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书所要陈述的知识论 A.态度上的种种(1 / 1)

1.哲学类中的学问。我们现在把这导言总结一下。本书所要陈述的知识论是以知识底理为对象的学问。它底对象是普遍的,所以它不是记载学,虽有人把它看成人类知识史,而根本不是知识史。它底目标是通,不是真,所以它底对象虽是普遍的理,而它仍不是科学。它是哲学类中的学问。视为以上的总结,我们说到此处已经够了。但是,除此之外,尚有几点我们得说说。

2.知识论和逻辑学底分别。在哲学范围之内,有美学,有伦理学,有形而上学,或玄学或元学,也有逻辑学。知识论与前三者都不至于相混,可是,与逻辑学有相混底可能。我们对于逻辑的观念到现在才比较地弄清楚了一点。大致说来,现在的逻辑学没有从前那样含糊。在从前知识论与逻辑学比较地容易相混,可是,在现在似乎不应相混起来。逻辑学是纯形式的学问(也许纯算学亦在哲学范围之内或逻辑学范围之内,是否如此,我们不必讨论)。从别的学问之有某种内容说,逻辑学可以说是没有内容的。从别的学问之有某种内容说,知识论是有内容的。这说法也许不清楚。我们可以假设以下情形表示:如果一个人关上门窗不见客,不看别的书,埋头于逻辑学,他可以把逻辑学研究得很好,而对于世界上任何方面的事实底知识毫无所得。即此一点已经可以表示知识论与逻辑学完全是两门学问。

3.反面的表示。本书所要陈述的知识论是非常之平凡的知识论,它没有新奇的思想或高深的理论。习于哲学的人也许盼望作者表示哲学上的态度。这在我是一件很难的事。从反面说,本知识论既不是唯心,也不是唯物的知识论。作者向来不赞成这种名词,十多年前曾发表了一篇文章表示心物之争底情感成分多而理智成分少。引用到整个的哲学上去没有意义;引用到知识论去确有意义。但这种名词流行太甚,意义太泛,最好不用它们。无论如何,本知识论既不唯心,也不唯物;不仅如此,本书没有一章讨论心物的,心物两字也不常见。本书不是取巧故意要逃避心物底问题,我们也可以说它底内容中有心有物。所谓呈现,所与,东西事体都是“物”方面的,所谓想像、思议、意念概念都是“心”方面的,本书认为把这些分别地讨论反不至于发生误会,而分别地讨论之后,这些东西彼此底不同点不至于为笼统的心物观念所抹杀。这是从心与物着想。

4.理事兼重。本知识论既不是经验主义的,也不是理性主义的。这两名词比唯心唯物要切实得多,至少它们是比较地限于知识论范围之内的。在知识论的确有以理则验或从验推理的问题。本书认为“实在”总是综错杂呈,互相牵扯的。在知识论范围之内事中有理,理中有事。此所以研究知识论与研究逻辑学不一样。本知识论既不主张经验主义,也不主张理性主义,虽然经验与理性并重;因为主义一来就有抹杀彼此底毛病。本书从第一章到第五章注重经验,从第六章到第八章注重理性。从第八章起,二者并重,这样说法的知识论既不能满足经验派底主张也不能满足理性派底主张,赞成这说法的虽然可以说它兼二者之长,而反对此说法的人可以说它兼二者之短。但究竟如何,本书不必讨论。

5.实在论底知识论。如果有人一定要在本知识论上安上主义,我们似乎只能称它为实在主义的知识论。这名词也不妥。这名词表示态度,或方法,或立场,也许还可以;若表示议论或思想,问题就多了。本书对于归纳原则的议论,或对于“事实”的看法;也许就不是实在论者之所能接受的。虽然如此,实在主义也许最能表示本书底主旨。

6.对常识底态度。既然提到态度我们最好表示一下我们对于常识的态度。学哲学的人似乎习惯于鄙视常识。常识底靠不住及无条理,我们当然承认,常识底需要修改,我们当然也承认。各种学问日日在修改常识中,我们也承认。可是,我们要请注意以下两点:(一)常识不能完全否认,(二)最初修改常识的仍为常识本身。说常识不能完全否认,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完全抹杀常识。任何学问都不能凭空而起,它底出发点总直接或间接地利用常识。欧克里几何利用常识中的宽长厚,1910版底Principia Mathematica利用常识中的概念以为基本概念。如果我们完全抹杀常识,我们不会有出发点。常识确须修改,但修改常识最初所利用的或最基本的工具仍是常识。我们总是在常识中以某一部分的常识去修改另一部分的常识作为学问底出发点,或者利用常识中所有的意念产生常识中所无的意念。最初的懂似乎是常识地懂。本书与常识相违的地方也许不少,但是我们盼望它不至于离常识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