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清代 一 制度与法术(1 / 1)

我们讲政治制度,有一些确实是制度,有一些则只能叫做事件或法术。制度指政治而言;法术只是些事情或手段,不好说是政治。大抵制度是出之于公的,在公的用心下形成的一些度量分寸是制度。而法术则出之于私,因此没有一定恰好的节限。所谓方法与权术,二者之间,当然又不能仔细分。而且一个制度之成立,也当然有许多复杂关系,总不免夹带有当时一些私意的。要说建立一制度,而绝对地大公无私,不仅古代历史未之有;就是将来的历史,要说一个国家建立某项制度,而绝无人事关系,绝无私心夹杂,恐怕这希望也还远。不过公私之间该有分量的轻重。

现在再说中国历代政治制度究竟是出于公的多呢?还是出于私的多?究竟法术的意义重呢?还是制度的意义重?论汉代,西汉可说是制度,东汉则多半出于光武的私心。论唐代,确实可说在建立制度;而宋代,则有许多只算是一种法术。明代,有许多只能说它是一些事,不能说它是一些制。尤其是清代,可说全没有制度。它所有的制度,都是根据着明代,而在明代的制度里,再加上他们许多的私心。这种私心,可说是一种“部族政权”的私心,一切由满洲部族的私心出发,所以全只有法术,更不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