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北方的門第(1 / 1)

国史大纲:全2册 钱穆 717 字 3个月前

士族門第同時亦在北方留存,但北方的士族其境遇與南方不同。

一、南渡者皆勝流名族,在當時早有較高之地位,其留滯北方不能南避者,門望皆較次。故思想上南渡者皆能言淸玄,而留北者,皆較篤實。(時稱「鄙俗」。)

二、南渡衣冠,藉擁戴王室之名義,而朘削新土,視南疆如殖民地。北方士族則處胡族壓逼之下,不得不厚結民眾,藉以增強自己之地位,而博得異族統治者之重視。故南士借上以淩下,北族則附下以抗上。情勢既異,其對各方態度亦全不同。

三、南方士族處於順境,心理上無所忌憚,其家族組織之演進,趨於分裂而為小家庭制。

宋孝建時,孝武帝。周朗魏書劉駿傳以為周殷。上書獻讜言,謂:「今士大夫父母在而兄弟異計,十家而七。庶人父子殊產,八家而五。其甚者,乃危亡不相知,饑寒不相卹。」隋盧思道聘陳,嘲南人詩曰:「共甑分炊飯,同鐺各煮魚。」日知錄卷十三有「分居」一條論及此。

北方士族處於艱苦境況下,心理上時有戒防,時抱存恤之同情,其家族組織之演進,趨於團結而為大家庭制。

宋書王仲德傳:「北上重同姓,謂之骨肉,有遠來相投者,莫不竭力營贍。」南人則有鄰而各自為族者。河北有薛、馬兩姓,各二千餘家。北史薛允傳。薛安都,河東汾陰人,世為疆族,族眾有三千餘家。宋書。楊播、楊椿兄弟,「一家之內,男女百口,緦服同爨。」其家仕魏有七郡太守、三十二州刺史。魏書節義傳:「博陵李氏七世共居同財,家有二十二房,一百九十八口。」其它六世、五世、四世同居者甚多。又顏氏家訓謂:「北土風俗,率能恭儉節用,以贍衣食。江南奢侈,多不逮焉。」南北奢儉之風,亦因處境積慮而異。家訓又云:「江左不諱庶孽,喪室之後,多以妾滕終家事。河北鄙於側出,是以必須重娶。」此亦因家庭制度之大小而異也。

故南方士族直是政治權利上之各自分佔,而北方士族則幾成民族意識上之團結一致。當時異族視之,亦儼如一敵國,比之劉淵、石勒,不敢輕侮。

宋孝王關東風俗傳謂:「文宣之代,政令嚴猛,羊、畢諸豪頗被徙逐。至若瀛、冀諸劉,淸河張、宋,并州王氏,濮陽侯族,諸如此輩,一宗近將萬室,煙火連接,比屋而居。獻武初在冀郡,大族蝟起應之。侯景之反,河南侯氏幾為大患,有同劉元海、石勒之眾也。」南齊書:「劉懷珍,北州舊姓,門附殷積,啟上門生千人充宿衛,孝武大驚。」以為南方所少有也。又按:北史畢義雲傳:「畢家兗州北境,常劫掠行旅為州裡患。其家私藏工匠,有十餘機織錦,自造金銀器物。」又北齊書循吏宋世良傳:「淸河東南曲堤,為成公一姓蟠居。羣盜多萃此。諺云:『寧度東吳、會稽,不曆成公曲堤。』」北方豪姓亦多仗暴力為姦利者。要之其自身具有一鍾力量,與南方貴族仰賴於政治勢力者不同。

四、南方士族早有地位。故不頋再經心世務,高門大族門戶已盛,令、僕、三司可安流平進,故不屑竭智盡心,以邀恩寵。乃相尚為莊老玄虛。北方士族處異族統治之下,旣不能澄淸驅攘,只有隱忍合作,勉立功業以圖存全,故相尚為經術政務。處異族統治下,惟經術可以進退自全,如刑名、縱橫,皆危道也。

故南方士族不期而與王室立於對抗之地位,其對國事政務之心理,多半為消極的。北方士族乃轉與異族統治者立於協調之地位,其對國事政務之心理,大體上為積極的。因此南方東晉以至南朝,歷代王室對士族不斷加以輕蔑與裁抑,而南方士族終於消沉。北方自五胡迄元魏、齊、周,歷代王室對士族逐步加以重視與援用,而北方士族終於握到北方政治之中心勢力,而開隋、唐之複盛。唐代士大夫多沿北朝氏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