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自府兵到方鎭與禁兵(1 / 1)

国史大纲:全2册 钱穆 867 字 3个月前

府兵制度亦在同樣命運下消滅。換言之,府兵制度之破壞,全在時人對此制度所與的精神以及意識上之轉變。舊制,諸衛將軍皆選勳德信臣。武后之世則多以外戚無能及降虜處之。

貞觀時,府兵宿衛,太宗常引與共同習射。

上日引諸衛將卒數百人,習射於顯德殿。諭之曰:「戎狄侵盜,自古有之。患在邊境小安,則人主逸遊忘戰。今朕不使汝曹穿池築苑,專習弓矢。居閒無事為汝師,突厥入寇為汝將。庶中國之民,可以少安。」由是人思自勵。數年間,悉為精銳。

其後本衛多以假姻戚家,役使如奴隸。

武后以來,承平日久,府兵為人所賤。百姓恥之,至蒸熨手足以避其役。番上者皆貧羸受雇而來。

舊制,折衝、果毅出身優越。馬周云:「折衝、果毅先入為中郞將,次始補郡守。後則歷年不遷,為士大夫所恥為。

舊制,府兵征役得授勛級;死事,勅使弔祭,追贈官職。後則勳官、督役與白丁無別,死事更不借問。賞旣不行,並多僞勳舞弊。高宗時,劉仁軌、魏元忠等均已極績論其事。魏云:「蘇定方定遼東,李勣破平壤,賞絕不行。將吏率多貪暴,所務惟狗馬,所求惟財物。」劉疏比論貞觀、顯慶異同尤詳切。

舊制,府兵皆富室強丁,始得為之。其後則漸成貧弱,府兵出征不賞,則較農民更苦瘁,自必貧弱。無力上番宿衛,遂至逃亡。

唐關內府兵已遠及朔方邊陲,武后時,番上者即已因貧不能自致。

舊制,四方有事則命將以出,事解輒罷,兵散於府,不失田業。其後則征鎭不息。先天二年詔:「往昔分建府衛,計戶充兵,裁足周事,二十一入募,六十一出軍,多憚勞以規避匿。今宜取二十五以上,五十而免。屢征鎭者,十年免之。」雖有其言,而事不克行。

舊制,府兵戍邊三歲而代。其後則增至六年。以勞於途路,乃募能更住三年者,賜物二十段,謂之「召募」。遂令諸軍皆募,謂之「健兒」。事始玄宗時。天寶以後,戍兵還歸者無一、二。

杜甫詩:「一從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營田,去時里正與裹頭,歸來頭白還戍邊」時戍者,多齎繒帛自隨,邊將誘之寄府庫。既擁兵自重,又雜使宮私。晝則苦役,夜縶地牢,利其死而沒其財。其虐如此,而不敢怨叛,以府兵自有家業,恐累親族也。李泌謂:「山東之人,懲天寶之苦,故甘心為賊藩鎭。用。」

舊制,府士缺額,須隨時補足。以後則無人注意及此。

府兵制的創建與推行,一面是由於對國家武裝之深謀遠慮,一面是由於對農民生活之忠誠惻怛。在此兩種精神下,始可有府兵制之創建與推行。

社會和平旣久,文治日隆,驕縱日恣,對國家武裝,不再有憂勤惕厲之感。非漫不關心,卽窮兵黷武,濫用民力。對府兵本身,更沒有一種合理的人道觀念。從精神的轉變,影響到制度,使其不能存在。於是遂有所謂「彍騎」制。

「彍騎」制始於玄宗時張說之建策。彍騎之興,在開元十一年,初名「長從宿衛」,至開元十三年始有「彍騎」名。

以當番衛士因貧弱逃亡略盡,請一切召募強壯,不簡色役,優為條例。逋逃者爭來應募,旬日得精兵十三萬,分繫諸衛,更番上下,以實京師。此即以後所謂彍騎。

其實彍騎與府兵還是大同小異。一樣的於農家中挑募富強。既以強壯募,又優為條例,則富強仍兼有之。一面授田耕種,一面輪番宿衛,惟與府兵制不同者,府兵遍及全國,彍騎則只在京師。府兵兼負征戍,彍騎則專於宿衛。

彍騎只是府兵制之縮小範圍,正因其精神不夠推行之故。

因為彍騎還只是府兵制之縮小範圍,故至天寶以後,連彍騎亦不能存在。在上者精神不貫注,則經歷相當時期,折衝府依然無兵可交。以前召募的,現在仍然逃亡。

自此唐代只有所謂「方鎭」的邊兵,開元二十五年始募丁壯,長充邊軍。與中央的禁兵。

邊兵統於番將,禁兵統於宦官。他們旣坐食優俸,吮吸人民的膏血,卻並不能對國家社會有絲毫貢獻,只促進唐室之亂亡,使中國史再鑽入黑暗的地獄中去。

劉賁對策謂:「首一戴武弁,疾文吏如仇讐;足一蹈軍門,視農民如草芥。」唐末軍人意態如此。

唐代的租庸調制與府兵制,是兩個古代社會蛻變未盡的制度,大體精神頗與漢制為近。自唐以下,租稅與兵役都走入新方向,和漢、唐絕然不同。

租稅不整頓,農民生活無法繁榮;兵役不整頓,國家武裝無法健全。後世中國遂想望漢、唐之富強而不可幾及,這是重大的一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