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孙复
在啖、赵之后,四库馆臣主要驳斥的对象一是孙复,一是胡安国,前者是北宋春秋学开山祖师,后者是南宋春秋学巅峰人物。全祖望称“宋世学术之盛,安定(胡瑗)、泰山(孙复)为之先河”。
庆历年间学风一变,疑古之风渐起,先贤的经与传纷纷受到苛刻眼光的重新审视。胡瑗、孙复,以及孙复的高足石介被并称为宋初“三先生”,正站在这一时代的转捩点上。
胡瑗以易学名世,孙复则笃于《春秋》。孙的春秋学据说受之于范仲淹,上承啖、赵,其特色一是尊王攘夷,二是认为《春秋》笔法有贬而无褒。道德标杆至此有了越来越苛刻的倾向,对真理唯一性的认同感也越来越强,其导致的结果是:虽然人无完人,但看人的眼光却多少套上了完人的模子,正与邪的壁垒也越发森严起来。余风及于明代,便有名满天下的复社、东林党,再到后来更有《老残游记》感叹清官为恶甚于贪官。
孙复《春秋尊王发微》对克段一事如此阐发:段是郑伯的弟弟。怎么看出来的?因为在《春秋》的写法上,诸侯杀大夫,或称人,或称国,杀世子,杀同母弟弟则称君,而这里称呼郑伯,属于称君的情况,由此而知道郑伯所克的段就是自己的同母兄弟。所谓“克”,是力胜之辞,以郑庄公的力量方才能够制服叔段,可见叔段骄悍难制,国人莫能与之相抗。郑庄公养成了叔段之恶,最后加之以刀兵,这就叫作兄不兄,弟不弟,都该批评。
对于郑庄公兄弟二人,历来有维护郑庄公的,也有为叔段辩护的,但同加批评仍属主流意见。但孙复的问题是:不仅在这一个问题上把所有当事人一勺烩,而是在所有的问题上都保持了这种一勺烩的风格。当然,无论孙复也好,旁人也罢,意见再怎么新奇,一般而言都是在“探求孔子的真谛”而不是自作发挥——虽然事实上刚好相反。经典对于后人来说,其启示是在一开始便已告完成的,后人所做的种种努力从理论上说不过是把圣人的示事给揭示出来而已,至于谁的揭示才是正确的揭示,这就只能仰赖于权威机构的认定了。
从这层意义上看,经学并不像是一门世俗的学问,反而和神学非常近似。罗马天主教对教义的看法也是这样:教义是从一开始便完全无误地交给我们了,只是我们没有能力完全理解罢了。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天主教并没有教义史,有的只是对教义的领会史。同样对于经学,并没有经义史这回事,有的只是对经义的揭示史。奥顿在《教理史手册》里的一段话同样适用于经学:“所谓教理史必须预先假定(假设)所启示的真理在客观方面看来是永远不会更改的;然而,在主观方面,人们对于教理的理解上是可能有进步的。”
啖、赵开舍传求经之风,孙复开有贬无褒之例,杂说越来越多,苛评也越来越甚。道德标杆的树立通常会造成这样的影响:在“非常高尚”变成新标准之后,“高尚”便是要被批评的了,知人论世的口吻也就越来越严厉了。
宋代一部不知作者的《春秋通义》这样评道:“如果郑庄公杀了叔段,《春秋》就该写作‘郑伯杀其弟。’如果叔段出奔,《春秋》就该写作‘郑公子段自鄢出奔共。’而《春秋》却书郑伯、书克,不书弟,叔段之恶由此而明,郑伯之恶也由此而明。”褒贬议论同于孙复。
风气所及,《春秋》背后的史实支柱似乎越来越不重要了,清代四库馆臣评程公说《春秋分纪》时论及宋代学风,说道:自从孙复之后,人们都以臆断来解说《春秋》,恐怕前人的意见会对自己不利,便把“三传”的义例一概废掉。尤其害怕《左传》事实分明,不能由着自己随意发挥,便把《左传》的记事也一并置之不顾。就好像赃官断案,先把证据毁了,又把证人杀了,是非曲直就可以全由自己空口白牙怎么说怎么是。评赵鹏飞《春秋经筌》则指出了舍传求经只是一个不可能的口号:就以《春秋》开篇的几件事为例,如果没有传文,就算有穷理格物之儒者尽毕生之力,也不可能弄清声子、仲子究竟是怎么回事,也不可能弄清经文“克段”之段到底是谁,又究竟出了什么事,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2.刘敞
但大风气虽然如此,倒也并非人人都是这样,至少在程度上也是有些区别的。比如刘敞也是北宋治《春秋》的大家,欧阳修以一代文宗的身份,在修《新五代史》和《新唐书》的时候,于凡例处还要多向刘敞请教。据四库馆臣的评论,北宋以来出新意解释《春秋》的要数孙复与刘敞为始作俑者。但这两人大有区别:孙沿袭啖、赵的学风,几乎尽废“三传”,而刘对“三传”则既不尽信,也不尽废,所以刘的训释水平比孙要高出很多。这是刘的优点,而缺点是,他还开了另外的一个先河,即篡改经传文字的先河,大约有些看不顺眼的地方就由着自己的意思动笔改了,也不做出任何说明。后来宋人很有些疑经改经的风气,以义理正确统辖事实正确,对于文本上的矛盾龃龉即以义理贯通之,不惮改字,胆量是很大的。
按四库馆臣的意见,刘敞的训释水平远远高于孙复。的确,有些地方刘敞的意见非常平实,如评《穀梁传》对“克”字的解释,说《穀梁传》先训“克”为“能”,又转训为“能杀”,完全不合语法,而从《左传》对《春秋》的语例阐释中,刘敞又推出了叔段确实被杀的结论:《左传》阐释《春秋》语例,有所谓“得儁曰克”,如果叔段出奔共地,就不存在“得儁”一事,所以《春秋》也就不该称之为“克”。
所谓“得儁曰克”,见于《左传·庄公十一年》的解经文字:“凡师,敌未陈曰败某师,皆陈曰战,大崩曰败绩,得儁曰克,覆而败之曰取某师,京师败曰王师败绩于某。”
在《春秋·庄公十一年》,有一句简短的记载说:“公败宋师于鄑”,意思很简单,是说鲁庄公在鄑地打败了宋国的军队。《左传》简单介绍了一下这次战争的来龙去脉,说宋国要报当年乘丘兵败之仇,向鲁国发动了进攻,鲁庄公率兵抵御。宋国的军队还没有列好阵势,鲁国军队就迫近攻击,在鄑地打败了宋军。事情很简单,但《左传》继而阐释《春秋》的书法体例,说凡是作战,趁敌人没列好阵势而击败敌人的就写作“败某师”,大家都摆好阵势作战的就写作“战”,大溃败就写作“败绩”,俘虏了敌人的头领就写作“克”,伏击取胜的就写作“取某师”,周天子的军队打了败仗就写作“王师败绩于某”。
无论《左传》的这个说法是否属实,至少从它给出的这一套体例来看,《春秋》的一句“公败宋师于鄑”便应该隐含着这次战斗是鲁军趁宋军还没列好阵势就发起进攻的事实,而“得儁曰克”,“儁”即“俊”,意指才俊之士,在这个打仗的语境之下可以引申为将官、首领。《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记陈汤有“……无武帝荐延枭俊禽敌之臣,独有一陈汤耳”,颜师古注释:“俊谓敌之魁率,郅支是也。《春秋左氏传》曰:‘得俊曰克’。”所以,按照“得儁曰克”这个体例,刘敞质疑道:郑庄公只有擒住了叔段才能被《春秋》称之为“克”。所以,既然《春秋》明明白白地写作“克段”,叔段应该就没能跑掉,落在了郑庄公的手里。
那么,《左传》说叔段出奔共地又是怎么回事?共地在卫国,刘敞分析说:《左传》在本年十月还记载了公孙滑出奔卫国。公孙滑是叔段的儿子,照理说父子应该在一起才对,而《左传》只提到公孙滑出奔卫国,却没提叔段。而且《左传》好几次提到公孙滑,旁边都没有叔段的身影,这是不合情理的。所以,事实真相应该是叔段已经遭了郑庄公的毒手,之后只有叔段的儿子公孙滑出奔在外,《左传》所据的材料误把公孙滑的出奔记作叔段的出奔了。
刘敞这是在《左传》的解经之辞里寻找证据,给出了一个“合理的怀疑”,但问题是刘敞的论证没能做到自洽——这里的怀疑是建立在《左传》对《春秋》语例解释正确的基础上,而他紧接着却对这个基础发出了质疑:《左传》说“如二君,故曰克”,这句话在性质上和“得儁曰克”是完全一样的,而刘敞说《春秋》二君相伐的记载很多,都称“伐”而不称“克”,不知《左传》根据什么得出了“如二君,故曰克”这个结论?
如果相信“得儁曰克”的义例,那么《左传》的叙事自然有误;如果相信《左传》的叙事,那么“得儁曰克”的义例便站不住脚。这与其说是考据问题,不如说是取舍问题。刘敞取了前者,而清代沈彤则取了后者,至于“得儁曰克”与“如二君,故曰克”的矛盾,赵匡以为前者是常例,后者是特笔。三种论断,都很难找到依据。而庄存与《春秋正辞》又有弥合——庄是公羊家,首先要认定训“克”为“杀”的公羊义理,但他还说,叔段也确实出奔,出奔与被杀这两者并不矛盾,因为叔段是在鄢地受了伤,出奔之后才伤重而死的。
经义终于会被说圆的。再看刘敞,纰漏归纰漏,他在辨析求证的一面也许确实比孙复做得出色,但另一方面,从克段一事上来看,至少刘敞的道德标杆并不比孙复更低。《左传》表彰颍考叔的纯孝,而刘敞认为颍考叔根本够不上纯孝的标准:庄公放逐姜氏又立下不到黄泉不相见的誓言之后,已经大感后悔了,颍考叔也已经知道了庄公的悔意,他应该向庄公这样明言才对:“您立下这种誓言,分明属于不孝,鬼神肯定不会喜欢,所以也不会听的。您不如把母亲迎了回来,这才叫作‘迁善徙义,君子之道’,鬼神也会保佑您的。”庄公若听了这种劝告,必然会欣然接受。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庄公已经有了悔意,自己又抹不开面子破誓,身边也没有人用合适的意见来引导他,这才拖到了一种非常尴尬的地步。所以,颍考叔如果能这么建议,庄公哪会不从?而颍考叔却大搞曲折迂回的办法,如此隐晦的表达要是庄公没听明白那可怎么办?他还建议挖地道,说这样就不会违背誓言,可这种小伎俩上之不足诳鬼,下之不足诬人,内之不足欺心,使君主不能明明白白地悔过,这简直就是孟子所批评的犯了错还要文过饰非的那种人,哪里称得上纯孝?
对于刘敞的这种议论,现代人可能会觉得迂腐,但也不能否认直言敢谏确实有着绚烂迷人的道德光环。这里体现的是对“方”与“圆”的一种认识——君子到底应该取外圆内方还是内外都一样方?吕祖谦《东莱博议》评论《左传》里“臧僖伯谏观鱼”的故事,也谈及进谏问题:进谏之道,与其让君主畏惧我的话,不如让君主相信我的话;与其让君主相信我的话,不如让君主喜欢我的话。这三种进谏分别体现为:戒之以祸、喻之以理、悟之以心。照吕祖谦的这个标准,颍考叔当属悟之以心的一类,尤其值得表扬才是。
其实在进谏问题上,颍考叔风格原本很占优势的。这一派首先可以在大舜那里找到理论资源——大舜侍奉自己那位典型化的坏父亲就大有以柔克刚的风格,“舜从未对父亲的权威提出挑战,他也没有无视父亲的权威;他的所作所为只是谨慎地矫正了这种权威,因而也就恢复了这种权威”。再者,《孔子家语·辩政》以孔子之口谈到忠臣之谏君的五种方式,孔子自己就很赞同讽谏,因为个人安全还是很值得被慎重考虑的。其后,至少在宋前,人们还是认可讽谏多于直谏的。但从这里来看,这个方、圆之辩,至少在表面上刘敞一派颇占上风,这也是时代风气使然。从此以后,东方朔式的人物濒临灭绝了,而多是方孝孺、刘宗周这样的道德楷模在历史舞台上熠熠生辉。如方孝孺的名文《豫让论》,对豫让的苛责就如同刘敞这里对颍考叔的苛责,两者如出一辙。道德苛责虽然塑造了一些越发远离人情的道德楷模,但必然也会促发更多人的作伪,而对社会来说更加危险的是:正邪不两立的思想越发严峻了,这世界越来越黑白分明,芸芸众生非黑即白、非此即彼。道德感越纯,手中的大棒挥舞起来也就越狠。
刘敞是庆历经学的领军人物,庆历年间正是新政时期,王安石变法,党争沸沸扬扬,政治见解之争被阐释为君子与小人之争。一切矛盾几乎都被阐释为君子与小人的矛盾,而矛盾的化解方法大约只有两途:理想的途径是君子感化小人,比较现实的途径是君子打倒小人。是谓“君子、小人无两立之理”,经学的世界也是现实的世界。
3.王安石
王安石新政,对科举考试也有很大的改革。唐代经学的科举标准是孔颖达主持的“五经正义”,而进入宋代以后,政治形态有了变化,知识分子对政治哲学也开始有了新的要求。唐代末年的藩镇割据和再后来的五代十国的纷乱局面在宋人眼里都是清清楚楚的近代史,辽国与西夏的压力又是有着切肤之痛的时政,所以宋代经学大讲尊王攘夷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经义顺应时局开始不断出现新解,但随之而来的麻烦就是解经的人越多,经义也就越乱。那时候的人并没有什么多元化的观念,经义一定要求统一。统一是必然的,问题只是统一于谁。宋神宗把这个重任压在了王安石的肩上,于是在熙宁八年颁行了《诗经》《尚书》《周礼》的王安石经义版,将之立为官学。
官学的意义在于:一个人要想走读书做官的路线,就得背熟官学教科书,哪怕你觉得其他学者的经学再好,也只能弃而不顾。至此,孔颖达主义淡出历史舞台,王安石主义成为新时代的官方政治哲学。士子科举,答卷与王学稍有不合,即被黜落。当然,无论是孔颖达主义还是王安石主义,在名义上和基本素材上还都是一样的孔子的旗号,只不过要看谁把孔子思想解释得更先进罢了。
从“变法”角度讲,经义的统一也是必然之势。一方面,变法“在道德保守主义者和其他改革反对派看来,这一切更像是法家而非儒家,为了反驳,王安石引用儒经来支持自己的立场”;另一方面,对国家经济的通盘变法必然导致集权,这是哈耶克对现代社会的缜密推论,用之于古也一样讲得通的。王安石定“国是”,黜“邪见”,力图使天下人的想法尽同于己。
王在科举改革上步子迈得很大,不仅把自己的经义注讲作为考试标准,是为“新义”,甚至还把进士科所考的“五经”科目作了变动:废掉了政治哲学的第一经典《春秋》,替换为诸经之中最为晚出的《周礼》,此举一出,天下大哗。
为什么要废掉《春秋》,说法不一。大约因为自孙复以来,《春秋》这门学问越来越空疏穿凿,让大有实干精神的王安石非常不以为然。而据孙觉《春秋经解》周麟之跋语:王安石曾经有心撰写一部释《春秋》之书以行天下,而孙觉的《春秋经解》已经先一步刊行了,王安石暗生怨恨,又觉得自己的学术水平超不过孙觉,便干脆用政治势力打压学术私敌,把《春秋》废除出科举考试必修课。这个充满小人之心的说法未必可靠,而二程的弟子杨时以为:《春秋》并非被废弃不用,而是“三传”互相出入,实在无法考订真伪,这就使《春秋》成为所有经典中最难读难解的一部。所以《春秋》才被排除出官学体系,让那些急于科举的士子不必在这上面耗费时间。
杨时的这个看法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春秋》很难懂。这样说看似比较荒谬,《春秋》被认为是孔圣人唯一的一部撰著,是经学当中的第一大经,是政治哲学的最高纲领,居然让杨时这样的大学者也能说出“很难懂”这样的感慨!
杨时这么说,倒不应该是俯伏于王安石的权势之下——这两人虽然时代不同,立场上却可以称得上是死对头,甚至在王安石死后,战火还没烧完:王在崇宁三年曾被配享孔庙,和颜渊、孟子排班而立,结果在钦宗时杨时上书劝谏,渐次把王从圣殿里给拉下来了。
这对老对头各自都是顶尖的学者,也一样认为《春秋》太过难懂。王安石在给韩求仁的一封信里泛论自己对经典的见解,开篇说《诗经》洋洋洒洒,后来谈到《易经》,说《易经》很难,自己当初没摸到门,而结尾处寥寥两语谈论《春秋》,说“三传”不足信,所以《春秋》在诸经之中是最难懂的。
金景芳曾以《史记·孔子世家》中“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二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为据,推定“《诗》《书》《礼》《乐》是普通科,人人共习。六艺则不然,其中有《易》和《春秋》二书,是具有高深理论的著作,非高材生不能通。故在孔子弟子中身通六艺者只有七十二人”。
在这“非高材生不能通”的两部书里,王安石眼认为《春秋》要比《易经》还难,而难的原因在于“三传”的不足信。大胆揣摩一下王安石的意思,似乎是说:《春秋》即便真有什么深意的话,我们恐怕很难从互相龃龉的“三传”当中看出多少端倪。
至于《周礼》,其可靠性向来争议极大。褒之者如朱熹认为这是周公以此书辅佐成王,垂法后世,但贬之者也不乏其人,尤其是经今古文学派之争,今文公羊学极为排斥古文阵营中的《周礼》。王安石废《春秋》而代之以《周礼》,难免会令一些时人怀疑。比如欧阳修,他也曾经主张重新统一经义,却很是觉得《周礼》可疑;再如蜀学的领军人物苏辙,也辨析过《周礼》有“三不可信”。表面看来《周礼》是周公治理天下的详尽而近乎完备的政治法典,有着很强的可操作性,但越是细看就越感觉它像是后人杜撰出来的政治乌托邦,甚至当时很多人都认为这是刘歆伪造的。那么,刘歆为什么花费如此大的心血要伪造一部儒家经典?持此论之学者一般的看法是:刘歆是王莽的国师,伪造《周礼》是要给王莽的篡位提供理论依据。
这种说法虽然现在不再为学者们所采信了,但当年的杀伤力着实不小。刘克庄一次在缉熙殿进讲《周礼》,上奏说道:《周礼》这部书曾经三度大行于天下,第一次是用于王莽时代,第二次用于后周,第三次用于王安石熙宁变法,都酿成了天下大祸。
从应用上看,三次应用,三次大祸,而从理论上看,古文学派曾经以为《周礼》是周公亲作,刘歆、郑玄更推之为周公治国平天下的法门尽在书中。而推行《周礼》和天下大乱之间虽然很难说有什么牢固而确定的因果关系,但至少《周礼》看上去实操性太强,不像《春秋》尽是一些谁也搞不清的原则性的大道理——或者可以这么说,《春秋》比之《周礼》更有弹性;或者说《春秋》是“难得糊涂”,而《周礼》太过清晰了,太过清晰也就意味着顺应时事而任意曲解的可能性相对要小很多,真要照着去做的话,麻烦和问题也就会更多。
作为新时代的改革家,王安石在革新精神上似乎和王莽走上了一个近似的路子,而在“三经新义”当中,他对《周礼》也是用力最勤的,甚至是亲自执笔写就。但明白晓畅、格局井然的《周礼》并没有完全淹没那部“难懂”的《春秋》。北宋学术,除王安石的新学之外,还有二程的道学、司马光的朔学、苏氏兄弟的蜀学。而春秋学术的两个主流学派,一是前述之孙复一派,一是苏轼与苏辙兄弟的蜀学一派。正是在熙宁年间王安石主政时期,苏氏兄弟遭到长期外放,苏辙在这外放期间完成了他的《春秋集解》。
4.苏轼与苏辙
黄宗羲与全祖望的《宋元学案》梳理儒学渊源,把王氏新学和苏氏蜀学列在书末,别名为《学略》,是把这两派视为杂学,不在儒家正统之列。在存《春秋》还是弃《春秋》的问题上,苏氏兄弟站在了王安石的对立面,而在《春秋》如何解法的问题上,他们又站在了孙复、孙觉等人的对立面。孙复号称尽弃“三传”,苏氏兄弟则独尊《左传》;孙复特重义理发挥,苏氏兄弟则力图以史实解说经义,实在解不通的地方才会到《公》《穀》和啖、赵那里取经。
苏氏兄弟分注诸经,苏辙有一部《春秋集解》,走史家路线,多本《左传》。论其影响,据叶梦得讲到南宋前期的学风,当时学者的经学功底普遍不佳,孙复和苏辙的书比较浅易,信之者众,而刘敞的书过于难懂,又蒙穿凿之讥,所以学之者寡。
苏辙解克段就很有蜀学的典型风格:《春秋》对叔段为什么既不称弟也不称公子?因为叔段就要篡位为君,不再是臣子的身份了。《春秋》为什么不称叔段出奔而称郑伯克段?因为叔段的作乱是郑庄公故意养成的。所谓“克”,是“能胜”的意思。叔段作乱是蓄谋已久的,郑国人大都心知肚明,而郑庄公却不闻不问。郑庄公并不是治不了叔段,而是故意让叔段酿成大恶然后好加以诛戮。所以在驱逐了叔段之后,国人不敢有反对意见,姜氏也不敢再关照叔段,这都是郑庄公处心积虑而造成的结果。所以《春秋》记作“郑伯克段于鄢”,就是为了凸显出郑庄公的这种心思。另外,其他诸侯国里出的事情,只有人家来告知了,本国史官才会记录在策,如果人家没来告知,本国史官也就不会记录。就算是灭国这种大事,如果人家不来通报,也不会被记录在策的。公羊家和穀梁家以为诸侯之事尽在《春秋》,而由此生发出诸般解说,这实在是求之过深了。
苏辙这里尊《左传》而轻《公》《穀》,给出的是一个春秋时代史官、史册的书写惯例,这个观点后来深得朱熹的赞同与发挥,但另一方面,这段解经似乎又过分地依据了《左传》,是对《左传》给出的描述与义理做了一番阐释,却较少考虑到《左传》本身的叙述未必就是那么可靠的,《左传》对二十多年间复杂史事的浓缩也未必就是没有太多主观倾向乃至臆测的。当然,要求苏辙具有现代史家的严谨性那也实在是苛责古人了。
“三苏”以史论传家,学风与纯粹的经学家大不相同。苏辙的解经主于《左传》,与其兄苏轼同,与王安石新学则针锋相对,把许多义理问题解释成单纯的修辞问题或史实问题,相对于旧时代的公羊家以及孙复一派,走的是朴素的求实一路,甚至可以说是除魅。如今我们以史学的眼光来看,自然容易扬苏抑孙,但在历史上,《春秋》并不是以史书的角色发挥作用的,作为政治哲学纲领而言,史实问题毕竟是小节,“大义”才是最要紧的。而“大义”是否在政治上正确,这主要取决于经学家的阐释在多大程度上与时政合拍合节。换句话说,经学并不是一种纯粹的学术,它是每一个时代中“当代的”的政治学,时局变了,经学纲领也跟着变,对经义的阐释也跟着变。孔子是虚的,时政才是实的。
5.胡安国
“中兴天子要人才,当使生擒颉利来。正待吾曹红抹额,不须辛苦学颜回。”时局变了,学术呼唤自然也就变了。孙复之学与苏氏之学在北宋各领**,及至靖康之耻,宋室南渡,经学风气大生变化,以胡安国《春秋传》最为代表。一般认为,胡安国的学术承自程颐,在国仇家恨的背景下更把孙复的尊王攘夷之论又向前推进了一步。而胡氏的《春秋传》在南宋被定为官学,降及元、明两代更成为科举取士的标准教材。到了清代,胡安国的攘夷之论自然难以通过细腻的文网,从九天之上一下子被打入九泉之下。
当然,抛开政治因素不谈,胡安国的《春秋传》继承了北宋学人的苛评原则,浑身充满道学色彩,重义理而轻史实,仅以这几点而论,或许可以在政治哲学的意义上高标独树,若要拿到清代汉学的阵营里,却绝对算不上什么佳作。
从克段一事上可以略窥胡安国的解经风格,他说:用兵是国之大事,需要君臣合作才行,所以用兵之事当称国命才对;讨伐叔段,公子吕做主帅,则当称将;派出了二百乘军队,则当称师。而《春秋》既不称国命,也不称将、不称师,只称“郑伯”,是认为罪过全在郑伯身上。单是这样还嫌批评的力度不够,所以又接着写“克段于鄢”——克,是表示以武力取胜;对叔段不称弟,是说郑庄公分明把叔段当作路人;于鄢,是说郑庄公对叔段迫之太甚。
胡安国虽然为《春秋》重新作传,却绝没有“春秋三传束高阁,独抱遗经坐终始”,就在这一小段里,史料上得自于《左传》,义理辨析上得自于《公羊传》,都是显而易见的。比如最后解释“于鄢”说“操之为已蹙矣”,这就是引自《公羊传·庄公三十一年》的文字,就连使用方法也是一样的,甚至在训诂上都是得自于何休的。
更要紧的是,胡安国的这个议论大异前人。以往一般都是说叔段坏、郑庄公更坏,而胡安国却说《春秋》之义完全是批评郑庄公的。胡安国也知道自己的意见比较特别,接下来便发出一个设问:所谓“君亲无将”,叔段以弟篡兄,以臣伐君,犯的是必诛之罪,而郑庄公只是拗不过母亲而已,为什么说《春秋》放过了叔段而独独归罪于郑庄公?
“君亲无将”,这是公羊学的一个重要哲学命题,已见前述。那么,按照“君亲无将”的准则,叔段只要动了一点儿谋逆的念头就该被赶紧杀掉,既然如此,郑庄公就算这时候杀了叔段也是符合春秋大义的,被褒奖还来不及,怎么还会被批评?更何况叔段何止有一点点谋逆的念头,分明是荷枪实弹地把谋逆付诸实施了,《春秋》为什么放过叔段而独罪庄公?
胡安国的回答是:郑武公还在世的时候,姜氏就一心想立叔段为接班人,等到郑武公去世之后,姜氏以国君嫡母的身份主于内,叔段以国君宠弟的身份居于外,况且叔段多才好勇,很得国人的拥戴。郑庄公把这些看在眼里,恐怕叔段终将成为自己的心腹大患,故而费尽心机,纵容叔段走上邪路,然后再名正言顺地加以讨伐。到这时候,国人不敢不从,姜氏不敢掣肘,叔段自会被革除属籍,无法再居于父母之邦。这一切后果都源于郑庄公的心计。而王者之政是以德行教化民众,以自身的道德光辉感染民众,哪能用险恶心计对待天伦之亲再加之以刀兵?《春秋》探究事情的本质,首先要诛灭的就是人的不良动机(“《春秋》推见至隐,首诛其意”),以此来正人心,并昭示天下为公,不可因私乱公的道理。
胡安国在这里强调了一个重要的春秋学命题:“《春秋》推见至隐,首诛其意”,这就意味着,虽然叔段恃宠而骄,终于走向谋逆之途,但这主要是郑庄公刻意养成的,所以祸根还是得算在郑庄公的身上。
《春秋·桓公十一年》记有“郑伯寤生卒”,饱受后人争议的郑庄公就在这一年里辞别人世,而胡安国继续批评道:作为一国之君,所作所为一定要遵循天理,可不能让私欲压倒天理。郑庄公之事是我们永远的反面教材。
这里明显看得出二程的渊源,问题说到最后,终于归结为天理与人欲之辨,而重动机不重结果也是理学的一个主要观念。至于胡安国对用兵的意见,这里讲君臣合谋,后文则强调兵权不可假人,这确是尊王之道,对攘夷却难免掣肘。王夫之即对此深以为憾,说胡安国对秦桧以管仲、荀彧期之,而胡氏此论也深合秦桧之旨。尊王与攘夷,有时候并不那么统一。
6.真德秀
(1)淮南王刘长案例
真德秀《大学衍义》引述了胡安国对克段一事的议论,后面还有一句,说在郑庄公死后,嫡子出奔,庶子为君,诸公子互相争斗,乱相愈演愈烈,而祸乱之源,“起于一念之不善,有国者所以必循天理而不可以私欲灭之也”。道德政治之说,天理人欲之辨,这是南宋理学家眼里的经学世界。后来愈演愈烈,理学家所恒言的,常是孔子所罕言的。
真德秀是南宋理学大宗,是朱熹的再传弟子,程朱之学被洗脱“伪学”罪名并被立为官学,真德秀居功至伟。儒学至南宋,风气由外王转入内圣,这或许是北宋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影响所及,或许是南宋君主专制得到强化之后的必然结果。而真德秀走的是朱熹一路,力图以儒学使君王正心诚意,以此而达致外王之道,其名作《大学衍义》即是郑重上呈给宋理宗的,自宋以后大受重视,常被作为帝王经筵进讲的典籍,并被用来教育皇子。该书自谓“帝王为治之学,帝王为学之本”,共为四纲,即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关于克段的议论在第八卷“格物致知”,卷末点题:“以上论天理人伦之正(长幼之序)。”真德秀既然以帝王之学为立言宗旨,就得说清楚帝王应该怎样处理兄弟关系——也就是说,单单批评郑庄公是不够的,还得告诉现任及以后的皇帝在处理这类事情上怎么做才是对的。
真德秀举了一个西汉淮南王刘长的例子。刘长是汉高帝刘邦的小儿子,是被吕后养大的,一直很受宠爱。等到汉文帝即位之后,刘长自恃是皇族中最亲的人而越发骄纵。刘长多次违法乱纪,汉文帝总是宽恕了他,但他还是蛮横无理,对汉文帝也不太客气。后来刘长为生母报仇,杀了辟阳侯,汉文帝怜他报仇之心,也没有治他的罪。
那个时候,从太后到太子再到诸大臣,没有不怕刘长的,而刘长回到封国之后更是变本加厉,使用天子仪仗,不服从中央法令,给皇帝上书也不注意语气。汉文帝不便亲自责备他,就让舅舅薄昭给刘长写了一封长信,语重心长,陈述利害,但刘长不但没受到教育,反而做起了谋反的安排。事发之后,这可不能置之不理了,汉文帝便派人诏刘长进京,安排审讯。
一审的结果是:刘长有罪,该杀。汉文帝下诏说:“我不忍心治他的罪,你们再商议一下吧。”大家再议,二审的结果还和一审一样,汉文帝说:“那就赦了他的死罪吧,废掉他的王位就好。”官员们上书,提议把刘长流放蜀地,汉文帝同意了,但又叮嘱了一些优待措施,判决就这样执行了。汉文帝的做法基本符合前文《礼记·文王世子》所谓“三宥”的原则。
袁盎向汉文帝劝谏道:“皇上您一向纵容淮南王,不为他设置严厉的相傅,这才搞到今天这个地步。以淮南王的性情,突然受了这么大的打击,一定承受不住,路上再有点儿霜寒露冷的,他恐怕就得一命呜呼。到那时候,天下人就该议论是陛下杀死了兄弟,这可就不好了。”
汉文帝说:“我也很苦恼。我只是想让他悔过,然后就会诏回他的。”
事情的发展果如袁盎的预测,刘长当真死在了路上。汉文帝杀了一些所谓的责任人,又把刘长的四个儿子分别封侯。
事情还没有就此完结。后来民间又有歌谣流传,唱的是“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正是针对刘长之死。这大概让汉文帝很是恼火,说道:“过去尧、舜放逐他们的亲生骨肉,周公杀掉亲兄弟管叔、蔡叔,天下称之为圣人,赞美他们不以私害公。难道天下人以为我处置淮南王只是为了贪图他那点儿土地吗?”于是徙城阳王到淮南王的故地为王,又追尊淮南王谥号为厉王,按照诸侯的礼仪为他安置陵园。
真德秀引述这段历史,抬出了汉文帝这个处理兄弟关系的较好的例子。汉文帝和淮南王刘长的关系大体就相当于郑庄公和叔段,而汉文帝的做法无疑要好得多。但是,这还不够十分好。真德秀评论道:淮南厉王之死并不是汉文帝有意为之的,汉文帝的一系列所作所为也算符合亲亲之道,尽管如此,汉文帝对待淮南王的做法也不能说是完全没错。《周易》说“童牛之牿,元吉”,这是指牛在幼小的时候,犄角还没有长成,这时候对它加以控制是比较容易的。刘长在擅自杀死辟阳侯的时候,已经桀骜难制了,但还没有酿成大患,在这个时候,汉文帝应当派遣官吏去管理刘长的封国,而把刘长留在京城长安,挑选通经术、有品行的名儒做他的老师,朝夕相伴,以先王之训典来教化他,以汉家的法律来威慑他,如果刘长能够从此改恶向善,那再放他回到封国,否则的话,要么给他迁到一个小封国去,要么把他降为通侯。这样一来,刘长必定后悔,会生出改过自新之念。但汉文帝不是这么做的,赦免了刘长的死罪,却没有加以必要的教导,又轻易让他返回封国,这反而助长了他的骄纵气焰。在刘长死后,汉文帝没有按照贾谊的方针办事,把刘长的诸子一一封王,这又错了。因为刘长并非无辜而死,汉文帝就算怜悯他,把他的儿子们封为列侯也就够了(汉代的列侯只食租税,其力量不足以作乱),却瓜分淮南旧地,分封刘长诸子为王(诸侯王地大人多,力量足以为乱),酿成后来的反叛,这真是一错再错,比起大舜处理同类事件时兼顾仁、义两途就差得远了。我以为,后世帝王再有处理这种亲戚作乱之情况的,只应该以大舜为榜样。
真德秀以为唯一的榜样就是大舜,汉文帝也说过过去尧、舜放逐他们的亲生骨肉,周公杀掉亲兄弟管叔、蔡叔,天下称之为圣人,赞美他们不以私害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2)周公榜样
先说周公。武王克商之后,把原来商代的王畿分为几个部分,北部作为纣王之子武庚的封国,中部和东南部作为“三监”的封国。“三监”顾名思义,是起到监视武庚治下的殷商遗民的作用。
“三监”之说大体有四种,大略而言,分别指管叔、蔡叔和霍叔。后来武王去世,成王年幼,周公执政,管叔和蔡叔联合武庚发动叛乱,周公敉平叛乱,杀掉了管叔和蔡叔。这件事是可以和郑伯克段一事做比较的,周公所杀的也是自己的亲弟弟,况且郑庄公只是逐弟(依《左传》),周公却是杀弟,为什么周公一向被尊为圣人,郑庄公却饱受骂名?
和胡安国同榜进士的叶梦得对此有个说法:周公杀管叔是出于不得已。如果周公一早就知道管叔要反,肯定会有相应的对策,不会弄到最后杀掉管叔的地步。周公虽是圣人,但也不是完人。所以说,如果罪不当杀,即便像郑庄公对待叔段,一开始的时候多相容让,君子也不会认为郑庄公仁慈,所以《春秋》写作“郑伯克段于鄢”;如果其罪当杀,即便是季子对待叔牙那样,用毒酒把他杀死,君子也不以为过,所以《春秋》记作“公子牙卒”。这就是君子处理亲亲之道的原则。
这里还有必要指出,叶梦得是认为郑庄公杀掉了叔段的,所以把周公和郑庄公对举,对比的色彩更强。也就是说,郑伯杀弟是“谓之郑志”,周公杀弟是因公忘私,不得已而为之。
宋人周孚《蠧斋铅刀编》也持类似的论点,很是典型:周公诛杀管叔、蔡叔,不遗余力,后人却不认为周公做得不对,那《春秋》在克段一事上为什么单单归罪郑庄公?因为管叔和蔡叔的受封都不是周公安排的,其后讨伐管叔、蔡叔也不是周公出于个人角度的考虑。管、蔡受诛之后,周室得以安定,而安定周室才正是周公的用心。相反,叔段居于京邑是郑庄公亲手所封,叔段扩充军备是在郑庄公的纵容之下,等叔段的罪恶彻底显形了郑庄公再加以诛杀,郑庄公的这般用心又怎能与周公相比?司马懿诛曹爽也是这般道理,能和周公一样吗?
(3)大舜榜样
杀弟而有理,周公就是典型;弟弟虽坏却能不杀,大舜就是典型。
在处理兄弟矛盾的问题上,大舜历来被视为最高典范。真德秀称之为“唯当以大舜为法”;宋代赵鹏飞称之为“盖庄公不幸有悖逆之弟,如舜之待象可也”;明代姚舜牧称之为“凡人有孝友之诚心而又明予夺之大义,则母子兄弟之间必能委曲承顺而区处得宜,若舜之与象,其极也”——这段话还被改写进清代《御定孝经衍义》,成为官学定论;朱善称之为“若是则庄公所以处段者无以异于舜之处象,孰得而议之哉”;湛若水称之为“惟大舜之仁心,笃于亲爱之诚,故能处傲象而烝乂不格奸也,可以为事长慈幼之法矣”……
要解决郑庄公与叔段这类的问题,当以大舜为法。那么,大舜究竟是怎么处置的?
这件事见于《孟子·万章上》,为我们展示了一番什么才是“尧舜之道”:
万章说道:“舜的父母打发舜去修理谷仓,等舜上了屋顶,就把梯子抽了下来,舜的父亲瞽瞍亲手放火,把谷仓给烧了。舜大难不死,之后,瞽瞍又打发舜去淘井,等舜下到井地,就用土把井口给填上了。大家都以为舜这回在劫难逃了,舜的兄弟象说:‘谋害哥哥都是我的功劳!舜死了,家产得重新分一下了:牛羊分给父母,仓廪分给父母,兵器和琴都归我,嫂子也归我。’象进了舜的房间,却发现舜坐在屋里弹琴,象大出所料,对哥哥说:‘我很想念你!’但神情很是尴尬。舜回答道:‘我惦记着臣民百姓,你也帮我管理一下吧。’”
万章讲完了这些,问老师孟子道:“我不清楚舜这时候是不是知道了弟弟要杀自己?”
孟子答道:“怎么会不知道?象忧愁了,舜也忧愁;象高兴了,舜也高兴。兄弟两人心灵相通,舜怎么会不知道?”
万章问道:“那么,舜的高兴是假装的吗?”
孟子讲了一个君子可欺以其方的故事,继而说道:“象既然假装成关心哥哥的样子,舜便真心相信了他而高兴了起来。怎么能说舜的高兴是假装的?”
万章又问:“象已经把谋害哥哥的事当作自己的日常工作了,可是,在舜做了天子之后,却仅仅是流放了象,这是什么道理?”
孟子答道:“是有人说舜流放了象,而其实是舜封象做了诸侯。”
万章很是不解:“舜把共工流放到了幽州,把兜流放到崇山,把三苗之君驱逐到三危,把鲧流放到羽山,从此天下归服。天下为什么归服,就是因为惩处了不仁之人,但是,象是最不仁的一个,舜却封他以有庳之国,有庳的百姓有什么罪?同样是坏人,如果是别人就加以惩处,如果是自己的弟弟就给他封国,难道仁人的做法就是这样的吗?”
孟子答道:“仁人对于弟弟,有怨恨而不藏在心里,只是亲爱他罢了。亲他,便要使他贵;爱他,便要使他富。舜把有庳封给弟弟,正是要使弟弟又贵又富。如果自己当天子,弟弟却是个老百姓,这还可以说是亲爱吗?”
万章又问:“为什么又有人说象是被舜流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