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1 / 1)

孙频 522 字 2个月前

吕明月最后一次去看王发财的时候,他因故意杀人罪已被判死刑,并且放弃了继续上诉。她用对讲机问他:“你为什么要那么做,讹他的钱是因为你恨我吗?”

他神情冷淡平静,说:“我早就知道我随时可能会被发现、被抓走,因为我毕竟杀过人。从十九岁我就知道我是一个没有明天的人,只是多活一天算一天。你不是总笑话我热爱生活吗?那是因为每一天对我来说都可能是最后一天。我知道我不可能照顾你一辈子的,所以我总想着要给你留点什么。钱是最实用的,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啊,给你留下一笔钱,我就是走了也可以安心了。”

她的泪哗地下来了。

他又说:“这么多年里你是我唯一一个女人。我知道你并不爱我,可是我还是要谢谢你,因为对我来说爱就是赎罪。这些年里我把爱当成了信仰,我一直拼命地去爱这人世间的一切,是因为我幻想着哪天我把罪孽赎清了我就真正自由了,我就没有罪过了,就不用再坐牢再偿命了。我一直想,等到真的自由了,我就终日与世无争地躺在摇椅上晒着太阳,听着落叶的声音和花开的声音,你说那该多么好。可是,我等不到了。”

她已经泣不成声了。

他忽然笑了,他说:“至于你这傻孩子,还是去找能真正束缚住你的东西吧,对你来说,大束缚可能就是大自由,比如宗教,比如爱情,比如一种至死不能改的依赖。”

此后吕明月就从德令哈消失了。后来这个女人只在桑小萍那些俗不可耐的小说里出现过,她每次出现的时候,桑小萍都会给她换一个新的名字,而事实上她们都是吕明月。在小说里,她时而去贵州支教,时而去甘肃最贫苦的定西孤儿院,后来又去西藏寻找那些朝拜途中的苦行僧。她一直居无定所,也一直没有结婚。

她最后一次出现在桑小萍的小说里,是一个叫冯一灯的人物形象。她被诱骗进了某宗教组织,并且爱上了这个组织的头目,他们一起四处诈骗钱财。最后,事情败露,在被警方追捕的途中,冯一灯为了救自己的组织头目,自焚而死。最后一段描写是这样的,“……他向站在窗边的她伸出手去,却听见她站在那里安静地对他说:‘我不会恨你……我们都罪孽深重,可是你活着比我活着有用,那么多人需要你,所以你应该活着。……谢谢你最后对我的爱,它像大雪一样能覆盖一切,我收到了。’说完,她就站在那里猛地关上了窗户,然后从里面闩死了。然后,她又看了他一眼便拉上了窗帘。……他在离开的一瞬间又回头看了一眼三楼的那扇窗户。夜已深,其他窗户里都已经熄灯了,只有它还亮着。突然他发现,那扇窗户里起火了。深夜里,红色的火焰把那扇窗户染得鲜红剔透,如同黑暗中一块血色的琥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