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年7个月的激烈争论,印尼国会终于2008年12月16日正式通过了新的矿业法。2009年1月12日,印尼总统签发了第4号法规,即《矿产与煤炭资源法》(Mining Bill),新法将取代1967年矿业法,填补2001年实行全面地方自治后,在新矿业合同签发方面留下的法律真空。
第一,新法最本质的改革在于将旧法的矿产及煤炭工作合同制度(Contract of Work System)改为政府颁发准字的矿业许可证制度(Permit Scheme),从而结束了实行41年之久的矿业经营中的工作合同制。新法要求投资商开发矿产资源的每一个步骤,包括地震勘探、开采、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建设,都必须得到印尼政府的批准,规定目前的矿产及煤矿开发须要得到几个许可:开采许可(Mining Permit)、探采许可(Exploration Mining Permit)、生产开采许可(Production Operation Mining Permit)、小规模开采许可(Small-Scale MiningPermit)、特殊开采许可(Special MiningPermit)、勘探性特殊开采许可(Explo-ration Special Mining Permit)、生产性开采许可(Production Operation SpecialMining Permit)等。新法一共界定三种矿业煤炭经营方式:一般矿产经营准字(IUP)、人民矿产准字(IPR)以及特别矿产经营准字(IUPK),政府认为准字制将给予政府更大的监管力度。
第二,要求投资者必须在印尼国内设立冶炼厂对矿产资源进行加工,此项规定将于2014年正式生效。新法的一项重要变化是要求投资者将开采的全部矿物在当地进行加工,建立自己的冶炼厂或者利用其他公司的冶炼厂。新法规定,获得IUP和PUP的已投产的企业需建设矿产冶炼加工厂。而已生产的原有工作合同的企业则最迟在新法实施5年内要建立上述冶炼厂。
第三,新法对投资商矿区的大小范围和期限有了新的限制,以保护该国的小型和中型矿业公司。旧的矿业法允许矿产企业拥有10万公顷以上的矿区,而新法对拥有矿业特别许可证和开采许可证的矿场,将根据开采的矿产品限定采矿面积:黄金、锡:勘探期间面积限制为10万公顷,开采期间面积限制为2.5万公顷;钻石、宝石:勘探期间面积限制为2.5万公顷,开采期间面积限制为5000公顷;煤:勘探期间面积限制为5万公顷,开采期间面积限制为1.5万公顷。对于持矿业代理委托书的矿业公司,则根据其为个人经营、团体经营还是合作经营,面积分别限定为1公顷、5公顷和10公顷。生产准字的期限由原来的70年缩短为20年,但可延长两次,每次10年。这一规定虽有助于防止矿产企业控制大片矿区,同时有助于政府保护环境,但新的限制措施可能损害矿产业外国投资。
第四,在企业缴纳正常的所得税和矿产税(royalty)之外,新法还增加了一项附加税,税率达10%,中央政府得4%,地方政府得6%。这种附加税的政策并不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做法,显然将增加在印尼投资矿业的成本,被认为不利于吸引新的投资者的一个重要因素。
新矿产煤矿法虽然已经批准,但新的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措施还未出台,造成许多大型矿业投资者裹足不前,静待相关法令颁布后,再规划投资方案,因此短期内通过的投资项目,多为中小型矿业投资,大的项目开发仍被搁置。2001年油气法通过后,实施细则3年后才公布。主要的问题仍然是:矿产开采与林木保护规定之间有冲突;中央与地方政府对矿业管理权限的矛盾;税收方面的问题(税务激励、增值税、公司税率);对外资利益的不公平待遇;非法采矿问题突出;新投资法、新矿产法和实施条例之间缺乏协调性,等等。上述影响投资的负面因素在元,新矿产煤矿法公布后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善。
新矿产煤矿法出台后,印度尼西亚政府先后批准新建6家冶炼厂,总投资额约为49.28亿美元。5项矿务工程是:Nusantara公司在东加省的Bon-tang镍矿与铜矿冶炼厂,投资额10.4亿美元;Gresik公司位于东爪哇价值约14亿美元的电解铜工厂;多种金属公司Antam所属的工程,位在西加省Tayan地区,总值达2.5亿美元的铝冶炼厂;位于南加里曼的价值为5亿美元的氧化铝冶炼厂;位于南加里曼的价值为6000万美元的海绵铁冶炼厂;另外一家位于民丹的价值约为8.39亿美元的氧化铝冶炼厂。由于新矿业法第110条和第117条载明,在印度尼西亚的矿业投资厂商必须在最多5年内落实其矿务冶炼计划,这项规定使有关的投资厂商更积极设立冶炼厂对矿产品进行加工冶炼。
随着印尼投资环境改善,美国逐渐增加对印尼的投资。美国在2009年向印尼投资约20亿美元,2010年增加到46亿美元,两年投资共达66亿美元,主要用于矿业开发,特别是镍矿。印尼投资协调局表示,印尼在2009年上半年获得的外国投资比2008年下半年增加了21.7%,说明投资家看好印尼市场的投资前景。
世界第三大矿业集团——澳大利亚必和必拓(BHP Bil-liton)公司也准备与印尼国营多种金属公司PT Aneka Tam-bang(Antam)合作,分别在印尼的Halmahera和西巴布亚(WestPapua)设立镍矿开采厂和冶炼厂,总投资达到25亿美元,预计5到7年后投产。此外,近期有几个大项目如力拓集团的La Samphala镍矿项目、先驱资源的Dairi锌矿项目、印多矿业公司的日惹铁矿砂项目等正在投资审批阶段,这些项目总投资达到80亿~100亿美元,一旦获批,未来几年内将有可观的勘探投入。根据印尼投资协调局预计,2010~2012年印尼矿业部门每年将获得60亿美元的外来投资。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Ras Alkhaimar的投资商计划在东加里曼丹省古泰(Kutai)投入49.4万亿盾(约52亿美元)用于煤矿和铝矿工程投资,该项投资将直接为印尼5000名劳动力创造就业机会。项目投产后煤炭产量逐年提高,2010年生产100万吨,2014年1700万吨和2017年3500万吨。而每年生产50万吨的铝熔炼厂将在2014年投入生产。
澳大利亚政府计划开征高达40%的资源税将推高矿产、特别是煤炭的价格。澳大利亚开征资源税促使矿业投资者转向印尼,给印尼矿业尤其是煤炭工业带来发展机遇。矿业投资者的大举进入,将对印尼矿业上下游领域的投资产生积极影响。除煤矿以外,预计在金属矿产——特别是镍矿、铜矿、铁矿和铝矿领域的投资也可能进入印尼。考虑到矿业上游领域投资门槛低,国内投资比较旺盛的现实,印尼政府计划鼓励外资进入资本投入大、周期长的矿业下游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