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王发财采访完了,咧着大嘴向吕明月走了过来。他永远都这样咧着大嘴笑着,她不知道他在睡梦中是不是也这样,但是只要是他醒着的时候,他就是同一种表情,仿佛对生活赐予他的每一分钟每一秒钟都无比满意,满意到了骨头里,以至睡着都能笑出声来。王发财站在她面前大声说:“还想去哪儿?我带你去。”她抬起头来看着这个大嘴丑男人。他长得是真丑啊,可是就连这样一个丑男人都没有表现出对她的一点点想法。当然,如果他追求她,她会毫不犹豫地拒绝他,可是他居然根本不追求她。她一边用手下意识地遮掩自己的大鼻孔,一边想,她和他在一套房子里住了三四个月,他也没有表现出对她的一点点企图,好像她连女人都不算。
以前吕明月是女博士的时候,听人说道:“你们女博士楼上住的女生都不像女生,个个都是面无表情,只有眼睛间或一轮。”尽管那人把她们说得性别不明,可她听着也并没有生气,因为她知道那还是对她们女博士的一种变形赞美。可是,现在,除掉女博士的身份,她却仍然没有变成一个女人吗?难道她已经变成四不像了吗?不像男人,不像女人,不像天才,不像废物,什么都不像,也什么都是,分明是一只长着四只脚的怪物。她再一次告诉自己,她从来就不值得任何人渴望,她三十年的人生犹如一桩罪恶令她感到羞耻。
她忽然就号啕大哭起来。
王发财安慰她的法宝永远是“想去哪儿?我带你去”“想吃什么?我带你去吃”,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好像她只是幼儿园的一个儿童,所有的哭闹永远与吃喝拉撒有关。而他时刻打算像纵容一个无知的儿童一样纵容她,似乎他是她慈祥的父亲。这让她感到些许幸福还有幸福背后更深的耻辱感,他为什么就不能把她当成一个女博士来哄?为什么就只能当作女童来哄?可是,对女博士又该怎样哄呢?难道两个人躺在**讨论学术课题,讨论有几篇论文发在核心期刊吗?她哭得更凶了,以示对他和她的惩罚。他们都是该惩罚的人,都是。她放着即将毕业的博士不读,任性地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大西北小城来游**,该罚。而他面对一个智商超群的女博士不追求,不是把她当成无性别的人就是当成六岁的儿童,也该罚。
王发财看着她,忽然两眼放光,大嘴几乎要裂到耳根处了。她仰着鼻孔看着他,心里一惊,怕他即将要说“我发现我喜欢上你了”。要是这个丑男人真这么说了,怎么办?她忘记了自己的其貌不扬,心里又是紧张又是得意,仿佛这句话已经说出来了。如果他真这样说了,她当然得拒绝他。怎么可能?他一个初中毕业生,嘴还长得这么大,简直是巨大,要是和他接吻,他的这张嘴肯定能把她的整个头都吮吸进去。他不仅嘴大,还有一个指头是残废的,即使全身所有的地方在动,那根指头也绝对不会动,它已经死了,已经蜕变成了一截木头。她怎么可能答应这样一个男人的追求?
吕明月正想象的时候,王发财开口了,可她听到的是:“要不我带你去吃手抓羊肉好不好?要吃白条还是黄焖?我知道有一家羊肉做得特别好,他家还有黄酒,我们可以吃着羊肉喝着黄酒,这是天下最好的享受了。哈哈,好不好?”她已经做好全副武装准备好对付他的反攻了,没想到却一招扑空,因为防卫过当,用力过猛,还差点摔倒在地。她坐在原地半天没吭声,好像她没有反应过来,根本没听懂他在说什么,他讲的羊肉与黄酒对她来说都是天外来物。
黄昏的天空与湖面呈现出一种更为奇异的蓝,从地里回家的人三三两两地朝天空唱着歌,空气将他们花儿一般的嗓子变成了一座歌唱的花园。再远处的房子里飘出了饭菜的香味。又一天要结束了,吕明月镇定下来,抬起头来,像个儿童一样天真地对他说:“好,去吃羊肉喝黄酒。”
王发财带着她又翻过一座山坡,来到河边的一家羊肉店。二斤羊肉、二斤黄酒,大块的手抓羊肉垛在他们面前。虽然夕阳西下,阳光还是很刺眼,两人坐在店门口,一人戴了一顶草帽。连着在外跑,吕明月比刚来时已经黑了好几圈,王发财则早已漆黑如炭。她看着王发财,忽然笑了,说:“你真像个小老头儿。”王发财咧着大嘴,牙齿闪着白光,说:“你现在也挺像个小老太婆的。”这句话居然没有让吕明月生气,她戴着草帽坐在一堆羊肉前面,手里捧着黄酒,对面坐着王发财。忽然此时此种情景让她心里一动,这样生活下去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这些天里她就这么无耻地吃他的、喝他的、住他的,从没有听到过他一句怨言,好像倒是他欠了她的债。她是多么无耻啊!她心里又是冷又是热,她忽然就抬起头仰着大鼻孔审视着王发财,挑衅地说了一句:“发财,你就不喜欢我吗?”
话一出口,吕明月就后悔了。她已经输了,她等他这句话实在等不到便自己说出来了。因为她心里毫无理由地固执地认为,这句话就是王发财该说的话,他只是没有说,不等于它不存在。而她只是像个性急的牧羊女一样提前替他把它放出来了。可是这羊儿一旦被提前放出来了,看着竟也不像羊儿了,像基因突变了一样面目可憎。如果他残酷地拒绝她,怎么办?再委婉也终究是残酷的。他会说:“我觉得你很好,可是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或者:“我是为你好,你应该找更好的男人。”天哪,如果她被一个只上过初中的丑男人拒绝了,她怎样才能把这只羊儿赶回羊圈?若是被那些昔日的女同窗知道了,她还有何脸面存在于世?她活着只不过是她们的一个笑话罢了。越往后,这个笑话越坚硬,直至石化。
吕明月连忙低头摆弄一块羊肉,仿佛正在专心地侍弄她的一块土地。
这时候她听到王发财说话了,那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一时她竟疑心王发财已不在人间,更不在她身边。她不看也知道,他此时必定是咧着大嘴露着三十二颗门牙。她听见他说:“何止是喜欢,我简直是崇拜你。”她心里随着这句话轰隆一声,仿佛有什么东西刚刚爆炸了,然后她努力平静下来,剖析这句话的意思。崇拜?崇拜是什么意思?就是把一样东西当神一样供起来而决不去使用?还是他在委婉地、巧妙地用崇拜去遮掩那个真相,那就是他根本不喜欢她,而她却还要在这里自作多情,不仅自作多情还要自取其辱。
此时她想对桑小萍说:“女人,我真的不值得任何人渴望吗?”她的泪忽然又下来了。
王发财却忽然抓住了她的一只手。他慌里慌张结结巴巴地说:“我这人不会说话。要不——要不你就嫁给我吧。如果你肯嫁给我,肯和我一起在这里生活,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你可以不工作不赚钱,我东跑跑西跑跑赚的钱也够两个人用。如果你愿意旅游,我就陪你去,去哪儿都可以。我会每天送你一朵玫瑰花,直到我……不在了。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女博士,以前我做梦都想不到的,因为自己文化太低觉得实在配不上你,只要你不嫌弃我。”
她惊呆了。这是突如其来的求婚吗?可是,他们之间怎么连个恋爱的过程都没有就直接跳到求婚上去了?他是看她可怜而施舍给她求婚吗?还是为了节省恋爱的成本?确实,谈恋爱多多少少是要成本的,王发财大约是觉得谈恋爱不划算吧,不如干脆结婚。这段表白有两处让她感到不舒服。第一处是每天一朵玫瑰。就算她不出现,他不也照样每天给自己买一朵玫瑰吗?就是随便换了哪个女人,他也可以卖个人情说这花是送她的,其实不过是送他自己的。第二处是她是他见过的第一个女博士。难道他愿意娶她仅仅因为她是个女博士?也就是说,如果他真的喜欢的话,喜欢的也不过是女博士这顶帽子,而不是那个戴帽子的女人,其实就算帽子的下面是一只母猪也没关系。
尽管耐不住吕明月的任何剖析,但毕竟这算一番表白,平生第一次被人求婚,她不能不稍稍感动一下。继而她又感到一阵悲凉。难怪这么多年没有男人追求她,原来是因为她没有遇到王发财这样的丑男人。可是她怎么能答应他呢,怎么可能?难道她会嫁给这样一个男人吗?她需要的只是他的表白,她并不需要做出回答。原因很简单,因为她不爱他,所以她需要他爱她。
如果刚才王发财拒绝了她,怎么办?她简直吓出了一身冷汗。她以为自己逃到了与世无争的地方,从此以后只剩下了自由自在,没想到,等待的背后还是等待,幻想的尽头还是幻想,她不过是一个环球旅行的麦哲伦,无论绕地球几圈,终归还是要回到那个原点。
似曾相识的屈辱,好面熟啊。她连连冷笑,又想流泪。她抓起那只碗喝了一大口黄酒。什么是自由?自由就是她有主宰权。今晚她要把自己灌醉,喝醉了好和他上床。她不会和他恋爱,不会和他结婚,但她要和他上床,似乎不和他上床便不足以惩罚自己,不足以惩罚这个世界。而王发财正好又长得那么丑,真是足够惩罚的筹码。不过,和一个这么丑的男人上床终究是个挑战。尤其是他那张巨大的嘴和三十二颗牙齿。她又喝了一口酒,喝醉了把眼睛一闭,那就和谁睡都一样了。
最后,吕明月如愿以偿地把自己灌醉了。然后她如愿以偿地和王发财在黑暗中在酒醉中睡到了一起。她的意识躲在层层叠叠腾云驾雾的酒精里,不肯钻出来辨认王发财,即使认出了他,也恨不得装作不认识他。她缩在残留的最后一点意识里把黑暗中的王发财想成了别的男人。那是她中学时代暗恋过的一个老师,她暗恋了他好几年,当年不是靠着这暗恋未必能考上大学。还是那种暗恋好啊,你可以用你全身的所有器官去想着他接近他,你会背熟他身上的每一丝气味,却永远不会和他说一句“我喜欢你”。现在她要把这丑男人想成他,在想象中终于和他做了一次爱。虽然王发财的**功夫实在是不怎么样,但她只能勉为其难,替那想象中的中学老师抱歉了。
俩人睡过之后的第二天,王发财满面红光地在屋子里出出进进,当然仍然不忘买一枝玫瑰花。她可以以为是为她买的,也可以以为是为他自己买的,反正花上又没贴标签。王发财一边在厨房做早饭一边大声唱歌,她躺在**听着他震耳欲聋的歌声,一阵厌恶,以前怎么没有发现他跑调跑得如此严重,简直是五音不全。除了跑调,还格外刺耳,她想了一想才想明白,大约是因为今天这歌声里充满了志得意满。志得意满什么?因为昨晚刚睡了一个女人?不,她断然否定。他得意的是,他睡了一个女博士。准确地说,是睡了一顶女博士的帽子。她敢保证,那博士帽下即使是只母猪,他也照睡不误。对他来说,能睡一顶女博士的帽子就是一种荣耀。她独自冷笑。
这时,王发财扯着洪亮的嗓音叫她吃早饭了。他说过的,只要她喜欢,他就可以为她做任何吃的,他什么饭都会做。她下床,款款走到饭桌前,好似一个新生的慈禧太后。
又是他最拿手的羊肉面片汤加煎包。她想,也没见待遇比以前好多少,便有些笑自己先前的天真。趁着吃饭的当儿,王发财提出一个要求,从今往后他们俩就搬到一间屋睡吧,两个人各睡一屋显得很怪异。她想,才过了一晚上怎么就怪异了,她在这儿住了三四个月都没显得怪异过。食物从胃里转移到了心里,塞得满满当当,吃了两口她就借口说不舒服,回到自己屋里了。
黄昏时分,外面下起了小雨,吕明月站在窗前,荒凉坚硬的西北渐渐模糊,渐渐柔弱,而远处的黑暗已至,这点柔弱即将缩进那黑暗的蚌壳里。王发财采访未归,她在窗前站了一会儿,给桑小萍发了条短信:“女人,今晚我忽然觉得从没有过的孤独,我现在有大片大片的空白时间,没有人再逼我赶我,为什么我却还是觉得不自由?”
短信回过来了:“那是你还不习惯,就像你戴枷锁戴的时间太长了,就算给你摘掉了,你还是会保持原来的姿势走路。”
她说:“这几天我本来想好要发狠把中国哲学史读一遍,却只看了几页。因为读的时候我也并不快乐。我想,和男人睡觉是不是会快乐一点。结果还是不快乐。”
过了半天短信才回过来,这让她怀疑那女人是不是一边正和男人约会一边给她发着短信。那女人说:“哲学解决不了的问题,和男人睡觉肯定也解决不了。”
她说:“女人,来德令哈吧,我们在一起总会好一些。就算没有男人,两个女人在一起生活也挺好。只有我们两个在一起,我们的短处才会相互得到弥补,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才能变得邪恶而强大,无所畏惧。”
短信回过来了:“女人,我也想你,可是有些东西只适合远远地思念着。”
有些东西只适合远远地思念着?比如父母,比如最好的朋友,亲密却无法在一起,好像人活着就是为了和所爱的人不停地分离。她独自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决定出去一个人看场电影——很久没有去电影院看过电影了。她打着一把伞走到了电影院,恹恹欲睡的卖票员忽然惊醒,诧异地看着她,像看着刚刚降落到地球上的外星人。吕明月拿着票走进影厅。灯光转暗,电影开始了她才明白售票员的目光,原来偌大、空旷、寂寥的影厅里只有她一个人在看电影。她想坐在哪儿就可以坐在哪儿,坐到天花板上看都没有人会管她。幸好不是恐怖片,她抱着一大桶爆米花,机械地往嘴里填着,像个白痴一样看完了一部白痴的喜剧片。她一个人在黑暗中笑,笑得前仰后合,笑得蹬腿拍椅子,笑得像个真正的傻瓜,像个真正的外星人。她一个资深文艺女青年,一个研究现当代文学的女博士,一个两天不看文艺片就会死的女人,竟一个人看完了这样一部垃圾喜剧片。
电影结束,她抱着那把湿漉漉的相依为命的伞踽踽走进了雨中。一切都是湿漉漉的,夜晚是湿的,电影是湿的,她也是湿的。她一只手高高撑着伞,一个人在雨中迈着自创的舞步,此刻她是多么自由,自由得随时能跟着这把伞飞起来,飞到外太空去。她不用再写论文,不用再讨好别人,不用再苦苦等待别人的赞美,不用再觊觎着导师的垂青,她不用再期待任何事,也不用期待落空后再被羞辱。现在,她在一个牛羊肥美的世外桃源里,甚至不用工作,有个丑男人愿意养着她,居然愿意养着她这寄生虫。空前绝后的自由、从没有过的自由就这样降临了,有什么不好?她一圈一圈地旋转,像只螺旋桨一样随时都要飞起来,飞走。可是,她的泪还是下来了,她在雨中开始哭泣,大声地哭泣。
一切都是湿的,没有人会看到她在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