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唐高宗李治当老大当得不耐烦了,想把位子让给武则天,把大臣们召集拢来:大家议一论吧,这事儿干得干不得?
干得个锤子啊,当然干不得,大臣们普遍反对,中书令(相当于宰相)郝处俊反对得最厉害:“《礼经》云:‘天子理阳道,后治阴德。’然则帝之与后,犹日之与月,阴之与阳,各有所主,不相夺也。若失其序,上则谪见于天,下则祸成于人。昔魏文帝著令‘帝崩,不许皇后临朝’,今陛下奈何欲身传位天后乎?天下者,高祖、太宗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正应谨守宗庙,传之子孙,不宜持国与人,以丧厥家。”
皇上你是天子啊,是太阳啊,皇后只不过是个月亮,《礼经》说得好,“天子理阳道,后治阴德”,太阳有太阳的职责,月亮有月亮的职责,怎么能让月亮做太阳该做的事情呢?过去魏文帝有明文规定,天子驾崩后皇后不得临朝,何况天下是高祖、太宗的天下,不是陛下你的天下,正确的做法是牢牢守住宗庙,将来传给子孙,传给外人是拿国家做私人人情啊,请陛下三思。
唐高宗不说话,像一堵沉默的墙,那么多人推,他都不倒。
那就再推一把,看他倒不倒。
推这一把的,是中书侍郎李义琰:“处俊所引经典,其言至忠,唯圣虑无疑,则苍生幸甚。”
——处俊的话虽不好听,但他忠心耿耿,他引的又是经典,陛下若是听得进去,则是天下苍生的福气,不然,天下苍生就惨了。
唐高宗这才打消了那个念头。
02
公元683年十二月,李治挂掉了,挂掉之前留了个遗诏:太子李显于柩前即位,军国大事有不能裁决者,由天后(武则天)决定。
四天以后,李显即位,是为唐中宗,尊武则天为皇太后。
两个月后,武则天就找了个借口,把李显废为庐陵王,将其赶到房州,立第四子李旦为帝,是为唐睿宗,武则天临朝称制,自专朝政。
对这个胃口极大的女人来说,临朝称制充其量吃了个半饱,自立为帝才能让她吃饱。
公元690年,武则天宣布改唐为周,自立为帝,定都洛阳。
吃饱后,武则天干了一系列“大事”,其中之一,就是对之前反对她吃饱的人,展开残酷的报复。
实际上,在李治挂掉之前,武则天就想报复郝处俊了,但这个老家伙身居高位,不是一般的小爬虫,加上一贯谨言慎行,抓不住他的小辫子,竟然让这个老家伙,活到了正常死亡。
据《旧唐书》记载,郝处俊死于唐高宗开(左光右霍)元年(681年),终年七十五岁,虽然是病死的,也算寿终正寝,在那个时代,也算是高寿了。
据说,郝处俊下葬后,一个书生路过他的坟墓,看了看他的坟墓,叹了口气说:“葬压龙角,其棺必斫。”
后来,书生的预言果然变成了现实,死后多年,武则天还把郝处俊的坟墓挖了,对其尸骨处以“尸刑”。
03
郝处俊育有二子,一名郝北叟,为司谏郎,一名郝南容,为秘书郎。
郝处俊死后多年,武则天开始报仇。
那时,他的两个儿子都已离开人世,武则天的屠刀,便举向了他的孙子郝象贤。
有关史料未载明郝处俊这个孙子,到底是他大儿子的儿子,还是他小儿子的儿子,只是交代说,这个名叫郝象贤的小子,从小就弱不禁风,比女孩子还女孩子,哥们儿还给他起了个“宠之”的外号,当着他老爸的面,也这么叫,弄得他老爸哭笑不得:“干脆把你那些损友请来,老爸我摆一桌酒席,正式命名你为宠之得了。”
郝象贤真的把损友们都请了来,这说明他不但像个女孩子,还有点傻,而他老爸,也不避讳这一点,席上对大家拱拱手说:“各位小盆友,我这儿子是傻了点,但没办法,请各位嘴下留情,伤了我倒不要紧,千万别伤了他爷爷啊。”说着说着竟然哭了,损友们一看玩笑开大了,也有点不好意思,饭也不吃了,酒也不喝了,纷纷走人。
这么可怜的一个娃娃,武则天忍心拿他报仇吗?
有什么不忍心的?替罪羊替罪羊,既然是羊,拿来替替罪有何不可?
于是,时为太子通事舍人,也就是替太子跑跑腿的小官,手无缚鸡之力的郝象贤,被人告发谋反。
04
一杆红缨枪恐怕都拿不动的“女孩子”谋反,听起来就是个笑话,但最高领导说你谋反,你能不“谋反”吗?
《资治通鉴》记载得很清楚,郝象贤“谋反”这事儿,是被人诬告的——“太后有憾于处俊,会奴诬告象贤反,太后命周兴鞫之,致象贤族罪”。
虽然没有明确指出诬告郝象贤谋反的那个奴仆,是武则天指使的,但这不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摆明了吗?
然后就是命周兴审判。
周兴是谁?史上有名的酷吏,因极力支持武则天而受武则天重用,执掌刑狱的他最擅长逼供,为了逼供,他发明了“定百脉”“喘不得”等十号大枷,以及其他多种骇人听闻的酷刑,使囚犯一看到这些刑具就“战栗流汗,望风自诬”,他还与其他酷吏狼狈为奸,任意给人罗织罪名,被他冤杀的,先后达数千人。
把案子交给这样的酷吏,武则天算是找对人了,而且周兴完全读懂了武则天的心——老太婆既然想让郝家断子绝孙,我就满足老太太的心愿,于是宣布灭郝家三族。
有官员想打抱不平,那孩子怎么会谋反呢,谁信呢,说他谋反,还不如说太阳打西边或者南边出来,结果被判连坐罢官。
郝象贤虽然天生文弱,倒也不乏男儿血性,押赴刑场的路上,一直不停地大声辱骂武则天那条“老母狗”,当众宣扬武则天在宫里干的那些丑事,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发扬宫中隐慝),周兴为了堵他的嘴,就在他嘴里塞了一根木头。
老娘的丑事你也敢揭!愤怒至极的武则天等不到行刑,命殿前侍卫直接把郝象贤打死,然后肢解其尸体。
这样仍不解恨,又把他爷爷和他父母的尸骨从坟墓里挖出来,一把火烧成了灰。
从此以后,为了让犯人“闭嘴”,武则天当政时期,每当行刑杀人,都要在犯人嘴里塞个木头。
虽然没有明确写入法律条文,但作为潜规则,行刑前在犯人嘴里塞木头,在武则天当政的十五年里,都是执法者必须完成的“工作”。
哪怕再牛的人,也有害怕的东东啊。
只要不做亏心事,鬼找上门来都不用怕,何况是一个将死的罪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