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中之异
对《附会》篇的研究,研究者的意见是一致的。一般都认为《附会》篇是《文心雕龙》中论作品的结构谋篇的专论。“附会”就是“附辞会义”的缩写,“附”主要是对“辞”而言的,即附丽辞采,“会”主要是对“义”而言的,即会合事义。“群言虽多,而无棼丝之乱”,是说善于“附”;“众理虽繁,而无倒置之乖”,是说善于“会”。“附会”的意思是讲究“辞”与“义”的搭配如何成为一个整体的问题,就是“总文理”、“定首尾”之术。实际上也就是作品结构的艺术问题。研究者的意见虽然大体一致,但各人的解释则各有侧重,所强调的重点也不完全相同。这里举以下四家之言。
纪昀侧重首尾一贯。纪昀在开始的眉批:“附会者,首尾一贯,使通篇相附而会于一,即后来所谓章法也。”纪昀其他批注还有三处,在刘勰谈到“绝笔断章”的要求后,纪昀作了最为重要的眉批:“此言收束亦不可苟。诗家以结句为难,即是此意。”[1]看来,纪昀的侧重点在首尾一贯,其中又特别强调结尾的重要性。作品结尾常常是作品有机整体性的表现。
黄侃所侧重的是命意修辞的一贯。他说:“《晋书·文苑·左思传》载刘逵《三都赋序》曰:‘傅辞会义,抑多精致。’彦和此篇,亦有附辞会义之言,正本渊林,然则附会之说旧矣。循玩斯文,与《镕裁》《章句》二篇所说相备,然《镕裁》篇但言定术,至于术定以后,用何道以联属众辞,则未暇晰言也。《章句》篇致意安章,至于章安以还,用何理以斠量乖顺,亦未申说也。二篇各有‘首尾圆合’、‘首尾一体’之言,又有‘纲领昭畅’、‘内义脉注’之论,而总文理定首尾之术,必宜更有专篇以备言之,此《附会》篇所以作也。附会者,总命意修辞为一贯,而兼草创讨论修饰润色之功绩者也。”[2]黄侃所强调的是命意修辞要一以贯之之义。所以黄侃还特别指出“源”与“干”的重要,强调刘勰的“整派者依源,理枝者循干”的原则。
刘永济则侧重于“全篇一意”之义。他说:“附会二字,盖出《汉书·爰盎传赞》:‘虽不好学,亦善附会’。张晏注曰:‘因宜附著会合之。’亦见刘逵《蜀都吴都赋注序》。彼文曰:“傅会辞义,抑多精致。’其义即今所谓谋篇命意之法。为文之道,百义而一意,全篇而众辞。辞散而不相附,则章节颠倒,而文失其序;义纷而不相会,则旨趣黯黮,而言乖其则;盖百义所以申一意,众辞所以成全篇也。”[3]刘永济所强调的是“百义一意”。只有一意贯穿全篇,这才是谋篇命意的根本道理。
值得指出的是,以上三家,还有另一些研究者,都没有注意到刘勰《附会》篇中“杂而不越”这个重要的词。突出这个词的是王元化的《文心雕龙创作论》,王元化说:“虽然前人已经提出了附会的问题,可是艺术构思的根本任务究竟是什么呢?他们却并未加以论述,刘勰是首先对这个问题作了明确分析的理论家。《附会篇》云:‘何谓附会?谓总文理,统首尾,定与夺,合涯际,弥纶一篇,使杂而不越者也。’这里所提出的‘杂而不越’一语,就是关于如何处理艺术结构问题的概括说明。案:‘杂而不越’这句话见于《周易——系辞下》曰:‘其称名也,杂而不越。’韩康伯《注》:‘备物极变,故其名杂也。各得其序,不相逾越。’焦循《易章句》也说,‘杂’谓‘物相杂’,‘不越’谓‘不逾其度’。韩氏、焦氏的注疏都认为这句话是在说明《易》象万物变化之理,一方面万物万事变动不居,另方面万物万事的变化又都不能超出天尊地卑的限度。刘勰把这句话用于文学领域以说明艺术结构问题,显然已舍去了《系辞下》的本义。根据《附会篇》来看,‘杂’是指艺术作品部分而言,‘不越’是指不超出艺术作品的整体一致性而言。‘杂而不越’的意思就是说艺术作品的各部分必须适应一定目的而配合一致。尽管艺术作品的各部分、各细节在表面上千差万别,彼此不同,可是实际上,它们都应该渗透着共同的目的性,为表现共同的内容主旨自然而然地结合为一个整体,使表面不一致的各部分、各细节显示了目的方面和主旨方面的一致性……在艺术结构问题中,‘杂而不越’这个命题首先在于说明艺术作品是单一(刘勰又称之为‘约’)和杂多(刘勰又称之为‘博’)的统一。从单一方面来说,艺术作品又必须首尾一贯,表里一致。在这一点上,艺术和理论有某种相似之处。理论要求逻辑推理的一贯性,使所有的论点联结为一条不能拆开的链锁,一环扣一环地向前发展,以说明某个基本思想原则。艺术也同样要求形象细节的一贯性,使所有的描写围绕着共同的主旨,奔赴同一个目标,而不允许越出题外的骈拇枝指存在。……从杂多方面来说,艺术作品必须具有复杂性和变化性,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去表现丰富多彩的意蕴。艺术要求有生动、丰满的表现,以显示艺术形象在不同情况下可能产生的多种变化……刘勰用‘杂’这个字来表明艺术作品的杂多性,还可以举《诠赋》篇为证。《诠赋》篇说:‘文虽杂而有质,色虽揉而有本’(引文据《文心雕龙新书》校定)。在这里,‘杂’、‘揉’二字同义,都是代表杂多的意思。显然,刘勰是把‘杂’作为肯定意义提出来的,以与单调、贫乏、枯窘相对立。”[4]王元化的论述既符合刘勰的思想,也充满新意。特别是他提出刘勰在强调结构艺术中的一贯性的原则的同时,也肯定了刘勰对“杂”的阐发与肯定,“杂而不越”是要在单一和杂多之间达成统一,这一点同样是很重要的。王元化的论述超越前面三家之处也正在这里。
本文将沿着上面四家的读解,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