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暂从不同的觉说起(1 / 1)

1.各觉平等。就各觉之均有觉而言,各觉平等。就普通所谓理论说觉类虽有这些不同种的觉,而这些不同种的觉都是觉。觉是它们底共同点,它们彼此虽不同,然而单就它们底共同点说,它们都是一样的。就普通所谓经验说,各觉都有它们本身所有的实在感,或它们各自为觉底实在感。在梦中所觉的形形色色在梦中有它们底实在感。这实在感是不可磨灭的事实。各觉既平等,相当于各觉底实在感也没有孰优孰劣底问题。有人也许会说:有些人有的时候能够梦见他们在作梦。果然如此,他们对于梦中的形形色色就没有实在感。可是这里的形形色色有两套。一套是在梦中被梦者所怀疑的,另一套是梦者所根据以怀疑的。头一套的形形色色虽因被怀疑而失去它们底实在感,第二套的形形色色依然保存它们底实在感。假如第二套不保存它们底实在感则头一套底也不至于消失,因为对于头一套底怀疑底根据就是第二套底实在感。复杂的情形当然很多;有的时候,梦不是十分的梦,梦者并未完全过渡到梦境,在这种状况之下,他底怀疑底标准是梦者在梦外其它的经验所供给的,所以这些标准不是内在于梦境的。大致说来梦有梦底实在感。梦觉如此,其它的觉也如此。

2.从知识立场说各觉不平等。虽然就觉之为觉说,各觉平等,然而就知识说,各觉不平等。知识底大本营是官觉,不是其它底觉。这句话也许会发生误会。这显而易见不是说我们对于其它的觉毫无知识可能。我们当然可以把其它的觉作为研究底对象,把它们视为“所”去研究,因研究而得知识。我们虽然可以把它们视为“所”去研究,我们虽然可以得到对于它们底知识,然而对于它们底知识底大本营仍然不是它们本身而是官觉。我们这里所讲的是普通所谓知识,不是迷信。现在还有人相信梦中的景况是梦外的征兆,幻觉中的形形色色是鬼使的情形……等等;可是我们不认这样的信念为知识。有对于梦觉幻觉及妄觉底知识,没有以梦觉幻觉妄觉为工具或根据而得到的知识。说知识底大本营是官觉不是其它的觉也不是说其它的觉对于知识毫无贡献。某生理学家在梦中所发现的是生理学家所承认为重要的发现。幻觉与妄觉也许有同样的情形。但是梦中所发现不能只在梦中证实或证明;要这些发现成为知识还是要等以官觉为工具或根据的知识来证实或证明。知识底大本营既是官觉而不是其它的觉,则从知识着想官觉重要,其它的觉不重要。就知识说,各觉不平等。

3.定义上与经验上的分别。我们底立场既然是知识底立场,我们所注重的当然是官觉。如果我们以不同的觉为出发点,我们当然要从不同的觉中去找官觉。要在不同的觉中去找官觉,当然要知道不同的觉底分别。在(1)条我们是就不同的觉之同为觉那一方面着想,在本条我们要就各不同的觉底不同点着想。各觉底不同点究竟何在呢?定义上的分别和经验上的分别不一样。对于别的事体定义上和经验上的分别或者不重要或者没有实际上的影响。对于觉这分别非常之重要。定义上的分别已经不容易谈,经验上的分别更是困难。如果我们不狃于觉中的任何一觉,也许我们可以在定义上找出不同的觉底分别而在经验上仍找不出。也许我们可以利用觉底内容与对象底分别,遵照常识底看法,来给官觉下定义;也许我们可以说有外物以为对象的觉是官觉。其所以如此说者当然是因为各觉都有内容,而各觉底内容都只是“觉如”或该觉底“如如”而已。单从内容我们不能分别各官觉来。这里不只是说有对象,这里所说的是有外物以为对象者。假如我们只说对象,我们会发现各觉都有对象。即令我们说有外物以为对象者,这定义也许还是不行。显而易见,孔子梦周公,不但所梦有对象,而且有过去存在的外物以为对象者。可见定义是不容易下的。可是,这定义不行,并不表示别的定义也不行。本书根本没有预备单就觉底立场来给官觉下定义,别人也许能够如此办。我们在这里的讨论一方面表示定义不容易下,另一方面也表示即令定义可以下,仍有经验上的分别底问题。

4.经验上的分别。假如定义能够下,我们虽可以把官觉从别的不同的觉中分别出来,可是分别了之后,还有在经验上区别它们底问题。在日常生活中这区别似乎没有多大的问题。在梦中也许我们不知道我们在作梦,可是假如我们记得作梦的话,醒的时候我们的确知道我们作了梦。幻觉也是如此。妄觉底情形也许麻烦一点。有些所谓妄觉根本不是妄觉。对于妄觉我们也许得分别地提出讨论。即令如此,我们依然是站在官觉底立场上表示其为妄觉。可是日常生活中这事实上的办法这里不能引用。显而易见这办法是以官觉为立场去分别其它的觉。假如我们不以官觉为立场,我们只能以觉为立场,求表示在梦底时候我们底觉是梦觉,在幻觉时我们底觉是幻觉或在妄觉时我们底觉是妄觉。这个大致说来是办不到的。上面已经提到过在作梦时我们也许怀疑我们在作梦,也许承认在作梦。虽然如此我们没有坚强的理由和标准去证实我们确实在作梦。幻觉底情形更显明。妄觉底情形复杂些。但大致说来,各觉都没有内在的标准使我们非承认其为该觉本身不可,这就是说,假如我们不以官觉为立场的话,我们不能根据定义在经验上把官觉从别的不同的觉中分别出来。每一觉本身,除官觉外都不自觉其为该觉。即令我们给官觉下定义,在经验上也找不出别的觉与官觉底不同点来。定义上的分别已经困难,经验上简直无法找出分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