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旨私通这种事,是不是很爽?(1 / 1)

01

在唐朝诗坛上与李商隐、温庭筠齐名的段成式在《酉阳杂俎》里记载:“今妇人面饰用花子,起自上官昭容,所制以掩黥迹。”

这里说的“花子”,可不是什么叫花子,而是指女子在前额上抹的胭脂,抹成红梅花瓣形状,俗称红梅妆。

段成式说,如今女子在脸上用胭脂化妆,是从上官昭容开始的,目的是为了掩饰脸上的伤痕。

上官昭容,也就是大名鼎鼎的上官婉儿。

上官婉儿脸上的伤痕,是怎么来的呢?

相传她被武则天视为心腹后,武则天就什么也不避她了,甚至与小心肝张昌宗在**开运动会,也允许她当观众。

一个妙龄女子,怎么见得这种事情?更何况张昌宗那种大帅哥!

而对于张昌宗这样的**棍来说,再多的女人也不嫌多,所以当上官婉儿有一天忍不住想和他调情……不料被武则天撞见,后者拔出剪子就朝上官婉儿扎去,虽然只插入了前髻,但也伤了左额。

武则天同时怒喝一声:“汝敢近我禁脔,罪当处死。”若不是张昌宗跪地求情,上官婉儿就没命了。

虽然命保住了,伤也很快好了,但额头上的伤痕实在难看,上官婉儿便在那里刺了一朵梅花,用以遮掩,谁知看起来更加娇媚,宫女们便偷偷用胭脂点额模仿,之后这种“红梅妆”竟成了流行时尚,先是在宫里流行,后来又流行到了社会上。

02

不过这只是个传说,不足为信,武则天再开放,也不可能在和男宠干那种事的时候,让上官婉儿当观众。

段成式之子段公路在《北户录》中的记叙,似乎更接近真实:

一天,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宰相上朝奏事,上官婉儿看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武则天看到了上官婉儿的“流氓样”,当时不动声色,退朝后叫上官婉儿来一下,老娘有好东西给你,然后将一把小刀扎在她脸上,顿时血流满面,上官婉儿本能地想拔下来,武则天说不许拔,你敢拔下来老娘就敢杀了你。

上官婉儿痛苦难当,忍痛写了一首《乞拔刀子诗》,武则天这才消了怒火,允许她把刀拔下来。

诗是这样写的:

丽日煦皇庭,

清风拂龙台。

分明眼前事,

依稀梦飘来。

忽焉思散起,

精移何神骇。

罪奴当万死,

还乞龙颜开。

刀是拔下来了,伤口也好了,但是疤痕却在脸上安家落户,聪明的上官婉儿便“后为花子,以掩痕也”。

那么问题来了:武则天时期换宰相比换衣服还勤,一共有过七十多个宰相,这个让上官婉儿如此动心的家伙,到底是谁呢?

后来据好事者考证,这个帅哥宰相名叫李迥秀,与上官婉儿年龄差不多。

03

李迥秀是今陕西咸阳人,生卒年不详,《新唐书》对他的生平事迹,有比较详细的记载。

根据记载,李迥秀也算是个官N代,祖父李玄明做过济州刺史,父亲李义本做过宣州刺史,他本人中过进士科,又考中过英才杰出科,起初任相州参军事,后累官凤阁舍人、同平章事,中宗朝任过兵部尚书。

他的才华得到武则天赏识,不然年纪轻轻,怎么可能混到宰相级别。

李迥秀还是个诗人,流传到今天的诗有四首。

李迥秀不但才华杠杠的,还是个大帅哥,这与他的母亲有关,他母亲虽然出身贫贱,却是个大美女,在李家当婢女时被主人看上,然后就生下了他,把美貌也遗传给了他,他眉清目秀,一表人才。

由此看来,李迥秀是个私生子,如果他爹没娶他妈的话。

颇有文才的李迥秀喜欢交友,而且像李白那样爱喝两口,然后摇头晃脑吟诗作对,虽然不能斗酒诗百篇,但吟个一篇两篇,还是不成问题的,号称当时第一风雅人物。

当然了,他和李白不是同时代人物,虽然他生卒年不详,但根据推算,他在世时李白还没出生。

后来李白喜欢喝醉了作诗,不知道是不是跟他学的。

据《新唐书》记载,李迥秀还是个大孝子,他老婆曾经骂过家里的滕婢,出身低贱的母亲听到后很不高兴,李迥秀就把老婆休了。

有人问他为什么要这样,他回答说,讨个老婆就是为了让她侍奉婆婆的,她惹得婆婆不高兴,就是不孝,这种人怎么能留呢?

武则天不但对他好,对他母亲也不错,不但派人去侍奉,有时还把她接到宫里来住。

据《新唐书》记载,李迥秀居住的堂屋长出了灵芝,他家养的狗,竟然给邻居家的猫喂奶,唐中宗知道后,便认为是他的孝行导致的,下诏表彰他的家族和乡里。

唐中宗的逻辑也是没谁了——按理说,李迥秀有孝心,应该表彰他本人才对啊。

04

据《新唐书》,武则天男宠张易之兄弟俩受宠后,李迥秀赶紧去巴结,“曲意逢迎谄媚”,以至于“士论顿减”。

还有资料说,生性****的张易之母亲臧氏,长期与李迥秀私通,但那女人虽然人老珠黄,**功夫却好生了得,善于打持久战,而且酷爱打持久战,以至于年轻力壮的李迥秀也无法招架,苦不堪言,便想惹不起躲得起,打算和她说拜拜。

臧氏的老心脏受不了啦,整天闷闷不乐,害怕失去这坨小鲜肉,张易之和武则天吹枕头风时,便把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了武则天,武则天对臧氏的“遭遇”非常同情,便下旨命“李迥秀私侍臧”——李迥秀你必须和臧氏私通,否则怎么怎么。

既然是奉旨私通,臧氏更加肆无忌惮,从此在**越加贪得无厌,李迥秀实在吃不消,又不敢抗旨,便整天喝得酩酊大醉,即使把他弄到**也没用,睡得像头死猪——迥秀畏其盛,嫌其老,乃荒饮无度,昏醉是常,频唤不觉。

这下轮到臧氏苦不堪言了,只得另外找人。

一切的消极怠工行为,最终都不会有好结果,李迥秀同样如此,他被怀恨在心的张易之告到武则天那里,武则天为了给他妈“报仇”,就把李迥秀贬为衡州刺史,等于发配到了边远地区。

但据另外的史料记载,张易之他妈臧氏不但看上了年轻俊秀的李迥秀,还想嫁给他,知道自己年老色衰,配不上他,就让武则天帮忙,摄于武则天的**威,李迥秀被迫答应了这门亲事,成亲当晚才知道这个女人不但年老色衰,满脸皱纹,满头白发,还“身粗貌黑,口气熏蒸,虽则相去尺许,犹不能闻也”。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什么都可以有,但千万别有口臭,一旦有口臭,哪怕貌若天仙,男人也会敬而远之,何况这个老女人的口臭,即使相隔一尺多远,也臭不可闻!

李迥秀简直要疯了,为了不彻底疯掉,只好天天买醉,“荒饮无度,终日沉醉,唤之不醒”,结果被贬为衡州刺史。

后来武则天病重,张氏兄弟被杀,臧氏被没籍充官,李迥秀身上的枷锁虽然被取掉了,但却受到牵连,先是被贬到穷山恶水之地任小吏,后来又被当作张氏同党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