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明月提出能不能先付一个月的房租,因为她实在没有多少钱。王发财看起来并不满意,他咧着大嘴说:“一个月太少了,你最少也要付三个月的。”他要赶她走,她拉开箱子,急忙往出掘宝藏,掘来掘去只掘出整整齐齐一沓证书。因为羞愧和急于炫耀,她的两只手急得乱抖,话在嘴里也像沙子一样松散,不成形:“你看你看,我可是正经人,这是我的本科毕业证,这是我的学士证书,这是我的硕士毕业证,这是我的硕士学位。”她多么想再追加一句:“这是我的博士毕业证书,这是我的博士学位。”可惜,下面是空的。尽管空口无凭,她还是不肯罢休地痛苦地补充了一句,她发现在那一瞬间她真的很痛苦,痛苦得远远超出了她自己的想象。她说:“我是博士肄业,其实只剩一年我就可以毕业了。是我自己退学了。我想来德令哈是因为……觉得在这里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
一摞证书摆在她手里像一摞大大小小的牌位,好像她是一座庙宇,这些牌位都是供在庙宇里的,每一个牌位都在证明她的身份,证明她是谁——她这个人群里的丢失者。她的泪忽然就下来了,但她又觉得自己此刻好像没有理由流泪,所以一边流泪一边却觉得生涩、羞愧,好像不应该,好像是把别人的眼泪偷过来用了。
然而这些牌位神奇地显灵了。王发财看着那摞证书,眼睛忽然直了。他伸出两只手握住了吕明月的两只手,像是与前来接头的同道终于相认了,他的泪也几乎要落了下来。他表情激动,三十二颗牙齿无一遗漏地全部暴露了出来,展销会上搞促销似的。他说:“我初中毕业后就再没上过学,十几岁的时候就离开长白山出来打工。我做过厨子,做过建筑工地上的小工,什么都做过。你看你看,这根指头就是那时候在工地上被砸的,已经彻底废了。”说着,他向她摆弄着右手的食指,果然,那根指头弯不下去也伸不直,像一根强装在他手上的木头假肢,荣耀地呆呆地站在那里。这根指头使他的整只手看起来像血肉与木材的古怪混合体。事实上,他整个人看起来都像一个古怪的混合体,他的脸上纵横交错着天真与苍老、纯朴与狡猾,像个长得像祖父的孩子,又像个长得像孩子的祖父。
他像扛着自己的旗帜一样摇着那根指头,语气越来越激动。他说:“这些年里我几乎把所有的职业都做了一遍,睡过马路,扫过厕所,三天吃不到一粒米也有过,找不到一口水喝四处找水龙头也有过。这辈子我最痛恨的就是我上学太少。你不知道啊,只要看到读书多的人,我就会无比崇拜,我就恨不得和他们换一下,让我变成他们该多好。我曾经一心想当作家,所以这么多年里有一点空就写点‘小豆腐块’往报纸上投,投了一年又一年,一年又一年……我为什么来德令哈?说来也可笑,就是因为当年读了海子的那首诗,我就一路找过来了。”
“那你现在在做什么?”
“现在我是一家报纸的记者,以前我经常给他们投稿,后来他们主编就收下我做了记者。”
“王……记者。”
王发财忽然亮着三十二颗牙嘎嘎大笑起来,顿时满屋子白光闪烁。他边笑边说:“快不要笑话我了。我就上到初中毕业,一见到你这样的文化人我就崇拜死了。快住下快住下,先住下再说。”说着,他就过来夺吕明月的箱子,好像生怕她从他指缝间溜走了。一秒钟之内,他们已经成了时隔二十年又重逢的故人。他夺下箱子,忽然像想起了什么,又咧着嘴追问了一句:“那你为什么不把博士读完呢?”吕明月现在既怕人家问这个又盼人家问这个,问她好像是在把玩她新鲜的伤口,真是残忍;不问又好像压根就不尊重她这个人,根本就是无视她的英雄气概及其行为,更残忍。她幽幽叹了口气,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说:“想换种活法,想活得自由自在一点。你没听说现在有很多人扔了好好的工作跑到丽江开旅店吗?就是图个自由。”
王发财又嘎嘎大笑,说:“我爹说得对,读书读多了脑子就被糊住了,所以他不让我再上学……”吕明月略略有些恼怒,她听出他这弦外音是说她脑子进水了。她想夺回箱子,却听王发财又说:“对我这样的人来说,有一碗饭吃就比什么都重要,只要不饿着,我就什么都不怕了。看来你还是没有被饿过。现在找一份工作多难啊,我能当上记者简直就是想都想不到的事情。现在我走到街上,别人还是以为我是个民工。你是不是也觉得我长得像民工?哈哈。只要他们不赶我走,我就绝不离开这里。我是恨不得像萝卜一样种下就再也不动了,实在是流浪够了,自由够了,你是……”他没再往下说。
他捂着嘴想阻止自己大笑,无奈还是笑声四溅。他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饿了你就知道还是有饭吃要紧。要不你先跟着我跑吧,给我打打下手,房租我全出,你住着就行了。”
吕明月觉得自己已经感激涕零了,她那没有节操的原形马上就要暴露了,这么多年里谁给她一点恩惠她就会这样。她想,真是骨子里的下贱。她连忙加以掩饰,环顾左右地问:“这是你租的房子?”
“可不是?能租个房子我已经很知足了,哪能买得起?你看到旁边那个富丽堂皇的小区了没?对,就是那个爱华苑小区。听说这两天小区里的人正郁闷,你猜怎么着?这小区最初的规划是个经济适用房小区,不知怎么到了开发商手里,摇身一变就成了高档小区,后来又听说这小区起了个艳俗的名字——爱华小区。原来这个开发商的情人就叫曹爱华,这小区是他献给自己情人的礼物。并且据可靠情报,这小区的整体规划就是按照他情人躺下的睡姿设计的,所以才蜿蜒曲折,别有洞天。你知道现在住在这小区里的人们郁闷什么吗?他们都担心自己是不是正好住在了曹爱华的裆部。哈哈哈。我虽然连曹爱华的裆部都住不进去,只能住在他们附近的贫民区,但就是靠着这些有钱人,每天看着他们的小车出出进进,我也觉得生活是很好的啦。活着怎么能老和人比呢?”
原来世界上还真有不想做主角的人。吕明月不由得对他肃然起敬。她又仔细打量了一下这房子。房子是很旧,里面有几件家具都是缺牙豁口的,散发着时光凿刻下来的霉味,不像家具服侍他,倒像他在这屋里收养了几个残缺不全的家具老人。这些家具老人的身上摆设着各种简陋的小东西,一只牙膏盒做的笔筒摆在桌子上,桌上还有用纸板剪出的雪花状的杯垫、用饮料瓶做的花瓶,里面插着一枝孤零零的玫瑰。就连窗台的那扇玻璃上都贴满了花鸟鱼虫。她走过去一看,原来都是些已经干枯的标本,有春天的小草、夏天的蔷薇、秋天的落叶,有蝴蝶的标本、灯蛾的标本。她可以想见他在灯下捕到一只蛾子,然后小心翼翼地、笨拙地把它夹在书中,像等着一坛酒发酵一样等着它慢慢变干枯变绚烂,最终变成一枚标本。
她的眼睛忽然又湿润起来,在那伟大的首都,混迹于那群女博士中间的时候,她从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王发财这样的人,好像生活就是唾弃他一千次,他还是要眼含热泪去拥抱它。
既然有人收留,她决定就在这里做闲云野鹤一段时间。
第二天早晨,天光未亮,吕明月就听到楼道里传来震耳欲聋的歌声。歌声虽然严重跑调,却很嘹亮,犹如雄鸡打鸣响彻整个楼道。她被吵醒,再无法入睡,只好躺在**假寐。她正躺在**想不知道王发财起床了没,却听外面的门锁咔嗒一声,有人从外面开门进来了。她一惊,莫非有人打劫?紧接着,她又听到和来人一起杀气腾腾地破门而入的还有楼道里那嘹亮的歌声:“澎湖湾啊澎湖湾,外婆的澎湖湾,有我许多的童年幻想,阳光,沙滩,海浪,仙人掌,还有一位老船长。”歌声瞬间便像结实的砖头一样砌满了房间里大大小小的角落,一时竟让她感觉水泄不通,好像空气都变成了固体。她慌忙穿好衣服,走出自己睡的那间卧室,探头一看。客厅的窗前站着一个人:王发财。王发财双手捧着一枝玫瑰放到胸前,正站在窗前继续歌唱《外婆的澎湖湾》。一曲唱罢,他换成了浅吟低唱,一边哼着《外婆的澎湖湾》,一边把塑料瓶里的那枝旧玫瑰取出来,把手中那枝新鲜的玫瑰插了进去。
一回头,他看到吕明月正在自己背后,便咧开大嘴亮着三十二颗牙齿大笑:“起来了?睡好了没有?”吕明月说:“都被你的歌声吵醒了。”王发财继续大笑:“哈哈,早起是我多年的习惯,改不了。我每天早晨五点就准时醒了,然后我就下去跑步,跑完步去菜市场买菜,顺便给自己买一枝玫瑰。”
“每天一枝?”
“对,每天一枝献给自己的玫瑰,雷打不动。”说着说着,他又唱了起来:“我早已为你种下,九百九十九朵玫瑰……”
她怀疑,他无论看到什么,大约都要为之高歌一曲,过会儿还要歌唱牙刷歌,唱早饭歌,唱蔬菜歌。他不知从哪里翻尸倒骨地刨出来这么多古老的歌曲,歌词都蒙着厚厚的灰尘,他也不去掸,抓起来就唱,还唱得如此投入,旁若无人。
她说:“你每天这么大声唱歌也不怕把邻居们吵醒了?”
王发财咧着嘴说:“他们早就习惯了,你过两天也就习惯了。你也应该向我学习,活着一天就要大声唱歌。我每天都是从菜市场一路唱着回来的,手捧玫瑰放声高歌,从来没有人过来阻挠我。每天唱歌的时候我就想,人能活着真好啊,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多好的事情啊。”
她想,这么热爱生活的人倒也少见。她眼前出现了他把一枝孤零零的玫瑰捧在胸前张着大嘴昂着头一路放声高歌的情景,顿时脸颊发热,好像他替她丢人了,她不由得要替他脸红。王发财没去注意她脸色的变化,兀自高歌着游弋到厨房做早饭去了。他开始在厨房里放声歌颂豆角、西红柿还有鸡蛋。她觉得在早饭之前他还应该画着十字架再来一番祈祷,感谢上帝,感谢您赐予我们蔬菜和粮食,感谢您让我们活着的人每天能填饱肚子。
吕明月一边替他脸红,一边却又忍不住偷偷瞻仰王发财的背影。一个人热爱生活热爱到了这种地步也算条好汉,她不得不佩服。
早饭之后,吕明月跟着王发财去下乡采访。两个人换乘了数种交通工具,最后在乡间土路上找到了一辆名叫蹦蹦车的三轮车抵达了受访者家中。王发财咧着大嘴说:“没办法,没钱人没有车,去个偏僻的地方就只能把人类所有交通工具横坐一遍。在找不到车的犄角旮旯就只能骑毛驴了,不过,真有毛驴骑是好事,也算名士风流。”他的大嘴咧开,牙齿在阳光下闪着釉光,表示他很向往骑着毛驴的名士生活。他看起来会轻易满足于任何一个最小的细节,好像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额外的恩赐。
采访完毕,王发财问主人借了摩托车,带着吕明月向村外的油菜地驶去。他们带着风声从无边无际的油菜地里飞过。对着那油菜花看久了就感觉它们马上要烧着了,金色的大火即将把一切吞噬。远处有个山坡,山坡下有一幢白色的屋子。那房子看似近在眼前,他们却走了几十里地,绕过一条宽宽的河流才到达山坡下的白房子前。此处绿草从坡顶倾泻而下,阳光从云端洒落,空气清澈,一群眼神天真的牛羊在草坡上啃着草随处游走。他们坐在山坡上,眼前平地无垠,天空又低又蓝,坡下片片青稞绿地,不远处横亘着一条弯曲的河流,河流对岸是一望无垠的金黄色大地,油菜花开满了整片平川。那大片的金黄一直延伸到深青色的山脚下。群山之中,一座座冲入云霄的雪山威严而立,上接蓝色的天空,天空中则随意拥着大堆大堆蓬勃的白云。
吕明月在草地上跑了几步,觉得此等景色简直令人窒息。忽然她像想起了什么,掏出手机拍照,然后发到微信里。她看到了不算看到,更重要的是要让那些还趴在电脑前憋论文的女博士看到。她觉得自己此刻的心理就像一个可怜的小孩子好不容易抢到一块糖,连忙要把这块糖向所有的人炫耀一遍,似乎因了这块糖的存在便可以减少她的可怜。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真是龌龊,龌龊而可怜,然而,手已经不是她自己的了,两只手独自行驶着,愣是一口气把十几张照片全部发了出去。
她一定让她们看,一定要推到她们眼皮子底下给她们看,让那些女博士看看她已经掘到了怎样的一处宝藏,她已经占领了怎样的一处风水宝地。这哪里是人间,分明就是天堂,此刻她就是新住进来的神仙。她在这里自由自在,没有论文,没有导师,没有工作,不用期待、不用幻想,幻想也不会落空。惩罚一个人最好的方式就是让她向往而不得。而她是她们放在遥远的德令哈的一只眼睛,她会替她们看到一切,替她们忠实地记录一切并汇报一切。
照片发出去没一会儿,有女博士开始给她回复了。“好美。”“太美了。”“真美。”然后附加大大的感叹号。回复太短了,字太少了,远远不能满足她的虚荣和预期。她一边悲怆着,一边却也得到了些微的满足。她相信此举已经给了她们一个打击,也不枉她扔掉即将到手的博士学位而远去云游。她突然发现此刻的自己是这样的愤懑和委屈,她此时的气场如同一只尖叫的猫,似乎急于抓住点什么撕碎点什么才能稳住摇摇欲坠的她自己。她就是化成灰,就是变成一个乞丐,她也是个女博士,没有人能抹杀这一点。没有。
吕明月的胸口越发疼痛,她连忙对着这傻蓝的天空大口呼吸。忽然她发现王发财不见了,四下里一找才发现,他正躺在草地上对着天空静静流泪。她向来见不得男人流泪,觉得这是女人的专利,但她还是问了一句:“你怎么了?”王发财眼泪汪汪地说:“我是觉得这天实在太蓝了,我一辈子没有见过这样蓝的天。这一切怎么能这么美,美得让我忍不住要掉泪。”吕明月听得头皮发麻,连忙掉转头去,不忍直视发财那张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脸。她想,这个男人好像来到世间就是为了感谢这世间的一切,简直像个朝拜的圣徒。
此后吕明月就跟着王发财到处采访到处游**,然后向她们炫耀她如今的自由自在。可是那些女博士渐渐不再理她,甚至一个字都不回了。她们的冷淡令她的身体里忽然再次装满了羞辱。她为什么要退学?是因为她智商低,因为她真的就不配博士毕业吗?她只是厌倦了像后宫一样的争斗,而不是真正怕了她们。也真是奇怪,只要是充斥着女人的地方,即使没有一个男人,居然也能像后宫。虽然自我抚慰了一番,但吕明月心中的余怒未消,仿佛她身体里装满了发育不成熟的少女的怒火——不恰当却又完好无损的怒火。是啊,就她这样一个女天才,这样一个聪明人,现在除了自由,什么都没有——没有工作,没有积蓄,没有体面,没有前途。她狠狠地用手砍着地上的一棵草,仿佛那草就是她自己,它该被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