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兵制01(1 / 1)

晋、南北朝,为中国兵力衰微之世,其所由然,盖以取之、教之者,皆不得其宜也。民兵之制,虽自东汉来已废,然调发之制仍存。故《晋书·段灼传》:灼言晋人可差简丁强,如法调取,羌、胡非恩意告谕不可。

然调发人民时甚少,自三国至南北朝,皆别有所谓军户者。军户放免,其事甚难,《宋书·孝武帝纪》:大明二年,正月,韶先帝龙飞荆楚,奉迎文武、吏身,可赐爵一级,军户免为平民,此乃特典。帛氐奴之乱,刘道济免吴兵三十六营为平民;竟陵王诞之叛,孝武帝使垣阆袭之,诞焚兵籍,使壮士率之出击:亦危迫之际,非常之措施也。

而其困辱殊甚。《晋书·赵至传》:缑氏令初到官,至年十三,与母同观。母曰:“汝先世本非微贱,世乱流离,遂为士伍耳。尔后能如此不?”至感母言,诣师受业。盖军户之困辱久矣。服役率取长上。长上之名,不始唐代。《通鉴》:晋安帝隆安二年,慕容宝长上段速骨,宋赤眉等作乱。《注》云:“凡卫兵皆更番迭上,长上者,不番代也。唐官制,怀化执戟长上,归德执戟长上,皆武散阶,长上之官尚矣。”

案《宋书·张茂度传》:子永,以世祖孝建二年,入为尚书左丞。时将士休假,年开三番,纷纭道路。永建议:交代之限,以一年为制。则番代之期,有甚短者。遵行者盖渐少也。老稚亦不得免。《晋书·宣帝纪》:帝平公孙渊,奏军人年六十已上者罢遣千余人;《武帝纪》:平吴后,诏诸士卒年六十已上,罢归于家;此已为甚晚。

《宋书·自序》载沈亮启大祖,谓西府兵士,或见年八十而犹伏隶,或年始七岁而已从役,尤可见其使之之酷。晋明帝之讨王敦,诏敦之将士,单丁在军,无有兼重者,皆遣归家,终身不调,其余皆与假三年,亦危急时旷典也。身死又须补代。刘卞兄为大子长兵,死,兵例须代,功曹欲以卞代兄役是也。

于是人民规免者多,乃有以亡命、谪户或蛮夷充之者。逃叛、死亡,追代或及亲属,甚者及于邻伍。其虐,与明代之句军无异矣。《晋书·庾冰传》:冰隐实户口,料出无名万余人,以充军实,比以漏籍者为兵也,《毛璩传》:璩迁淮南大守,寻补镇北将军谯王恬司马。海陵县界,地名青蒲,四面湖泽,皆是菰葑,逃亡所聚。璩建议率千人讨之。时大旱,璩因放火,菰葑尽然。亡户窘迫,悉出自首。近有万户,皆以补兵。此以逃亡者为兵也。

《宋书·沈庆之传》:庆之前后获蛮,并移京邑,以为营户,此以夷隶为兵也。

《晋书·范宁传》:宁上疏言:“官制谪兵,不相袭代。顷者小事,便以补役。一愆之违,辱及累世。亲戚旁支,罹其祸毒。”

《宋书·武帝纪》:永初二年,十月,诏曰:“兵制峻重,务在得宜。役身死叛,辄考傍亲。流迁弥广,未见其极。遂令冠带之伦,沦陷非所。宜革以弘泰,去其密科。自今犯罪充兵,合举户从役者,便付营押领。其有户统及谪止一身者,不得复侵滥服亲,以相连染。”

《何承天传》:余杭民薄道举为劫。制同籍期亲补兵。其从弟代公、道生等,并为大功亲,而法以其母存为期亲,子宜随母补兵。皆可见其句补之酷。然据《南史·郭祖深传》,则当时追讨,并有滥及邻伍者,又不限于亲属矣。

征发之法,多用三五,亦有更密于此者。三五取丁,释见第五章第二节。此据《通鉴》晋成帝咸康八年《注》。然宋文帝元嘉二十七年《注》又云:“三丁发其一,五丁发其二。”不知果有此两法邪?抑胡氏偶误也?

《晋书·石季龙载记》,言其将讨慕容皝,令司、冀、青、徐、幽、并、雍兼复之家,五丁取三,四丁取二,则前说似是。

《慕容俊载记》:俊图入寇,兼欲经略关西,乃令州郡校阅见丁,精覆隐漏。率户留一丁,余悉发之。封邑刘贵上书极谏,乃改为三五占兵。则三五取丁,殆为当时通制。苻坚入寇,诸州之民,十一遣一,盖以所发者广,故所取者少。佛狸临江,丹阳统内,尽户发丁。胡三省曰:“凡人户见丁,无论多少尽发之。”此则危急时偶行之法也。

率先贫弱,转后殷强,其流弊滋大。《晋书·慕容(左日右韦)载记》:其尚书左丞申绍上疏曰:“比赴敌后机,兵不速济。皆由赋法靡恒,役之非道。郡县守宰,每于差调之际,舍越殷强,首先贫弱。行留俱窘,资赡无所。人怀嗟怨,遂致奔亡。”

案《宋书·王弘传》:弘与八坐丞郎疏言:“主守偷五匹,常偷四十匹,并加大辟,议者咸以为重。宜进主守偷十匹,常偷五十匹死,四十匹降以补兵。”左丞江奥议:“官及二千石,及失节士大夫,时有犯者,罪乃可戮,恐不可以补兵也。谓此制可施小人,士人自还用旧律。”

《梁书·处士沈(左岂右页)传》,天监四年,大举北伐,订民丁。吴兴大守柳恽以从役。扬州别驾陆任以书责之。恽大惭,厚礼而遣之。则其时兵役,士人率遭优免,此亦舍越殷强之一端也。

《慕容 载记》又云:悦绾言于 曰:百姓多有隐附,宜悉罢军封。 纳之。出户二十余万。慕容评大不平,寻贼绾杀之。尤可见侥幸免役者之众。且斯时之民,久缺训练,发之无益于事,《宋书·武帝纪》:隆安五年,孙恩向沪渎。高祖弃城追之。海盐令鲍陋遣子嗣之,以吴兵一千,请为前驱。高祖曰:“贼兵甚精,吴人不习战,若前驱失利,必败我军,可在后为声援。”不从,果为贼所败。

又《自序》:元凶弑逆,分江东为会州,以隋王诞为刺史。沈正说诞司马顾琛,以江东义锐之众,为天下唱始。琛曰:“江东忘战日久,士不习兵,当须四方有义举,然后应之。”皆江东之民,久缺训练之证。

《齐书·沈文季传》:唐宇之叛,富阳但发男丁防县。文季时为会稽大守,发吴、嘉兴、海盐、盐官民丁救之,亦败。齐武帝遣禁兵数千人,马数百匹东讨。贼众乌合,一战便散,禽斩宇之。王敬则之叛,百姓从之者十余万,胡松以马军突其后,即惊散。皆民兵不可用之证。

齐初虏动,高帝欲发王公已下无官者为军,褚渊谏:以为无益实用,空致扰动,良有以也。然此等苟经训练,亦可成精兵。伐秦之役,宋武遣上河北岸距魏兵者,为白直队主丁旿。白直者,白丁之入直左右者也。亦可见兵之强弱,惟在训练矣。而或致激变,如张昌之乱是矣。

《晋书·山涛传》云:吴平之后,帝诏天下罢军役,示海内大安。州郡悉去兵,大郡置武吏百人,小郡五十人。帝尝讲武于宣武场。涛时有疾,诏乘步辇从。因与卢钦论用兵之本。以为不宜去州郡武备。其论甚精。

帝称之曰:“天下名言也。”而不能用。及永宁之后,屡有变难,寇贼焱起,郡国皆以无兵备不能制,天下遂以大乱,如涛言焉。涛之论今不可闻,然其时州郡握兵,实为天下之乱源。刘昭论之,最为痛切,见《续汉书·百官志注》。

晋之患,始于宗室诸王,而成于夷狄。当时州郡置兵,诚较王国为少,然八王之乱,非以其国之兵起也。五胡乱后,州郡曷尝无兵?果能戡乱定难欤?

综观当时诸家议论,亦多以人民缺于训练为言,如何承天《安边论》曰:“汉魏以来,蒐田非复先王之礼,治兵徒逞耳目之欲。有急之日,民不知战。至乃广延赏募,奉以厚秩。发遽奔救,天下骚然。方伯、刺史,自无经略,惟望朝廷遣军,此皆忘战之害,不教之失也。”而非以无经制之兵为患。《涛传》所云,非笃论也。

召募之制,意在选取精勇。马隆讨树机能,募要引弩三十六钧、弓四钧者。元嘉二十七年之役,募天下弩手,不问所从;有马步众艺、武力之士应科者,皆加厚赏;见第八章第七节。

《宋书·蒯恩传》:高祖征孙恩,县差为征民。充乙士。使负马刍。恩常负大束,兼倍余人。每舍刍于地,叹曰:“丈夫弯弓三石,奈何充马士?”高祖闻之,即给兵仗。恩大喜。可见军中武力之重矣。刘敬宣之伐蜀,国子博士周祇书谏高祖,谓官所遣皆乌合召募之人,师果无功。

《宋书·沈演之传》:子勃,泰始中欲北讨,使还乡里募人。勃多受货贿。上怒,下诏数之曰:“自恃吴兴土豪,比门义故,胁说士庶,告索无已。又辄听义将,委役还私。托注病叛,逐有数百。周旋门生,竞受财货。少者至万,多者千金。考计臧物,二百余万。”则召募之弊,亦甚大矣。

《晋书·刘超传》:出为义兴大守,征拜中书侍郎,会帝崩,穆后临朝,迁射声校尉。时军校无兵,义兴人多义随,超因统其众以宿卫,号为君子营。此亦召募之类。设其终属于超,即成私家之部曲矣。

部曲之制。《晋书·范宁传》:宁上疏言:“方镇去官,皆割精兵器仗,以为送故。米布之属,不可胜计,监司相容,初无弹纠。其中或有清白,亦复不见甄异。送兵多者,至于千余家,少者数十户。既力入私门,复资官廪布。兵役既竭,枉服良人,牵引无端,以相充补。若是功勋之臣,则已享裂土之祚,岂应封外,复置吏兵?送故之格,宜为节制,以三年为断。”

此等送故之兵,久假不归,即成私家之部曲矣。廪布既资官给,何必听属私家?然而部曲之制,卒不能革者?

《陈书·蔡征传》言:后主遣征收募兵士,自为部曲。征善抚恤,得物情,旬月之间,众近一万。征之抚恤,或不必专施于部曲,然部曲既属私家,其抚恤容有更周者。

《南史·郭祖深传》:梁武帝以祖深为南津校尉,使募部曲二千。所领皆精兵,令行禁止。有所讨逐,越境追禽。江中尝有贼,祖深自率讨之。大破贼。威振远近,长江肃清。或亦以其专属于己,故简择者精也。

《陈书·樊毅传》言:毅累叶将门。侯景之乱,率部曲随叔父文皎援台。文皎战殁,毅将宗族子弟赴江陵。高祖受禅,毅与弟猛举兵应王琳。琳败,奔齐,侯瑱遣使招毅,毅乃率子弟部曲还朝。

《鲁广达传》言:时江表将帅,各领部曲,动以千数,而鲁氏尤多。此等私家部曲,公家征战,亦多用之,几如辽人之有头下军州矣。范宁言送故多割器杖,则有部曲者即家有藏甲。

《宋书·范晔传》所以言周灵甫有家兵部曲,孔熙先欲奉义康,乃与以钱六十万,使于广州合兵,其征也。兵革藏于私家,非礼也,是谓胁君,此亦南北朝之世,篡乱之所由不绝欤?

为免扰累平民起见,时亦发奴客为兵。东晋时事,元帝所免僮客,以配刘隗、戴渊。又发投刺王官千人为军吏。见《戴若思传》。

王敦率众内向,抗疏曰:“当陛下践阼之初,投刺王官,本以非常之庆,使豫蒙荣分,而更充征役,复依旧名。普取出客,从来久远,经涉年载。或死亡灭绝,或自赎得免,或见放遣,或父兄时事,身所不及。有所不得,辄罪本主。百姓哀愤,怨声盈路。”

敦攻刘隗,自难免于过当。然庾翼欲北伐,并发所统六州江、荆、司、雍、梁、益。奴及车、牛、驴、马,史亦云百姓嗟怨,则敦言亦不能尽诬。

宋武帝永初元年,八月,诏先因军事所发奴僮,各还本主。若死亡及勋劳破免,亦依限还直。盖奴婢亦为财产之一,不宜使其主人蒙损过大,故有此举。

《晋书·隐逸传》:翟汤、庾翼大发僮客,敕有司蠲汤所调。汤悉推仆使,委之乡吏。吏奉旨一无所受。汤依所调限,放免其仆,使编户为百姓,则调发亦不能无优免也。

《梁书·武帝纪》:普通五年,七月,赐北讨义客位阶。是梁世亦有奴客从军者。帛氐奴之乱,刘道济免道俗奴僮以充兵。

《晋书·列女传》:苏峻作乱,虞潭时守吴兴,又假节征峻。潭母孙氏,尽发家僮,随潭助战。则危急之际,地方亦有用之者也。

当时风气,称习战者必曰伧楚。子勋之叛,殷孝祖率二千人还朝,并伧楚壮士,人情大安;始安王遥光欲叛,召诸伧楚是也。吴人谓中州人曰伧。楚者,江西之地,皆楚之旧壤也。王融欲辅子良,招集江西伧楚。祖逖率亲党避地淮泗,后居京口,史言其宾客义徒,皆暴桀勇士。郗鉴寝疾,疏言所统错杂,率多北人。

此皆其时之所谓伧:《梁书·陈伯之传》:幼有膂力,年十三四,好著獭皮冠,带刺刀,候伺邻里稻熟,辄偷刈之。尝为田主所见,呵之曰:“楚子莫动。”伯之因杖刀而进,将刺之,曰:“楚子定何如?”此则时人习称剽悍者为楚也。淮南劲悍,自昔著闻。

淮南王允之攻赵王伦,史言其所将皆淮南奇材剑客,伦兵死者千余人。吕安国袭破杜叔宝饷刘顺军车,实为胜负所由判。详见第九章第四节。是役决胜,实由黄回。

史称其所领并淮南楚子,天下精兵。见《宋书·殷琰传》。刘牢之距苻坚之师,陈庆之送元颢之众,其中此曹,盖不少矣。然宋武之征南燕,公孙五楼策之曰:“吴兵轻果,初锋勇锐不可当。”见《晋书·慕容超载记》。

伐秦之役,沈田子实奏青泥之烈,而史称其所领江东勇士,便习短兵。《宋书·自序》。则江东之士,亦未必遂弱。民风恒随处境而转移。当时江东以稼穑为重,而江西则为战地,此其风气之所以渐殊也。

士大夫之风气,南方亦较北方为弱。观第十八章第二节所引《颜氏家训·涉务篇》可知。

其《杂艺篇》又曰:“江南以常射为兵射,冠冕儒生,多不习此。别有博射,弱弓长箭,施于准的。揖让升降,以行礼焉。防御寇难,了无所益。乱离之后,此术遂亡。河北人士,率晓兵射。”

士大夫者,民之率将,士大夫日趋文弱,无怪细民之稍益不振矣。颜氏之言则善矣,然而射不主皮,左射狸首,右射驺虞之意,则益微矣。可胜慨哉!

元魏丁男,亦有兵役。大宗永兴五年,正月,大阅,畿内男子十二以上悉集;高祖延兴三年,十月,大上皇帝亲将南讨,诏州郡之民,十丁取一是也。末造,常景病差丁不尽强壮,三长皆豪门多丁,求权发为兵。孝静帝兴和元年,六月,以司马子如为山东黜陟大使,寻为东北道大行台,差选勇士。奚思业为河南大使,简发勇士,盖亦取诸人民。惟此等在平时亦罕用,寻常充补,率于军户取之。

军户:有以俘虏为之者,如高聪徙入平城,与蒋少游为云中兵户是也。或以杂户充役,如《崔挺传》言河东郡有盐户,掌供州郡为兵是也。然要以罪谪者为多。征戍皆有之。《魏书·高祖纪》,大和二十一年,十二月,诏流徙之囚,皆勿决遣,登城之际,令其先锋自效。《周书·宣帝纪》:宣政元年,二月,滕王逌伐陈,免京师见徒,并令从军。此皆用于征战者也,用诸戍守者尤多。《魏书·高祖纪》:延兴四年,十二月,诏西征吐谷浑兵在匈律城初叛军者斩,次分配柔玄、武川二镇。《源贺传》:贺上书曰:“自非大逆、赤手杀人之罪,其坐臧及盗与过误之愆。应入死者,皆可原命,谪守边境。”高宗纳之。六镇戍兵,本皆高门子弟,其后非得罪当世者,莫肯与之为伍,即由戍兵中此等人多故也。见第十二章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