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事实与知识 A.事实与经验(1 / 1)

1.自然有观的观。自然有观,它是有观的本然。可是所谓自然有观的观是相对性,类型性,它是可以用假言命题表示的观。自然虽有观,而自然不必在事实上为我们所经验,此观不是我们底经验加给所与的关系质,我们不必引用直言命题表示此观。我们可以说假如有K知识类,则对于K的本然就是K底自然。事实则不只是这样的。

2.事实底观是经验所给予所与的关系质。事实当然也有观,可是,此观是知识者底经验加给所与的关系质。这说法对于习惯于本书底术语的人也许清楚,对于不习惯于本书底术语的人也许不清楚。最清楚的说法,也许还是利用事实两字,说自然不必在“事实上”为我们所经验始成其为自然,而事实一定要“在事实上”为我们所经验才能成为事实。事实底材料是自然或自然的项目,可是假如这项目不是实实在在地在经验中,它只是材料而已,我们不能承认其为事实。我们要求自然项目在经验中,我们才承认其为事实。

3.所谓事实在经验中。这里所谓在经验中是在所谓知识经验中。经验不是脑子,说事实在经验中,不是说事实在脑子中。如果所谓心是思想能力,说事实在经验中也不是说事实在心中。如果所谓心是思想能力底活动,而所谓在中又是曾经为,或现在正是,此活动底对象(这就是说不只是内容而已),则说事实在经验中,的确也是说事实在心中,虽然在心中的不一定是事实。知识经验不只是官能经验,它不只是官能中有所得,而且是以此所得还治所与。所谓经验也不只是直接的经验。所谓直接经验,就所得说,是没有推论的所得,就还治说,是没有推论的还治。另一方面,所谓直接经验是亲自经验,而所谓亲自经验,是一官觉者,在自己的立场上,认为独有的经验,不是同类中另一官觉者所有的经验。这里所谓经验不但有直接的而且包括有间接的经验。说事实在经验中也不是说所与在官能中。照我们底说法,所与是官能关系结合中的关系者,它既不是官能关系,也不属于官觉者。总而言之,说事实在经验中与“所与底存在即其被官觉”那一学说是另外一回事。

4.事实界和知识类底知识经验同领域。在本然的川流中和在自然的川流中,有事实界也有知识经验。事实和知识类底知识经验底对象同领域。执任何时间以为现在,事实界在该现在上打住。它在甚么时候开始,就靠我们底天文地理历史……等等学问告诉我们。这些学问愈发达,事实界在已往那一方面也许愈扩大范围。我们可以想像在几千万年前的情形,但是假如这些情形不在我们底知识经验中,我们虽可以想像这些情形,然而所想像的情形不是事实。我们也可以想像到几万光年以外的情形,但是这些情形不是我们底知识经验中的,我们也不能说它是事实。我们可以想像到细微世界中的情形如电子原子等等,可是要这些情形在我们底经验中,我们才能说它是事实。上条已经说过所谓经验不限于直接经验,因为如此,事实界不限于耳闻目见的世界。事实界比官觉界要宽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