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语体之势运用的原则(1 / 1)

对语体(包括体裁规定的语体和个人语体)的运用,即对势的掌握,刘勰提出了三条原则。

第一,顺应自然原则。刘勰在本篇强调:“势者,乘利而为制也。如机发矢直,涧曲湍回,自然之趣也。圆者规体,其势也自转;方者矩形,其势也自安;文章体势,如斯而已。”按“自然之趣”和“自然之势”去变化,如同弩机一发,箭就笔直射出去,溪流曲折,急流自然回旋。他批评当时文人“率好诡巧”,不能顺应自然之势,结果成了“讹势”,这种人为的造作,将使“文体遂弊”。“语体”运用中的“顺应自然原则”与刘勰基本的文学观念是一脉相承的。刘勰在《文心雕龙·原道》篇中,认为文源于道,这个“道”就是“自然之道”。文学与自然之道具有同构对应关系。文学语势运用也要符合自然原则。

第二,灵活运用原则。本篇中刘勰提出:“然渊乎文者,并总群势,奇正虽反,必兼解以俱通;刚柔虽殊,必随时而适用。”即相反相异的,都可以灵活运用,达到相反相成、相克相生,变化无穷、各尽其妙的境界。文学的变化也是刘勰反复强调的,在《辨骚》篇中刘勰之所以高度评价屈原及其作品,就是从《诗经》以后,到屈原的辞赋,是中国文学的一大变化。刘勰在《辨骚》篇中把屈原的创作归结为“酌奇而不失其贞,玩华而不坠其实”,这里就包含了文体中的语势的变化。

第三,多样统一原则。刘勰在本篇提出“虽复契会相参,节文互杂,譬五色之锦,各以本采为地矣”。就是说,一方面要“契会相参“,一方面又要“以本采为地”。“契”是“符契”,是两方面的契合,“会”是各方面的会合相通,实际上是指作家在写作中,各种语体可以参会起来运用,但又必须像织五色之锦,虽色彩斑斓,又还要有底色(“以本采为地”)做基础。对创作来说,就是令作品既要有基本语调,但又不可太单一,要众声繁会,仪态万千,花团锦簇,尽态极妍,可又要有“本色”,即达到“精义曲隐,无伤其正言;微辞婉晦,不害其体要”(《征圣》)。

(2006年完稿)

[1]黄侃:《文心雕龙札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10页。

[2]刘永济:《文心雕龙校释》,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13页。

[3]刘渼:《台湾近五十年来〈文心雕龙〉学研究》,万卷楼图书有限公司2001年版,第392~395页。

[4]陆侃如、牟世金:《〈文心雕龙〉译注》下册,齐鲁书社1982年版,第137页。

[5]詹锳:《文心雕龙义证》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110页。

[6]詹锳:《文心雕龙义证》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113页。

[7]王元化:《文心雕龙创作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164页。

[8]詹锳:《文心雕龙义证》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111页。

[9]刘勰:《文心雕龙·定势》。本文的《文心雕龙》引文用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上、下),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下同,不再注。

[10]英文style,中文可翻译为风格、格调、笔调、语体、文风等词。

[11]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见《鲁迅全集·而已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490页。

[12]刘永济:《文心雕龙校释》,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14~115页。

[13]徐复观:《文心雕龙的文体论》,见《中国文学论集》,九州出版社2014年版,第10页。

[14]徐复观:《文心雕龙的文体论》,见《中国文学论集》,九州出版社2014年版,第20~21页。

[15]童庆炳:《文体与文体的创造》,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16]童庆炳:《文体与文体的创造》,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页。

[17]薛雪:《一瓢诗话》,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19~1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