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莉芙的父亲被认为是岛上最英俊的男人,但到了后来,人们越来越难以理解这说法的由来。这不光是因为他的头发和胡子变得蓬乱不堪,更是因为到了最后,大家几乎压根儿就看不见他——胡子挡住了脸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总躲在他囤积的那堆东西后面。没有人想到,杨斯最后会变得这么不成样子。
这个岛上的人们是看着他长大的。也就是说,他们都认识他、了解他。他们看着他开着那辆古董皮卡车行驶在科尔斯特德的道路上。上了一定年纪的人都知道,这是他父亲曾经开过的那辆皮卡。岛上大部分人都知道,那时候,这辆车常常满载着新修复的木制家具或是待出售的圣诞树和杨斯。这个英俊的小家伙坐在这一堆东西的中间,开心地随着车子上下颠簸,他的脸是那么青春洋溢,那么清澈单纯。
他的人生原本有一个美好的开头。杨斯·霍尔德和他的哥哥莫恩斯一样,是备受宠爱的孩子。这两个男孩和他们的父母在岬角上过着怎么看都很美好的生活,他们是彼此最好的朋友,小岛就是他们的游乐场,父亲还教他们怎么在工作室里给他打下手。当然,到了适当的时候,这里也就成了他们工作的地方。
他们的父亲塞拉斯有着不少手艺,但最厉害的还是木工活儿。把事情做到极致对他来说是一种荣耀。他把每棵树都看成宝贝,是自然造就的奇迹。每一棵树,自打从地面上被砍倒的那一刻起,他便对它报以最大的尊重,不论它最终会以怎样的方式结束生命——是被投入火里当柴烧,做成木板、家具,或是被烘干做成圣诞树。或者活得比他还要长。某些特定的树会被制成装饰精美的棺材,再送回土里,回到它们曾经生长的地方。
两个男孩都继承了父亲做木工的天赋,但他们的相似之处也就仅此而已。
杨斯年纪要小一些。两个男孩在外面玩的时候,从厨房的窗户看出去的妈妈会觉得他更活跃,肤色更健康,长得也更帅。不过,不管从哪个方面看起来,莫恩斯的头脑都要更聪明些,这对她是个安慰。这意味着,到了孩子们接管生意的那一天,发展不会差。艾尔莎·霍尔德对自己大儿子的商业头脑很有信心,她私下里相信,莫恩斯总有一天会比他父亲更出色。
虽然,塞拉斯的确是位德高望重的木匠,但在金钱方面他可就没那么有天分了。他能赚钱,可还来不及购买生活必需品,这些钱就很快全被花在了不必要的东西上。这可不是他做木匠生意的目的。他是主岛上两家旧货商店的常客,并且在面对装满人们不要的废物的牲口棚时,总能发挥出他特殊的才能——塞拉斯总能找到些他喜欢的东西带回来。
他的妻子并不赞同他这么干,可塞拉斯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他相信,总有一天自己会发现这些东西的用处。他坚持说,这叫作“发现的眼睛”,能够发现事物的潜力。在最低贱的物品中也能找到伟大的宝藏。再说了,他不是用十二块旧马蹄铁做出了一个漂亮的吊灯吗?艾尔莎不得不承认,他确实做到了。那吊灯是那么好看,那么独特。他甚至还卖了几个枝形吊灯给主岛南海岸的游客,这样他就有钱买更多的马蹄铁了。
塞拉斯与树和木头有关的天赋还不仅仅是木工而已,他还非常了解树被砍下来之前该如何照顾它们。事实上,他会像父亲照顾孩子一样照顾岬角上所有的树。至于他的两个儿子呢,他也尽其所能地与他们分享了自己的爱和知识。杨斯全心全意地爱着这片森林,莫恩斯则在自己的头脑中爱着它。换句话说,当看到一棵树被砍倒的时候,杨斯会感到喉头抽痛,莫恩斯则会忙着计算它的价值。
当然,塞拉斯·霍尔德很爱他的两个孩子,这种爱不分薄厚。但或许,他还是爱杨斯更多一点。
塞拉斯想到过的最具远见也最挣钱的主意,就是扩大现有森林里树木的品种,种上一小片圣诞树。这样他就可以卖圣诞树和装饰用的树枝了——将它们卖给岛上的居民和一些来岛上的度假别墅过圣诞的人家,好让霍尔德一家的圣诞餐桌更丰盛一些。不过,只有当艾尔莎·霍尔德在塞拉斯把这些赚来的钱拿去买更多破烂货之前想办法拿到自己手上时,这事儿才能成真。
他们可以种很多的圣诞树,因为整个岬角上只住着他们这一家人。除了他们以外,没人有兴趣在这么一个偏僻的地方生活。即使在以前,在大树和灌木丛还没有失去控制地疯长、吞噬掉动物们觅食的那片空旷地带之前,也没有人愿意搬来。不过当地人还是很愿意偶尔来一趟的。尽管要走很远的路,或者要开车经过那条长长的地峡,他们还是会来找塞拉斯修东西,或者就单纯来找这家人聊聊天。岛上的居民都很尊重塞拉斯。他们欣赏他的手艺,也认为他的怪癖很有趣。例如,大家都知道,他会和他的树说话,而他的圣诞树总是很受欢迎。顾客们尤其喜欢听他在把圣诞树卖给他们之前和树低声告别。告别之后,他会在十二月的寒冷空气里搓搓手,而当他的妻子接过钱的时候,他看起来总会显得有些悲伤。
总之,塞拉斯不是普通人,但没有人怀疑他是个好人。他手工制作的棺木是如此漂亮,人们觉得,死后能被埋在这样的一副棺木里是一种荣幸。
除了塞拉斯·霍尔德本人和他的小儿子以外,没有人知道,这些棺木在被交给它们真正的主人之前,都被测试过。在棺材完工后的那个晚上,艾尔莎和莫恩斯熟睡后,他们俩会偷偷溜进工作室,在棺材里躺下。塞拉斯先进去,杨斯则趴在他的肚子上,任由自己被包裹在周围的黑暗和新鲜木材的香气里。
这是杨斯经历过的最美好、最安全的感觉。多年以后,当棺材里的时光已经变成模糊的童年记忆时,那种感觉还在。黑暗是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一个充满爱的拥抱。
他们会聊起自行车店老板、面包师或不管哪个刚刚死去、马上就要躺在这棺材里的人。主岛上的人塞拉斯几乎都认识,或者至少会通过另一个人认识。他倒不是个喜欢说长道短的人。他从来都只说逝者的好话,比如说面包师总是善待店里出现的老鼠,或者说邮局局长对他妻子的爱多得要溢出来,他只好把这爱分给至少三个岛上其他的女人。
塞拉斯还向自己的小儿子透露,多年来,科尔斯特德的镇长都在自己的农场周围藏东西,而他们可以去拿这些东西,前提是他们能做到像老鼠一样安静,不让任何人看见,之后还要保证不向任何人说起,包括镇长自己。这是个有趣的小游戏,镇长只和少数几个有经验的人一起玩。他去世后,岛上的人们还在继续玩这个游戏,不过这是个大秘密,杨斯绝对不能告诉莫恩斯或其他任何人,尤其是他们的妈妈。因为妈妈不喜欢这种游戏。
在棺材里说的话,就让它留在棺材里。这是他们的约定。
不过,也并不是所有放进棺材里的东西都会留在那里。那天晚上,他们正在检查给面包师做的棺材,在爬上父亲的胸膛之前,杨斯突然灵光一闪。他转过身,开始在车床后面的箱子里翻找起来。
“你在做什么呢,杨斯?”父亲在棺材里叫他。
“我想把面包师的擀面杖给他放进去,”杨斯回来了,他小声骄傲地说,“如果我们把这个和他放在一起,你不觉得他会很高兴吗?虽然这擀面杖的把手已经裂了。”
擀面杖的一端触到棺材底部时,发出“砰”的一声。又过了一会儿,塞拉斯才开口说道:“不不,我不这么觉得,杨斯。毕竟那擀面杖已经在我手上很长时间了,我也越来越喜欢它了——要不然,你觉得我为什么还要留着它呢?我们没必要把一件好好的东西给埋掉,它还能用呢。再说它还能让我们想起老面包师。嗯,擀面杖还是留在我们这里比较好。面包师接下来要去的地方用不上它的。”
“你是说在棺材里?”杨斯小声问。
“不,我说的是之后。”
“之后?他之后要去哪里?”
“这要看他做得好不好。”
“烤面包吗?”
“不,我不是指烤面包。更重要的是他生前有没有善待他人。”
“他有一次向我扔了一个裱花袋。”
“是吗?”
“嗯,因为我停下来碰了碰面包店的门框。就是你去年春天给他做的那个。”
“那你拿走那个裱花袋了吗?”
“嗯。”
“好孩子。”
“他接下来要去哪儿呢?”
“这很难说,这是大自然的决定。当他的身体在棺材里腐烂的时候,他的灵魂就会离开,变成别的东西。变成他应当变成的东西。”
“那可能会是什么呢?一只蝴蝶?一片草叶?一辆马车?”杨斯大声数着心中想到的可能性,“一只肥胖的猪?”面包师的形象很容易和一只肥猪联系起来。
“谁知道呢?”
“他有可能再成为面包师吗?”
“我希望不会。”
“但他还会留在岛上吗?”
“谁知道呢?”
杨斯在棺材里思考着那天晚上的谈话。他知道了死亡并不是一切的结束,这让他感到安慰。但话又说回来,他并不想知道他自己死后会变成什么。他宁愿继续过着自己的生活。当然了,他可不想变成一只蚊子。他宁愿做一只蚂蚁,至少蚂蚁不会飞来飞去地叮别人。或者做一棵树也不错,这棵树有一天也会变成一口漂亮的棺材,有人可以躺在里面聊天。
关于死亡这个问题,他思考了很久。而有一个想法,他真是希望自己从来没有想到过:会死的不光是他自己。他的妈妈,还有莫恩斯,总有一天也会死去——爸爸也是。而不管他们死后变成什么,他们都不会再是他的妈妈,不会是莫恩斯,不会是爸爸了。意识到这一点后,他的肚子疼了好几天。这让他忍不住想,要是他能在他们之前死去,是不是会更好呢?这样他就不用活在世上思念他们了。可是这样的话,他们可能会思念他的,可能会很难过。如果他死后变成一棵树、一匹马或是一个稻草人,他们会注意到他吗?变成一个没人认得出来的稻草人,整天只能站在那里吓唬鸟儿,他想象不出还能有什么比这更可怕的了。他会变成一根擀面杖吗?要是他变的擀面杖坏了呢?
这些想法在他脑子里绕啊绕,乱作一团。他做了最可怕的噩梦,梦见自己被带到了垃圾场。他和祖父一起去过一次主岛上的垃圾场,扔了一堆他妈妈不想再看到的东西。他们回家时,塞拉斯刚好从森林里回来。那是两个男孩子第一次看到他们的父亲生气。他发现有人未经允许就拿走了他的东西,气得脸都紫了。他们的妈妈花了大半个下午来安抚自己的丈夫。但最后,这两人还是手拉手坐在了长凳上,而他们那两个如释重负的儿子则在院子里踢起了球。
不久后,他们的祖父去世了。一开始,莫恩斯和杨斯以为他们应该伤心难过,但父母告诉他们,这没有什么好难过的,因为他们的祖父年纪大了,生命原本就马上要走到尽头。再说他们和祖父的关系也并不怎么亲密,老人家住在岛的南部,很少到岬角来,即使来了也不怎么说话。他的离去并没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太多改变。尽管如此,杨斯还是很想知道他的祖父死后想要变成什么,想知道他有没有成功。
祖父的棺材准备就绪的那个晚上,杨斯终于可以将心中的忧虑一吐为快。他舒舒服服地趴在父亲柔软的肚子上,父亲温暖的大手放在他的背后。塞拉斯的胡子偶尔拂过他的前额,虽然有点痒,但感觉很好。他们的呼吸都是同步的。
“你觉得爷爷会变成什么呢?”
“他是个好人。我想他会变成挺好的东西。”
“所以不会是蚊子喽?”
“不会。我觉得不会是蚊子。”
“一棵树?”
“嗯,很可能是一棵树。一棵又高又大的松树。”
“那我们就得小心点,别把他砍倒了。”
从胡子的动静,杨斯就能感觉到父亲在微笑。
“如果你珍惜树的生命,砍倒它并没有什么关系。至于你爷爷,他或许无法总是做出正确的决定,但他是一个善良和充满爱心的人,他甚至没法大声驱赶一只鹅。我们要记住他的善良。”
杨斯去桑德比看望过爷爷几次,他完全没印象他还养了鹅。他只知道爷爷养了一条小狗,走到哪里都跟着他,还能听懂命令表演装死。这本来很好,可是有一天它再也没能站起来。从那以后,它就被公认为是岛上最听话的狗,而杨斯的爷爷再也不说话了。再后来,他就也死了。“他没有对他的狗不好吧?我是说,故意伤害它?”杨斯紧张地问。
“你也是个好人,杨斯。不,你爷爷连只苍蝇都没伤害过。而现在你继承了他的这一点。虽然你还小,但也可以继承这一点了。这是一种纪念他的好方式,你说呢?”
杨斯在黑暗中点点头。
“有一天我也会成为别人的爸爸吗?”他突然问道。
“嗯,我想会的。”
“如果我有个儿子,我要叫他卡尔。”
“卡尔?为什么呢?”
“在垃圾场和我聊天的那个诗人说他叫卡尔,他说他已经一百多岁了,还说他预计能活到两百岁。”
“他是这么说的?”
“是啊,如果数一数他脸上的‘年轮’,你会发现数字应该差不多。他有好多年轮呢。”
“这样啊,好的,下次见到他我会试着数数看。如果有时间的话。”
“如果有个女儿,我要叫她莉芙,和我们昨天看到的那个刚出生的小女孩一样。”
“这名字很好听。”塞拉斯又笑了。
“嗯。”
他们在棺材里躺了一阵子,倾听着窗缝里传来的树木的沙沙低语。那声音伴随着云杉和湿苔藓的气味,还有木制棺材的香气。过了一会儿,忍冬花的香气也加入其中。
塞拉斯·霍尔德开始动弹起来。
“好了,我想爷爷的棺材已经准备好了。我们该睡觉了。回去的时候注意别吵醒你哥哥。”
“我从没吵醒过他。”
“嗯,说得也是。再说,莫恩斯睡觉沉得像根木头。”
那天晚上,杨斯一分钟也没有睡着。他一直在想问题。他想,会不会木头其实就是一个睡着的人,他只是累得什么也做不动了呢?
艾尔莎从科尔斯特德的教堂回来后告诉他们,葬礼进行得很顺利。莫恩斯和杨斯没有去,他们和自己的父亲留在了岬角。塞拉斯或许确实喜欢棺材,但他不喜欢葬礼。他也不喜欢男孩们离开家。孩子们有时候因为要去上学而不能在工作室帮他干活儿,不能去森林,不能和动物们待在一起,这就已经够糟了。他们俩有很多事情要做。再说,塞拉斯也对儿子们在学校学到的知识不怎么信任。有时候他完全不明白莫恩斯在说些什么。平方根是什么?谁听说过这种东西?
这足以让塞拉斯对他们的教育系统产生严重的怀疑。幸运的是,两个儿子都对木工有相当的天赋,也许莫恩斯更不错。不过,杨斯身上有些特别的东西,塞拉斯无法用言语表达出来,但他非常喜欢。
他们的第一次棺材试睡仪式纯属偶然。他只是想让这个小男孩体验一下被木头包裹的兴奋感,以及这门有一天他也会完全掌握的手艺。他想让他体验线条、比例和木头的香气,告诉他这棵树依然活着,它包裹着人类的尸体。这都是他儿子学校里的老师不太可能在乎的东西。
他原本并没有打算让这仪式继续,然而,就那么秘密地躺在那里,聆听着怀中的小儿子向他倾诉自己的想法、秘密和问题,这让他毫无目标的生活一下子有了意义。
在这件事情上,塞拉斯对别人的看法毫不在意。他从来都没想过这样的仪式在别人看来可能会有点奇怪。他只希望,他们这个安全可靠的私密场所可以尽可能长久地存在下去。
杨斯很小心,确保不对他哥哥吐露一丝一毫他在棺材里的发现。不过有一个问题,他实在是忍不住要问。
“莫恩斯,你想成为什么?”
“长大以后?一个发明家——我肯定想当一个发明家。”
“嗯。但你死后呢?你死后想成为什么?”
莫恩斯盯着他看了一会儿。
“但我不会的。我不会死。我会发明一种让我不会死的东西,这还能让我赚很多钱,我就可以靠这个生活了。不过不要告诉别人噢。我保证我也不会让你死。”
杨斯不能告诉别人的秘密还真不少。
一个秋天的夜晚,杨斯和莫恩斯躺在自己的房间里,听着大风撕扯屋顶的瓦片,打翻周围的东西。这猛烈的北风刮了很久,此刻在一场猛烈的暴风雨中达到了顶峰。牲口棚那边,半扇门一开一合,铰链嘎吱作响。突然间,一阵风猛地将它吹开,只听见“砰”的一声,紧接着是一长串奇怪又刺耳的动物的呼号。很快,他们又听到一声门被关上的巨响,他们的父亲在向动物们喊话。噪声越来越多。有什么东西从屋顶上掉下来了。或许是风向标?又有什么东西滚过沙砾,撞上了别的什么东西。莫恩斯猜测那是个水桶撞上了水泵,他赶紧安慰杨斯,说如果风暴是从南边或者西边吹过来,情况会更糟,但当风像今晚这样从北边吹来,首当其冲的是那片森林。而那些树离他们的家还有些距离,即使倒下来也不会砸到房子,所以杨斯没什么好担心的。
可杨斯并没有感到安慰。恰恰相反,一想到那些可怜的树将会为了保护他的家而献出自己的生命,他就感到万分恐惧。一声巨响撕裂了夜空,紧接着是森林里传来的“砰”的一声,杨斯的喉咙都随之收紧。他紧紧靠在莫恩斯身上,莫恩斯友爱地抱住自己的弟弟,他幻想着发明一种阻挡风暴的东西装在南边,还要把工作室往西边扩建。
第二天早上,两兄弟和父亲一起查看了房子和外围建筑,检查损坏情况。这些建筑的情况并不糟,但东西散落了一地,他们花了不少时间才把它们一一捡拾起来,沿着墙壁堆放好——这些东西原本就是这样堆放的。动物们早已安静下来,在它们简陋的住所里若无其事地反刍。
之后他们便进了森林,看看风暴到底造成了多大的破坏。三人首先来到的是圣诞树种植区,这里几乎没有受到什么影响。沿着林中的蜿蜒小路继续前行,几棵云杉如倒下的士兵被笼罩在迷雾里。其中一两棵是被连根拔起的,带起一大片泥土,宛如一块厚重的盾牌,树根则从豁开的洞里伸展出来。杨斯小心翼翼地走到一棵树跟前,端详起眼前被打开的地下世界:形状和大小各异的根须从土壤的垂直面朝各个方向伸出来,如同触须一般。有几根被粗暴地折断了,其他的则展开成细长的条状,非常干渴的样子。底部,最顽固的根须依然不肯离开土壤,顶部的一层苔藓则像瀑布悬在边缘处,这瀑布落到中途却改变了主意。森林地面上的自然秩序与宁静的和谐已是**然无存,可即使是这种陌生的混乱情况,也让杨斯高兴得直打哆嗦。
没过多久,他感觉到一双熟悉的手放到了他的肩头。
“我们不去管它,”塞拉斯的声音从他头顶上方传来,“我敢打赌狐狸会在那儿安家的。这是棵很老很老的树了,它也差不多该寿终正寝了。”
杨斯点点头。莫恩斯开始测量这棵树。
男孩们跟着父亲在狭窄蜿蜒的林间小路上穿行,经过云杉和松树、橡树和桦树,还有白杨。每一次塞拉斯低头避过一根树枝,杨斯也会学着弯腰低头,尽管以他的身高,还要长个好几年,那树枝才有可能撞到他。他们走过那片高高的云杉树,继续向北。男孩们独自来森林的时候,是被严令禁止越过这些高高的云杉往北边走的,杨斯还从来没有违抗过。在这里,云杉被松树取代了,他盯着这些曲曲折折的树木轮廓,一瞬间感到既害怕又着迷。它们仿佛在向他伸出树枝,而他不确定它们是想拥抱他,还是想勒死他。塞拉斯似乎注意到了小儿子的疑虑,他停下脚步,把手放在一根伸到小径上来的长长的、弯曲的树枝上。
“看,杨斯,我管这些遒劲的松树叫作‘我的巨怪树’。它们非常友好,喜欢和你打招呼。”
杨斯高兴地点点头,也紧握住粗糙多节的松树枝,礼貌地和树干打招呼。
林中小径也是曲曲折折,拐过一个弯,树木之间的间隙明显变得更大了。整天都笼罩在森林上空的那片白雾缓缓地向南方飘去。在那一瞬间,巨怪树完全消失了,只剩下午后的阳光照亮森林的地面,展现出一幅多姿多彩的生命图景:闪闪发光的甲虫在烟雾升腾的草堆上挣扎,昆虫在树干之间飞舞,一只地鼠在草叶间不停地忙碌着。一只兔子飞快地从他们身边掠过,仿佛想要追上那片雾;在一张颤动的银色蛛网上,一只蜘蛛正向着它的猎物全速冲刺,似乎忘记了背上背负的十字架。
当他们走过最远端的树,来到森林和大海之间的空地时,杨斯屏住了呼吸。这是一片广阔包容的存在,神秘、宽广,他以前只从父亲和哥哥的描述里听说过,在自己夜晚的梦境中见到过。
“看看这些石楠花开得多好,”塞拉斯说,“试着闻一闻……”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男孩们都能听到他用鼻子吸气的声音。杨斯看着他们面前铺开的紫色地毯,也学着深吸了一口气。这气味是新的,十分迷人。那是混合着石楠花和野性草香的新鲜的、带着咸味的空气。杨斯想,这一定是世界上最平静的地方。他真想永远躺在这儿,和父亲聊着天。
“看那边那些……它们叫‘魔鬼的牙齿’。”塞拉斯指着石楠和草叶间伸出的长茎上长出的圆圆的蓝花。
“魔鬼的牙齿?”
杨斯唯一听说过的关于“魔鬼”的事,是牧师的妻子说的,她说它占领了邮局局长的家。从她的语气判断,这不是什么好事。杨斯希望他们能赶快把这玩意儿送到工作室来修,这样他就可以亲眼看看它到底是什么样子了。
“嗯。今年夏天我会带你来看这里的其他花。这里这个叫鸟足三叶草……”
这就对了。莫恩斯说过,这个岛上有很多鸟,可杨斯还是不明白一个女孩怎么会变成一只鸟。也许是被母鸡啄了一下?
“这是圣母玛利亚的垫床草……”
杨斯惊掉了下巴,他看着自己的父亲,问:“她在这里睡觉吗?”
他在学校里听说过圣母玛利亚,知道她有一头驴,后来她嫁给了一个木匠。除了这些他什么也不记得了,不过光这些就足够他对她产生好感了。
塞拉斯笑了:“据我所知没有。不过如果她真打算在这里躺下的话,至少她会很舒服。”他边说边朝杨斯眨了眨眼,杨斯还以为他父亲的眼睛里进了什么东西。
莫恩斯并没有去听他们在说些什么。他正一蹦一跳地快步前进,渴望靠近大海。父亲叫他们把石楠丛里可能躲藏着的毒蛇吓跑,他蹦跳着的步伐立刻变成了狂躁的跺脚。杨斯则走在父亲和哥哥之间。除了蚊子,蝰蛇是他唯一真正讨厌的动物。
“来吧,杨斯,来呀!”莫恩斯一边跑向海滩,一边催促着自己的弟弟。他跑到大海与沙滩交界的地方,穿着短裤跪了下来,等待着。过了一会儿,潮水涌上来,轻柔地拂过他的手、膝盖和鞋尖。莫恩斯没想到自己会被这样打湿,他开心地笑了。
杨斯则静静地站在披碱草丛里,草叶像一根根小针刺进他及膝高的袜子,扎得他的小腿痒痒的,可他却几乎没有感觉到。眼前哥哥和大海的互动把他看呆了。
海水漫上海滩时,就像一片薄薄的、发亮的舌头。但这舌头一点也不凶狠。它小心地舔着莫恩斯的膝盖,像只可爱的小猫。杨斯由此认定大海一定很善良。他之前不知为何一直觉得这里的海会很吓人,但现在,北边的一切都让他觉得安全了。
他们开车经过“颈部”去主岛时,杨斯常坐在皮卡车的后斗里,远望着蓝色的大海奋力冲刷着那条石子路的两侧。他也曾在去往科尔斯特德或是给岛上居民送修好的家具的路上,在小山上看过大海,那时的海是包围住他们的危险和一些遥远的声音。但他还从来没有触摸过它。他从来没有脱下鞋袜,走入其中,感受浪花轻轻旋转着滑过他的脚踝,然后在退去时带动脚下的沙子轻轻拂过他的脚底。他从来没有弯下身去,感受海水从指尖流过——冰冷、柔软,那么不可思议。
直到此刻。
孩子们在水边欢快地玩耍时,注意到他们的父亲走来走去,专心盯着海水和沙滩的交界,那片倾斜的海岸线上有一片水草,还有一丛鹅卵石铺成不太平整的蕾丝花边。塞拉斯双手背在身后,一只脚在前一只脚在后,身体微微向前倾。有时他会停下来,在鹅卵石上翻找一番,然后继续用同样缓慢的步伐前进。
“他是不是在找金子?”莫恩斯小声说。
他是不是在找爷爷?杨斯默默地想。
塞拉斯是在找琥珀。他找到了,比他想象的还要好。兄弟俩好奇地盯着他递给他们的那块金黄色的小东西。他告诉他们要怎么判断这是块琥珀而不是石头,还让他们轻轻咬了它一下。
“这个值很多钱吗?像金子那样?”莫恩斯很好奇。
“大块的琥珀确实值不少钱,因为它也可以用来做首饰。不过,它们不像金子那么值钱。”
“那它是什么呢?它是从哪里来的?”杨斯问。
塞拉斯笑了:“我等会儿给你们看。不过我想先给你们看看这个。”他把手伸进口袋,又掏出一块金色的东西,比刚才那块大一点。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比金子更值钱。来看看这里面藏着什么。”
“这看起来像是……一只蚂蚁?”杨斯轻声说。
“这确实是一只蚂蚁。这只蚂蚁的特殊之处在于,它已经非常非常老了。人类还找到过里面沉睡着几百万年前的动物的琥珀呢。”
“也有很大的动物吗?”
“不,我想主要是小动物。但是,你们想象一下,琥珀保存它们的身体。很神奇,是不是?”
孩子们齐刷刷地点了点头,两双眼睛都无法从那只蚂蚁上移开。杨斯突然抬头看向父亲,眼睛瞪得大大的。
他问:“那,人呢?小小的人……小孩子?有人在琥珀里找到过古代的小孩子吗?”
塞拉斯没有理会在一旁嬉笑的莫恩斯,他摇摇头,说:“没有,我从来没听说过。”说完他又捋了捋自己的胡须,他想起什么有趣的事情时经常这样,“不过……”
莫恩斯马上安静了下来。
“很久以前……”塞拉斯说道,“不,跟我来吧。我还是直接给你们看比较好。”
塞拉斯没有多做解释,而是带着儿子们穿过石楠丛,从森林里往回走。温度低了下来,但夕阳还远远挂在西边的天空里,从高大的云杉树之间投下长长的光线。
“我们要找一棵受伤的树,”他带着孩子们离开了小路,走到几棵松树之间,徘徊起来,“找一棵树皮破了的树。”
很快,莫恩斯就找到了一棵。“这里!”他高声喊道,简直像是挖到了金子。
莫恩斯找到的这棵树真是再合适不过了。塞拉斯·霍尔德早就知道,这里有一棵松树树干上有伤口,还正好在孩子们视线的高度。他对他的树了如指掌。
“很好。现在仔细看看,看到那金色的**了吗?这是树里面的汁液。当树皮受伤的时候,这树液就会流出来,流到伤口上,把伤口填满,变厚。它能帮树治伤,还能赶走害虫。试着摸一摸……它很黏……现在闻闻你们的手指。”
“真难闻。”莫恩斯说。
“我觉得很好闻呀。”杨斯说。
“你觉得它很好闻。”塞拉斯用温柔的声音重复道。他又从口袋里掏出那块包裹着蚂蚁的琥珀,说:“你在这树上看到的东西叫松香。这一小块琥珀就是一块古代的松香,来自一棵古代的树。”
“……然后一只古代的蚂蚁被困在了这里面?”
“正是这样。”
“那孩子呢?”杨斯还惦记着父亲在水边说过的那句话。
“嗯,我记得古埃及人——他们是生活在很久很久以前的一群人——他们曾经用松香来给尸体防腐。”
孩子们一脸茫然地看着他。
“古埃及人相信,人死之后,灵魂会继续住在身体里。嗯,如果你用某种方式来处理尸体,它就不会腐烂。他们就是用松香来处理尸体的。”
“你是说它不会腐烂?”杨斯马上想到他在“颈部”附近看到的那只腐烂的狐狸幼崽的尸体。它躺在那里时间久了,变得黑乎乎的,还很扁。它的周围挤满了飞舞的苍蝇。
“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莫恩斯问,“他们具体是怎么做的?”
“到这里就比较有技术含量了,”塞拉斯笑起来,又说,“不过……好吧,他们首先把肺、肝、肠子等内脏器官从身体里取出来,就像你们平常看到我处理动物一样。”
孩子们求知若渴地点着头。
“不过他们会把心留在身体里,逝者需要心。之后他们会清洗尸体,再抹上盐晾干。盐会吸干所有的水分,这样尸体就完全脱水了。腐败就是水分造成的。尸体完全干透之后,他们再给它全身涂上松香和各种各样其他的油,再用绷带包裹起来,从头一直包到脚底。”能与他们分享这些知识,塞拉斯不由得感到格外开心。他们在学校可学不到这些。
“绷带?”杨斯细细品味着这个词。
“嗯,就是薄薄的布条……类似你受伤的时候我在你胳膊上绑的那种。他们还会画一幅死者的肖像画,放在他被布条遮住的脸上。”
“那这之后他们怎么处理这尸体呢?”莫恩斯皱着眉头问。他想要弄明白整个过程的所有细节。
“他们会把尸体放进某种棺材里,放在干燥的地方,尽可能把它保存完好。这还挺管用的。考古学家还发现过几千年前的干尸呢。”
“死去的孩子也这样吗?”
“是的。我记得很清楚,他们也找到过孩子的干尸。”
莫恩斯看着眼前这棵树上并不多的那么一点松香:“可是,要怎么才能弄到那么多这玩意儿呢?”他没有胡子,只能挠着自己的下巴问。
“你可以从树上把它们搜集起来,这样可以积攒很多。或许有一天我能让你见识一下。该回家了,你们的妈妈这会儿该做好饭等着我们回家了。”
“他和你说了什么?”
杨斯和妈妈讲述了他们在森林的冒险之后,妈妈的眼睛瞪得老大。他从来没见过妈妈的眼睛瞪得那么大。当时爸爸和莫恩斯在帮忙照顾动物,他则在帮着妈妈把餐具摆上餐桌。听到古代儿童和松香的事,妈妈似乎不太高兴。
从那顿饭开始,杨斯变得非常小心,在森林里说的话就让它留在森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