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元代之士人與科舉制度(1 / 1)

国史大纲:全2册 钱穆 971 字 3个月前

最初的士人與普通平民一樣的被俘掠為奴隸。

黑韃事略:「亡金之大夫,混於雜役,墮於屠沽,去為黃冠者,皆尚稱舊官。王宣撫家有推車數人,呼運使,呼侍郞。長春宮今北平之白雲觀。多有亡金朝士,旣免跋焦,剃髮。免賦役,又得衣食,最令人慘傷也。」蓋蒙古初入中國,其野蠻最甚。長春眞人邱處機以宗教得成吉思汗之信仰,其徒得免賦役,全眞教遂大行,文人不能自存活者多歸之。

經有懂得漢化者之勸告而稍得解放。

太宗時,免儒士之俘為奴者,立校試儒臣法。得淮、蜀士遭俘沒為奴者凡四千三十人,免為奴者四之一。見耶律楚材傳。又憲宗四年,制為士者無隸奴籍。世祖取鄂州,俘獲士人贖還者五百餘人。中統二年,詔軍中所俘儒士,聽贖為民。至元十年,勅南儒為人掠賣者,官贖為民。又廉希憲傳:「世祖以廉為京兆宣撫使,國制為士者無隸奴籍,京兆多豪強,廢令不行。希憲至,悉令著籍為儒。」

他們對士人的觀念,似乎亦是一種仿佛的工匠。

太宗時,耶律楚材言:「制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儒臣之事業,非積數十年殆未易成。」因些遂令隨郡考試儒人被俘為奴者。

而終於在這些俘虜中間,偶然把南宋的儒學流到北方去。

蒙古破許州,先得金軍資庫使姚樞。時北庭無漢人士大夫,惟樞特加重。及闊端南侵,命即軍中求儒、釋、道、醫卜之人。拔德安,得趙復,其徒稱江漢先生。樞挾以北行,建太極書院,河朔始知道學。許衡、寶默皆從姚樞得程朱書。衡為國子祭酒,教蒙古諸貴人子弟,稍稍知中國禮義。

結果於國族勳舊之外,亦有科舉取士之制。

元科舉定制於仁宗皇慶二年。其考試程式,蒙古、色目人第一場經問五條,大學、論語、孟子、中庸內設問,用朱氏章句集注。第二場策一道,以時務出題。漢人、南人第一場明經、經疑二問,大學、論語、孟子、中庸內出題,並用朱氏章句集注。經義一道,各治一經,詩以朱氏為主,尚書以蔡(沈)氏為主,周易以程(頤)氏、朱氏為主。以上三經兼用古注疏。春秋用三傳及胡(安國)氏傳,禮記用古注疏。第二場古賦、詔、誥、章、表內科一道。古賦、詔、誥用古體,章、表四六,參用古體。第三場策一道,經、史、時務內出題。今按:科舉以四書義取士始此。自此相承直至淸末,實中國近世一至要之創制也。與四書取士同為明、淸所因襲者,尚有行省制。此二制度影響明、淸兩代六百年之歷史。

然此僅有名無實,在實際政治上極少影響。

一、舉行時間不久,次數甚少。 開科取士,定制在仁宗皇慶二年,始開科在延祐二年,已在宋亡後近四十年。科場三歲一開,至順帝至元元年科舉即罷,前後共二十年。嗣於至元五年選舉志謂「六年詔復科舉」。復有科舉,共不過二十次。

二、科舉出身者實際並不多。 續通典:皇慶、延祐中,由進士入官者僅百之一,由吏致顯要者常十之九。順帝時罷科舉,許有壬爭之,謂:「通事、知印等,天下凡三千三百餘名,今歲自四月至九月,白身補官受宣者七十三人,而科舉一歲僅三十餘人。」

三、科場舞弊,全失考試本意,亦全無考試眞相。詳見輟耕錄卷二十八。至正四年有長篇四六文揭發江、浙鄉試黑幕,又至正二十二年復有作彈文者,舉此可例其餘。

四、蒙古、色目人與漢人、南人分榜考試,右榜為蒙古、色目人,恐多屬具文;左榜為漢人、南人,其眞才實學多不屑應舉。 陶氏輟耕錄卷二謂:「今蒙古、色目人為官者,多不能執筆,花押例以象牙或木,刻而印之。宰輔及近侍官至一品者,得旨則用玉圖書押字,非特賜不敢用。」陶氏生當元、明之際,其書刊於明代,則所謂「今」者,指元之晚季。其時蒙古、色目人在官者尚多不能執筆,則科舉取士之為效可想。余闕曰:「至元以下浸用吏,中州之士見用者浸寡,南方尤寡。其久則南北之士亦自畦町相訾。故夫南方之士微矣。延祐中,初設科目,亦有所不屑而甘自沒溺於山林之間者,不可勝道也。」惟元代政治,雖學術的氣味極薄,而社會上則書院遍立,學術風氣仍能繼續南宋以來,不致中輟。明祖崛起,草野績學之士,乃聞風而興,拔茅彚徵,羣集新朝,各展所蘊,以開有明一代之規模。如劉基、宋濂、章溢、陶安、錢用壬、詹同、崔亮、劉三吾等彬彬文雅,郁乎其盛,一時何止數十百人,皆元代之所貽也。

可見元代入主中國,經歷一百餘年,中國自秦漢以來傳統的文治政權的意識,始終未接受過去。他們的政治,始終不脫古代貴族封建、武裝移殖的氣味。然而當時一般社會文化、經濟的水準,卻比春秋時代在貴族封建下的農民,高出百倍。蒙古人的倒退政治,到底不能成功,因此社會變亂百出。

至元二十年,崔彧上疏,謂:「江南盜賊,相挺而起,凡二百餘所。」又至元二十四年詔:「江南歸附十年,盜賊迄今未靖。」世祖至元時如此,其他可知。

蒙古人震鑠亞、歐兩洲的武力,終於在漢人的蜂起反抗下,退讓出他們的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