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初风俗至陋。《齐书·魏虏传》述其情形云:什翼珪始都平城,犹逐水草,无城郭。木末明元帝。始土著居处。佛狸破凉州、黄龙,徙其居民,大筑城邑。《魏书·天象志》:天赐三年,六月,发八部人自五百里内缮修都城。魏于是始有邑居之制度。天赐三年,晋安帝之义熙二年也。
截平城西为宫城。四角起楼女墙。门不施屋。城又无堑。南门外立二土门。内立庙。开四门,各随方色。凡五庙,一世一间瓦屋。其西立大社。佛狸所居云母等三殿,又立重屋,居其上。饮食厨名阿真。厨在西,皇后可孙,恒出此厨求食。殿西铠仗库,屋四十余间。殿北丝、绵、布、绢库,土屋一十余间。
伪大子宫在城东,亦开四门,瓦屋,四角起楼。妃妾住皆土屋。婢使千余人,织绫锦,贩卖,酤酒,养猪、羊,牧牛、马,种菜逐利。大官八十余窖,窖四千斛,半谷半米。又有悬食瓦屋数十间。置尚方作铁及木。其袍衣,使宫内婢为之。
伪大子别有仓库。其郭城绕宫城南,悉筑为坊。坊开巷。坊大者容四五百家,小者六七十家。城西南去白登山七里。山边别立祖父庙。城西有祠天坛,立四十九木人,长丈许,白帻、练裙、马尾被立坛上。
常以四月四日,杀牛马祭祀,盛陈卤簿,边坛奔驰,奏伎为乐。城西三里,刻石写《五经》及其国记,于邺取石虎文石屋基六十枚,皆长丈余以充用。
国中呼内左右为直真。外左右为乌矮真。曹局文书吏为比德真。檐衣人为朴大真。带仗人为胡洛真。通事人为乞万真。守门人为可薄真。伪台乘驿贱人为拂竹真。诸州乘驿人为咸真。杀人者为契害真。为主出受辞人为折溃真。贵人作食人为附真。三公贵人,通谓之羊真。
佛狸置三公、大宰、尚书令、仆射、侍中,与大子共决国事。殿中尚书知殿内兵马、仓库。乐部尚书知伎乐及角史、伍伯。驾部尚书知牛、马、驴、骡。南部尚书知南边州郡。北部尚书知北边州郡。又有俟勤地何,比尚书。
莫堤,比刺史。郁若,比二千石。受别官,比诸侯。诸曹府有仓库,悉置比官。皆使通虏、汉语,以为传译。兰台置中丞、御史,知城内事。又置九豆和官,宫城三里内民户籍不属诸军戍者悉属之。其车服:有大小辇,皆五层,下施四轮,三二百人牵之,四施絙索备倾倒。轺车建龙旗,尚黑。妃后则施杂采幰,无幢络。
大后出,则妇女著铠骑马,近辇左右。虏主及后妃常行乘银镂羊车,不施帷幔。皆偏坐,垂脚辕中。在殿上亦跂据。正殿施流苏帐、金博山、龙凤朱漆画屏风、织成幌。坐施氍毹。褥前施金香炉、琉璃钵、金碗、盛杂食器。设客长盘一尺。御馔圆盘广一丈。为四轮车,元会日六七十人牵上殿。蜡日逐除;岁尽,城门磔雄鸡;苇索、桃梗如汉仪。自佛狸至万民,献文帝。世增雕饰。
正殿西筑土台,谓之白楼。万民禅位后,常游观其上。台南又有伺星楼。正殿西又有祠屋,琉璃为瓦。宫门稍覆以屋,犹不知为重楼。并设削泥采,画金刚力士。
又规画黑龙相盘绕,以为厌胜。其文化,盖兼受诸中国及西域,然究不脱北狄本色,《魏虏传》云:“佛狸已来,稍僭华典,胡风、国俗,杂相揉乱。”此胡风指西域言,国俗则鲜卑之本俗也。欲革之于旦夕之间,固非迁徙不为功矣。
孝文知北人之不乐徙也,乃借南伐为名以胁众。
齐武帝永明十一年,虏大和十七年也。八月,孝文发代都,声言南伐。九月,至洛阳。自发代都,霖雨不霁,孝文仍诏发轸。群臣稽颡马前。孝文乃言:“今者兴动不小,动而无成,何以示后?若不南行,即当移都于此。”
众惮南征,无敢言者。遂定迁都洛阳之计。其事详见《魏书·李冲传》。孝文此举,必有参与密谋者,今不可考,以意度之,必为汉臣,李冲当即其一也。
当南伐时,即起宫殿于邺西,十一月,移居焉。而委李冲以新都营构之任。明年,齐明帝建武元年。二月,北还。诏谕其下以迁都意。闰月,至平城。三月,临大极殿,谕在代群臣以迁移之略。其事详见《魏书·东阳公丕传》。
《传》谓孝文诏群下各言其意,然无敢强谏者,盖逆知其不可回矣。当时赞孝文南迁,并为开谕众人,镇抚旧京者,有任城王澄、南安王桢、广陵王羽及李韶等,亦不过从顺其意而已,非真乐迁也。《于烈传》云:人情恋本,多有异议。高祖问烈,“卿意云何?”烈曰:“陛下圣略渊深,非愚管所测。若隐心而言,乐迁之与恋旧,惟中半耳。”似直言,实亦巽辞也。
明帝建武二年,大和十九年。六月,诏迁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还北。《文成五王传》:广川王略子谐,大和十九年薨,有司奏王妃薨于代京,未审以新尊从于卑旧,为宜卑旧来就新尊?诏曰:迁洛之人,自兹厥后,悉可归骸邙岭,皆不得就茔恒、代。其有夫先葬在北,妇今丧在南,妇人从夫,宜还代葬。若欲移父就母,亦得任之。其有妻坟于恒、代,夫死于洛,不得以尊就卑。欲移母就父,宜亦从之。若异葬,亦从之。若不在葬限,身在代丧,葬之彼此,皆得任之。其户属恒、燕,身官京洛,去留之宜,亦从所择。其属诸州者,各得任意。其年九月,遂尽迁于洛阳。
孝文之南迁,旧人多非所欲也,遂致激成反叛。
《魏书·高祖纪》:大和二十年,齐建武三年。十有二月,废皇大子恂为庶人。恒州刺史穆泰等在州谋反,道武都平城,于其地置司州,迁洛后改为恒州。遣任城王澄案治之。澄景穆子任城王云之子。乐陵王思誉坐知泰阴谋不告,削爵为庶人。景穆子乐陵王胡儿无子,显祖诏胡儿兄汝阴王天赐之第二子永全后之,袭封。后改名思誉。
《恂传》云:恂不好书学。体貌肥大。深忌河、洛暑热,意每追乐北方。中庶子高道悦数苦言致谏,恂甚衔之。高祖幸崧岳,大和二十年八月。恂留守金墉,于西掖门内与左右谋,欲召牧马,轻骑奔代。手刃道悦于禁中。领军元俨,勒门防遏,夜得宁静。厥明,尚书陆绣驰启高祖于南。
高祖闻之骇惋。外寝其事,仍至汴口而还。引见群臣于清徽堂。高祖曰:“古人有言,大义灭亲。今恂欲违父背尊,跨据恒、朔,今日不灭,乃是国家之大祸。”乃废为庶人。置之河阳。汉县,晋省,魏复置,在今河南孟县西。以兵守之。服食所供,粗免饥寒而已。恂在困踬,颇知咎悔。恒读佛经,礼拜,归心于善。高祖幸代,遂如长安。大和二十一年四月,齐建武四年。中尉李彪,承间密表,告恂复与左右谋逆。高祖在长安,使中书侍郎邢峦与咸阳王禧献文子。奉诏(上齐下贝)椒酒诣河阳赐恂死。
二十二年,齐明帝永泰元年。冬,御史台令史龙文观坐法当死,告廷尉:称恂前被摄之日,有手书自理不知状,而中尉李彪,侍御史贾尚,寝不为间。尚坐系廷尉。时彪免归,高祖在邺,尚书表收彪赴洛,会赦,遂不穷其本末。贾尚出系,暴病数日死。
案恂死时年十五,废时年仅十四,安知跨据恒、朔?则其事必别有主谋可知。穆泰之叛也,史云:泰时为定州刺史,魏于中山置定州。自陈病久,乞为恒州,遂转陆叡为定州,以泰代焉。泰不愿迁都,叡未发而泰已至,遂潜相扇诱,与叡及安陆侯元隆、抚冥镇将鲁郡侯元业、骁骑将军元超,隆、业、超皆丕子。
阳平侯贺头,射声校尉元乐平,前彭城镇将元拔,代郡大守元珍,镇北将军乐陵王思誉等谋,推朔州刺史阳平王颐为主。朔州,魏置,今山西朔县。颐,景穆子阳平幽王新成之子。颐伪许以安之,而密表其事。高祖乃遣任城王澄发并、肆兵以讨之。并州治晋阳,今山西阳曲县。肆州治九原,在今山西忻县西。
澄先遣治书侍御史李焕单车入代,出其不意。泰等惊骇,计无所出。焕晓谕逆徒,示以祸福。于是凶党离心,莫为之用。泰自度必败,乃率麾下数百人攻焕郭门,冀以一捷。不克,单马走出城西,为人禽送。《澄传》:高祖遣澄,谓曰:“如其弱也,直往禽翦。若其势强,可承制发并、肆兵殄之。”澄行达雁门,大守夜告:“泰已握众,西就阳平城下聚结。”澄闻便速进。右丞孟斌曰:“事不可量。须依敕召并、肆兵,然后徐动。”澄不听,而倍道兼行。又遣李焕先赴,至即禽泰。
澄亦寻到,穷治党与。《澄传》云:狱禁者凡百余人。高祖幸代,《纪》:大和二十一年正月北巡,二月至平城。亲见罪人,问其反状。泰等伏诛。陆叡赐死于狱。
《新兴公丕传》:自高祖南伐以来,迄当留守之任。后又迁大传,录尚书。冯熙薨于代都,熙,文明后兄。丕表求銮驾亲临。诏曰:“今洛邑肇构,跂望成劳。开辟迄今,岂有以天子之重,亲赴舅国之丧?朕纵欲为孝,其如大孝何?纵欲为义,其如大义何?天下至重,君臣道悬,岂宜苟相诱引,陷君不德?令、仆已下,可付法官贬之。”《陆叡传》:叡表请车驾还代,亲临冯熙之丧,坐削夺都督恒、肆、朔三州诸军事。又诏以丕为都督,领并州刺史。
丕前妻子隆,同产数人,皆与别居,后得宫人,所生同宅共产,父子情因此偏。丕父子大意不乐迁洛。高祖之发平城,大子恂留于旧京。及将还洛,丕前妻子隆,与弟超等,密谋留恂,因举兵断关,规据陉北。时丕以老居并州,虽不与其始计,而隆、超咸以告丕。丕外虑不成,口虽致难,心颇然之。及高祖幸平城,推穆泰等首谋,隆兄弟并是党。隆、超与元业等兄弟,并以谋逆伏诛。有司奏处孥戮。诏以丕应连坐,但以先许不死之身,躬非染逆之党,听免死,仍为大原百姓。其后妻二子听随。隆、超母弟及余庶兄弟,皆徙敦煌。
案冯熙死于大和十九年三月。是岁,六月,诏恂赴平城宫。九月,六宫及文武,尽迁洛阳。
《恂传》云:二十年,改字宣道。迁洛,诏恂诣代都。及恂入辞,高祖曰:“今汝不应向代,但大师薨于恒壤,朕既居皇极之重,不容轻赴舅氏之丧,欲使汝展哀舅氏”云云。此与十九年六月之诏,当即一事,叔于二十年改字之后,盖《传》之误。
《丕传》所谓高祖发平城,大子留于旧京者,当即此时。高祖若至代都,称兵要胁之事,其势必不可免,代都为旧人聚集之地,势必难于收拾,故高祖拒而不往;又虑群情之滋忿也,乃使恂北行以慰抚之;自谓措置得宜矣,然魏以大子监国,由来旧矣;禅代,献文又特创其例矣。泰等是时,盖犹未欲显叛高祖,特欲挟大子据旧都,胁高祖授以监国之任?禅代盖尚非其意计所及。
高祖本使恂往,意在消弭衅端,不意恂亦为叛党所惑,还洛之后,犹欲轻骑奔代也。然此必非恂所能为,洛京中人,必又有与叛党通声气者矣,亦可见其牵连之广也。
恂既废,叛党与高祖调停之望遂绝,乃又谋推阳平,亦所谓相激使然者邪?穆泰者,崇之玄孙。以功臣子孙尚章武长公主。文明大后欲废高祖,泰切谏,乃止。
高祖德之,锡以山河,宠待隆至。陆叡,俟之孙。沈雅好学,折节下士。年未二十,时人便以宰辅许之。又数征柔然有功。实肺肤之亲,心膂之任,乔木世臣,民之望也,而皆躬为叛首。
《于烈传》言:代乡旧族,同恶者多,惟烈一宗,无所染预而已。当时情势,亦危矣哉?南迁之计,于虏为损乎?为益乎?
《齐书·王融传》:永明中,虏遣使求书,朝议欲不与,融上疏曰:“今经典远被,诗史北流,冯、李之徒,必欲遵尚,直勒等类,居致乖阻。何则?匈奴以毡骑为帷床,驰射为餱粮。冠方帽则犯沙陵雪,服左衽则风骧鸟逝。若衣以朱裳,戴之玄冕,节其揖让,教以翔趋,必同艰桎梏,等惧冰渊,婆娑(左足右般)躃,困而不能前已。
及夫春水草生,阻散马之适;秋风木落,绝驱禽之欢;息沸唇于桑墟,别踶乳于冀俗;听韶雅如聋聩,临方丈若爰居;冯、李之徒,固得志矣,虏之凶族,其如病何?于是风土之思深,愎戾之情动;拂衣者连裾,抽锋者比镞;部落争于下,酋渠危于上;我一举而兼吞,卞庄之势必也。”其于魏末丧乱,若烛照之矣。
《魏书·孙绍传》:绍于正光后表言:“往者代都,武质而治安,中京以来,文华而政乱。故臣昔于大和,极陈得失;延昌、正光,奏疏频上。”今其所陈不可悉考,然谓武质而安,文华而乱,固已曲尽事情。
离乎夷狄而未即乎中国,固不免有此祸。然遂终自安于夷狄可乎?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一人如是,一族亦然。鸟飞准绳,岂计一时之曲直?是则以一时言,南迁于虏若为害,以永久言,于虏实为利也。孝文亦人杰矣哉!
《昭成子孙传》云:高祖迁洛,在位旧贵,皆难于移徙,时欲和合众情,遂许冬则居南,夏便居北。世宗颇惑左右之言,外人遂有还北之问。至乃榜卖田宅,不安其居。
昭成玄孙晖,乃请间言:“先皇移都,为百姓恋土,故发冬夏二居之诏,权宁物意耳。乃是当时之言,实非先皇深意。且北来迁人,安居岁久,公私计立,无复还情。陛下当终高祖定鼎之业,勿信邪臣不然之说。”世宗从之。
《肃宗纪》:熙平二年,梁武帝天监十六年。十月,诏曰:“北京根旧,帝业所基。南迁二纪,犹有留住。怀本乐业,未能自遣。若未迁者,悉可听其仍停。”
此可见孝文虽雷厉风行,实未能使代都旧贵,一时俱徙,且于既徙者亦仍听其往还也。然以大体言之,南迁之计,固可谓为有成矣。
迁都之后,于革易旧俗,亦可谓雷厉风行。
大和十八年,齐建武元年。十二月,革衣服之制。明年,六月,诏不得以北俗之语,言于朝廷。若有违者,免所居官。又明年,正月,诏改姓元氏。又为其六弟各聘汉人之女,前所纳者,可为妾媵,事见《咸阳王禧传》。
《传》又载:孝文引见群臣,诏之曰:“今欲断诸北语,一从正音。年三十以上,习性已久,容或不可卒革,三十以下,见在朝廷之人,语音不听仍旧。若有故为,当降爵、黜官。所宜深戒。”又曰:“朕尝与李冲论此,冲言四方之语,竟知谁是?帝者言之,即为正矣,何必改旧从新?冲之此言,应合死罪。”乃谓冲曰:“卿实负社稷,合令御史牵下。”又引见王公卿士,责留京之官曰:“昨望见妇女之服,仍为夹领小袖。我徂东山,虽不三年,既离寒暑,卿等何为,而违前诏?”
案民族根柢,莫如语言,语言消灭,未有不同化于他族者,不则一切取之于人,仍必岿然独立为一民族。就国史观之,往昔入居中原诸族,及久隶我为郡县之朝鲜、安南,即其明证。
人无不有恋旧之心,有恋旧之心,即无不自爱其语言者。孝文以仰慕中国文化之故,至欲自举其语言而消灭之,其改革之心,可谓勇矣。其于制度,亦多所厘定,如立三长之制,及正官制,修刑法是也,别于他章述之。史称孝文“雅好读书,手不释卷。《五经》之义,览之便讲。学不师授,探其精奥。史传、百家,无不该涉。善谈庄、老,尤精释义。才藻富赡,好为文章。诗赋铭颂,任兴而作。有大文笔,马上口授,及其成也,不改一字。自大和十年已后,诏册皆帝之文也。”此自不免过誉,然其于文学,非一无所知审矣。亦虏中豪桀之士也。
拓跋氏之任用汉人,始于桓、穆二帝。其时之卫操、姬淡、卫雄、莫含等,虽皆乃心华夏,非欲依虏以立功名,然于虏俗开通,所裨必大,则可想见。六修之难,晋人多随刘琨任子南奔,虏之所失,必甚巨也。《卫操传》云:始操所与宗室、乡亲入国者:卫勤、卫崇、卫清、卫沈、段业、王发、范班、贾庆、贾循、李台、郭乳。六修之难,存者多随刘琨任子遵南奔。
昭成愚戆,观其见获后对苻坚之语可知。其能用汉人,盖尚不逮桓、穆。其时汉人见用,著于魏史者,惟许谦、燕凤而已。据《魏书·传》:凤为昭成代王左长史,谦为郎中令,兼掌书记。道武性质,更为野蛮。
破燕以后,不得不任用汉人,然仍或见诛夷,或遭废黜,实不能谓为能用汉人也。《道武本纪》谓参合陂之捷,始于俘虏之中,擢其才识,与参谋议。及并州平,初建台省,置百官,尚书郎已下,悉用文人。又云:帝初拓中原,留心慰纳。诸士大夫诣军门者,无少长,皆引入赐见,存问周悉,人得自尽。苟有微能,咸蒙叙用。此不过用为掾史之属而已,无与大计也。
道武所用汉人,较有关系者,为许谦、燕凤、张衮、崔宏、邓渊、崔逞。谦、凤皆昭成旧人,其才盖非后起诸臣之敌。渊以从父弟晖与和跋厚善见杀。逞使妻与四子归慕容德,独与小子留平城,道武嫌之,遂借答晋襄阳戍将书不合杀之。张衮以先称美逞及卢溥,亦见黜废。
《逞传》言:司马休之等数十人,为桓玄所逐,皆将来奔,至陈留南,分为二辈一奔长安,一归广固。大祖初闻休之等降,大悦。后怪其不至,诏兖州寻访。获其从者,皆曰:“闻崔逞被杀,故奔二处。”大祖深悔之。自是士人有过者,多见优容。此亦不过一时之悔而已,以道武之猜忍好杀,又安知惩前毖后邪?
然既荐居中国之地,政务稍殷,终非鲜卑所能了,故汉人之见任者,亦稍多焉。崔浩见信于明元、大武二世,浩以谋覆虏诛,而大武仍任李孝伯;孝伯为顺从弟。《传》云:自崔浩诛后,军国之谋,咸出孝伯,世祖宠眷亚于浩。高允与立文成,初不见赏,《允传》云:高宗即位,允颇有谋焉,司徒陆丽等皆受重赏,允既不蒙褒异,又终身不言。
文明后诛乙浑,乃引允与高闾入禁中,共参朝政;即可见此中消息。然允等之见任,实不过职司文笔而已,《允传》云:自高宗迄于显祖,军国书檄,多允文也。末年乃荐高闾以自代。《闾传》云:文明大后甚重闾,诏令书檄,碑铭赞颂皆其文也。
《齐书·王融传》融上疏曰:“虏前后奉使不专汉人,必介以匈奴,备诸觇获。且设官分职,弥见其情。抑退旧苗,扶任种戚。师保则后族冯晋国,总录则邽姓直勒渴侯,台鼎则丘颓、苟仁端,执政则目凌钳耳。至于东都羽仪,四京簪带,崔孝伯、程虞虯久在著作,李元和、郭季祐止于中书,李思冲饰虏清官,游明根泛居显职。”虏之遇汉人如何,当时固人知其情也。
《允传》言:允谏诤,高宗常从容听之。或有触迕,帝所不忍闻者,命左右扶出。事有不便,允辄求见。高宗知允意,逆屏左右以待之。礼敬甚重。晨入暮出,或积日居中,朝臣莫知所论。
或有上事陈得失者,高宗省而谓群臣曰:“君父一也。父有是非,子何为不作书于人中谏之,使人知恶,而于家内隐处也?岂不以父亲,恐恶彰于外也?今国家善恶,不能面陈,而上表显谏,此岂不彰君之短,明己之美?至如高允者,真忠臣矣。朕有是非,常正言面论。
“至朕所不乐闻者,皆侃侃言说,无所避就。朕闻其过,而天下不知其谏,岂不忠乎?汝等在左右,曾不闻一正言,但伺朕喜时,求官乞职。汝等把弓刀侍朕左右,徒立劳耳,皆至公王,此人把笔匡我国家,不过著作郎,汝等不自愧乎?”于是拜允中书令,著作如故。夫以言不忍闻,遂令左右扶出,所谓礼遇甚重者安在?
高宗之爱允,不过以不彰其过而已,此实好谀恶直,岂曰能容谏臣?允之谏诤,史所举者,营建宫室,及婚娶丧葬,不依古式,此并非听者所不乐闻;又以不显谏自媚;而其见宠,尚不逮把持弓刀之人,虏之视汉人何等哉?
然史又言:“魏初法严,朝士多见杖罚,允历事五帝,出入三省,五十余年,初无谴咎”,盖允虽貌若蹇直,实不肯触虏之忌,其不欲尽忠于虏,犹崔宏之志也。
《传》又言:高宗既拜允中书令,司徒陆丽曰:“高允虽蒙宠待,而家贫,布衣,妻子不立。”高宗怒曰:“何不先言?今见朕用之,方言其贫。”是日,幸允第。惟草屋数间,布被缊袍,厨中盐菜而已。
初与允同征游雅等,多至通官,封侯,及允部下吏百数十人,亦至刺史、二千石,而允为郎二十七年不徙官。时百官无禄允常使诸子樵采自给。又云:是时贵臣之门,皆罗列显官,而允子弟皆无官爵。盖允之仕虏,特不得已求免死而已。
虽不逮崔浩之能密图义举,视屈节以求富贵者,其犹贤乎?允之见征,在大武神?四年,宋文帝元嘉八年也。史云至者数百人,皆差次叙用,盖大武之世征用汉人最盛者也。事见《魏书·本纪》。即李冲见宠衽席之上,实亦佞幸之流,高祖特以大后私昵,虚加尊礼,非真与谋军国大计也。
此外李彪、宋弁、郭祚、崔亮之徒,或佐铨衡,或助会计,碌碌者更不足道。虏之桢干,仍在其种戚之手。此辈一骄奢疲耎,而其本实先拨矣。此则非迁都所能求益,抑且助长其骄**,所谓离乎夷狄,而未即乎中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