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提与方式。证明总有两套命题,一套是证明方式上的命题,一套是所要证明的命题底前提。前者是推论底方式,后者是所从推论的前提。这两套命题,就职责说,不是一样的。兹用以下方式表示,以大写字母表前者以小写字母表示后者。这里表示由p到q根据P,由q到r根据Q,由r到s根据R。这当然是空泛的说法。实际上我们在一证明中也许只用一推论原则或两原则,也许我们不表明推论原则,有时甚而至于不意识到某原则底引用。可是推论总是有根据的,而它底根据就是这里所说的推论方式上的原则。比较起来,头一套命题容易为人忽视,第二套命题不容易。
2.推论方式底重要。在大多数的情形中,P,Q,R,……和p,q,r……是两套不同的命题。假如政治学底学说有须严格证明底必要,前提方面底命题也许是政治学本身所供给的,也许是伦理学或历史学或经济学或社会学所供给的,然而推论方式这一方面的命题大致不是这些学问所供给的。欧克里几何中的证明也许是大家所习惯的,可是,照作者小时所读的几何书看来,只有点,线,三角,四方……等等是有明文介绍的,而“如果—则”、“所以”没有。这表示前一方面的概念是几何学所供给的,后二方面的概念不是。普通我们认为供给后一方面的概念及命题的学问是逻辑学,此所以好些人说逻辑学根本,此所以学堂里有逻辑这一课程。它可以说是给别的学问底推论方式的学问。在逻辑学本身(也许纯算学也是如此)(1)条所说的两套命题只是一套,不过它底用法有两套而已。这就是说,在逻辑学本身,p和P可以是一命题,不过它有p和P两用法而已。这两用法底分别仍然重要。就证明说,推论方式比较重要些,因为它是普遍的工具。一门学问也许有它自己所供给的特别的推论方式,但大致说来,推论方式总是逻辑学(或纯算学)所供给的。我们在第六章谈思议底结构底时候,曾说逻辑是此结构底脉络,也就是表示它是组织此结构底中坚成分。证明一命题既是表示该命题之在一概念结构中,而概念结构底主要脉络也是推论方式,推论方式对于证明重要自不必再多所讨论了。
3.非形式的成分底重要。(1)条所说的p,q,r……等等是另外一回事。它们可以是任何的命题。这至少可以就两方面说。一方面它们之中可以有普遍命题,特殊命题,也可以有限于时地的普及命题,但主要的是普遍命题。另一方面,p,q,r……等等可以是各种不同的学问中的命题,或日常生活中的命题,照(2)条底讨论,它们当然也可以是逻辑命题或纯算学命题,不过在泛论的程序中,我们不注意这两方面底前提。无论p,q,r……等等是如何的命题,在一证明中,我们要求断定它们是真的。我们断定它们是真的,才能证明所要证明的命题。 P,Q,R……之中,有些也许只是我们底办法或规则,但大致说来,它们既然大都是逻辑所供给的,我们也承认它们是真的。对于它们,主要的问题似乎不在这一方面,而在证明者的的确确承认由p到q底根据是P,由q到r底根据是 Q……。假如由p到q底根据是P,而证明者并不的的确确地承认它是P,证明者就不能由p推q。这是证明中的非形式成分或事实成分。这成分非常之重要。要有这一成分,证明者才能真正说懂,或真正说明。把证明视为一活动,这活动底事实成分是在历史演变中的。这就是说,在某一时间,证明者可以认为某一P为证明或推论方式,而在另一期间,证明者发现该P根本不是一证明或推论方式。此所以我们有时说这样的话:“前此认为某命题已经证明了,其实它根本没有被我们证明”。此所以我们要分图案与结构。图案不必是结构,然而在任何时地都可以被认为结构或误认为结构。我们现在所注重的是证明底形式成分,我们只从结构着想。
4.能证明就是能知所以然。本段所要论的是普遍命题底证明。这就是说p,q,r到s都是普遍的命题。我们已经说过,一命题底证明就是表示该命题是在某一概念结构中的。一普遍命题底证明当然也是如此的。概念结构可以完全是虚的。我们现在所注重的是实的结构。表示一命题容纳在一实的概念结构之中,该命题不但证明,而且,也大都证实。这就是说,不但命题底内容已经容纳在一概念结构中,而且一命题底对象也被容纳到固然的理底结构之中。表示一命题容纳在一概念结构之中,也就是表示一命题在一概念结构中底关联脉络;表示一普遍命题底对象容纳到固然的理底结构之中,也就表示该对象与固然的理底贯通。能够如此表示,就内容说,就是懂得一命题;就对象说就是明理。就事物说,我们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这二者底分别非常之大,只知其然底知识在某一阶段上打住,知所以然底知识并不在一阶段上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