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协调的意义与功能(1 / 1)

高效管理 陈瑶 2663 字 1个月前

所谓协调,顾名思义就是协同起来,步调一致。进一步讲,协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经过某种程度的协商、调解,使之在工作上相互配合,或者关系上相互融洽,或者利益上相互补偿的一种过程。在这里,协调即是一种过程,也是一种结果。西方著名的管理学家法约尔指出:“协调,就是连接、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动及力量。”

1.协调是指企业的一切工作都要互相配合,以便于企业的顺利运行,并且有利于企业取得成功。

2.协调是指企业各个部门要保持适当的比例关系,以保证各个部门和企业整体都能有效地、经济地完成任何工作。

3.协调就是在工作中先主要后次要,使企业的管理活动相互衔接,密切配合。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就可以给企业行政协调下一个定义,即企业行政协调是指调整企业与外部环境之间、企业内部的各部门之间、人员与人员之间的相互关系,使之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协调一致,成功地实现企业总体目标的行为。

企业行政协调是企业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能之一,它与企业行政决策、企业行政计划、企业行政组织、企业行政指挥、企业行政控制等共同构成完整的企业行政运作过程。在企业行政管理实践中,无论是高层管理,还是中层管理和基层管理;无论是企业的决策、计划还是指挥和控制,都需要企业行政协调。可以说,企业行政协调即涉及企业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又贯穿于企业行政管理的整个过程。因此,许多管理学家将企业行政协调视为企业行政管理活动的基本特征之一。

企业行政协调也是企业管理向科学化、高效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在现代企业的组织体系中,企业内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它们纵横交错、分工负责,共同形成了错综复杂的企业统一体。企业行政协调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沟通信息、理顺关系、化解矛盾,使相互独立的部门和人员密切配合,最终实现企业的总体目标,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根据系统论的原理,我们知道企业的整体功能不等于它的各个部门功能的简单相加,这种非相加性有两种可能:一是企业的整体功能大于各部门相加之和;二是企业的整体功能小于各部门相加之和。前者来自企业内部各部门和成员之间的良好的合作,后者则是企业内部各部门和成员之间力量相互抵消、相互耗散造成的。因此,企业行政协调的意义在于克服来自各方面的阻碍,减少各部门之间的冲突,使企业秩序井然地高速运转,并通过建立融洽和谐、相互依赖的配合关系,保证企业整体目标的实现。

具体而言,企业行政协调主要有以下几项功能:

1.调节功能

企业行政协调可以有效地调节企业与外部单位以及企业内部的各种关系,保证企业的经营活动有一个和谐的内外环境。

2.优化功能

在企业行政管理活动中,通过科学地分配人力、物力和财力,就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企业行政协调可以根据企业生产目标的需要,加强管理的规范性和计划性,减少盲目性,促使企业内部的人力、物力、财力达到最佳配置,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增进经济效益,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3.规范功能

企业行政协调可以明确规范各个部门的职权和责任,使它们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彼此分工、相互配合。

4.凝聚功能

企业行政协调可以极大地增强企业凝聚力,使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人员之间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消除工作的脱节和重复。

协调的5个基本原则

企业行政协调是一项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的复杂工作。因此,在企业行政管理中,要寻求科学、合理的协调方案,获得最佳的协调效果,必须确实把握以下5个原则:

1.调查研究的原则

企业行政协调的目的是为了化解各种冲突,正确处理各种矛盾,而调查研究则是化解冲突、处理矛盾的基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如果缺乏深入广泛的调查研究,就无法搞清问题的症结所在,也不可能寻求到有效的协调方法。只有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充分地了解各方情况,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的本质,为企业行政协调打下良好的基础。

2.集中统一、总体规划的原则

集中统一、总体规划的原则,是做好企业行政协调工作,实现企业最大效益的根本保证。因为企业行政协调的目的,就是统一思想、统一步

调,协同一致地为实现企业目标而努力工作。如果没有总体规划,各个部门就会各行其是,企业陷入一盘散沙的混乱局面,无法达到企业行政协调的目的。

3.实事求是的原则

实事求是的原则是企业行政协调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顺利完成协调任务的必要条件。它要求在企业行政协调工作中,必须从实际出发,对上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对下要恰如其分地处理问题,做到客观公正,秉公办事。

4.目标效能的原则

目标效能是企业行政协调的最终要求。它是指企业行政协调不但要充分考虑协调措施的可行性,还要高度重视协调结果的有效性。因为在企业具体的工作中,协调是为实现企业的总体目标服务的。如果协调的效能高,就会促进企业总体目标的实现,使企业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果协调的效能低下,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会妨碍企业总体目标的实现,使企业在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上都遭受巨大的损失。因此,在企业行政协调过程中,必须坚持目标效能的原则,把协调方案的可行性和结果的有效性结合在一起,从而保证企业行政活动的科学化、合理化和最优化。

5.灵活权变的原则

企业行政协调不仅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它还是一门工作艺术。只有坚持灵活权变的原则,将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在一起,才能做协调工作。毫无疑问,任何行政协调都应有一定的依据,并控制在一定的幅度之内,这一依据和幅度就是企业的规章制度。离开了企业的规章制度,协调工作就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处理问题时就会出现偏差。因此,企业行政人员在企业部门之间、人员之间进行协调时,必须严格按照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办事,不能随心所欲、因人废事,这是企业行政协调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但是,在坚持原则性的同时,协调还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时而异、灵活变通地处理部门之间与人员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这就是灵活权变原则。企业的规章制度大都是一些总体性和原则性的规定,而具体的企业管理实践却是千差万别的,因而企业的协调工作必须在本企业的规章制度下,充分发挥灵活性,采取既符合规定又合乎情理的解决方法,使冲突各方都能够满意。

协调的类型有哪些

科技型中小企业行政协调的类型多种多样,可以按照不同的情况,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分类。根据协调主体在企业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可分为高层协调、中层协调和基层协调;根据协调方向的不同,可分为纵向协调和横向协调;根据协调的内容不同,可分为工作协调和人际关系协调。总体而言,企业行政协调可分为外部协调和内部协调两种基本类型。

1.外部协调

在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中,企业的外部协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与所在地区之间的关系协调;

·企业与上级主管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

·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

·企业与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协调;

·企业与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之间的关系协调;

·企业与其产品供应、销售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

·企业与同行业之间的关系协调;

·企业与外商、外资企业、国外公司之间的关系协调。

2.内部协调

按照构成要素来划分,内部协调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以企业部门为中心的协调;二是以企业成员为中心的协调。

·以企业组织部门为中心的协调

任何企业都是由各个部门构成的有机整体,只有各个组织部门密切配合、协调有序,企业才能发挥最佳效能。因此,搞好企业各个组织部门之间的协调,使其紧紧围绕企业的总体目标,团结一致地进行生产和各项工作,才能保证企业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以企业组织部门为中心的协调中,纵向协调和横向协调则是它的两种基本类型,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纵向协调。纵向协调即上下级之间的协调,也就是企业与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这种协调的目的在于通过沟通不同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关系,使整个企业上下贯通、步调一致、高效运作。纵向协调的关键是处理权力的集中与分散问题以及其他管理问题,如指挥失灵,管理层级太多而引起的效率低下等。由于每一管理层在企业的地位不同,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采取的协调方式也不同。一般而言,企业内部的纵向协调主要

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①企业领导对其所属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进行的协调;

②企业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进行监督指导过程中的协调;

③企业下级部门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报告情况、请求批示时的协调;④企业各管理层在落实企业经营目标和生产计划时的上下协调。

·横向协调

横向协调也称左右协调,主要是协调同一层级中各职能部门之间以及各车间班组之间在职责、权力和利益上的关系。在现代企业中,各部门之间的分工越来越细,只有通过行之有效的横向协调才能使相互独立的各部门通力合作,最终实现企业的总体目标。横向协调是企业行政协调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涉及企业生产管理的方方面面,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企业决策层内部关系的协调;

(2)企业职能部门之间关系的协调;

(3)企业生产部门与非生产部门之间关系的协调;

(4)企业各个车间班组之间关系的协调。

·以企业成员为中心的协调

企业的组织形态本质上是企业成员交往互动而形成的一个多层次关系网络。作为企业行政协调的主体,这种成员与成员之间的关系不仅表现在工作上,还深藏于人们的意识中。如何将地位不同、思想各异的企业成员统一起来,使之团结合作,就成为实现企业总体效益的关键问题。以企业成员为中心的协调,核心是通过化解人际间的矛盾冲突,在企业内部构建一个和谐融洽的人际环境,从而保证企业灵活、有序、高效地运作。正因如此,现代化的企业必须建立以人为中心的协调体系,运用各种激励方法,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创造和谐的群体氛围,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协调的5种方法

在企业行政协调过程中,由于运用的方式,针对的对象以及权力大小的不同,行政协调的方法也各不相同。就当前企业行政管理而言,常用的协调方法有以下几种:

1.会议协商法

会议协商法是企业行政工作中常见的一种协调方法。它指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来组织力量、布置工作,协调各级部门、各级人员之间的关系,以达成共识、解决矛盾。(详见本章第四节“企业的会议管理”。)

2.总体平衡法

企业行政协调的关键在于总体平衡,在规模庞大、功能复杂的现代企业中,总体平衡的协调方法尤为重要。这种企业组织层级复杂,专业分工细微,业务跨度大,只有通过总体平衡的协调方法,才能使企业与社会之间以及企业自身各部门之间维持一种稳定合理的关系,从而促使企业健康、持续、和谐地发展。总体平衡的协调方法需要处理好企业外部环境与内部有效管理的平衡,企业管理幅度与管理层级的平衡,企业的部门改革与整体发展的平衡,企业各部门职权、责任与利益的平衡以及企业的管理部门与生产部门的平衡等。

企业的总体平衡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一种不断调整的动态平衡。它要求行政协调者具有全局观念和清晰的思维能力,能够在纷繁复杂的社会条件下,排除障碍性因素,理顺企业与外部环境之间以及企业内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加强企业多部门、多方向的协作,使企业在动态的平衡中实现预定目标。

3.信息沟通法

它是指通过交流信息、传递资料、传阅通报和文件、发布公告、张贴布告等形式,促使企业有关各方及全体成员了解事实真相,互相信任,最终精诚合作的协调方法。在瞬息万变的信息社会,依靠信息进行组织管理已成为现代企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如果企业内部信息渠道不畅,会造成企业各个成员缺乏必要的沟通,各个部门也无法把握工作目标的进展情况,从而使整个企业陷入信息失灵、管理失控和效率低下的局面。

4.分工负责法

分工负责是指按照责任大小合理分工,明确规定企业各职能部门或者各个成员的职责范围,将其职权和责任密切相连、有机统一,使它们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从而防止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这种协调方法的目的在于避免生产无人管理的问题,做到出现矛盾和冲突时,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可以遵循,并能够以此为根据迅速加以解决。

在企业行政协调中,针对各部门之间出现的矛盾,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使有关各方明确分工和责任,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以保证企业总体目标的实现。分工负责的协调方法要求:

·分工明确。

·权责相称。

·协同合作,解决问题。

5.思想教育法

思想教育法也是实现企业行政协调的一种重要途径,在企业内部的沟通与协调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企业各个部门的组成人员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对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的理解不可能是整齐划一的。这种思想上的分歧和认识上的差异将不可避免地反映到各自的管理工作中去,导致成员之间在行动上相互脱节,危害企业的整体利益。为了保证企业总体目标的实现,需要通过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用说明、引导等多种方法来统一认识,达到既充分发扬民主又统一思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