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特曼·亨特睡得很不好。
现在,他正在火车上,反复思量着某些重要的事情。确切地说,是在脑海中编织一个故事。这于他很重要,以至于之前从塔希提到旧金山两周的航程和如今的三天火车之旅中,他都一直沉浸其中。
随着时间流逝,他感到有些不安,或者说是忐忑?也许是他自己的良心太敏感,他不太确定。再过几个小时,就要到芝加哥了,那个时候,他的故事能否经得起推敲?他的思维蓦地乱了,过去心中尚存的某种名为高尚的东西扰乱了它。
然而,接下来的事与他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他不得不将其置于最重要的位置,任何其他的东西都得为之让步,包括自己那所谓高尚的精神习惯。真是讽刺,他竟能容忍下来。须知人的本性是何其强大,越压制,越反弹,并不时地从心底呼唤着他。现实的选择和内心的道德两相较量,给了他一种强烈的幻灭感,就好比他是个慈善家,原本无所求地为穷人建造住房,然而房子建好后,他竟然从中获得了相当的利益。这恰恰就是摆在他面前的矛盾,也是致其不适的关键之所在。
而贝特曼深知自己内心的纯洁仍然还在那里。正因为这样,他不敢肯定,向伊莎贝尔·朗斯塔夫讲出精心准备的故事时,自己是否能做到面不改色。
他想起了她的眼睛,那对灰色的瞳孔总是透着深邃和睿智,要正视它们冷静的审视可并不容易。只因她是个正直的人,而且是那种纯粹的正直。如果有人表现出不符合她标准的行为,她不会说出什么责备的话,她只会回以冷冰冰的沉默,这种态度有时候其实比直接的责难还要严重。而且她很有主见,不受他人影响,一旦做出决定,绝不改变。
尽管如此,贝特曼却不希望她是另外一个样子。是的,他爱她美丽的容颜,她苗条的身材,她那摇曳多姿中带着的一点骄傲;他更爱她纯洁的心灵,以及由内而外的那种善良、诚实兼之坦**无畏的眼神。她是个完美的女神,她的身上仿佛集中了美国所有最珍贵的美德。不,不仅仅是这样,他觉得,这样完美的她不是凭空出现的,是她所在的环境!是芝加哥孕育出了这样一个灵毓的她!他确信,必然是这样无疑。
然而,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恐怕将会严重地伤害到她,将她的自尊践踏在地。一念及此,他心中就无比痛苦。但是还有比痛苦更强烈的。爱德华·巴纳德!一想到这个名字,无法遏制的怒火便会在痛苦之上熊熊燃烧。
随着一阵遮天盖地的黑色蒸气从火车上喷出,到芝加哥了。看着窗外绵长的街道,还有街道两旁一排排灰扑扑的房屋,他感到了压抑不住的兴奋。斯塔特,还有瓦巴什,那同样喧闹嘈杂、人来人往的街道,已经不远了,他就要到家了!芝加哥!美国最重要的城市!没错,相比之下,旧金山已经开始故步自封,而纽约甚至在缓缓衰退。国家的未来毫无疑问在于经济的发展,所以芝加哥,这座地理位置优越、公民活力四射的城市,必然前途无量。
“我有信心活着看到它站上世界之巅。”贝特曼自言自语道,然后迈步走进站台。
来接他的是他的父亲,他们热切地握了握手。两人容貌很像,都平和刻板,嘴唇很薄,身高也是一样的修长、匀称。接着,他们走出车站,来到早已等在那里的车前,拉开车门坐了进去。坐定后,亨特先生发现儿子正左顾右盼地望着四周的街道,脸上充满自豪与幸福。
“我的儿子,回到家你高兴吗?”他问道。
“是的,我非常高兴。”贝特曼回答,眼睛仍在迫不及待地欣赏着街上的一切。
“这里的车一定比南太平洋岛上的多,我敢肯定。”亨特先生笑道,“你觉得那儿怎么样,喜欢吗?”
“不,比不上芝加哥,我的父亲。”贝特曼说。
“爱德华·巴纳德呢?他没和你一起回来吗?”
“嗯。”
“那么他?”
贝特曼默然不语,过了一会儿,一抹阴云爬上了他英俊的脸庞。
“我不想再提他了,父亲。”他良久才回应道。
“好吧,别放在心上,孩子,待会儿就要见到你妈妈了,她会很高兴的。”
车子发动,从繁华的市中心卢普区街道,穿过湖滨小道,最后停在了一座漂亮的别墅前。房子典雅堂皇,是几年前亨特先生仿照卢瓦尔河别墅建造的。
回到家,贝特曼立刻进了自己的房间,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一个悦耳的声音随后在电话的那头响起,贝特曼激动得有点无法自已,心脏一直跳个不停。
“嘿,早上好,伊莎贝尔。”他的语调中透着愉快。
“早上好,贝特曼。”
“你怎么知道是我?”
“离上次通话并没有过去多久。而且,我一直在等你。”
“是吗?那咱们什么时候见面?”
“要是没有别的事情,不如今晚吧,你可以过来和我们共度晚宴。”
“你知道的,没什么事比见你更重要了。”
“让我猜猜,你大概有不少消息要告诉我吧。”
贝特曼静静听着她的声音,感觉她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但他不动声色,回答说:“没错。”
“那好,等你晚上过来告诉我吧。再见。”
电话挂断了。她的性格便是这样了,对于她所关心的事情,她有足够的耐心去等待。这种坚定性与自律性一直让贝特曼十分钦佩。
晚宴上,坐在餐桌前的只有贝特曼、伊莎贝尔以及她的父母,再无他人。他们礼节性地闲聊着,其间,伊莎贝尔自如地引导着话题。贝特曼看着她,隐隐觉得,她就像一位即将面临斩首之刑的侯爵夫人,时日无多,但并不影响她按部就班地打理自己一天的事情。而从她美丽、雅致的脸庞,到她薄而高贵的上唇,再到她浓密秀丽的金发,更加深了这一印象(这不是错觉)。尽管少有人知,但她是有着芝加哥最尊贵的血脉的。
客厅设计得很豪华,正与伊莎贝尔的美丽相合。当初设计房子时,在伊莎贝尔的建议下,他们请了一位英国来的专家,仿着威尼斯大运河旁的豪华宫殿而建造。家具带着路易十五时期的风格,因着这位风流君主的名字,这些装饰莫名添了些高贵,更映衬了她的魅力,而她的风姿反过来又为装饰增加了些内涵。相映生辉便是如此了!
伊莎贝尔此时正在谈论着下午和她母亲一起参加的音乐会,某位英国诗人的礼堂讲演,间或插几句时政消息,还有她的父亲最近从纽约买回来的一幅价值五万美元的某早期大师级名画。她的谈话广泛而随意,但不会有任何轻浮的感觉。
听着伊莎贝尔的声音,贝特曼感到很放松。因为她,他才被带回文明世界,并再度回归上流社会,而那些让他烦躁又无孔不入的嘈杂声总算消停了下来。“呵,能够回到芝加哥真好。”他感慨道。
晚餐结束后,正要走出饭厅时,伊莎贝尔忽然对她母亲说:
“等一会儿贝特曼要去我的房间,我们想好好聊一聊。”
“好吧,亲爱的。等你们谈完了话,别忘了到杜巴利夫人房间找我和你父亲。”伊斯塔尔夫人说道。
贝特曼跟着伊莎贝尔上了楼,上面是那间曾带给他许多美好回忆的房间。尽管他对这里已经很熟悉了,但仍然不可抑制地发出欣喜的赞叹。
“这里很不错吧。”伊莎贝尔回首笑道,“每一处都那么无可挑剔,就连烟灰缸都带着那个时期的气息。”
“我在想,这间屋子的精妙离不开你所做的一切。”
之后,两人来到正燃烧着木柴的壁炉前,面对面坐下。伊莎贝尔看着他,眼神中带着冷静,严肃无比。
“那么现在,可以对我说了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爱德华·巴纳德……他呢?回来了吗?”
“不,没有。”
贝特曼默然了很久,经过了一番深思熟虑,他才开口讲述了起来。当然,他接下来所要讲述的内容恐怕有很多是敏感的伊莎贝尔无法接受的,尽管他不想讲,但为了他和她,又不得不讲。
那是发生在很久以前的事了。当时,他和爱德华·巴纳德还在读大学,两人在某次为伊莎贝尔·朗斯塔夫涉足社交界而举办的茶会上与伊莎贝尔重逢了。事实上,早在少年时期,两人就认识了伊莎贝尔,那时的他们还是瘦弱不堪的小男孩。后来,她去了欧洲,去完成为期两年的学业。
能够重新见到刚刚回国的旧识,让两位年轻人惊喜不已。很自然地,两人一起爱上了她。然而很快,贝特曼就发觉伊莎贝尔心里只爱着爱德华。为了友情着想,贝特曼让步了,并转而成了她知心朋友一般的存在。
那是一段痛苦而煎熬的时期,他也知道,受到爱神青睐的爱德华无可指责。所以他决定隐藏自己对伊莎贝尔的感情,以免伤害他们之间珍贵的友谊。
六个月后,爱德华和伊莎贝尔订婚了。但他们太过年轻,伊莎贝尔的父亲要求等到爱德华毕业后再行结婚礼。于是,婚礼推后了一年。
婚礼举办前的那个冬天,举办了许多舞会、戏剧演出和欣赏会,还有各种非正式的宴席,一场连着一场,接连不断。贝特曼对此印象深刻,因为过完冬天,他的好朋友就要和伊莎贝尔正式结婚了。所有的集会,贝特曼基本都没有错过,尽管伊莎贝尔即将嫁给自己的好朋友,但他对她的倾慕并未因此而减少。她的每一个笑容、每一句开心的话语,还有每一次将他当作知己而吐露的心声,不断萦绕在他的脑海中,总是使他高兴得无法自持。他还常心生庆幸,他并不嫉妒他们的幸福。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一场大风波降临了。由于某家大银行的倒闭,交易所跟着起了连锁反应,结果就是,爱德华·巴纳德的父亲受到波及而破产了。一天晚上,他颓丧地回到家中,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妻子。默默吃完晚饭后,他走进书房,开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一星期后,已经变得面容苍白、精力憔悴的爱德华·巴纳德出现在了伊莎贝尔面前,并请求解除两人的婚约。
而伊莎贝尔只是流着泪,紧紧拥抱着他。
“亲爱的,请别让我更加难过。”爱德华说。
“我现在怎么能离开你!我爱你啊!”
“但我如今凭什么让你嫁给我呢?我完了,我现在一文不名。你父亲不会同意的。”
“不,我不在乎那些,我只在乎你。”
两人互诉衷肠后,爱德华说出了自己的计划。他将尽快出去挣钱,他家曾经的一位朋友——乔治·布莱恩施密特,愿意在其公司提供一个职位给他。由于其业务范围大多在南海,并在太平洋的许多岛屿上设立了代办处,所以布莱恩施密特提议让他先去塔希提历练一两年,等他在那里最好的经理手下学到了不同货品的贸易经验,就安排他到芝加哥担任要职。这个机会对于爱德华来说不啻于天降福音。
爱德华解释清楚后,伊莎贝尔破涕为笑:“你这家伙,为何不早说?平白让我难过。”
“这么说,伊莎贝尔,你是打算等我吗?”听了伊莎贝尔的话,爱德华双眼发光。
“难道你不值得我等吗?”她笑着回答。
“等一下,我想说的是,请别笑我,你得知道,恐怕得等上两年时间。”
“不,别为此担心,亲爱的,我爱你。等你回来,我们就结婚。”
布莱恩施密特是个很利索的人,很快,他就通知爱德华,如果接受的话,一个星期后就得从旧金山出发。临走前,爱德华去了伊莎贝尔那里度过两人最后一个夜晚。晚饭后,朗斯塔夫先生忽然表示要和爱德华谈谈,于是,他们就去了吸烟室。在此之前,朗斯塔夫先生其实已经同意了他女儿和他的事,爱德华不知道还有什么需要交代的。
看到朗斯塔夫先生神情颇有些尴尬,爱德华不由得慌乱起来。聊了一通不着边际的话后,这才开始进入正题。
“我猜你一定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吧。”朗斯塔夫先生皱了皱眉,扫了爱德华一眼。
“是的,我听过,那是很久以前了,我不太记得,当时并没在意。”爱德华显得有些犹豫,随后在诚实的性格下吐露了自己并不愿承认的事情。
“在芝加哥,少有人没听过阿诺德·杰克逊。即使有人不知道,也不难找到知道的人。”朗斯塔夫先生的语气中带着一丝尖刻,“那么,你知道他还是朗斯塔夫太太的兄弟吗?”
“是的,我知道。”
“这个人一找到机会就离开了这个国家,这很好,这个国家也不会为此而遗憾。事实上,我们和他已经久未联络了,据我所知,他现在在塔希提。你到了那里后,奉劝你不要和他搅和在一起,当然,如果你得到什么关于他的消息,我和朗斯塔夫夫人还是愿意听一听的。”
“我会的。”
“那么,我想说的就这些。接下来,回到她们那边去吧,我猜你这么想很久了。”
其实每一个家庭似乎都有那么一个成员,若是周围的人不说,大概会在一片和谐中被淡忘掉,而等到过上一两代,新人出生并成长起来,这个人的一些行为可能就会逐渐被一层朦胧的迷雾所遮掩,然后这家人的日子便能正常起来。
但是,假如这个人尚在人世,并且他的习气并非那种“本性不坏只是有点怪”,换句话说,若他并非“大事不犯小事不断,喝喝酒,玩点风流”,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从此对这个人避而不谈。
朗斯塔夫对待阿诺德·杰克逊,就是这样一种态度。他们从不在人前提起他,就连他住过的那条街,他们也不愿涉足。不过他们心地还是善良的,认为他的妻子、儿女不该被他牵连着受罪,所以一直资助着他们家,但有个前提,那就是他们一家必须得待在欧洲。
朗斯塔夫一家尽其所能想让阿诺德·杰克逊这个名字从人们心中淡去,但他们很清楚,人们对他的记忆历久弥新,正如当初他的丑闻忽然暴露出来,让所有人为之目瞪口呆一样。
阿诺德·杰克逊是个货真价实的败家子,是那种只要出现就会连累全家倒霉的人。当初,他是一个那么阔绰的银行家,一个人所共知的虔诚教徒,还是一位慈善家,出身芝加哥名门的蓝血贵族,品格高尚、诚实,深受人们的尊重。就是这么一个人,有一天却突然因为欺诈罪而遭到逮捕。审判后,发现这并非一句“一时不查,误入歧途”可以概括,而是一出策划已久的阴谋。总之,阿诺德·杰克逊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恶棍,而当他最后获得七年监禁并被送进看守所后,所有人都拍手称快。
在分别前的最后一个晚上,爱德华和伊莎贝尔两人如同其他情侣那样海誓山盟了一番。她泪眼婆娑,深信着爱德华对自己的感情,又带着些许矛盾,有即将分离的伤心,也有因爱人的深爱所带来的幸福感受。
当然,以上都是两年前的旧事了。
这以后,他们书信交流,每一班邮件都不错过。由于每批邮件都是一个月一发,所以总共也只得二十四封信。这些信自然也如同一般的情书那样,言辞亲密,你侬我侬。后来,则又富于幽默,情深意长。一开始的信中,爱德华还很是思念故乡的,并不时表达对芝加哥的怀念,想要回来伊莎贝尔身边。而伊莎贝尔每每担忧地回信,让他一定忍下思绪,不要浪费这得来不易的机会而贸然回来。她不想他如此无毅力,甚至她还引用了一句诗来劝勉他:
若我不是更重荣誉,
就无法爱你到一往情深。
如是多次后,他后来竟似开始习惯了异地。他的热情越来越高涨,而且还想把美国的工作方式传播到他所在的那个不起眼的角落。伊莎贝尔能感受到这一点,她对此很高兴。只是有一点,她很了解,到第一年年终,也就是双方约定的最短期限,她就得使出浑身解数劝阻他回来。当然,若他能够完全学到所能学到的经验,回来倒也未尝不可。不过嘛,既然当初约定的是两年,如今已经等待了一年,再等一年又何妨呢?
爱德华走后,最初的时光有些难捱,也多亏了有贝特曼在,他一直是个乐于助人的朋友,否则伊莎贝尔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打发日子。关于书信中爱德华的归意,伊莎贝尔就找贝特曼一起探讨过,最后结论是,应该以爱德华的前途为重。好在后来他渐渐不再提回国的事了,这也让她轻松了不少。
“要说,他就像块白色的璞玉,你说是吗?”伊莎贝尔对贝特曼说,毫不吝惜赞美之词。
“是的,完美无瑕。”
“他并不喜欢那个地方,他的来信中处处透着这个意思,但他忍耐住了,这一定是因为……”
伊莎贝尔面露红晕,欲言又止。
贝特曼则露出他一向有魅力的微笑,接过话茬说:
“因为他爱你!”
“唉,我却有些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了。”她略微有些多愁善感。
“不要这么想,伊莎贝尔,事实上你很好,真的很好。”
第二年很快也过去了。然而似乎出了点状况,伊莎贝尔每月仍然能收到爱德华的信,但信里再没提回国的事。从信中的情况看,他竟似已在塔希提定居了,而且还颇有些乐不思蜀的感觉。
伊莎贝尔吃惊极了,为此,她拿出过往的所有信件,反复详读了几遍,然后她困惑了。她发现了自己以往忽略了的某种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后面的信虽然看起来和前面的没什么不同,一样都是情意绵绵,但是字里行间的语气,还有那些不时跳出的所谓幽默词汇,给了她一种很不好的预感。出于女性的直觉,她从中看到了一丝轻浮,对此她疑虑不已、充满困惑。她无法确定,爱德华是否还是以前那个他。
一天下午,正是邮件惯例到达的第二天,伊莎贝尔和贝特曼乘着汽车行驶在街道上。
“爱德华说了什么时候动身回国吗?”贝特曼问道。
“不,他没说。也许他告诉过你?”
“一点也没提过。”
“爱德华总是这么没有时间概念,你知道的,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下次写信时,你若是还记得,可以问一问他。”伊莎贝尔笑了笑,说道。她的语气仿佛漫不经心,但贝特曼敏锐地从中感受到了一丝急切。
他回以简单的一笑,说:“好的,我会问的,有时候我真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几天后,再度碰头时,贝特曼显得有些心事重重,伊莎贝尔轻易看出了这一点。事实上,自爱德华走后,他们两人就经常聚在一起,因着对爱德华的思念,只要有一人开启了关于他的话题,立刻就能收获另一人的忠实倾听。所以,伊莎贝尔如今十分了解贝特曼,了解他所有表情的含义。就算他矢口否认也没用,她天生的敏锐早已洞悉了他的一切。而此刻,见到贝特曼一副如此忧虑的表情,内心一个声音隐隐在提示她,那一定和爱德华有关。于是,她态度坚定地希望贝特曼承认这一点并说出来。
“是这样,我找人间接打听了一番,”他略略平复了心情,说道,“其实爱德华早已不在布莱恩施密特的手下做事了。昨天我为此还问过了布莱恩施密特本人。”
“是这样吗?”
“嗯,爱德华离开他那儿几乎有一年了。”
“可是为什么他对此只字未提?”
贝特曼陷入了沉默,虽然很不想继续,但话已说到这个程度,余下的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尽管那难以启齿。
“他应该是被解雇了。”
“噢,上帝,怎么会这样?”
“情况大概是,他们不止一次警告过他,然后才让他离开的。他们说,他这个人懒惰又不称职。”
“他们是在说爱德华?”
又是一阵沉默,两人相顾无言。接着,伊莎贝尔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贝特曼见此,不由得握住了她的手,说道:“别哭,亲爱的,我受不了这样。”
她的心思正在烦乱中,也没有想着把手抽出来。
贝特曼尽量安慰道:“这事听起来太不可思议了,不是吗?我猜中间一定有什么误会,爱德华绝不是这样的人。”
她却没有答话,眉眼微蹙着,好一会儿才犹豫着说道:“你也看了他后来写的信,有没有感到奇怪之处?”说完,她禁不住扭过头,眼中已是泪光闪闪。
他无言以对,之后终于坦言道:“其实我也从里面看出来了,他变了。他丢掉了从前那种让我钦佩的认真劲,只给人一种感觉,就好像对所有的一切,呃,都无所谓了。”
伊莎贝尔默然了,神色中透着某种不知来由的不安。
“也许下次回信,他就会告知回来的日期,我们只能等待,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很快,爱德华的下一次回信到了,且给了他们两人一人一封。信里仍然没提回国的事。不过,鉴于他在写这次回信的时候,贝特曼的询问信件可能还未到达他那里,所以,再下次的信件或许就会给出答复了。
又一轮邮件送达了,贝特曼带着刚接到的来信到了伊莎贝尔处。不用看信,仅看他尴尬、窘然的表情,就知道这次恐怕又是徒劳空等。她拿起信件,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然后抿着嘴唇又看了一遍。她说道:“这太奇怪了,为什么我看不明白?”
“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在跟我开玩笑。”贝特曼面色涨得通红。
“的确有这种感觉,可是,他不会有意如此的,这不像他。”
“他还是压根儿不提回来的事。”
“若非我对他的感情坚信不疑,我或许就会想……不,我不知道自己会想些什么。”
事已至此,贝特曼才把下午一直考虑的计划和盘托出:如今他已在他父亲创建的生产各式装配内燃机车辆的公司拥有股份。公司接下来准备在夏威夷、悉尼还有惠灵顿等地设立经销点,原本公司已有合适的经理人选,但贝特曼自告奋勇顶替了下来。从惠灵顿办事回来时,必然经过塔希提,那时正好可以去看看爱德华的情况。
“事情很奇怪,我想要弄清楚怎么回事,只能这么办。”
“哦,贝特曼,你实在是个好人,你的心地太善良了。”她情不自禁抬高嗓音说道。
“你的幸福于我来说大于一切,你知道的。”
她默默地盯着他,伸出手说:“你对我太好了,世界上再没有像你这样的人了,贝特曼,我甚至不知道该如何报答你。”
“无须感谢我,只要我能为你效劳。”
她眼帘微垂,面颊开始泛红。这些年的相熟,让她差点忽略了他的英俊。他的身形和爱德华一样,高大而匀称,爱德华的脸色总是很红润,而他的肤色略深,但面色带着些苍白。她其实明白他对自己的心意,为此,她感动不已,也不由会生出一种怜惜之情。
开头说到的贝特曼正是从塔希提归来的。
一路上忙于公事的时间显然超出预料,而这也给了他足够的缓冲时间,来考虑他的两位朋友的事情。贝特曼确信,爱德华之所以不愿提回来的事,绝不会出于什么大的理由,而更可能是一种内心的骄傲,他想做出一番成就后再回来迎娶自己所爱的姑娘。要想让他打消这种心态,必须对他晓之以理,告诉他伊莎贝尔因为他而心神不安、情绪低落,他必须跟贝特曼回去,回到芝加哥,和她结婚。至于工作,在贝特曼父亲的公司找到一个职位并不难。想到这里,贝特曼内心生出一丝刺痛。然而他的牺牲是有意义的,这样拼命就是为了他的两位最好的朋友能够幸福快乐,为此,他隐约又有些自豪。他已经决定了,这辈子就孑然一身了,以后,若是爱德华和伊莎贝尔生了孩子,他就给孩子当教父。假如,时间很久之后,他们夫妇去世了,那么他就会把一切都当作故事讲给伊莎贝尔的女儿听,就说,在很久之前,自己爱慕过她的母亲。一幅幅幻想出来的场景从贝特曼的脑海中闪过,不禁让泪水模糊了他的双眼。
为了给自己的朋友一个惊喜,贝特曼一开始并没有给爱德华打电话通报自己的到来。到达塔希提后,一位自称是鲜花旅馆老板儿子的年轻人领着他向旅馆走去。他一边走着,一边想象着爱德华看到自己的时候那种意外之情,还有目瞪口呆的样子,便忍不住呵呵笑起来。
他询问带路的年轻人:“冒昧地打听一句,请问到哪儿能找到爱德华·巴纳德先生呢?”
“巴纳德吗?这个名字听起来很耳熟。”年轻人想了想。
“他是个美国人,蓝色眼睛,浅棕色头发,他来这儿大概有两年了吧。”
“啊,我想起来了,你是在说杰克逊先生的侄子对吧。”
“什么?谁……的侄子?”
“阿诺德·杰克逊。”
“我想,你说的可能不是我想找的人。”
贝特曼的神情变得冷漠,但他的内心远远不像表面那么平静。他惊讶极了,他居然在这里听到了那位名声扫地的阿诺德·杰克逊的名字,那个人竟然还在沿用这个不光彩的名字,那么所谓的他侄子又是谁呢?要知道,那个人可只有朗斯塔夫太太这一个妹妹,再无其他兄弟。贝特曼颇有些犹疑不定。
贝特曼扫了一眼身旁的年轻人,他说着一口杂腔杂调的尚算流利的英语,身上还带着许多之前未曾注意到的土著特征。尽管不想如此,但贝特曼还是不由自主地矜持起来。
走进旅馆,安顿好房间,贝特曼径直找人问到了去往布莱恩施密特公司的路。它的办事处就在连通大海的咸水湖的岸边。八天的海上旅途并不好受,走在平稳的道路上,阳光明媚,贝特曼的心情也变得舒爽起来。
到达目的地后,他掏出一张名片交给对方,然后就被领到了一间形似谷仓其实兼具仓库和店面的房子前。他走进一间写着经理办公室的屋子,看到里面正坐着一位戴着眼镜、肚肥顶秃的男人,便问道:
“你好,能打听一下爱德华·巴纳德先生在哪儿吗?我听说他曾在这里干过一段时间。”
“哦,他呀,很可惜我也不知道他如今身在何处。”
“是这样的,他之前是由布莱恩施密特先生介绍过来的,我是布莱恩施密特先生的熟人。”
胖经理听了这话,对他投以一丝狐疑而犀利的眼神,随后,朝着仓库中正干活儿的一群人的一个喊道:
“亨利,你知道巴纳德在哪儿吗?”
那人头也不抬地回道:“大概在喀麦隆商店吧。”
得到回答后,胖经理点了点头,转而对贝特曼说道:“出去左拐,大约三分钟的路程就是喀麦隆商店了。”
贝特曼略迟疑了一会儿,说:“这么说吧,其实我是爱德华·巴纳德最好的朋友,对于他离开了布莱恩施密特公司的事,我感到很吃惊。”
胖经理眯缝起眼睛,双眼像一条线,就这样一直盯着贝特曼看。贝特曼被这样的眼神打量得颇为不适,脸部发紧。
“我猜,”胖经理发话道,“应该是爱德华·巴纳德和布劳恩施密特公司在某些方面没能达成共识吧。”
贝特曼被这种态度弄得很是不快,为了保持体面,他站起身,礼节性地回以“多谢”“打扰了”之类的话,然后就离开了。
他有一种感觉,刚才那个胖男人事实上知道得很多,但并没有告诉他。
按照指点,贝特曼一路走去,没多久竟真的看到了喀麦隆商店。这家商店经营着杂货生意,与一路上那些小店面几乎没什么区别。
走进店门,贝特曼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爱德华。他现在只穿着一件衬衫,没穿外衣,正待在一块棉布旁边丈量着尺寸。贝特曼见到此景大为吃惊,想不到自己的朋友竟然在做如此低贱的工作。而爱德华也正好抬头看见了他,果然面露惊喜地叫了起来:
“贝特曼!怎么是你?”
爱德华伸出胳膊,越过柜台与贝特曼紧紧握手,神色坦然。反而是贝特曼感到有些不自在。
“稍等一下,我包好这块布就来。”他动作熟练地裁剪布料、打包,然后递给等待中的黑肤色的顾客,“请去收银处交钱。”
做完这一切,他双眼发亮地笑对着贝特曼说:
“你怎么到来这儿了?啊哈,瞧我,高兴得都忘了招呼你,来,坐下,我的朋友,别客气。”
“这里不太好谈话吧,要不去我的旅馆吧,你应该能离开一会儿吧?”贝特曼显得有些顾虑重重。
“当然,没问题,在这里做买卖没那么多讲究。”爱德华随即朝柜台后的一个中国人喊了句:“林,要是老板来了,就说我来了一个美国的朋友,我去和他喝一杯。”
“没问题。”那个中国人笑容可掬道。
于是爱德华换上了一件上装,戴上帽子,和贝特曼一起离开了商店。
一路上,贝特曼尽可能想让谈话轻松一些,好将自己真正想问的事情自然地问出来,他笑着说道:
“真是想不到,你竟会在这儿干这个,还是为一个肮脏的黑人量布裁衣。”
“嗯,布莱恩施密特炒了我的鱿鱼,你看,其实干什么都是一样的。”
看到爱德华如此坦然,贝特曼很惊讶,不过,或许暂时不深究这个话题会更好(但必要的关心还是要有的)。
“你现在干的这个能发财?”话一说出来,仍免不了干巴巴的。
“唔,也许不,但养活我自己还是没什么问题的,我没什么不满意的。”
“两年前的你可不会这么想。”
“人总要与时俱进嘛。”爱德华表现得挺开心。
贝特曼瞄了一眼他的穿着,白色帆布料的衣服多少有些脏,头上则是当地的草帽,寒酸极了。相比以前,他更瘦、更黑了,当然,神情倒是比过去洒脱得多。而正是这种乐天的表情总让贝特曼感到一种无法言说的违和与不安。看他现在走路的样子,有劲儿且活力十足,处处举动都透着一股子无可无不可的意味,就像有什么高兴事一样。贝特曼对此充满疑虑,却也没办法说出指责的话。
“真不知道他的高兴劲儿是从哪儿来的。”他暗自嘀咕道。
回到旅馆后,两人坐在阳台上,来自中国的侍从端来了鸡尾酒。然后爱德华就迫不及待地发问了,他喋喋不休地询问着芝加哥的消息,还有朋友们的各自情况,他兴致盎然,真挚而毫不做作。奇怪的是,他对所有的消息都抱着同样的兴致,并不厚此薄彼。比如他在打听贝特曼的父亲如何时,和询问伊莎贝尔的现状是一样的热切态度,让人分不清到底伊莎贝尔是他的亲姐妹还是未婚妻。而就在贝特曼还在琢磨爱德华话中的真正含义的时候,话题的走向竟然已经转到了贝特曼来此的工作,以及贝特曼父亲最近将要新盖的大楼上了。贝特曼决定要将话题拉回来,和爱德华好好谈谈伊莎贝尔。然而还没等他付诸行动,就看见爱德华异常热情地朝着他的背后挥了挥手。那里有个男人正从阳台走来,贝特曼因为背对的缘故,并不知道是谁。
“过来,这边。”爱德华语气轻快。
那人走了过来,贝特曼看清楚了,那是个身材高大而瘦削的人,也是一身白色帆布衣服,梳着一头整齐的白色卷发,脸庞瘦长,鹰钩鼻子,嘴巴很有魅力,表情丰富。
“来,认识一下,这是我和你提过很多次的贝特曼·亨特。”爱德华再度露出笑容,为两人做介绍。
“很高兴认识你,亨特先生,我曾与令尊打过不少交道。”那位陌生男人亲切地伸出手,用力握住了贝特曼的手。
然后爱德华转而介绍对方:“这位则是阿诺德·杰克逊先生。”
听到这个名字的一瞬间,贝特曼脸色蓦然一变,甚至手脚都跟着变得冰凉起来。眼前这个人,就是那个因为开假支票而坐过牢的人,伊莎贝尔的舅父!他无所适从,竭力忍住自己的慌乱。
阿诺德·杰克逊目光灼灼地盯着他,说:“我猜你对我的名字并不陌生。”
贝特曼不知该如何回答,而对方,还有爱德华,此时却都以一种颇感有趣的表情看着他的窘态。他感到很不好,本来,不经他同意就硬拉着他结识一个他避之不及的人已经够糟糕的了,而现在,他们明显是在拿自己打趣,这让他有些受不了。
不过,或许他的理解有偏差,结论下得过早。杰克逊随后就说道:“我知道你同朗斯塔夫一家走得很近,事实上,玛丽·朗斯塔夫是我的妹妹。”
贝特曼思忖着,难道说,阿诺德·杰克逊竟以为他并不知道其在芝加哥所造出的丑闻?
不待继续深思,杰克逊的手已经搭上了爱德华的肩,说道:“不多说了,我还有事,特迪,晚上你们还是去我那儿吃晚饭吧。”
“那真是太好了。”爱德华回答。
贝特曼却不冷不热地谢绝道:“感谢你的邀请,不过我能待在这里的时间不多,回程的船明天就启程,所以,杰克逊先生,很抱歉,晚上我就不过去了。”
“别说胡话了。来吧,到时候我会让你品味一番地方风情的,我是说,我妻子的手艺不错。你和特迪一起,早点过来,可以欣赏一番落日,如果不嫌弃的话,晚上还可以在我那儿过夜。”
“是的,当然,我们会去的,”爱德华说道,“无论是轮船上还是旅馆里,一准儿吵闹无比,在你那里住下来倒是可以秉烛夜谈。”
“我不会轻易放你离开的,要知道我对芝加哥还有我妹妹玛丽的事都很感兴趣,亨特先生。”杰克逊言辞亲切道。
不等贝特曼回话,他已然点个头就离去了。
爱德华笑着接话:“在这里,如果有人说要请客,通常是没法推辞的,啊哈,你可以趁此机会享用一顿这座岛上的丰盛晚宴。”
“刚刚,他说了他的妻子手艺很不错?可是据我所知,他的妻子正在日内瓦。”
“日内瓦离这里太过遥远了,不是吗?他的妻子也是如此,他们都很久没见面了,所以,我想他刚才是指他的另一位妻子吧。”
贝特曼半天没回话,像是在咀嚼这一消息一样,他的脸色庄重而严肃。随后他抬起头,正看到爱德华眼中露出一点戏谑,顿时就感到窘迫无比,面色涨红。为了消除这种尴尬,他说道:
“阿诺德·杰克逊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上得了台面的家伙。”
爱德华则报以一笑,说:“你恐怕还真说对了。”
“我无法想象,一个正经人怎么能和他厮混在一起?”
“或许吧,大概我也不是什么正经人。”
“你现在经常和他往来吗,爱德华?”
“是这样没错,他还认我做了他的侄子。”
贝特曼十分严肃地向前探了探身子,死死地盯住爱德华,一字一句地说:
“你喜欢他这个人?”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2
“没错,喜欢。”
“你怎么……这里所有人都知道,他造过假支票,他还被判过刑。你难道不知道吗,他根本是被从文明世界中赶出来的!”
爱德华两眼直勾勾地望着雪茄上方升腾的一个个烟圈,看着它们一点点飘散在空中,散发出一阵烟草香。“你的说法也许是对的,他的确是个十足的恶棍、流氓,而且他犯过的罪孽很难得到原谅。他是一个诈骗犯,骗过人,这一印象将伴随他永远。不过嘛,”他似是考虑了一下,“我从未碰见过像他这样与我合得来的人,有些事甚至都是他教我的。”
“他都教了你些什么?!”贝特曼惊道。
“大概是……如何生活吧。”
“哈。”贝特曼忍不住嗤之以鼻,“该说他真是位好老师吗?在他的教导下,你丢掉了大好前程,甘心待在一个一毛不值的小杂货店里当伙计?”
“他的性格其实是很棒的,也许今晚你就能体会到我的意思了。”爱德华并未生气,反而笑着说道。
“和那个人共进晚餐吗?不,如果你的意思是这个,我劝你还是死心吧,我绝不会到他那里去的。”
“别这样,去吧,以我们多年的交情,我都这么求你了,你总不会拒绝吧。”爱德华慢条斯理地说道,语气中带着些许贝特曼看不透的东西。
“如果你坚持的话,那我不得不去了,爱德华。”贝特曼终究还是答应了。事实上,他还有一层考量,可以借此机会看看阿诺德·杰克逊到底是个怎样的人。现在看来,他对爱德华影响深重,若要挽回爱德华,就必须知道他左右爱德华的秘密是什么。在和爱德华的谈话中,贝特曼越发感觉到了爱德华的变化,因此,他必须谨慎一些,把事情看得更清楚之后再讲出自己此行的目的。
于是,贝特曼便和爱德华漫无边际地聊了起来,比如旅途见闻了,做过的交易了,芝加哥的时政了,还有他们共同的一些朋友,曾经的大学生活,等等。
聊了好一会儿,爱德华表示还得回去再做一会儿工,等到五点钟的时候再来接他乘车去阿诺德·杰克逊那里。
走出旅馆花园的时候,贝特曼忽然说道:“对了,其实我一直以为你该住在这座旅馆中的,它是这里唯一尚算高档的地方了。”
爱德华哈哈一笑:“我可没钱住这儿,它那么贵。我在城郊租了一间房,便宜而且干净。”
“可是,若我没记错的话,你在芝加哥的时候可不是这样。”
“呵,芝加哥吗!”
“你想说什么?爱德华,难道芝加哥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吗?”
“嗯,是这样,我知道。”爱德华简单回答。
贝特曼飞快地瞥了他一眼,但无法从他的脸上看出什么来。
“那你什么时候回去?”
“我也时常在考虑这件事。”说这句话时,他的那种语气再度让贝特曼惊讶,但是不等他接着问些什么,爱德华已经挥手拦下了一辆小汽车,并对车上的欧亚混血儿喊道:“带我一路,查理。”
爱德华朝着贝特曼点头示意,之后快步跑向了停下来的汽车,只留下贝特曼一个人沉浸在各种纷扰和无尽的困惑之中。
再见面时,爱德华坐着一辆单匹母马拉着的左摇右晃的马车前来接他,之后他们便沿着海边马路一路行驶而去。路边是大片的种植园,里面满是椰树或香子兰,偶尔也有一株巨大的杧果树,从繁盛的绿叶中露出果实来,有黄,有红,有紫。还有远处的大海,蔚蓝而平静,上面点缀着几个玲珑的棕榈树小岛。
他们的目的地在一座小山上,阿诺德·杰克逊的家就建在那里。山路十分狭窄,到了房子跟前,他们下车,卸马,把马拴在一棵树上,马车则扔在路边,总之处置得十分马虎,至少在贝特曼看来是这样的。
屋里一位高挑、端庄的本地中年女人迎接了出来,爱德华上前与其亲切地握手,然后向她介绍贝特曼:
“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亨特先生。我们上你这儿享用晚餐来了,拉薇娜。”
“这真是太好了,”她微笑道,“进来吧,阿诺德现在还没回来。”
“这样的话,我们两个就先去洗个澡,拿两条‘帕瑞欧’。”
那女人点头答应,然后回屋子去。
贝特曼看着她的背影问:“她是谁?”
“唔,拉薇娜,就是阿诺德这里的妻子。”
贝特曼用力抿了抿嘴唇,想说什么,却终究什么也没说。
不久,那个女人去而复返,把手里带着的一捆东西给了爱德华。
沿着崎岖的小路,他们一路向着海滩上一处有椰子林的地方走去,到达目的地后,他们脱掉衣服,爱德华教贝特曼如何将红色棉布一般的“帕瑞欧”系在腰间。
不多时,海中就传来他们游泳的水花四溅声了。看得出,爱德华心情很好,他大声笑着、又唱又喊,简直像是十五岁的孩子,贝特曼从未见到他如此开心的一面。
直到最后,两人才仰躺在沙滩上,在清新怡人的空气中美美地抽着烟。爱德华快乐的兴致一直不曾消减,完完全全地展露在脸上,让人为之动容。贝特曼感到十分担心。
“我感到,你的生活倒是一片欢乐。”
“就该这样啊。”
草丛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他们转头看去,发现是阿诺德·杰克逊来了。
“我就知道非得过来接你们不可,”他看向贝特曼,“亨特先生,洗得如何?痛快吗?”
“非常棒!”贝特曼回答。
阿诺德也早已脱去了整洁的帆布衣,腰间缠着“帕瑞欧”,赤脚走在沙滩上。他的身体是一种被晒出来的黑色,长而卷的白发与苦修一般的脸,搭配着本地这种服饰,有一种古怪的谐趣。但他对此毫不在乎,举止自然。
“如果你们好了,就跟我一起上去吧。”他说。
“好的,等我马上穿上衣服。”贝特曼连忙说。
“哦?特迪,你竟没给你的朋友带一条‘帕瑞欧’?”
“我想,是他宁可穿他原来的衣服。”爱德华笑道。
“这是当然的,当然得穿上衣服!”贝特曼严肃地说。但在他打理完之前,他已经看见爱德华把布缠上了腰,然后站起来准备离开了。
“嘿,你这样赤着脚,到时候不怕硌脚吗?来时我看见路上有不少石头的。”
“哦,没关系,我早就习惯了。”
“从城里回来,换上一条‘帕瑞欧’实在是一件惬意的事。要是你打算在这里长住的话,我强烈推荐这玩意儿,它是我所见的最合理、经济的服饰了,凉爽又轻便。”
来到房子附近,杰克逊带他们进了一间大屋子。这是个墙壁雪白,有着开放式天花板的房间。饭桌已经支起来,贝特曼暗自数了一下,有五个人的餐具。
“伊娃,出来吧,和特迪的朋友认识一下,顺便给我们来点鸡尾酒。”杰克逊对着屋里喊了一句。
随后,杰克逊将贝特曼带到了一处长长的低矮窗户前,指着外面说:“你看那边,”伴随着表演一般的动作,“好好领略一番吧!”
在他所指的方向,一片椰子林铺满了倾斜的山坡,一直蔓延到海滨。夕阳下的海水仿佛鸽子胸脯一般变幻莫测又柔和多姿。再往远处是一处小港湾,隐藏在一所所土著茅屋之中。一只独木舟停靠在一块礁石旁,船上还有土著人在捕鱼。视线再放远,就是无边无垠的太平洋了,二十公里外,是那个名为莫里亚的仙境小岛,就像是诗人口中那虚无缥缈的锦缎,美轮美奂。
贝特曼几乎看得入神了,半天才终于呢喃道:“我从未看过如此美丽的景色。”
阿诺德·杰克逊站在一边,同样注视着远方,眼波流转。贝特曼看过去,他那张瘦削而充满沉思的脸庞,仿佛透着一种灵性与超脱的庄严。
“是的,如此美丽!”他说,“人类少有机会能真正直面美。好好欣赏吧,也许这一刻之后,想看也看不到。这是一种稍纵即逝的意象,但显然会在你的心中留下永恒的感受。”
他低沉的声音似乎泛着阵阵回响,而他的话语带着最为纯粹的理想气息。以至于贝特曼不得不反复提醒自己:“站在你眼前的是一个毫无人性的罪犯、骗子!”
正在这时,爱德华好似听到了什么,迅速地转过了身。
杰克逊指着来人对贝特曼介绍说:“这是我女儿。”
贝特曼起身和她握了握手。她的眼睛晶莹黑亮,红唇带笑。她的皮肤是棕褐色的,石墨般乌黑的长发如波浪一般鬈曲着披散在肩。她仅仅穿着一件红色棉布料的宽松长衫,赤着脚,头戴一顶香气满溢的花冠,犹如波利尼西亚传说中的泉水女神,可爱极了。
她显得有些害羞,而贝特曼更加不自然。是的,这里的一切都让他感到强烈的不适,即使是眼前这位精灵般可爱的女孩在给他调制着一杯杯鸡尾酒,也没有让他的心情有多少好转。
“来吧,把酒劲调大一些,我的孩子。”杰克逊说道。
女孩调好酒后,笑着依次递给三人。贝特曼曾一直对自己的鸡尾酒技术充满自信,直到他喝到眼前这一杯之后,他才发现,原来酒的味道竟能出色到这个地步。他心中感到惊讶不已。
杰克逊看着他脸上露出的赞赏表情,骄傲而又开心地笑道:
“怎么样,还不赖吧?这可是我亲自教她的。想当年,在芝加哥的时候,我就一直想,整个城市里没有一个酒侍能在调酒上给我打下手。在教养所里,我一直无所事事,只能钻研鸡尾酒的新鲜配法聊以解闷。不过,真要说到鸡尾酒之王,则当数没有甜味的马提尼了。”
贝特曼感觉就像有人狠狠给了他胳膊肘的麻筋一拳,他知道自己的脸一定是红一阵白一阵的。正当他不知该说些什么之时,一个土著男孩端着一大盆汤进来了。于是所有人围着桌子坐下,开始吃晚餐。
阿诺德说的这些话细细想来,仿佛是对他的过往的回忆,他滔滔不绝地讲,毫不介意,亦无怨气,就像是在讲一段大学生活一般。而且,他总是在对贝特曼说话,而贝特曼从不知所措到尴尬得近乎狼狈。爱德华在旁边看着他,兴致盎然。贝特曼想,也许杰克逊是在耍他,但他有什么理由这样做呢?他越想越觉得荒诞,面色通红,无名火起。他觉得杰克逊的脸皮可真是太厚了,不管是假装的还是真的如此,简直无法形容,麻木不仁,毫无廉耻!
菜肴仍在一道道地上来,各种稀奇古怪的食品被递到贝特曼的面前,他不得不接受这所谓的好意,去品尝那些生鱼之类他甚至叫不出名字的玩意儿。出于教养,他每一样都尝了一遍,并且囫囵着吞了下去。意外的是,它们非常好吃,这叫他颇为吃惊。
然后,又发生了一件在贝特曼看来无比尴尬的事情。当时,他的面前摆放着一个小花环,或许是为了缓解自己的尴尬,他没话找话地随口称赞了几句。
杰克逊立刻接茬道:“这可是伊娃为你编织的,她有些太害羞了,不好意思亲自送给你。”
贝特曼拿起花环,说了几句感谢的话。
女孩脸红了,笑道:“请你戴上它,好吗?”
“戴它?现在?这不行。”贝特曼拒绝道。
阿诺德·杰克逊一边将自己面前的那个花冠拿起来戴上,一边解释说:“这在我们这里算是一个迷人的习俗吧。”
爱德华也戴上了自己面前的花冠,贝特曼不安地找着理由:“我的衣服恐怕不适合在这里戴它。”
“那,你需要一条‘帕瑞欧’吗?”伊娃连忙说道。
“不,谢谢,我现在这样很好。”
爱德华这时唯恐天下不乱地说道:“伊娃,你教教他怎么戴吧。”
贝特曼瞬间几乎有些痛恨自己的这位好友了。伊娃笑得花枝乱颤,站起来把花冠戴在他的黑色头发上。
杰克逊太太评价说:“看上去真俊!你说呢,阿诺德?”
“漂亮!”
贝特曼感到自己浑身都在冒汗。
“可惜天色已经很黑了,否则可以合影留念的,就你们三个。”
谢天谢地,贝特曼感激天黑得早。他在想他现在的样子:一身笔挺的蓝色绅士西装,系着高领,却戴着一顶不伦不类的花环,一定傻得可以。他心中冒着无名之火,不断地克制自己,以免破坏掉现在脸上的笑容而失态。他看着桌子另一边的那个半**上身,白发的头顶上同样戴着一顶可笑的花冠、一脸圣洁的老头儿,贝特曼就禁不住地想要生气,现在这种进退两难的处境简直让他不知该怎么办。
晚餐终于结束了。两个女人收拾起桌子,三个男人则来到了外边的露台。空气暖洋洋的,弥漫着一种夜间盛开的花朵的香气。天空一望无际,满月高悬,映照在海上,照出一条月光通路,仿佛直达永恒的浩瀚国土。阿诺德·杰克逊开始说话,浑厚的嗓音带着音乐的味道。他讲的是这片土地上的土著以及相关的古老传说。他讲着曾经的传奇,未知的探索与冒险,爱恨情仇;他讲着发现遥远岛屿的冒险家,定居岛上的水手与当地酋长的女儿结亲,还有在银色海岸边的各式各样的流浪汉。
贝特曼起初强忍着内心的烦躁听着这些不着边际的内容,但是很快,他就被话中呈现的画面吸引住了。那些美丽的传奇将现实映衬得黯然失色,让人目眩神迷。他甚至开始质疑自己,莫非忘了杰克逊是怎样能说会道吗?难道不知道就是这张巧嘴骗取了那些轻信他的大众的钱财的吗?还是忘了他这张嘴几乎让他逃脱惩罚?他的巧言令色,他言谈的引人入胜,还有谁能比得过?
就在此时,杰克逊却忽然站了起来,结束了谈话:
“就这样了,孩子们。你们两个很久未见了,恐怕有很多话想聊,我就不再耽搁时间了。若你想睡觉了,就让特迪带你去你的房间。”
“但我并不打算在此过夜,杰克逊先生。”贝特曼说道。
“这里会比你那儿舒服的。别担心,到时候我们会早点把你叫醒的。”
在礼节性地握过手后,阿诺德·杰克逊神情庄重,以一种身披法袍的主教姿态离开了。
“如果你真的不想在这儿住,我可以用马车送你回去。不过,我仍旧想让你留下来,要知道,清晨时分走那条路可是件极为惬意的事。”爱德华说。
两人随后陷入了一阵沉默。贝特曼组织着语言,在经过白天和晚上的这些事情后,他觉得很有必要好好跟爱德华聊一聊了。他蓦地问道:
“你打算什么时候回芝加哥?”
爱德华没有急着回答,而是懒散地转过身,看着贝特曼,笑道:
“我不知道,或者,永远不回去了。”
他喊道:“你在说什么?我不明白!”
“我在这里生活得很好、很幸福,为什么要改变呢,那岂不是太蠢了?”
“可你总不能待在这里一辈子吧。正经人哪里会过这样的生活,这和死有什么不同?噢,上帝!爱德华,趁你陷得不深,赶紧走吧。事情很不对头,我知道的,你看你已经被这里迷住了,某种邪恶将你控制住了。但是,只要你狠狠下定决心,依然能够摆脱它们,一旦你脱离了,你一定会感谢上苍的。你现在就好比是一个吸了鸦片的人,迷恋一时的欢愉,但只要戒掉它,你就会幡然醒悟自己两年来所呼吸的是多么有毒的空气,而当你再度回到故乡清新洁净的空气中,你便会得到想象不到的舒畅。”
贝特曼激动不已,语速很快,一句接着一句,语气真诚而热切。
爱德华听了他的话,十分感动:“谢谢你如此关心我,我的朋友,我非常感谢你。”
“那么你明天就和我一起走吧,爱德华。从一开始,你就不该来这里,这是个错误,这不是你该过的生活。”
“你总在说这种生活、那种生活,请问,你以为一个人该如何得到生活中最美好的东西呢?”
“这毋庸置疑,那就是尽守本分,努力工作,不负期望。”
“这样能得到什么样的回报呢?”
“当然是功成名就。”
“对于我来说,这已经有些难以想象了。你可能觉得我已堕落得无可救药,其实现在的一些事,放在三年前的我身上,同样是不可想象的。”
借着月光,贝特曼看到爱德华如此回答时脸上正泛着微笑,他带着些许不屑说道:
“是阿诺德·杰克逊这样教你的吗?”
“看样子你并不喜欢他。也许我就不该期待你会喜欢上他。我当初也和你一样,对他怀有偏见。不过实际上,你也见识到了,他其实是个不一般的人。他毫不隐瞒过去坐牢的事,也不对过去有任何悔恨和抱怨,当然,有一个例外,就是他出狱后受损的建康。他不知何为懊悔,没有道德观,没有是非观,一切于他都是理所当然。此外,他还慷慨大方、心存仁慈。”
“没错,对待别人的钱财时,他一直如此。”贝特曼不由得插了一句。
“他是一个很好的朋友,我以我自己的标准来评价他,这难道不是很自然的吗?”
“结果你就是非不分了?”
“不,在我看来,所谓的界限在我心中一直未曾改变,只不过对于好人与坏人的界定,我感到有些混乱罢了。比如阿诺德·杰克逊先生,应该把他看成一个做好事的坏人,还是一个做坏事的好人呢?过去我们或许把这界限区分得太过绝对,所以,其实也许我们当中最好的人实际却是坏人,而最坏的人实际却是圣徒也说不准,谁又说得清楚呢?”
贝特曼并不接受爱德华的这番理论,他说:“纵然你说得再多,也不能说服我把黑当作白,把白当作黑。”
“我当然做不到,我的朋友。”
贝特曼敏感地觉察到,爱德华的嘴角划过一丝笑容。
沉默了一分钟后,爱德华继续开口道:“事实上,早上一见到你的时候,我就仿佛看到了两年前的自己,也是一身蓝色西装,系着假领,踏着皮鞋,精力充沛。当初的我立下了志愿,要在这里干出名堂来。哦,那时我简直劲头十足。看到这里慢悠悠的办事效率,我简直热血沸腾,感到大有可为。于是我四处奔波,我想着这里的椰子干为何非得装袋运往美国再榨油呢?这不合理,应该在当地提炼,既能利用这里的廉价劳动力,又能省下运费,岂非完美?就这样,我仿佛看到岛上矗立起了巨大的工厂。当然,还有这里加工椰子的办法,简直笨拙透顶。为此我发明了一种可以剥壳取肉的机器,效率能够达到每小时加工二百四十只椰果。这里的港口也不够大,我做了扩建的规划,然后拉起一个辛迪加,购进土地,建造三个房间带着露台的大型旅馆。还有,我计划从加利福尼亚招揽生意,来改善本地的轮船服务业。只要二十年,这帕皮提小镇里一定不复过去半法兰西式的懒散了。取而代之的将是美国式的繁荣,到处是十层的高楼,建有剧场、歌剧院、电车,同时还有股票交易所及一位市长。”
贝特曼被爱德华的话说得激动不已,甚至兴奋地跳了起来,他喊道:“那你就这样去干啊,爱德华。这些设想如此美好,既然你有实现它们的本事,你一定会成为澳大利亚和美国之间最为富有的人的。”
爱德华则呵呵一笑:“可我并不想这样。”
“为什么?你是说你不想挣钱,不想发财,甚至是几百万的大财?上帝,你知道这些钱到底能办成什么事,又能带给你什么吗?权力、地位,还有给成千上万的人提供工作岗位,为人类的繁荣、进步做贡献……你知道吗,你刚才描述的东西简直让我无法自持,我甚至有些发晕了。”
“请坐下吧,我亲爱的朋友。事实上,贝特曼,我的椰果碎壳机永远也不会成真,没人会用它,就好像,帕皮提慵懒的街道上永远不会出现电车一样。”
贝特曼颓然地坐回位子,说:“可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也是逐渐明白的,然后我才慢慢地开始喜欢上了这里的生活,包括它懒洋洋的闲适,还有性格温顺、永远欢乐幸福的人们。我不禁思考起一些从未想过的事情,并且认真读起了书。”
“你不是一直都在读书吗?”
“不,不一样的,从前读书,是为了应付考试,或者是在谈话当中卖弄自己。现在则是为了知识、兴趣而读,我甚至还学会了聊天,你明白吗?聊天其实有很大的乐趣,但需要有充足的时间,而我过去一直都很忙,没有时间。后来呢,我慢慢地对过去以为的那种很重要的生活产生了怀疑,那样没日没夜地挣扎、忙碌到底是为了什么?而今我想起芝加哥,就只会有一种冷冰冰的灰暗之感,一座到处砌满砖墙的喧嚣、嘈杂的石头监狱!难道我们每个人生下来的意义就是为了匆忙地赶去上班,从早忙到晚,然后又再度匆忙地赶回家,吃个晚饭,去剧场看戏?难道青春就该这样庸俗地耗费?青春苦短,当我年老之时,我莫非还能有什么期望?还是说,依然匆忙上班,工作到天黑,匆忙下班,吃饭,去剧场?若只是为了钱,这样也未尝不可,但若不是的话,还值得这样吗?我的生活应该更加有意义,贝特曼!”
“那么,在你看来,你生活中最为珍贵和有意义的是什么?”
“或许你会笑话我,我想说的是——真、善、美!”
“难道芝加哥找不到这些吗?”
“或许有人能找到吧,但不包括我。你知道吗?每当想起过去的生活,包括那其中等待我的令人窒息的危险,我就不寒而栗。我从未想过我还能拥有灵魂,而在这里,我得到了它,假如我一直是个有钱人,恐怕将永无找回灵魂之日。”
“你为什么会这么说,我们过去不是讨论过这个问题吗?那时的结论可不是这样。”贝特曼气恼道。
“是的,我当然知道,不过那时的我们就如同聋哑人谈论乐曲的和弦一样,找不到关键,我想我再也不会回芝加哥了。”
“那伊莎贝尔呢?你打算怎么办?”
爱德华踱到阳台边,向外探了探身子,仰望着外面美丽的深蓝色夜空,好一会儿才微笑着转过身来。
“伊莎贝尔对我来说太过优秀了,我崇拜着她,超过任何我所见过的女性。她的身上美貌与智慧并存,精力充沛,志向远大,仿佛她生来就该与成功站在一起,我完全配不上她。”
“恐怕她未必这么想。”
“那你就把我的话务必传达给她。”
“让我传达?这事谁都可以做,但请别找我。”贝特曼喊道。
“贝特曼,你在她面前可是瞒不住任何事情的。她那么敏锐,要不了几分钟就能把你的心事猜个通透,所以,你还是老老实实地对她说实话吧。”爱德华背对月光,藏在阴影中,看不见脸。或许此时他正在偷笑?
“我不知道你想怎样,但我肯定会告诉她与你见面的事。我不知道该怎么讲其中的内容。”贝特曼困扰道。
“很简单,就说我一事无成,不仅贫穷而且不求上进,不仅懒散,还因此被解雇了。你把今晚我说的话全部告诉她,就这样。”
贝特曼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他不由得跳了起来,面对着爱德华说:
“上帝啊,我听到了什么,你难道不想和她结婚了吗?”
爱德华表情严肃,说:“我不会去乞求她解除婚约,如果她希望我恪守誓言的话,我会去尽力做一个爱她的好丈夫。”
“可是你要我这样跟她说吗?老天,这不可能,爱德华,她从未想过你会不想娶她,她爱你,你怎么忍心给她如此打击!”
爱德华再度露出笑容:“那么你呢?你为什么不和他结婚,贝特曼?据我所知,你应该爱了她很久了吧。你们两个才是般配的,你能带给她幸福。”
“不,别这样说,我无法接受。”
“是我主动退让的,贝特曼,你是更好的人选。”
话说到这儿,贝特曼抬头看爱德华,他的眼睛满是严肃的意味,面无笑容。贝特曼不知该怎么应对,他的心中既有困窘——或许爱德华知道他来时所背负的任务——同时又不可抑制地涌起一阵狂喜。
“如果伊莎贝尔写信过来解除了婚约,你准备怎么办?”贝特曼一字一句地问道。
“当然是活下去了。”爱德华回答。
贝特曼情绪有些激动,以至没听清他的话。
“我很难相信你不是在随口说说,看看你现在穿的奇怪的衣服,要知道这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我宁可你穿着普通的衣服,那样至少更容易让我相信。”
“好吧,我在此保证,就算我穿着‘帕瑞欧’,戴着花冠,我所说的话依旧是严肃的,并不比穿着长礼服、戴着高顶帽要差。”
贝特曼随之又想到了一种可能,他连忙问道:
“爱德华,告诉我,你这么做不会是因为我吧?我不知道这件事将会怎样改变我的将来,但是我想知道,你不是在为我而做出牺牲吧?这是我无法接受的。”
“不,并非如此,贝特曼。我在这里学会了很多,但并不包括犯傻,我真心希望你和伊莎贝尔幸福,而我也不希望自己会不幸福。”
贝特曼对于这个答案有些心寒。这多少有些讽刺,如果他展现出高尚的风度,他就不会歉疚了。
“这么说你是想在此浪费掉余生?你确定这不是慢性自杀?还记得当初刚毕业时候的理想吗,你现在在做什么?在一家杂货店当伙计!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啊,这只是暂时的而已,我想积攒一些珍贵的人生经验。事实上,阿诺德·杰克逊打算将玻毛塔斯群岛中他所拥有的一座小岛转送给我。它离此大概一千英里,是个环状岛屿,上面还有咸水湖。杰克逊在上面种了不少椰子树。”
“他为什么会如此慷慨?”贝特曼问。
“因为,我答应了,一旦和伊莎贝尔解除了婚约,就娶他的女儿。”
“什么?你……怎么能和一个混血……结婚?你是发了什么癔症?”贝特曼表现出了极度的震惊。
“事实上,她很好,温顺又可爱,她是个好姑娘,能给我带来幸福。”
“这么说你爱上了她?”
爱德华思忖了一下,说:“我不太清楚,因为,我对她的感觉和以前对伊莎贝尔的不同。对于伊莎贝尔,我崇拜她,是的,她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姑娘,我甚至达不到她一半的程度。但是伊娃不一样,她就如同一朵柔弱的异乡之花,必须时时给予她呵护,才能让她免于寒风吹打。没错,我有一种保护她的愿望。伊莎贝尔则不需要任何人的保护。此外,伊娃对我的感情也是真挚的,她爱我这个人,不管今后我会如何,她都不会改变,所以,我觉得她很适合我。”
贝特曼沉默了。
“好了,明早还得起早,睡吧。”爱德华打算结束话题。
这时贝特曼才开始说话,语调中透着一种痛苦:
“上天,爱德华,听了你的话,我现在乱极了,不知该如何是好。我原本以为你在这里一定是出了什么状况,或许是没有达成最初的抱负,所以感觉没脸回去。我没想到,真实的情况竟是这样。爱德华,我对你太失望了,真的,我觉得你该做出一番大事业的,可你都干了什么?在这里虚掷光阴,你在浪费你的青春!作为你的朋友,我真为此而伤心。”
“别难过了,我的老伙计。你看,其实我并没有失败,相反,我成功了。你大概无法想象,我现在是多么热爱生活,每天都过得充实而有意义。若你与伊莎贝尔结婚了,很久以后或许会想起我。那时也许我在珊瑚岛上盖起了一栋房子,我住在那里,照看成群的椰子树,仿照土著们流传下来的方法挖出椰子果肉,我还要在花园里种上许多花草,还要悠闲地捕鱼。这里有无数的事情让我去全情投入,绝不会让人厌烦。我会拥有书籍、伊娃,当然,还有孩子。我有更大的希望,就是有朝一日,能够拥有千姿百态的海洋、天空,拥有清丽的朝阳、艳丽的晚霞以及辉煌壮阔的夜晚。我将在曾经是荒野的土地上开垦一座花园,并创造出很多东西。而时光流转,等我老去之后,回首这一生,我希望,我的生命会是朴实无华、宁静而悠远的。虽然没有什么大事业,但是,我的一生将与‘美’同行。噢,你一定觉得这样的我实在太没有上进心了吧。怎么说呢,假如一个人,即使他得到了全世界,但丢失了自己的灵魂,那一切也都是毫无意义的。坦率地讲,我想我已找到了自己灵魂之所在。”
爱德华带着贝特曼到了一间有两张床铺的屋子,自己先一头栽倒在其中一张**,十分钟后,便传来了平稳的呼吸声。贝特曼静静地听着,他知道自己的这位好友已然入睡,而他自己,正相反,完全无法平静。他的心里乱极了,一夜过去,当第一缕晨光照耀进来,他才渐渐睡去。
以上,就是贝特曼对伊莎贝尔所讲述的故事。里面的内容基本是他所经历的一切,除了一些可能对她造成伤害或者让自身比较尴尬的细节,比如,他没讲自己在餐桌上被迫戴上花环的事,也没有告诉她爱德华在解除婚约后将和杰克逊的女儿结婚。但伊莎贝尔一贯敏锐,随着他口中故事的发展,她的眼神越发沉静,嘴唇也越来越紧地抿着。不时地,她还会仔细打量他。若非为了专心地讲述,贝特曼一定会好好探究一下她的这些表情。
当故事完全讲述完毕后,伊莎贝尔忽然问道:“那个姑娘,我是说我那阿诺德舅舅的女儿,她长相如何?和我有相似的地方吗?”
贝特曼被问得惊讶极了,他回答说:“我没太注意,你该知道的,我对别人的长相从来不怎么关注,除了你。而且我也不愿任何人和你长得相像。”
“那么,她漂亮吗?”伊莎贝尔换了个提问的方式,因为贝特曼的话而露出了笑容。
“应该是挺漂亮吧,我猜肯定会有男人觉得她非常美。”
“或许吧,这已无关紧要了,我们没必要再去谈她。”
“那你准备怎么办,伊莎贝尔?”他又问。
伊莎贝尔低头看着自己手指上那枚订婚时爱德华帮她戴上的戒指,说:“那时候,我没有和爱德华解除婚约,是因为我想以此作为对他的激励,只要他能想到我是爱着他的,他就会鼓起干劲儿做出自己的事业。我尽力了,但是,一切都完了,结束了。我不会软弱到无法接受现实。可怜的爱德华,他并没有伤害别人的意思,他只是折磨着自己。他什么都好,只是少了些什么东西,也许是上进心?总之,我希望他能够幸福。”
说完,伊莎贝尔摘下了订婚戒指,轻轻地放在了桌上。
贝特曼看着她,紧紧地注视她,他的心跳开始变快,“咚咚”地撞得他透不过气。
“伊莎贝尔,你,太完美了,真的,太完美了。”
伊莎贝尔展颜一笑,站起身,向他伸出手:“你为我做了那么多事,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你那么努力地帮助我,我早该想到可以依赖你的。”
贝特曼将她的手紧紧握住,他感到眼前的佳人从未如此美丽。
“噢,伊莎贝尔,我愿为你做任何事。事实上,我对你的唯一愿望就是能让我这样爱你,为你效劳。”
“贝特曼,你是个坚强而可依赖的人,你给我的感觉很舒服。”她叹了口气。
“伊莎贝尔,我,非常爱你!”贝特曼不知为何,突然福至心灵,一下子将伊莎贝尔抱在怀中。伊莎贝尔没有表现出抗拒,只是笑靥如花地望着他的眼睛。
“伊莎贝尔,你知道吗,其实从第一眼看到你开始,我就希望娶你这样的女人为妻。”他深情告白。
“既然如此,你为何不向我求婚呢?”
原来她也爱他!贝特曼被这一事实带来的惊喜冲昏了头脑,他表现得激动不已,她则向他奉上红唇。当他就这样拥抱着她时,他的眼前浮现出了这样的景象:亨特内燃机汽车公司越发兴盛,名声和规模越来越大,占地超过一百英亩,几百万的内燃机从中制造出来;贝特曼又看到他收藏了许多让纽约收藏家都为之瞠目的大师级名画,他将会是戴着玳瑁框眼镜的绅士,臂弯中则是幸福地叹着气的伊莎贝尔。
而伊莎贝尔的眼前浮现的则是:她将拥有一座金碧辉煌的房子,里面满是古董家具,她将在里面举办音乐会、舞会还有聚集着最上流客人的宴会。而贝特曼,自然是该戴着一副玳瑁框眼镜的。
“可怜的爱德华!”她默默哀叹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