僧侣掌司祭祀,但只相当于政府的一种官吏而已。至于社会私人,并非说他们不信上帝,只在理论上认为上帝既是尊严无上,他决不来预闻每一人的私事,他只注意在全个下界的公共事业上,而应由此下界的一个公共代表来向上帝吁请与蕲求,这便是所谓天子了。

配合于这个“祭天”制度(即郊祀制度)的,同时又制定下“祭祖”的制度(即宗庙制度)。一族的始祖,其身分是配天的,常在上帝左右,因此亦与上帝一般,只许天子祭,而不许诸侯卿大夫们祭。如鲁国的君主,只许祭周公,不许祭文王。这明明是宗教已为政治所吸收融和的明证。换辞言之,亦可说中国人的宗教观念,很早便为政治观念所包围而消化了。相传此种制度,大体由周公所制定,此即中国此下传统的所谓“礼治”。礼治只是政治对于宗教吸收融和以后所产生的一种治体。

但我们不能由此误会,以谓中国古代的宗教,只是一种政治性的,为上层统治阶级所利用。当知中国人观念里的上帝,实在是人类大群体所公共的,一面不与小我私人直接相感通,此连最高统治者的帝王也包括在内。只要此最高统治者脱离大群立场,失却代表民众的精神,他也只成为一个小我私人,他也并无直接感通上帝之权能。而另一方面,上帝也决不为一姓一族所私有。换辞言之,上帝并无意志,即以地上群体的意志为意志。上帝并无态度,即以地上群体的态度为态度。因此说:“天命靡常”,“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夏、商、周三代王统更迭,这便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我们若说中国古代的政治观念吸收融和了宗教观念;我们也可说,中国古代的人道观念,也已同样的吸收融和了政治观念。我们可以说,中国宗教是一种浑全的“大群教”而非个别的小我教。当知个人小我可以有罪恶,大群全体则无所谓罪恶,因此中国宗教里并无罪恶观念,由此发展引伸,便成为将来儒、道两家之“性善论”。“性”是指的大群之“共通性”,不是指的小我之“个别性”。其次小我私人可以出世,大群全体则并无所谓出世。充塞于宇宙全体的一个人生境界,是并无出世可言的。

因此中国宗教,很富于现实性。但此所谓现实,并非眼光短浅,兴味狭窄,只限于尘俗的现状生活之谓。中国人的现实,只是“浑全一整休”,他看“宇宙”与“人生”都融成一片了。融成一片,则并无“内外”,并无“彼我”,因此也并无所谓“出世与入世”。此即是中国人之所谓“天人合一”。上帝与人类全体大群之合一。将来的儒家思想,便由此发挥进展,直从人生问题打通到宇宙问题,直从人道观念打通到宗教观念。因此我们可以说,中国人的人生观,根本便是一个浑全的宇宙观。中国人的人生哲学,根本便是一种宗教。这一个源头,远从中国古代人的宗教观念里已可看出来了。

第三:说到“国家观念”。

中国古代人,一面并不存着极清楚极显明的民族界线,一面又信有一个昭赫在上的上帝,他关心于整个下界整个人类之大群全体,而不为一部一族所私有。从此两点上,我们可以推想出他们对于国家观念之平淡或薄弱。因此他们常有一个“天下观念”超乎国家观念之上。他们常愿超越国家的疆界,来行道于天下,来求天下太平。周初封建时代,虽同时有一两百个国家存在,但此一两百国家,各各向着一个中心,即周天子。正如天空的群星,围拱一个北斗,地面的诸川,全都朝宗于大海。国家并非最高最后的,这在很早已成为中国人观念之一了。因此在春秋时代,列国卿大夫间,他们莫不热心于网际的和平运动。诸夏同盟的完成,证明他们多不抱狭义的国家观念。

一到春秋末年,平民学者兴起,这个趋势更为昭著。孔子、墨子以及此下的先秦百家,很少抱狭义的国家观念的。即当时一辈游士,专在国际政治方面活动,他们自结徒党,造成一个国际外交阵容,分别在某几个政府里掌握到政权,而互相联结。另一批集团,则在另几个政府里活动,他们一旦把捉到政权,即把那几个国家联结起来。因此他们的政治地位,并不专靠在国内,而多分却靠在国外。往往某一政府任用一游士,可以立即转换国际阵容之离合。此等游士,当时谓之纵横家。从某一方面看,战国的纵横家,还是沿着春秋时代的霸业运动而来。他们的性质,一样是国际性的,是世界性的,并非抱狭义的国家观念者所能有。

在战国时代的学者中间,真可看为抱狭义国家观念者,似乎只有两人。一是楚国的屈原,一是韩国的韩非。他们都是贵族,因此与同时一辈平民游上的态度不同。但韩非是否始终保持狭义的国家观念,其事尚属疑问。则其时始终坚抱狭义国家观念的,可以说只有屈原一人了。但从另一方面看,屈原之忠于楚怀王,只是君臣间之一种友谊,或许屈原以为我如此忠心于怀王,而犹遭谗间,纵使再往他国,也一样可受冤屈,因此投江而死。这只是文学家的一种极端恳挚的感情作用,也不好说他抱的是狭义的国家观念。如此说来,战国时代有名的智识分子,便绝少抱着狭义国家观念的了。

一辈智识分子的态度如此,平民农工社会更是如此。一国行仁政,别国民众即相率襁负而往。此在《孟子》书里,记载得很明显。到后来秦果广招三晋移民,为他垦地,三晋民众也便闻风而集。可见战国时代除却各国贵族世袭阶级,为自身地位打算,因而或有采取狭义的国家观念以外,其他民众,无论是士大夫智识分子,或农工劳动分子,他们全不束缚在狭义的国家观念里。他们全都有一超越国家的国际观念,或可说是世界观念,即天下观念之存在。这便是秦国所以能统一东方各国的一个大原因。否则那些国家,传统都相当久远,鲁、卫、宋、楚、燕等国,从西周时代算起,至少都在八百年以上,即从春秋时代算起,亦多超过五百年。即如齐、赵、韩、魏诸国,从战国时代算起,亦各有三百年左右的历史。秦国人何能很快地把他们吞灭,正因他们的国家并不建筑在民众的观念上。民众心目中,并无齐国人、楚国人等明确的观念。他们想望的是天下或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因此秦国用的文臣,如吕不韦、李斯等,武臣如蒙毅、蒙恬等,都是东方客卿,但都肯真心为秦国用。而东方民众亦不坚强爱同抵抗秦兵的侵略。秦国的统一,只能算是当时中国人天下太平世界一统的观念之实现,而并不是某一同家战胜而毁灭了另外的某几个国家。

上面约略叙述了中国古代人对于“民族”、“宗教”与“国家”的三项观念。这三项观念的内部,又是互相关联,有他们共通融成一整体的意义。这一种观念与意义,始终成为中国古代文化之主要泉源,促成了秦、汉以下中国之大一统。但这三项观念,还只是外层的,消极方面的,我们现在需再说到一种内层主动而积极方面的,便是中国人的“人道观念”。

中国文化是一种现实人生的和平文化,这一种文化的主要泉源,便是中国民族从古相传一种极深厚的人道观念。此所谓人道观念,并不指消极性的怜悯与饶恕,乃指其积极方面的像后来孔子所说的“忠恕”,与孟子所说的“爱敬”。人与人之间,全以诚挚恳悫的忠恕与爱敬相待,这才是真的人道。

中国人的人道观念,却另有其根本,便是中国人的“家族观念”。人道应该由家族始,若父子兄弟夫妇间,尚不能忠恕相待,爱敬相与,乃谓对于家族以外更疏远的人,转能忠恕爱敬,这是中国人所绝不相信的。“家族”是中国文化一个最主要的柱石,我们几乎可以说,中国文化,全部都从家族观念上筑起,先有家族观念乃有人道观念,先有人道观念乃有其他的一切。中国人所以不很看重民族界线与国家疆域,又不很看重另外一世界的上帝,可以说全由他们看重人道观念而来。人道观念的核心是家族不是个人。因此中国文化里的家族观念,并不是把中国人的心胸狭窄了、闭塞了,乃是把中国人的心胸开放了、宽大了。

中国的家族观念,更有一个特征,是“父子观”之重要性更超过了“夫妇观”。夫妇结合,本于双方之爱情,可合亦可离。父母子女,则是自然生命之绵延。由人生融入了大自然,中国人所谓“天人合一”,正要在父母子女之一线绵延上认识。因此中国人看夫妇缔结之家庭,尚非终极目标。家庭缔结之终极目标应该是父母子女之永恒联属,使人生绵延不绝。短生命融入于长生命,家族传袭,几乎是中国人的宗教安慰。中国古史上的王朝,便是由家族传袭。夏朝王统,传袭了四百多年,商王统传袭了五六百年,夏朝王统是父子相传的,商朝王统是兄弟相及的,父子相传便是后世之所谓“孝”,兄弟相及便是后世之所谓“弟”。孝是时间性的“人道之直通”,弟是空间性的“人道之横通”。孝弟之心便是人道之“核心”,可以从此推扩直通百世,横通万物。中国人这种内心精神,早已由夏、商时代萌育胚胎了。

再说到周王统,即便算到春秋末年为止,亦已传袭了五百年。而且中国古史里,一个家族有四五百年以上历史的,也并不限于王室。最著的像孔子的家世,孔子的祖上本是宋国贵族,自他的五世祖,由宋避难,迁到鲁国。虽到孔子时,家世略略衰微了,但其传统是还可指述清楚的。自孔家迁鲁以前,他的家世,可以直溯到宋国的一位君主愍公,再由那位君主直溯到宋国的始封,这是在《史记》上都明白记载着的。由宋国的始封便可直溯到商代,因为宋国第一世微子,便是商代末一世纣王的庶兄。如此我们便可直从孔子追溯到商汤。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从商汤上推,直到与夏代开国约略相等的时间,这是在《史记》的《商本纪》里明白记载,而且有近代出土的甲骨文可做旁证的。如此说来,孔子的家世,岂不很清楚已有一千五百年的绵延吗?自孔子到现在,孔家传统不绝,此已为举世所知,这无怪乎孔子要提倡孝道,要看重家族观念。但孔子却并不抱狭义的民族观和国家观,孔子讲政治常是尊周,羡慕周公。孔子作春秋,叙述当时历史,也以鲁国为主。这正可证明我所说,中国人的家族观念并不把中国人的心胸狭窄了,闭塞了。正因中国人由家族观念过渡到人道观念,因此把狭义的民族观念与国家观念转而超脱解放了。

中国古代除却孔家而外,尚有很多绵历很古的家族。如晋国世卿范氏,他们己说,自虞以上为陶唐氏,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在周为唐杜氏,这亦绵延到千五百年以上,与孔家相仿佛,且更过之。其他春秋列国,如齐为太公之后,鲁为周公之后,都已绵历有五六百年以上。一个家族,枝叶扶疏,天子诸侯下面,还有公卿大夫,从大家族演出小家族,一样的各自绵延数百年。不仅如此,那时的百工、技艺、商贾,亦都食于官府,以职为氏,世代传袭,那亦便是各各有其数百年以上的家世了。无怪中国人对于历史观念,很早便发达得如此清楚,这亦应与家族传袭有相互关系的。而且家族与家族间,又因长时期互通婚姻之故,而亦亲密联系如一家,此如姬、姜两姓之在周代,至少是有此观感的。

因此我们要考量中国人的家族观念,不仅要注意他时间绵延的直通方面(孝),还应该注意他空间展扩的横通方面(弟)。横通直通便把整个人类织成一片:因此中国人很轻易由“家族观”而过渡到“世界观”。上面说过,中国古代是一个封建社会,而这个封建,照理论上说,应该由夏朝时代早已存在。“封建社会”与“家族制度”,是不可分析的两件事,宜乎中国古代人的家族观念要有他根深柢固的渊源了。

但我们切莫误会,以为封建制度可以造成家族观念。当知制度多从观念产生,却未必能规定观念。我们要讨论中国古代人的家族观念,还应向内观察到中国古代的“家族道德”与“家族情感”。不能单从外面看,单从当时的封建形式,便武断中国古代人的家族观念,以谓只在封土受爵等等世袭权益上。

要考察到中国古代人的家族道德与家族情感,最好亦最详而最可信的史料,莫如一部《诗经》和一部《左传》。《诗经》保留了当时人的内心情感,《左传》则保留了当时人的具体生活。《诗经》三百首里,极多关涉到家族情感与家族道德方面的,无论父子、兄弟、夫妇,一切家族哀、乐、变、常之情,莫不忠诚恻怛,温柔敦厚。惟有此类内心情感与真实道德,始可以维系中国古代的家族生命,乃至数百年以及一千数百年以上之久。傥我们要怀疑到《诗经》里的情感之真伪,则不妨以《左传》里所记载当时一般家族生活之实际状况做比较,做证验。《诗经》和《左传》,大体是西周下及东周与春秋时代的,我们由此可以上推夏、商时代。他们应该早有像《诗经》里的家族情感与家族道德,那种人与人之间的忠诚恻怛,温柔敦厚。这便是中国民族人道观念之胚胎,这便是中国现实人生和平文化之真源。傥不懂得这些,将永不会懂得中国文化。

上面一章里已说过,中国文化是发生在黄河流域的寒冷空气里的。让我们想像中国文化之产生,应该是劳作之余在屋内之深思下而产生的。这一个家庭集体的劳作与其屋内深思,对于注重家庭情感之一点,亦应有深切的关系罢。

以下要约略说到一些中国古代人的生活状况。第一要说的是农耕”与“游牧”生活之消涨。在中国古代,农耕与游牧两种生活方式,共同存在。据古史传说,神农部族是一个农业部族,黄帝部族则是一个游牧部族。他们的居地,神农部族较在西偏。当时中原的西偏,恰当所谓黄土区,适宜于农事的发展。黄帝部族较在东偏。当时中原的东偏,已是沼泽地带,如《左传》里的逢泽,在今开封;《穆天子传》里的渐泽,在今宛陵;《诗经》里的甫草,与《周官·职方》及《尔雅》里的圃田泽,在今中牟,亦即《左传》里的原圃;《禹贡》里的荥波,及《左传》里的荧泽,在今荥泽;《左传》里的制田,在今新郑;《战国策》里的沙海,在今开封,《穆天子传》里的大沼,在今宛陵,都在黄帝部族居地之附近。这些沼泽,直到西周及春秋时代,依然还是著名的狩猎地。在黄帝时代,这一地带,一定尚在渔猎游牧的生活方式下。《史记》说黄帝:“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师兵为营卫。”可见他是一个武装移动的游牧部族。大抵中国古代在大地面上,一定是农耕与佃渔游牧各种生活方式同时并在的,但稍后姬、姜两部族便一样成为农耕部族了。或许中国古代的农业文化,有渐渐由西部黄土地区向东部沼泽地区而发展的趋势。

商部族的开始,亦在东方沼泽地带,但据殷墟甲文,他们定都安阳的时代,农业显已成为主要的生产了。甲文里有“黍、稷、稻、麦、蚕、桑”诸字,又有用黍酿造的“酒”字,有耕种用的“耒、耜”诸字。虽则那时也有盛大的渔猎与畜牧,这些仅成为一种副业,或贵族和王室娱乐而已。那时不仅黄河北岸,安阳一带,已进入耕稼社会,即河南商丘,今归德附近,商代故国所在,也已渐渐进入为耕稼的社会了。这里可以看出从黄帝下来直到商代,中国黄河下游,东方沼泽地带,正在渐渐地转入农耕事业了。这里是否与大禹治水的故事有关,现在无法详知,但现存的《诗经·商颂》里,明明说到大禹治水,使民得安居耕作,则可见禹的故事,不仅限于西方夏部族,即东方商部族里,也一致尊奉的了。因此我们不妨设想,中国古代东方平原沼泽地带的农耕事业,或是随着夏王朝之势力东伸而渐渐传播的:

但我们莫错想为古代中国,已有了阡陌相连,农田相接,鸡犬之声相闻的境界。这须直到战国时代,在齐、魏境内始有的景况。古时的农耕区域,只如海洋中的岛屿,沙漠里的沃洲,一块块隔绝分散,在旷大的地面上。又如下棋般,开始是零零落落几颗子,下在棋盘的各处,互不连接,渐渐愈下愈密,遂造成整片的局势。中国古代的农耕事业,直到春秋时代,还是东一块,两一块,没有下成整片,依然是耕作与游牧两种社会到处错杂相间。这一层要求我们转移目光说到西周的封建形态上。

周代的封建,本是一种集团的武装移民,一面垦殖,一面屯戍。一队队的西方人,周部族及其亲附部族,也有贵族,也有平民,由中央镐京选定了一个军事据点而兼可耕作自给的地面,派他们迁徙去驻扎下来。内部核心,筑着坚同的城圈,外围簇聚着许多耕地更远的外围,再筑一带防御用的或断或连的土墙,这叫做封疆。封疆之内,是他们的国土,封疆之外,则依然是茫茫一片荒地,尽有草泽、森林、山陵、原陆,却如孤岛外的大海,沃洲外的沙漠,并不为封疆以内的人们所注意。那些分散各地的封疆区域,相互间也常通声息,对周天子中央王室,亦常有往来。这里便需要不断的道路工程之修整。周王室便凭籍着这几条通路,和几十处农业自给的军事据点,来维系他当时整个天下之统治。周代的封建制度,不啻是张罗着一个严密的军事要塞网。在此网的内外,亦有许多原来存在的农耕区域,亦逐渐采取同样的规模,取得周天子之承许,各各划定封疆,保留其封疆以内之处理自由权。西周以来的封建,便以这种点和线条的姿态而存在。

若论广大地面上,还有不少停滞在游牧而兼狩猎为生的社会,他们为封建武力所驱迫,只能远远的退居于较为高瘠的,或较为低湿的,山丘地带或湖泽地带,过他们较原始的生活。他们没有城郭、宫室、宗庙、社稷、衣冠、车马,一切农耕社会所有的文物制度。他们既没有这些,他们也不能遵奉周天子所定下的各种礼乐仪文。他们亦时或向周天子,或其踞地附近的大诸侯进贡,甚至互通婚姻,但以不在整个封建制度之内,因此当时人观念中,不认他们为诸夏,而只当是四裔,“裔”便是边外之意。所谓蛮、夷、戎、狄,只是在各个农业封疆之外围的。我们只要明白得此种情形,始知蛮、夷、戎、狄并不是指一种或几种异族盘踞在中国之内地。他们有许多一样是中国人,一样是诸夏,而且全错杂夹居在中国诸侯间。只因他们的生活,即他们的文化较原始,较野蛮,并不像当时诸夏般,进步到同一的水准而已。一到周室中央势力崩溃,诸侯相互间失其联系,又各有内乱,则此分错杂居在各封建中间的蛮、夷、戎、狄,自然也要乘机窃发。春秋时代之四夷交侵,并非全是外国异族向内侵入,有些是中国内部秩序之失却平衡而引起的纷扰。

我们再进一层来稍稍叙述当时封建诸侯封疆以内的大体情形,这些便是将来秦、汉时代新中国的胚胎。通常的城圈,大概不过方五里左右的大小。里面的贵族,掌握着政治、经济、武力、文化各项大权,“宗庙”是他们一切的中心。最尊的宗庙,祭奉他们的始迁祖,即始封此土的第一代。根据对此始祖血统上的亲疏,而定其政治上地位之高下,及其应得经济权益之多少。这始迁祖的直属嫡支长子,世袭为此城的君主。依次而有的各个分支,则为卿、大夫、士,有其各分支的家庙。临祭同一庙宇的同宗,常是出征同一旗帜的同族。同宗是指同一庙宇同一神。“宗”字是一座庙与一个神。同族是指同一队伍作战。“族”字是一面旗与一支箭。一切贵族子弟,皆是武装的战士。战车甲胄藏在宗庙,临时分发。出战和凯旋,都要到庙里虔祭。有职掌一切礼器、乐谱、祈祷、文件,以及天文、历法、占卜、医药种种世袭的专官,都附属于宗庙,成为一个贵族家庭特有的学术集团。其他尚有社稷、宫室、仓廪、府库诸建筑,以及一批为这城圈里的贵族所特用的各种工商人,亦皆世袭其事,住在为他们所指定的区域里。其次便是平民的陋巷,和指定的市场。

城外的土地,可以分为“耕地”与“非耕地”两种。耕地由贵族依血统亲疏分割,各自领到分土后,再分割与各自的农民。大体均等划分,每一农户,以壮丁成年者为单位,领耕地百亩,缴什一之税,年老和死亡退还。这是一种均等授田制,即所谓“井田”。耕地以外,则为非耕地,又分山林、池塘、牧场等等,大体由贵族自己派人管辖,不再分给。寻常农民不得擅入伐木、捕鱼、猎兽、弋禽,违者以盗贼论。贵族在特定的节令,施行大围猎或大捕龟等,其直属农民亦得相随参加,籍以练习作战或供娱乐。渔猎所得,贵族以祭享的名义使用外,亦颇赐赍农民,各沾余润。那些农民亦各筑土功,聚室为居。有小至十室为邑的,也有百家以上的。照周初制度,最大的封国,不过方百里。大抵离城郊五六十里以外,便是此封国的边疆,在此则另有一套防御建筑,只是宽宽的,高高的,堆成土堤岸,上面多栽树木,作为疆界,择交通要口则设关守护。这是一个国和一个文化社会。外面便是游牧社会戎狄出没迁徙之所。

上述的封建制度,直到春秋时代,依然还在进展。各个封国自己涨破了他原来方百里方七十里的封疆,像蜜蜂分房般,更向四围近旁展伸。西周时代是天子封建诸侯,春秋时代则变成诸侯封建大夫。春秋时代的大诸侯,他也如西周天子般的王畿千里,由他们分封的大夫,则如西周天子的畿内诸侯一样。如此各诸侯封疆日扩,农耕社会及城郭文化的区域日辟,游牧部落以前散漫杂居在平原草泽地带的,现在渐渐驱迫渐渐榨紧而退入山岳地带。直到战国,大强国只有九个乃至七个,七国加宋与中山为九。他们还沿袭西周乃至春秋以来封疆的旧观念,在相互国境上,各自筑成几条长围墙。而在他们的内部,几乎到了鸡犬相闻、农田相接的规模。游牧部族逐步退避,才慢慢变成“内中国而外四夷”的局面。将来秦始皇帝统一六国,把北方三国秦、赵、燕的向北围墙连接起来,便成中国史上之所谓万里长城。其在中国内部的一切围墙,则全都撤毁。而一切游牧部落逗留在长城以外的,同时也成立了一个匈奴国,与长城内农耕社会城郭文化相对抗。这几乎又是上古黄帝、神农东西相抵的形势,只不过现在是换成南北相抗而已。

若论匈奴部族之祖先,《史记》上说他是夏后氏之苗裔,又说他原是上古史上的山戎、猃狁、荤粥,以及春秋时代的赤狄、白狄之类。并非由其种族血统与中国人不同,实因其生活文化上与中国人差异,因此而判划两分,这是未必不可信靠的。我们很难说匈奴族的远祖,定与中国华夏系的远祖中间没有血统上的关系。只因后代人不懂古代的生活和观念,因而反觉太史公的话离奇了。

现在再要说到封建崩溃后之新社会。封建社会在春秋时代继续发展,同时也即继续走上了崩溃的路子。封建社会是各有封疆的,各各关闭在各自的格子里面。上面说到诸侯们各自涨破了他们的格子,如蜜蜂分房般各自分封,此种形势虽可说是封建形势之继续发展,其实也即是封建形势之开始崩溃。尤其是几个本来建立在外围的诸侯,如南方的楚,在今湖北北部;西方的秦,在今陕西东部;北方的晋,在今山西南部;东方的齐,在今山东东北部,他们处境特别优越,他们的封疆可以无限展扩。更如楚国,专心兼并汉水流域的姬姓封国,大为春秋时代诸夏所不满,因此相互摈之为蛮夷。其他如秦国则西并诸戎,晋则北并诸狄,齐则东并诸夷,楚亦并南方诸蛮,只为他们侵占的是游牧部族的疆土,而并非封建诸侯,因此较不为当时国际道义所指摘。他们扩地日大,未必一一分封子弟宗族,而往往暂时派一大夫去管理。这样一来,郡县的新国家,便逐渐形成,其姿态与性质,与旧的封建国家绝然不同。到战国时,七个乃至九个大强国,几乎全是郡县的新国家了。所以到秦始皇帝统一,只要不再封建,全国便成一郡县系统。

诸侯、卿、大夫贵族阶级的势力,各自涨破封建格子,向外发展,这是历史上记载得很明显的。而同时平民社会,农耕村落的势力,亦同样的涨破封建格子,向外伸展。此层较不显著,然其影响之大,或者犹在前一事实之上。农民授田百亩,这是他的格子。井田地区以外的非耕地,包括山林薮泽广大地面,乃贵族私有的禁地,并不在授受分配之列,一般农民不得享用。但农民社会到底也要涨破他原有的格子。那时的封建律令,禁不住农民们私自走进贵族的禁地,即“非耕地”去,烧炭伐木,捕鱼猎兽,寻找他们的新生活。这一种趋势,在春秋中叶已逐渐见端,尤其在土狭人稠,田亩不敷分配的国家如郑如晋,最先出现。那种凭藉贵族禁地作新生活的农民,在贵族眼光中看来,是犯法的盗贼。所以那时的盗贼,是不在城市而在薮泽的。封疆外戎狄的劫掠,逐步少了,封骢内盗贼的攘窃,却逐步的多了。直到贵族阶级感到禁无可禁,只好让一步开放禁地,无论树木鸟兽,都允许农民捕捉斩伐,只在携出变卖经过禁戒线的时候,贵族向他们抽收相当于地租般的一笔额定的款项。这一种游离耕地的新生活,遂渐渐成为新世界中自由的新工人与新商人。而此种抽收,本来是带有惩罚意思的,如《孟子》书里的所谓“征商”的“征”字,便是这个来源了。直到汉代,一般见解仍以农业为法定的本业,而看非农业的工商杂业为一种不法事业,称为“奸利”,其渊源正自封建社会而来。战国时代的“废井田开阡陌封疆”,也是涨破封建格子之一例,此下再有详说。

农民涨破井田格子,而侵入贵族禁地,找寻新生活,便渐渐有工商职业之产生。同时相随于国家规模扩大,而战争规模同时扩大,车战渐变为步兵战,军队以贵族为主体的渐变成以平民为主体。大量农民开始服兵役,有因军功而成为新贵族的。如此农民渐渐转化成工人、商人与军人,农民经济繁荣,学术亦流到平民社会,遂成秦、汉以下士、农、工、商、兵的新社会。大抵在东方采较自由的态度,工商事业活泼,因而游士激增,社会知识与文化一般水准易于提高,此以齐国为代表。西方则比较接近统制的态度,厉行兵农配合,积极奖励耕战,压抑工商自由,因而社会私家经济不活泼,知识文化一般水准较低,游士亦少,此以秦国为代表。秦国游士皆由东方去。最后西方武力战胜东方,但东方文化亦战胜西方。汉代仍有“东方出相西方出将”的情形,那已完全是平民社会的世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