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做出改变的,是想法而非现实(1 / 1)

人的情绪不会因为事件本身而变化,往往是内心关于这些事件的想法在起作用。同一件事情,当用另一种想法面对时,情绪也就不一样。伤害自己的是对事情的看法,永远不是事情本身。

试想一下,能在任何不明情况下确定事实,肯定可以避免很多不良后果,但事实上往往不能,谁不是用可悲的想法去理解事物呢?判断思维就是:在没有强迫的情况下,下意识地给看似负面的事物定性为“坏”,即使它存在正面意义。

苏凡作为一名行政文员,在公司已经不温不火地工作五年了,每天朝九晚六,月薪四千,着实悠闲自在。

年底的同学聚会上,大学同学们一个个都是高管、总监,月薪几万,并且都买了房和车。心理不平衡的苏凡很受伤,明明几个女同学在学校的时候哪方面都不如自己,想不到毕业后短短几年时间,却已把自己远远甩在了身后。

晚上躺在**看着天花板,苏凡回想起自己的生活,波澜不惊、悠闲自在,可是这样的生活很令人感到挫败,她下定决心要改变现状。她对同学从羡慕嫉妒恨转变成感激,如果没有再次遇见他们,自己可能还在安逸颓废中度过余生,是这次聚会让自己发现事业所成才是人生目标。

苏凡开始积极行动,她制定了自己的小目标;工作期间,还会帮其他部门的同事做一些事情;工作之余,她开始健身、写作,不久就升职加薪。

虽然我们都不愿意比较,但是比较在社会交往中不可避免。我们常常会因落后于同事朋友而伤神,甚至闹得人际关系紧张。与其羡慕嫉妒恨,不如像苏凡一样,换个角度去看“技不如人”的问题,那么我们将专注于如何对比着提高自己,然后收获进步的惊喜。

美国心理学家埃利斯提出一种情绪ABC理论,A代表激发事件,B代表对事件的想法和解释,C代表事件结果。按照我们的常规理解,一般A事件直接导致C结果,即因为→所以。比如因为领导说了好多遍的事情,我们没有放在心上,所以领导生气了。但其实领导不是因为我们没把事情放在心上而生气,领导的想法是我们在他讲话的时候没有认真听,这是对他领导地位的不尊重,进而延伸到我们的工作态度问题。因为我们没听,所以我们不尊重领导,工作态度有问题,所以领导生气了,即因为→所以→所以。

带着消极的想法看待问题时,所有的事情都会针对你,这种奇怪现象的发生存在合理依据。著名的费斯汀格法则指出:生活中事10%由自己产生,另外的90%由我们对事件的反应所决定。这个法则告诉我们,生活中90%的事件都由我们自己掌握。

费斯汀格举了一个例子:卡斯丁先生洗漱时随手把自己的高档手表放在洗漱台边,他的妻子为了避免手表被水打湿,于是把手表放到了餐桌上,儿子拿餐桌上的面包时,不小心把手表碰到地上,卡斯丁生气地打了儿子屁股,夫妻俩争吵起来。

生气的卡斯丁直接去公司,半路上发现没带公文包,但到家门口的他发现钥匙在包里,只能给妻子打电话。慌忙回家的妻子撞翻了路边水果摊,赔了一笔钱。

卡斯丁迟到十五分钟被批评,还因小事跟同事吵了一架;妻子被扣除全勤奖;儿子因心情不好,本来夺冠有望的棒球比赛在第一局就被淘汰了。

事件本身就是手表摔坏了,本来没什么大不了,可是因为卡斯丁对这件事情的想法,引发了后面一系列结果。如果他一开始简单地认为再换一块手表,也就不会有一家人倒霉的一天。有时候我们必须及时掉头,重新解读生活,换一种或多种积极角度去思考,避免在倒霉中越陷越深。转变对事物的看法,在现实中具有很多实用意义。比如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如果没有这个装置,任由我们枯燥地等待,不免产生强迫性焦虑,而如果给出我们明确的信号,我们的想法就转变成:“哦,快了,还有十秒钟绿灯。”

一个人无论身处何种境况,都要学会从各种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以做出较为正确的判断。只有不局限于个人角度,从他人角度提出相应问题,然后做出相应改变,事情才会朝着好的方向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