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虽近常识而所谓符合有困难。符合说最近常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确以真为命题和事实或实在底符合。即主张别的说法的人,无形之中,也许仍持符合说。所谓“事实”或“实在”在常识上也许没有明白的解释,而这更影响到所谓符合底困难。即把“事实”和“实在”底问题撇开,所谓符合有它本身的困难。最容易想到的符合是照像式的符合,可是这样的符合说说不通的地方颇多。第一点,命题根本不是照片。想像也许可以说是的,但是命题不是。命题本身既不是照片,符合怎能是照片式的符合呢?特殊的命题也许引起它底想像上的寄托,此想像也许可说是照像式的,可是想像只是寄托而已,不是该命题本身,普遍命题也有想像上的寄托,可是想像没有普遍的,它决不寄托于相对于它的普遍命题,该命题既是普遍的,它决不是照像式的。如果符合是照像式的符合,总得要命题是照像式的命题方行。
2.实际上的困难。假如符合是照像式的符合,当然有照片和底本彼此对照底问题。要在实际上或行动上彼此对照,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要照片和底本或原物同在经验中。这一条件不满足,对照根本不可能;对照既不可能,符合与否无从知道。就真假说,原物或底本就是“事实”或“实在”。问题是“事实”或“实在”和命题是不是同样地或平行地在经验中。如果它们是的,则二者都在主或都在人,不在客或不在物,而符合只是主或人方面的情形,或者说只是我们这一方面的情形。如果“事实”和命题不是同样的或平行地在经验中,这就是说,命题在“内”,“事实”在外;那么我们怎样知道在“内”的命题和在“外”的“事实”符合不符合呢?我们没有法子把它们对照,因为相当于原物或底本的“事实”是在“外”的。所谓“在内在外”颇不容易说。在一些意义之下的“内外”,以上的说法并不是必然的理论,如果我们承认以上的理论,所谓“内外”要有一种特别的说法才行。我们现在不必追究这种说法是如何的说法,我们只注意有此说法,而此说法是一些人反对符合说底理由。
3.符合说不易取消。符合说确有困难。即令困难不是以上所说的,它还有别的类似的困难。问题是我们是否因为它有困难就舍而不用。主张一致说或有效说或融洽说的人大都以符合说有困难而放弃它。本书认为符合说不容易放弃,而在本书底立场上说,不应放弃。它不容易放弃,因为放弃它的人常常无形之中仍然保留它;放弃也许只是在明文的表示上放弃,而保留是非正式的骨子里的保留。主张别的学说的人,例如主张有效说或一致说的人,也许会感觉到甚而至于表示他们底主张与各方面的情形都“符合”。这样的思想不一定有矛盾,也许没有矛盾;作如此思想的人也许会说,对于真假说的主张本身无所谓真假,说他们底主张和各方面的情形“符合”,并不表示这些主张是真的,它也许只表示这些主张说得通而已。如此说法,矛盾的确可以避免。但是,这仍是就明文的表示着想。我们在本条所注意的,不是明文的表示,而是骨子里的实在情形。我们认为如此说法的人非正式地无形地仍以符合为真假底标准。大致说来,一个人不至于承认他自己没有放弃的主张是“假”的,或无所谓“真或假”的。在某一层次上,一个人也许放弃符合说,可是在另一层次上,无形之中,他也许又回到符合说。理论上他不必如此,事实上他不容易不如此。
4.符合说不应取消。本书是就常识中的知识立论,不但承认常识中有知识,而且认此知识为科学知识或哲学知识底大本营。常识底任何部分都是可以批评的,一大部分也许是可以放弃的,但是它决不是可以完全推翻的。常识完全推翻,任何学问都无从开始。一门学问可以放弃常识上的思想,研究该门学问的人可以站在该门学问范围之外;哲学(视为许多部门底总和)不能完全放弃常识,因为哲学家不能自外于他底哲学;完全放弃常识一定会和他别的思想冲突。知识论虽可以放弃常识,然而假如它和别的哲学部门有调和融洽底问题,它也得要顾虑到一部分的常识;不然的话,知识论虽自成一致的系统的思想,然而持此知识论的哲学家没有贯通的哲学。哲学家既不能完全放弃常识,他也不能放弃常识中所承认的知识,他的确可以利用科学知识来修改一部分常识中的知识,但是他决逃不了要承认,所谓科学知识底最原始的基础,就是另一部分的常识中的知识;这就是说,修改常识底最后根据依然是常识。既然如此,我们不应该放弃符合说,因为符合说是最原始的真假说法。所谓原始的说法,是说一方面在思想及工具未发达的时候,我们只有此说法;另一方面,别的说法都根据于此说法。可是,这说法有困难。我们底问题是如何解决这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