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东西魏争战(1 / 1)

东西魏分立后,高欢、宇文泰,剧战凡十余年,各不逞志,于是东西分立之局定;而高欢死后,侯景背叛,祸转中于梁矣。

高欢还军之后,宇文泰进攻薛瑜,虏其卒七千。梁武帝大同元年,西魏文帝大统元年,东魏孝静帝天平二年也。正月,西魏渭州刺史可朱浑道元率所部降于东魏。东魏将司马子如攻潼关。宇文泰军于霸上。子如回军,自蒲津攻华州。刺史王罴击走之。

二年,西魏大统二年,东魏天平三年。正月,高欢袭夏州,禽其刺史斛拔弥俄突,留将张琼、许和守之,迁其部落五千户以归。灵州刺史曹泥,与其女夫凉州刺史刘丰请内属于东魏。宇文泰遣兵围之,水灌其城,不没者四尺。高欢命阿至罗虏绕出西魏军后,西魏军乃还。欢迎泥、丰,拔其户五千以归。二月,欢又令阿至罗逼秦州,自以众应之。三月,其刺史万俟普拨亦归于东魏。宇文泰勒轻骑追之,不及。此时关中形势,已颇完固,非挑诱一二叛人,所能倾覆矣。

是岁,十二月,高欢自晋阳西伐,次于蒲津。使高昂趋上洛,窦泰入潼关。三年,西魏大统三年,东魏天平四年。宇文泰军于广阳,县名,在今陕西大荔县境。召诸将曰:“贼今犄吾三面,又造桥于河,示欲必渡,是欲缀吾军,使窦泰得西入耳。欢起兵以来,泰每为先驱,其下多锐卒,屡胜而骄。今出其不意袭之,必克。克泰,则欢不战而自走矣。”

诸将咸曰:“贼在近,舍而远袭,事若蹉跌,悔无及也。”泰曰:“欢前再袭潼关,吾军不过霸上;今者大来,亦未出郊,贼顾谓但自守耳。又狃于得志,有轻我之心。乘此击之,何往不克?贼虽造桥,不能径渡。此五日中,吾取窦泰必矣。”《周书·达奚武》《苏绰传》,均谓泰此策惟武及绰同之,《宇文深传》又谓大祖将袭泰,诸将咸难之,大祖乃隐其事,阳若未有谋者,而独问策于深,深劝其袭泰,恐未必可信。于是率骑六千还长安,声言欲保陇右,而潜出军。

窦泰卒闻军至,惶惧,依山而阵。未及成列,泰纵兵击破之。尽俘其众万余人。斩泰,传首长安。《北齐书》云:泰自杀。高昂陷洛州,执刺史泉企。闻泰殁,弃城走。高欢亦撤桥而退。企子元礼归复洛州。是为东魏西征一小挫。

是岁,六月,宇文泰遣于谨取杨氏壁。胡三省曰:盖华阴诸杨遇乱筑壁以自守者。七月,征兵会咸阳。今陕西咸阳县。八月,率李弼等十二将东伐。取弘农。高欢率众十万出壶口,山名,在今山西临汾县西南。趋蒲坂。又遣高昂以三万人出河南。是岁,关中饥。泰既平弘农,因馆谷五十余日。时战士不满万人。闻欢将渡,乃引军入关。欢遂渡河,逼华州。刺史王罴严守。乃涉洛,军于许原西。许原,在洛南。

泰据渭南,征诸州兵皆未会。乃召诸将谓之曰:“高欢越山渡河,远来至此,吾欲击之,何如?”诸将咸以众寡不敌,请待欢更西,以观其势。泰曰:“欢若得至咸阳,人情转扰。今及其新至,便可击之。”即造浮桥于渭。令军人(上齐下贝)三日粮,轻骑渡渭。辎重自渭南夹渭而西。

十月,至沙苑。在今陕西大荔县南。距欢军六十余里。欢闻泰至,引军来会。李弼曰:“彼众我寡,不可平地置阵。此东十里有渭曲,可先据以待之。”遂进军。

至渭曲,背水东西为阵。命将士皆偃戈于葭芦中,闻鼓声而起。欢军至,大破之。欢夜遁。追至河上,复大克获。虏其卒七万。留其甲士二万,余悉纵归。收其辎重、兵甲。《北齐书·神武纪》云:弃器甲十有八万。还军渭南,所征诸州兵始至。乃于战所准当时兵士,人种树一株,以旌武功。

案此役,东魏之兵力,远优于西魏;且已得渡河;当时西魏形势,实极危迫,纵不至举陇以东而弃之,然长安不守,则意中事。何者?东魏兵数既多,无论屯聚或分道而进,其势皆不易遏止也。长安若陷,所征之兵能集与否?集而能整与否?俱不可知;即日能之,东魏遂不能久据关中,复收众而返,而西魏之受创已深矣。故曰:此役为西魏一大危机也。然东魏遂一蹶不振者,实失之恃众而寡虑。

《北齐书·斛律羌举传》曰:从高祖西讨。大军济河,集诸将议进趣之计。羌举曰:“黑獭聚凶,强弱可知。若欲固守,无粮援可恃。今揣其情,已同困兽。若不与战,径趣咸阳,咸阳虚空,可不战而克,拔其根本,彼无所归,则黑獭之首,悬于军门矣。”诸将议有异同,遂战于渭曲,大军败绩。

又《薛琡传》云:高祖大举西伐,将度蒲津,琡谏曰:“西贼连年饥馑,无食可啗,故冒死来人陕州,欲取仓粟。今高司徒已围陕城,粟不得出。但置兵诸道,勿与野战,比及来年麦秋,人民尽应饿死。宝炬、黑獭,自然归降。愿王无渡河也。”侯景亦曰:“今者之举,兵众极大,万一不捷,卒难收敛。不如分为二军,相继而进。前军若胜,后军合力;前军若败,后军乘之。”高祖皆不纳,遂有沙苑之败。夫如薛琡之说,则失之轻进;如羌举之说,则失之轻战;如侯景之说,则又失之于临战之时;一人三失,其败宜矣。自经此挫,东魏遂不复能渡河、入关矣。

然西魏欲图进取,力亦不足,此东西所以遂成相持之局也。宇文泰既捷于沙苑,遣左仆射冯翊王元季海为行台,与开府独孤信,率步骑二万向洛阳。洛州刺史李显趋荆州。贺拔胜、李弼渡河围蒲坂。牙门将高子信开门纳胜军,事亦见《周书·薛善传》。东魏将薛崇礼弃城走。胜等追获之。泰遂进军蒲坂,略定汾、绛。于是许和杀张琼,以夏州降。

初泰自弘农入关,高昂围弘农,闻军败,退守洛阳。独孤信至新安,昂复走渡河,信遂入洛阳。东魏颍州长史贺若统,贺若统,从《周书·本纪》。《北齐书·尧雄传》作贺若徽。《周书·宇文贵传》亦作统,而云刺史。与密县人张俭,《北史·本纪》云:俭荥阳人。执刺史田迅,举城降。西魏都督梁回入据之。荥阳郑荣业、郑伟等攻梁州,禽其刺史鹿永吉;清河崔彦穆、檀深攻荥阳,禽其郡守苏定;皆附西魏。

东魏将尧雄、赵育、是云宝《北齐书·尧雄传》作是育宝。《北史》作是宝。《梁书·陈庆之传》作元云宝,一本作是元宝。《周书·文帝纪》作是云宝。《通鉴》同。案《魏书·官氏志》有是云氏,后改是氏。出颍川,治颍阴,今河南许昌县。欲复降地。泰遣宇文贵、梁迁等逆击,大破之。赵育降。

东魏复遣将任祥,率河南兵与尧雄合。西魏将怡峰,复与贵、迁等击破之。又遣韦孝宽取豫州。《北齐书·尧雄传》:雄都督郭丞伯、程多宝等举豫州降敌,执刺史冯邕。是云宝杀其阳州刺史邢椿,以州降。

四年,西魏大统四年,东魏元象元年。东魏贺拔仁攻南汾州,今山西吉县。拔之。任祥、尧雄与侯景、高昂、万俟受洛取颍州,梁回等遁走。二月,尧雄又取阳州。七月,侯景、高昂围独孤信于金墉。西魏文帝与宇文泰来救。东魏使库狄干率诸将先驱,高欢总众继进。八月,宇文泰至谷城,汉谷成县,后汉曰谷城,晋省,在洛阳西北。莫多娄贷文、可朱浑元来逆。临阵斩贷文。元单骑遁免,悉虏其众。送弘农。遂进军瀍东。

是夕,景等解围夜去。及旦,泰率轻骑追之,至于河桥。景等北据河桥,南属邙山为阵。战,东魏将高昂、李猛、宋显等皆死,而西魏右军独孤信、李远,左军赵贵、怡峰并不利,皆弃其卒先归。后军李虎、念贤遇信等,亦与俱还。由是班师。洛阳亦失守。留长孙子彦守金墉,高欢渡河,亦弃城。西魏军至弘农,守将皆已西走,所虏降卒在弘农者,因相与闭门拒守。进攻,拔之,诛其魁首数百人。关中留守兵少,而前后所虏东魏士卒,皆散在民间,乃谋为乱。

李虎等至长安,计无所出,乃与公卿辅魏大子钦出次渭北。沙苑所俘军人赵青雀、雍州民于伏德等遂反。青雀据长安子城。伏德保咸阳,与大守慕容思庆各收降卒,以拒还师。长安大城民皆相率拒青雀,每日接战。华州刺史宇文导袭咸阳,斩思庆,禽伏德。南渡渭,与泰会。攻青雀,破之。关中乃定。此数年中,西魏经营东方,不为不力;兵锋亦甚锐利;然终至挫衄[9],关中且几致大乱者,失之力小而任重也。观于此,而知西魏之只足自保,不能进取矣。

是岁,十一月,侯景攻陷广州。十二月,是云宝袭洛阳,东魏将王元轨弃城走。赵刚袭广州,拔之。自襄广以西城、镇,复为西魏。襄州,今河南叶县。

六年,西魏大统六年,东魏兴和二年,侯景出三鸦,在今河南南召县北,接鲁山县界。将侵荆州。宇文泰遣李弼、独孤信各率骑五千出武关,景乃退还。盖东魏兵力,重于河北,故在河南,尚不能与西魏争也。初河桥战后,王思政镇弘农,以玉壁险要,请筑城移镇之。在今山西稷山县西南。八年,西魏大统八年,东魏兴和四年。十月,高欢出兵围之。不能克。大寒,士卒多死,乃还。是为东魏出河北又一挫衄。

九年,西魏大统九年,东魏武定元年。二月,东魏北豫州刺史高慎,与吏部郎中崔暹有隙,暹时被高欢子澄委任,慎恐其构己,每不自安。东魏又遣镇城奚寿兴典兵事,慎但知民务而已。遂执寿兴,以虎牢归西魏。据《周书·李棠传》。宇文泰以慎所据辽远,难为应接。诸将亦皆惮行。惟李远曰:“北豫远在贼境,高欢又屯兵河阳,常理实难救援。但兵务神速,事贵合机,古人有言:不入虎穴,安得虎子?若以奇兵,出其不意,事或可济。脱有利钝,故是兵家之常。如其顾望不行,便无克定之日。”泰喜曰:“李万岁所言,万岁,远字。差强人意。”乃授远行台尚书,前驱东出。

泰率大兵继进。远乃潜师而往,拔慎以归。泰围斛律金于河阳。三月,高欢至河北。泰还军瀍上。欢渡河,据邙山为阵。泰夜登山,未明击之。中军右军皆捷,而左军赵贵不利,遂败退。欢追至陕,西魏使达奚武御之。

《北齐书·封子绘传》曰:高祖总命群僚,议其进止。子绘言曰:“贼帅才非人雄,偷窃名号。遂敢驱率亡叛,送死伊、瀍,天道祸**,一朝瓦解。虽仅以身免,而魂胆俱丧。混一车书,正在今日。天与不取,反得其咎。伏愿大王不以为疑。”高祖深然之,但以时既盛暑,方为后图,遂命班师。

《陈元康传》曰:大会诸将,议进退之策。咸以为野无青草,人马疲瘦,不可远追。元康曰:“两雄交战,岁月已久。今得大捷,便是天授。时不可失,必须乘胜追之。”高祖曰:“若遇伏兵,孤何以济?”元康曰:“王前涉沙苑还军,彼尚无伏,今奔败若此,何能远谋?”高祖竟不从。及疾笃,谓世宗曰:“邙山之战,不用元康之言,方诒汝患,以此为恨,死不瞑目。”此非实录。沙苑尚致丧败,况此时尚未入关,人马疲瘦,又迫盛暑邪?然西魏东略之不易得志,则观于是役而弥可见矣。欢使刘丰生追奔,拓地至弘农而还。北豫、洛皆复入东魏。

中大同元年,西魏大统十二年,东魏武定四年。春,西魏凉州刺史宇文仲和反。瓜州民张保,害刺史成庆以州应仲和。宇文泰遣独孤信讨之。

五月,禽仲和。迁其民六千余家于长安。瓜州都督令孤延起兵,禽张保。瓜州亦平。此为西魏之小衅,东魏自不能乘机也。邙山之败,宇文泰命王思政镇弘农,命举代己者。思政进所部都督韦孝宽。是岁,九月,高欢自邺西伐,围玉壁。孝宽拒守六旬,不能下。会欢有疾,烧营而退。明年,正月朔,欢死,其后嗣不复能为吞并之计,西魏力亦不足,东西战争之势杀矣。

注释:

[1]裒[póu]削:搜刮。

[2]蠲[juān]赋:免除赋役。

[3]藻棁[zhuó]:浮夸浅薄。

[4]洶洶:喧扰不安的样子。

[5]啮[niè]臂:咬臂出血,以示诚信。

[6]椎[chuí] 牛飨士:犒劳作战官兵。

[7]边扞[hàn]:边防。

[8]约勒:约束。

[9]挫衄[cuò nǜ]:挫折,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