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子(1 / 1)

上午,锄完地,或读读书、写写字,通常我还要到湖中再洗个澡,适度地游过一个小湾,清洗掉劳动积下的一身尘垢,或消除因读书而引起的道道皱纹,下午则是彻底自由的。每天或每隔一天,我就散着步子来到村里,听一些流言蜚语,这些流言蜚语口口相传或报报转载,无休无止,倘若少量听取一点,倒也别有韵味,就像落叶飒飒、蛙声咕咕一样。正如我漫步在森林之中,看到的是鸟儿和松鼠,此刻我漫步在乡村之中,看到的是大人和孩子;我听到的不是松涛阵阵,而是马车辚辚。从我的住所向外眺望,在河边的草地上有一群麝鼠,而在地平线的另一侧,就在榆树和梧桐树的下面,则是一个充满了忙人的村子,在我看来它们十分古怪,仿佛是些草原犬鼠,一个个坐在洞口或串门到邻居家去聊天。我常到那儿去观察他们的习惯,在我看来,村子仿佛是一个庞大的新闻编辑室,他们还在一边出售干果、葡萄干、盐、玉米粉或其他的食品来养活自己,就好像雷丁公司[1]在州政府大街上设摊一样。有些人对前一种商品,即新闻,胃口极大,消化器官也极好,他们能成天坐在公共大街上,动也不动,让新闻慢慢沸腾,像地中海季风一样飒飒吹过他们,也可以说他们吸进去的是乙醚,虽说对知觉没有影响,但却使人对痛苦感到麻木,要不然听新闻常常会使人感到痛苦。每次漫步经过森林时,我都会看到一排排这样的要人,他们有的坐在梯子那儿晒太阳,身体前倾,两眼不时地看看这、看看那,一副感官得到了满足的样子,有的则倚在仓库上,双手插在口袋里,像个女像柱一样,仿佛是在支撑着它。他们通常都在户外,一有什么风声就能听到。这些是最粗糙的磨房,所有的流言蜚语首先都得在此粗粗消化一下,加以粉碎,然后才流入室内更加细小的漏斗里。我观察到,村子里最有活力的是食品店、酒吧间、邮局和银行,此外,作为机器运转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还在便利的地方安置了一座钟、一门大炮,还有一辆救火车,为了极大地调动人的潜力,他们将房屋按巷排列,彼此面对,这样一来,每个游客都会受到夹击,男女老少都会揍他一顿。当然,那些住得离巷口最近的人,能够清楚地看到别人,别人也能够清楚地看到他,他们是第一个揍人的人,为了这一位置,他们付出了最高的代价;而住在郊区的几个人,零零散散,离他们还有一大截空隙,这样游客就可越墙而过或乘小路溜掉,顶多只需付一点土地税或窗户税就够了。招牌四处挂着,为的就是引诱他,有的是抓住旅客的胃口,比如酒店和食品店,有的是靠爱好,比如干果店和珠宝店,有的则是靠抓住头发、脚或裙子,如理发师、鞋匠或裁缝。此外,更为可怕的是,他们老是邀请你挨家挨户进行访问,这时候你就会结识一些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我都巧妙地逃避了这些风险,要么干脆大大咧咧,勇往直前,向目的地挺进,遭到夹击的人不妨如法炮制,或者在脑海里想一些高尚的事情,就像奥菲士[2],“弹着七弦琴,大声地颂扬诸神,从而将海妖的歌声淹没,躲过了危险”。有时候,我一闪而过,没人知道我的踪迹,因为我这个人不大注重礼节,就是篱笆上有了缺口,我也会毫不犹豫地钻过去。我甚至还习惯于闯到别人家里,别人对我也照样热情款待。我了解了一些重要新闻和最新筛选的新闻、已经平息的事件、战争与和平的前景,以及世界是否能长期合作下去,然后我就从后门小路溜出,重又跑回森林。

我在城里待得很晚,然后才回到黑夜之中,我觉得这样很快活,尤其是狂风暴雨之夜,四周一片漆黑,我从某个明亮的乡村家庭或演讲厅里扬帆起航,肩扛一袋黑麦或印第安玉米粉,向森林中我那舒适的港湾挺进,外面一切扎牢之后,我便满载着欢快的思想,退到甲板下面,只让外在的我去掌舵;一帆风顺的时候,就连舵都给缚了起来。“扬帆远航”的途中,我靠着舱内的炉火,脑海里浮现出不少欢快的思想。虽然我遇到了几次强烈的风暴,但是无论什么天气,我都不会失事,也不会感到抑郁。就是在平常的夜晚,森林之中也要比大多数人想象的要黑得多。漆黑的夜晚,走在森林之中,我得不时地抬起头来,借着树与树之间的空隙仰望上空,好摸准前进的方向,走到没有车道的地方,我就用脚探一探我走过的小路或用手去摸一摸我所熟悉的那些树,辨别方向,比方说从两棵松树之间穿过,彼此相距不到18英寸。有时候,我回家太晚,黑夜沉沉,闷热潮湿,眼睛看不见,我就用脚去探路,一边走,一边心不在焉,仿佛是做梦一般,直到我伸手开门,方才苏醒过来。我刚刚走过的路,却一步都回忆不起来了。我在想,就是身体的主人抛弃了身体,或许身体也能摸回来,就像不用帮忙,手也能摸到嘴一样。有几次,来客碰巧待到晚上,而且是黑夜,外面漆黑一片,于是我不得不将他带到门后的小路上,然后告诉他前进的方向。要想到达目的地,他就得用脚而不是眼睛。一个漆黑的夜晚,有两个小伙子在湖边钓鱼,我就这么给他们指明方向。他们就住在森林对面,离这儿约一英里,可以说是熟门熟路。然而一两天之后,其中的一位告诉我,他们走了大半夜,都走到家门口了,却还没摸到家门,一直等到天亮,而在此期间,下了几场大雨,树叶湿漉漉的,他们也浑身淋透了。我听说有许多人就是走在乡村小道上,也要迷路,天太黑了,就像俗语所说,黑得可以用刀砍。有些人住在郊区,驾着马车到城里来购货,却不得不投宿过夜。有的绅士淑女出门访客,走了还不到半英里,就只能用脚来探路了,就连哪儿转弯都不知道。无论何时,在森林中迷路是一件令人惊奇、令人难忘,同时也是一件非常宝贵的经历。暴风雪来临时,就是在白天,人们也会碰到一条熟悉的小路,然而却说不出哪条路可通向村子。尽管他知道他在这条路上走了一千多遍,可是却一点痕迹都认不出,这条路对他来说很陌生,仿佛是西伯利亚的一条小路。到了夜晚,不用说更茫然了。在我们的日常散步中,我们常常像领航员一样,不知不觉地沿着某些熟悉的灯塔和岬角前行,如果我们偏离了通常的航向,我们的脑海里仍然牢记着某个邻近的海角;除非我们彻底迷了路或转了向——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只需闭上眼睛,转个向,就会迷路——我们才会欣赏到大自然的宏伟与奇特。无论是睡觉,还是心不在焉,一旦醒来,一个人就应学会罗盘上的罗经方位。只有我们迷了路,换句话说,只有我们失去了这个世界,我们才会发现自己,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和我们之间的无穷关系。

第一个夏天快要结束时,有一天下午,我到村中的鞋匠那儿去取鞋,却被抓住投进了监狱,因为正如我在别处所说[3],我没有向这个国家纳税,也不承认他们的权力,他们在议会门口买卖男人、女人和孩子,就像买卖牲口一样。我到森林去,本来是为了别的目的,但是无论一个人走到哪儿,那些肮脏的机构都会跟到哪儿,伸手将他抓住,尽量迫使他回到那令人绝望的共济会中。不错,我本可以强有力地进行反抗,多少还会有一些效果,我本可以“疯狂地”反抗社会,但是我宁愿社会“疯狂地”反对我,因为它才是绝望的一方。然而,第二天我就被放了出来,拿到了我那只修补的鞋子,及时地回到了森林之中,到美港山上去享受那黑果,从没有什么人骚扰我,只有那些代表国家的人例外。我没有锁,没有插销,只有一张放稿件的写字台。我的门闩或窗户上连个钉子都没有。虽然我要出门几天,但是无论白天还是晚上,我都从不锁门,就是下一个秋天,我到缅因森林去住两周,我也这样。然而,我的房子比周围列着一对士兵看守更加受人尊敬。疲劳的漫步者可以在此休息,靠着炉火取暖;文学爱好者可以翻一翻我桌上的几本书,自得其乐,好奇的人则可打开我的碗橱门,看看有什么剩饭或晚饭吃些什么。然而,尽管各个阶层有不少人沿此来到湖边,但我从无不便之感,也从未失去什么,只有一小册荷马,或许是由于镀金不当,我想是被我们阵营中的一个士兵顺手拿走了。我深信,如果所有的人生活得都像我那么简单,那么偷窃与抢劫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贫富不均的社会,这些事情才会发生。蒲柏译的荷马就会很快得到恰如其分的传播:

Nec bella fuerunt,

Faginus astabat dum scyphus ante dapes.

人们需要的只是山毛榉碗钵,

而不是战争的骚扰。

“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4]

[1] 波士顿的一家书商。

[2] 奥菲士(Orpheus),希腊神话中的歌手,缪斯之子,音乐的保护神。

[3] 指非常有名的《消极抵抗》一文。

[4] 见孔子《论语·颜渊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