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衣服01(1 / 1)

服饰之变迁,大抵随乎风尚。

《抱朴子·讥惑篇》云:“丧乱以来,事物屡变。冠履衣服,袖袂裁制,日月改易,无复一定。乍长乍短,一广一狭,忽高忽卑,或粗或细,所饰无常,以同为快。其好事者,朝夕放效,所谓京辇贵大眉,远方皆半额也。”此等风尚,盖今古皆然。

《晋书·五行志》云:孙休后衣服之制,上长下短。元帝大兴中又上短,带才至于腋。晋末皆冠小而衣裳博大,风流相放,舆台成俗。并葛氏之言之证。然此特小小之变迁耳,通长期而观之,则其变迁,仍有渐趋于美善者,此演进自然之势也。

王后六服皆袍制,见于《周官·郑注》,其说未知信否,然后汉妇人,必多衣袍,则可见矣。《释名》云:“袍,丈夫著下至跗者也。袍,苞也,苞内衣也。”则著袍者初不必妇人。然外必加以衣裳,盖旧习不易卒变也。

深衣之制,连衣裳而一之,实足证外服以通长为便。便于通长,而仍必备衣裳之式,此亦不过泥古而已,别无深意也。事物必日趋简易,久之,去衣裳而径以袍衫为外服,即成后世之式矣。

此等变迁,始于东汉,而成于魏、晋、南北朝之世。任大椿《深衣释例》曰:“古以殊衣裳者为礼服,祭服及朝朔之服是也;不殊衣裳者为燕服,深衣是也。后世自冕服外,以不殊衣裳者为礼服,以殊衣裳者为燕服,此古今之异制也。

《续汉志》云:若冠通天冠,服衣深衣制,有袍,随五时色。梁刘昭《注》曰:今下至贱吏、小史,皆通制袍、禅衣、皂缘领袖中衣为朝服云。盖古者天子以白布衣、素裳为朝服,诸侯以缁布衣、素裳为朝服,皆衣裳殊。后汉始以袍为朝服,不殊衣裳。故司马彪谓袍为古之深衣。

晋、宋以后,以绛纱皂袍、五色纱袍、纱朱衣、绛单衣、绛皂褠衣为朝服。具服、从省服,《隋志》亦云制本深衣。然则不殊衣裳,古以为便服,汉、晋以为礼服矣。《隋志》:乘舆鹿皮弁服,徘大襦,白罗裙,在宫听政则服之。

《北史·柳世隆传》:令王著白纱高顶帽,傧从皆裙襦祷褶。

《长孙俭传》曰:晚著裙襦纱帽,引客宴于别斋。上襦而下裙,即殊衣裳之制也。然则六朝时转以殊衣裳者为便服矣。”又曰:“妇人以深衣之制为礼服,不殊衣裳。故内司服《注》:妇人尚专一,德无所兼,连衣裳不异其色。则《周礼》王后六服,制度皆本深衣。

《通典》载宋制:大后、皇后入庙,服袿(左衤右属)大衣,谓之袆衣。公、特进、列侯夫人,卿、校世妇,二千石命妇年长者,入庙佐祭,皂绢上下;助蚕则青绢上下。自皇后至命妇二千石,皆以蚕衣为朝服。

齐、梁以后并同。即《续汉志》所云深衣制,徐广所云单衣也。其不殊衣裳,古今无异。然古乐府《陌上桑》曰:缃绮为下裳,紫绮为上襦,襦与裳不相连者也。繁钦《定情诗》曰:何以合欢欣?纨素三条裾。

《西河记》:西河无蚕桑,妇女著碧缬裙,加细布裳。

《东观记》:鲍宣之妻,悉归侍御,更著短布裳。又云:王良为司徒,妻布裙徒跣。此皆别言裙裳,可知衣裳之殊矣。然则汉时妇人朝祭之服,制同深衣,燕闲之服,衣裳自殊,亦犹丈夫以袍、单衣为礼服,而其便服雅尚裙襦。

《通典》载后周命妇服制云:诸命秩之服曰公服,盖即制本深衣,不殊衣裳者也。又云:其余裳服曰私衣,盖即衣裙异著者也。”然则以袍衫为外服,妇人且较早于丈夫矣。

去衣裳而又短其袍,是为袴褶之服,其实即与襦袴无异矣。

《宋书·礼志》云:“袴褶之制,未详所起,近代车驾亲戎,中外戒严之服。”

《急就篇》注云:“褶,谓重衣之最在上者也。其形若袍,短身而广袖。一曰左衽之袍也。”案即戎行役若服劳者,必以短衣为便,今古皆然。

《曲礼》:童子不衣裘裳。

《内则》:十年,衣不帛,襦袴。襦袴即不裳之谓。所以不裳者?郑《注》云:为其便易,此服劳役者之短衣也。

《左氏》昭公二十五年,师己称童谣曰:“公在乾侯,征蹇与襦。”

《说文》:蹇,袴也。此行役者之短衣也。又成公十六年,有靺韦之跗注。杜《注》云:“跗注,戎服,若袴而属于跗。”云若袴,则亦有踦,此即戎者之短衣也。

戴德《丧服变除》云:“童子当室,谓十五至十九,为父后,持宗庙之重。其服深衣不裳。”

《内则》二十可以衣裘帛,与上十年衣不帛襦袴互相备。二十可以衣帛,则亦二十而后裳。所以二十而裳者?二十而冠,冠而责成人之礼焉。然则裳者礼服。礼不下庶人,故庶人即以深衣为吉服,明其不裳,与当室者同。则其平时固皆襦袴矣。

褶若袍而短,而于重衣最在上,与径以襦为外衣,其实何异?云左衽者,盖胡人之服?疑褶之名实袭诸胡,中国易其左衽为右衽,又改其制若中国之袍,而特袭其短身?胡人之褶盖小袖,中国则易为广袖也?必广袖者,古以侈袂为贵,且中国不如胡中之寒,无取乎小袖也。

虽有此服,当时谓非礼容,惟供驱使及好狡狯者服之。故《宋书·后废帝纪》:讥其常著小袴褶,未尝服衣冠。

《齐书·吕安国传》云:安国被征为光禄大夫,加散骑常侍,欣有文授,谓其子曰:“汝后勿作袴褶驱使,单衣犹恨不称,当为朱衣官也。”

《魏书·胡叟传》:叟于高元馆见中书侍郎赵郡李璨,贫老衣褐,璨颇忽之。叟谓之曰:“老子今若相许,脱体上袴褶衣帽,君欲作何计也?”

又《礼志》:博士孙惠蔚上书,言:“臣窃解童子不衣裳之记,是有闻之言。将谓童子时甫稚龄,未就外传,出则不交族人,内则事殊长者,馂旨父母之前,往来慈乳之手,故许其无裳,以便易之。若在志学之后,将冠之初,年居二九,质并成人,受道成均之学,释菜上庠之内,将命孔氏之门,执烛曾参之室,而惟有掩身之衣,无蔽下之裳,臣愚未之安矣。又女子未许嫁,二十则笄,观祭祀,纳酒浆,助奠庙堂之中,视礼至敬之处,其于婉容之服,宁无其备?以此推之,则男女虽幼,理应有裳。但男子未冠,礼谢三加,女子未出,衣殊狄褖,无名之服,礼文罕见。”

此说显与记意相背,将亦有激而云然欤?戎装谓之急装,皆缚其袴。《通鉴》齐明帝永泰元年《注》。

《齐书·虞悰传》:郁林废,悰窃叹曰:“王、徐遂缚袴废天子,天下岂有此理邪?”

《宋书·袁淑传》:元凶劭左右引淑等袴褶。又就主衣取锦,裁三尺为一段,又中破,分萧斌、淑及左右,使以缚袴。此缚袴之法之可考者也。

凡戎装者皆短衣,《南史·梁宗室传》谓见理性甚凶粗,长剑短衣,出入廛里,不为宗室所齿是也。此自古短衣楚制之伦,与袴褶无涉。

王国维《胡服考》以袴褶全为胡服,有袴褶,中国乃有短衣,误矣。胡人多衣皮。刘璠妻子随羌俗衣皮是也。见第一节。然中国人亦自有衣皮者。

《晋书·魏舒传》,谓其性好骑射,著韦衣入山泽,以渔猎为业;又《隐逸传》:郭文,余杭令顾飏与葛洪共造之,携与俱归,飏以文山行,或须皮衣,赠以韦袴褶一具是其事。此亦以其强韧,不如缯絮之易裂弊,非关胡服也。诸服中确出自胡者惟鞾。

《广韵》八戈引《释名》云:“鞾本胡名也,赵武灵王所服。”《大平御览》六百九十八引《释名》云:“鞾本胡名也,赵武灵王始服之。”案《说文》无鞾字。《革部》:鞮,革履也。

《韵会》引下,有“胡人履连胫,谓之络鞮”九字,不知为元文以否?即谓为元文,亦似中国名革履为鞮,以胡人履连胫,乃加一络字以别之,《说文·糸部》:“络,聚也。”不训苞络。苞络字汉人多作落。则叔重时尚无鞾名。赵武灵王所服,不得至后汉时尚无其字,则谓鞾为赵武灵王所服者,必附会之辞。世皆以鞾字为古,靴字后起。

然《北齐书·徐子才传》谓武明后病,童谣有“惟得一量紫綖靴”之语,之才弟之范,以问之才,之才曰:“靴者革旁化,宁是久物?”则南北朝时,其字久作靴矣。疑鞾之名稍行于东汉之世,其字则鞾靴杂作也。

《隋书·礼仪志》云:“靴为胡履,施于戎服。”

今案《晋书·毛宝传》,谓宝与祖焕战,血流满靴。《北齐书·慕容俨传》,谓俨为侯瑱等所攻,煮靴、皮带、觔、角等物而食之。《周书·武帝纪》,谓帝平齐之役,见军士有跣行者,亲脱靴以赐之。并靴为戎服之证。然北俗非即戎亦多服之。《魏书·慕容永传》:永徙于长安,家贫,夫妻卖鞾于市。《北史·后妃传》:司马子如谓齐神武:“安妃是王结发妇,避葛贼同走并州,贫困,然马矢自作靴,恩义何可忘?”《北齐书·乐陵王百年传》:后主时,改九院为二十七院,掘得一小尸,绯袍,金带,一髻一解,一足有靴,诸内参窃言百年大子也,或言大原王绍德。

《琅邪王俨传》:俨死,不脱靴,裹以席,埋于室内。《任城王湝传》:天统三年,拜并州刺史。时有妇人,临汾水浣衣,有乘马人,换其新靴,驰而去。妇人持故靴诣州言之。湝召城外诸妪,以靴示之。诈曰:“有乘马人在路被贼劫害,遗此靴,得无亲属乎?”一妪抚膺哭曰:“儿昨著此靴向妻家。”如其语捕获之。

《北史·陈元康传》:文襄之被害,杨愔狼狈走出,遗一靴。并北人常著靴之证。若南方则著者较少。《齐书·豫章王嶷传》云:嶷性泛爱,不乐闻人过失,左右有投书相告,置鞾中,竟不视,取火焚之。《梁书·萧琛传》:起家齐大学博士。时王俭当朝,琛年少,未为俭所识,负其才气,欲候俭。时俭燕于乐游苑,乃著皮靴,策桃枝杖,直造俭坐。俭与语,大悦。

《南史·陈庆之传》:子暄。陈大康中,徐陵为吏部尚书,精简人物,缙绅之士,皆乡慕焉。暄以玉帽簪插髻,红丝布裹头,袍拂踝,靴至膝,不陈爵里,直上陵坐。陵不之识,命吏持下。暄徐步而去。举止自若,竟无怍容。作书谤陵,陵甚痛之。

赵翼《陔余丛考》,谓南朝著靴,见于史者,止此数事。今案萧琛之于王俭,陈暄之于徐陵,皆有意为之,以自表见。

《晋书·儒林·刘兆传》:尝有人著鞾,骑驴至兆门外,曰:“吾欲见刘延世。”亦视为野哉之流。

《南史·恩幸传》:简文之立,严亶学北人著靴上殿,无肃恭之礼。有怪之者。亶曰:“吾岂畏刘禅乎?”

《贼臣传》言:侯景自篡立后,**常设胡床及筌蹄,著靴垂脚坐。则尤为裂冠毁冕之行,负乘致寇之伦。信乎南人著靴者之不多也。

《陔余丛考》又云:“古人席地而坐,故登席必脱其屦,《礼记》所谓户外有二屦是也。然臣见君,则不惟脱屦,兼脱其袜。《诗》:赤芾在股,邪幅在下,邪幅行縢,袜去,故行縢见也。《左传》:卫出公辄为灵台,与诸大夫饮酒,褚师声子袜而登席,公怒,对曰:臣有疾,若见之,君将?之,是以不敢。公愈怒,欲断其足。

“杜《注》云:古者臣见君解袜,然则古人以跣足为至敬也。汉制脱袜虽无明文,宋绵初《释服》云:“凡自外入内者,必解屦然后升堂。既解屦,则践地者袜也,久立地或渍污,故有解袜就席之礼,失之亦为不敬。解袜见逼,《诗》曰:邪幅在下,正燕饮而跣以为欢之时也。其仪制汉时已亡。”《日知录》曰:“古人之袜,大抵以皮为之。今之村民,往往行縢而不袜,古人之遗制也。吴贺邵为人美容止,常著袜,希见其足,则汉、魏之世,不袜而见足者多矣。”然优礼萧何,特命剑履上殿,则群臣上殿,犹皆脱屦可知。

“卫宏《汉官旧仪》:掾吏见丞相脱屦,丞相立席后答拜。《魏志》:曹操令曰:祠庙上殿当解屦,吾受命剑履上殿,今有事于庙而解屦,是尊先公而替王命也,故吾不敢解屦。可见是时祭先祖,见长官,尚皆脱屦。宋改诸王国制度,内有藩国官正冬不得跣登国殿一条。

“梁天监中,尚书议云:礼跣袜登席,事由燕坐,今则极敬之所,莫不皆跣。清庙崇严,既绝恒礼,凡履行者,应皆跣袜。曰极敬之所,莫不皆跣,则是时朝会、祭祀,犹皆跣袜,陈祥道《礼书》所谓汉、魏以后,朝祭皆跣也。

“《唐书》:刘知几以释奠皆衣冠乘马,奏言冠履只可配车,今袜而蹬,跣而鞍,实不合于古,是唐时祭祀,亦尚有跣袜之制。至寻常入朝,则已有著履者。

“《唐书》:棣王琰有二妾争宠,求巫者密置符琰履中,或告琰厌魅,帝伺其朝,使人取其履验之,果然,是也。盖古者本以脱袜为至敬,其次则脱履,至唐则祭祀外无脱履之制,然朝会亦尚著履,此唐初之制也。”

案《宋书·孝义传》:龚颖,益州刺史毛璩辟为劝学从事。璩为谯纵所杀,故佐吏尽逃亡,颖号哭奔赴,殡送以礼。纵后设宴,延颖,不获已而至。乐奏,颖流涕起曰:“北面事人,亡不能死,何忍闻举乐,蹈迹逆乱乎?”纵大将谯道福引出将斩之。道福母即颖姑,跣出救之,得免。

《齐书·谢超宗传》:司徒褚渊送湘州刺史王僧虔,阁道坏坠水;仆射王俭,尝牛惊跣下车;超宗抚掌笑戏曰:“落水三公,堕车仆射。”又《徐孝嗣传》:泰始二年,西讨解严,车驾还宫,孝嗣登殿不著(左韦右未),为治书侍御史蔡准所奏,罚金二两。则是时跣者尚多。

《隋书·礼仪志》云:“案图云:复下曰舄,单下曰履,夏葛冬皮。近代或以重皮而不加木,失于乾腊之义。今取乾腊之理,以木重底。冕服者色赤,冕衣者色乌,履同乌色。诸非侍臣,皆脱而升殿。凡舄,惟冕服及具服著之,履则诸服皆用,惟褶服以靴。”案时人亦不皆著履。

《晋书·隐逸·陶潜传》:潜无履,王弘顾左右为之造履是也。为便于行走者恒著(上尸下侨)。

《宋书·张畅传》:畅于城上与魏尚书李孝伯语。孝伯曰:“君南土膏粱,何为著(上尸下侨)?君且如此,将士云何?”畅曰:“戎阵之间,不得缓服。”

《梁书·良吏传》:沈瑀为余姚令,富吏皆鲜衣美服,以自彰别。瑀怒,悉使著芒(上尸下侨)粗布。

《陈书·沈众传》:众监起大极殿,恒服布袍芒(上尸下侨)是也。

《梁书·处士传》:张孝秀尝冠谷皮巾,蹑蒲履,盖亦芒(上尸下侨)伦。俭者亦著屐。

《齐书·虞玩之传》:大祖镇东府,朝野致敬,玩之犹蹑屐造席。大祖取屐视之,讹黑斜锐,蒵断以芒接之。问曰:“卿此屐已几载?”玩之曰:“幼释褐拜征北行佐买之,著已二十年,贫士竟不办易。”大祖善之。夫亦可谓久矣。屐有齿,然遇崎岖之地,亦或去之。

《晋书·宣帝纪》:青龙二年,诸葛亮病卒,诸将烧营遁走,帝出兵追之。关中多蒺藜,帝使军士二千人著软材平底木屐前行,蒺藜悉著屐,然后马步俱进是也。

《宋书·礼志》云:“汉承秦制,冠有十三种,魏、晋以来,不尽施用。”

又云:“《傅玄子》曰:汉末王公名士,多委王服,以幅巾为雅,是以袁绍、崔钧之徒,虽为将帅,皆著缣巾。”

又云:“魏武以天下凶荒,赀财乏匮,拟古皮弁,裁缣帛以为帢,合乎简易随时之义。以色别其贵贱。本施军饰,非为国容也。通以为庆吊服。巾以葛为之,形如帢而横著之。古尊卑共服也。今国子、大学生冠之,服单衣,以为朝服。居士、野人,皆服巾焉。”

又云:“徐爰曰:帽名犹冠也,义取于蒙覆其首。其本纟丽也。古者有冠无帻,冠下有纟丽,以缯为之。后世施帻于冠,因裁纟丽为帽。自乘舆宴居,下至庶人无冠者皆服之。”

史臣案:“晋成帝咸和九年,制听尚书八坐丞郎,门下三省侍郎,乘车白帢低帻,出入掖门;又二宫直宫著乌纱帢;然则士人宴居,皆著帢矣。而江左时野人已著帽,士人亦往往而然,但其顶员耳。后乃高其屋云。”

案《吕览·上农》曰:“古者庶入不冠弁。”《仪礼·丧服注》曰:“庶人不冠爵弁,则冠素委貌。”

《诗都人士正义》曰:“庶入冠缁布冠或玄冠。”盖惟行礼时或用之,平时则不。

《释名》曰:“二十成人,士冠,庶人巾。”巾以覆髻则曰帻,《说文》“发有巾曰帻”,《广雅》“帻,巾覆结”是也。

《独断》曰:“帻者,古之卑贱执事不冠者之所服也,或以巾。”

《三国·魏志·文帝纪注》引《魏书》,谓杨彪著布单衣皮弁以见,则虽单衣亦不用巾。

《后汉书·蔡义传》:诏事逼切,不得已解巾之郡。

《周书·崔彦穆传》:子君肃,解巾为道王侍读。

《后汉书·逸民传》:韩康遁入霸陵山中,博士、公车连征不至。桓帝乃备玄纁之礼,以安车聘之。使者奉诏造康,康不得已,乃许诺。辞安车,自乘柴车,冒晨先使者发。至亭,亭长以韩征君当过,方发人、牛修道、桥。及见康,柴车幅巾,以为田叟也,使夺其牛。并居士、野人服巾之证。

《后书·郭泰传注》引周迁《舆服杂事》云:“巾,以葛为之,形如?。”《玉篇》曰:“?,帽也,绢,帻也。”则巾近于帽。

《说文》云:“帽,小儿、蛮夷头衣也。”

《书大传》曰:“古之人,衣上有冒而句领者。”《注》曰:“冒,覆也。”

《淮南氾论》曰:“古者有鍪而绻领。”《注》曰:“鍪,头著兜鍪帽,言未知制冠也。”盖冠弁等皆后起之饰,帽则诚所以覆头者。

《宋书·舆服志》曰:“帻者,古贱人不冠者之服也。汉元帝额有壮发,始引帻服之,王莽顶秃,又加其屋也。”

说或附会,然《魏书·辛绍先传》,谓其丁父忧三年,口不甘味,头不栉沐,发遂落尽,故常著垂裙皂帽,则帽确可以覆发。用无慊乎冠弁,而视冠弁为简易矣。去冠弁而著帽,抑可谓反古复始,变文从质者也。《释名》:“帻,蹟也,下齐眉蹟然也。”其制齐眉,故可掩额发矣。

《北史·萧詧传》,言其恶见人发白,事之者必方便避之,担舆者冬月必须裹头,夏月则加莲叶帽,亦帽可覆发之证。

然《隋书·崔赜传》:大业四年,从驾汾阳宫,次河阳镇,蓝田令王昙,于蓝田山得一玉人,长三尺四寸,著大领衣,冠帻,奏之。诏问群臣,莫有识者。赜答曰:“谨案汉文帝已前,示有冠帻,即是文帝已来所制作也。”然则帻自景帝而有,初不待元帝矣。

《通鉴》:齐明帝建武四年,魏主攻宛,宛城东南隅沟上有桥,魏主引兵过之,南阳大守房伯玉使勇士数人衣斑衣,戴虎头帽,伏于窦下,突出击之,魏主人马俱惊。注:“虎头帽者,帽为虎头形。”此与莲叶帽皆随时所制,足见帽之通行,为甚广也。

古三属之甲,此时亦稍变为直垂,是为两当,遂为后世所谓背子者之本,此亦犹衣裳之易而为袍衫也。《深衣释例》曰:“裲裆甲,一名裲裆衫,《宋书》薛安都惟著绛衲两当衫;案见《柳元景传》。《隋书·舆服志》:正直绛衫,从则裲裆衫是也。案当作《礼仪志》,直(外门里合)将军、诸殿主帅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