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微不足道的漫步竟然与人类的整体迁徙方向如此一致,我不知道这说明了什么,也不知道这是多么奇特的现象。 不过我知道某种类似于鸟类和四足动物的迁徙本能的东西,这些东西就像春季让家养的牲口狂躁不安的情绪(有人说这是它们尾巴上的蠕虫所致),或永久或偶尔影响着很多人和民族。 据说,动物的迁徙本能曾影响过松鼠家族,迫使它们开始神秘地大规模迁徙。有人说,他们看见松鼠过较宽的河流时会找一块小木片当船,把尾巴竖起来当帆,而过较窄的河流时会用死去的同类尸体搭建小桥。这种类似于动物迁徙本能的东西可不仅仅意味着一群大雁嘎嘎叫着从我们小镇的上空飞过,而是会从某种程度上影响这里的房地产价格。如果我是个经纪人,我应该会把这种因素考虑进去。
1 忘河是冥府的河流之一,饮其水者会忘掉过去。
这时人们便渴望踏上朝圣之旅, 朝圣者渴望寻找异乡的海滩圣地。1
每次看着太阳落山都会激起我到西方去看看的欲望,那太阳落下的地方遥远而美丽。太阳之神仿佛每天都在向西迁移, 引诱我们追着他西去。他是众民族追随的大西部先驱。远处地平线上的山脊,日夜萦绕在我们心头,尽管那可能只是幻景,被落日的余晖镀上金色的霞光。亚特兰蒂斯岛2 和人间天堂――金苹果园3 仿佛就是古人的大西部,笼罩在神秘和诗意里。凝望着日落时的天空,谁的脑海里不会浮现出金苹果园, 不会浮现出那些编织出无数神话的地方?
1 出自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序诗》。
2 据说该岛位于大西洋直布罗陀海峡以西,已经沉入大西洋。
3 大地女神该亚从西海岸带回一棵枝繁叶茂的金苹果给宙斯和赫拉做结婚礼物,树上结满了金苹果。宙斯派晚星赫斯珀洛斯的女儿们,在极乐岛上与巨龙一起看守金苹果园。苹果园在一个岛上,是太阳下山的地方。
哥伦比亚人比任何人都更加强烈地感受到西迁的趋势。他们顺从内心的召唤,为卡斯提尔王国和莱昂王国发现一片新大陆。彼时的牧人嗅到了远方新鲜牧场的气息。
而此刻,落日的余晖铺满了山冈, 而此刻,他已坠入西边的海港; 最终他浮出水面,扯扯蓝色的披肩, 明日要去鲜美的丛林,和崭新的草原。1
我们国家占据了北美的大部分地区,这里地大物博,富饶肥沃,同时还很适合欧洲人居住,除了这里,地球上哪里还能找到这样一处地方来?对北美小有了解的米修2 说:“北美高大树木的种类远比欧洲多得多,高度超过30英尺的树木,美国有140多种,而欧洲只有30种。”后来的植物学家进一步证实了他的观点。洪堡3为了实现他年轻时代对热带植物的梦想来到美洲,他曾惟妙惟肖地描述了在亚马孙的原始森林里见到的最完美的热带植被和世界上最大的荒野。地理学家盖约特是欧洲人,他在北美走得更远,远到我还没准备好跟随他的步伐。他说:“正如植物是为了动物而创造出来的,植物世界是为了动物世界创造出来的那样,美洲正是为了旧世界的人创造出来的。旧世界的人开始了他的征程,他离开亚洲的高地,一站又一站奔欧洲而去。受更大的发展动力推动,他每走一步都标志着向比之前更优越的新文明迈近了一步。抵达大西洋后, 他在那片未知的海域岸边停下脚步,他不知道这片海域的尽头在哪里,于是转身沿着自己的足迹往回走了。”当他走遍欧洲的沃土后,再次振作精神“重新踏上他早年间的西进探险的旅途”,这些都是盖约特说的。至少在他说这番话的时候,我还没做好准备跟随他的脚步。
1 该诗出自约翰?弥尔顿的《列西达斯》。
2 法国植物学家,著有《北美森林志》。
3 著名的德国自然学家、自然地理学家,近代气候学、植物地理学、地球物理学的创始人之一,他涉猎科目很广,特别是生物学与地质学。
当这种探索西部的冲动冲破大西洋这道屏障时,现代的商业和贸易便迅猛发展起来。米修在他的《1802年阿利根尼群山西行游记》中说,在人们刚定居下来的西部,经常会有人问:“你是从哪个地方来的?”仿佛这广袤而肥沃的地方理所应当是世界上所有居民的聚集地和共有国家。
若用陈腐的拉丁语来表达,我会说,“Ex Oriente lux;exOccidente FRUX”,即“光出东方,果出西方”。
法兰西斯?海德爵士是一位英国旅行家,曾出任加拿大的总督,他告诉我们:“在新世界的南、北半球,大自然不仅大手笔勾勒她的画作,用颜料涂抹色彩,还用上了比描绘旧世界时更绚丽、更奢华的色彩……美洲的苍穹显得更高远,天空显得更湛蓝,空气感觉更新鲜,寒冷感觉更凛冽,月亮看着更大,星星看着更亮,雷声仿佛更响,闪电仿佛更耀眼,风刮得更猛,雨下得更大,山脉更雄伟,河流更绵长,森林更繁茂, 平原更辽阔。”这段陈述至少能跟布丰1 对东半球及其出产物的描述相媲美。
很久以前,林奈曾说,“Nescio quae facies laeta,glabraplantis Americanis.”(美洲植物方面,我不知道有什么是高雅而令人愉悦的。)我认为,这个国家没有或者没有几只罗马人所说的Africanaebestiae(即非洲野兽),从这方面来看,它很适合人类居住。我们听说在东印度新加坡城中心方圆三英里内, 每年都会发生居民被老虎叼走的事;而在北美洲的丛林里,旅行者可以在任何地方露宿而无须担心野兽出没。
1 布丰(Georges Louis Leclere de Buffon,1707―1788),法国博物学家、 作家,进化思想的先驱者。
这些都是鼓舞人心的证词,如果这里的月亮看上去比欧洲的月亮大,大概太阳也看上去更大。如果美洲的苍穹更高远, 星星更璀璨,那我相信,这象征着美洲人在哲学、诗歌和宗教方面有朝一日会抵达这样的高度。或许,在美洲人的心里,天堂会更高远,星星的暗示会更璀璨。因为我相信,气候真的会对人类产生这样的影响――就像山野中的空气会滋养人的精神、唤起人的灵感一样。受到这些影响,难道人的智识不会和身体一样更趋完善?还是说,不管他这一生有多少个大雾天都无关紧要?我确信,我们将更富有想象力,我们的思想会更清明、更新鲜、更缥缈,一如我们的天空;我们的洞察力会更全面、更宽广,一如我们的平原;我们的智慧会更气势恢宏,一如我们的闪电与雷声,一如我们的河流山川与森林;我们的心会更广阔、更深厚、更高贵,甚至如同我们的内海。或许,旅行者会在我们脸上看到快乐与平静,但却不知道这快乐和平静究竟是什么。若不是如此,世界将走向何方,而美洲又为何被发现?
对于美洲人,我几乎无需说―― “帝国之星向西行。”
我以为,从总体上来说,伊甸园中的亚当比本国边远地区的人更适合居住在此地,作为一名真正的爱国者,我为自己的想法感到惭愧。
我们身处马萨诸塞州,不仅与东北部的新英格兰产生共鸣;与南部的关系虽然不怎么密切,但是与西部也有共鸣。那里有年轻一代的家园,他们如同斯堪的纳维亚人一样继承父业,远渡重洋奔赴那里。现在,学习希伯来语为时已晚,而懂得今天的俚语更为重要。
几个月前,我全程游览了莱茵河。它就像中世纪的一个梦。我如痴如醉地沿着莱茵河的历史洪流顺流而下,从罗马人建造、后世英雄修缮的桥下穿过,从各城邑与城堡的旁边**过――它们的名字如音乐般悦耳,每个名字背后都有一个传说,其中包括埃伦布赖特施泰因、罗兰泽克和科布伦茨,这些地方我只在历史故事中听说过。我对它们的废墟特别感兴趣。莱茵河水面的藤蔓覆盖着的山冈和溪谷里仿佛飘来一缕肃穆的音乐,如同十字军出征圣地时那肃穆的乐章。我沉浸在莱茵河的魔咒中,仿佛来到一个英雄时代,呼吸着骑士的豪迈之气。
不久之后,我又游览了密西西比河的全景。我一路溯河而上,以今人的眼光,看着汽船往上游去收集木材,数着拔地而起的新兴城市,凝望着新近出现的纳府遗址,瞧见印第安人跨过溪流向西迁徙。正如我之前眺望摩泽尔河那样,此刻我远远看着俄亥俄河与密苏里州,听着迪比克的传说与威诺娜悬崖的传奇故事,我想的更多的是未来,而不是过去或现在。我发现这是一条不同的“莱茵河”,河畔的城堡尚未奠基,河上著名的桥梁也尚未架起。我又感到,这本身就是个英雄时代,尽管我们没有认出它来,因为英雄通常是最淳朴、最不起眼的。
我所说的西方只是“荒野”的代名词,而我一直想要表达的是:世界存乎野性。每一棵树都伸出须根去探寻它,每座城市都不惜代价去引进它,而人类为了它扬帆远航。人类强身健体的补品和树皮都来自森林与荒野。我们的祖先是野蛮人,传说罗慕路斯和勒莫是狼养大的,这不是一则毫无意义的故事。 每个声名显赫的国家,其缔造者都从这样的荒野中汲取过养料和活力。帝国的传人不是狼哺育长大的,所以才被那些在北方森林里由狼哺育的传人征服和取代。
我信任森林,信任草地,信任庄稼生长的夜晚。我们需要在茶茗中沏泡铁杉或崖柏。为了获取力量而吃喝与纯粹的贪馋暴饮不一样。事实上,霍屯督人会急切地生吞弯角羚及其他羚羊的骨髓;我们北部某些印第安人也会生吞驯鹿的骨髓及其他部位,包括柔软的鹿茸。有鉴于此,在美食方面他们恐怕已经抢在巴黎厨师前面捷足先登了。那些被扔进火里烧掉的柴火, 也是他们取食的对象。在塑造人的身体这方面,这大概比棚养的牛肉和屠宰场的猪肉好。给我野性吧,没有文明能承受得起野性那匆匆一瞥――就好比我们过的是茹毛饮血的生活。
画眉鸟各种族地盘的边界中间有些空隙,我愿意迁徙到那空隙间――那是尚未被移居者擅自占用的荒野之地,依我之见,我已经适应这样的环境了。
非洲猎手卡明告诉我们,原产于非洲的大羚羊和其他大多数羚羊刚毙命的时候,皮肤会弥散出一股最怡人的草木芳香。 我希望每一个人都像野羚羊似的,成为大自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希望他的身体会散发出那股草木香,让我们感知到他的存在,联想到他在大自然中常常流连的角落。如果设陷阱诱捕动物者的外套弥散出麝鼠的香味儿,我绝不会挖苦嘲讽,对我来说,这股香味儿比商人或学者的衣服上散发出来的气味更甘甜。当我打开他们的衣橱,触摸他们的礼服时,想到的不是他们时常出入的绿草茵茵的平原与繁花似锦的草地,而是灰尘飞扬的商业交易所和图书馆。
晒黑的皮肤更为可敬。或许,对于人们抑或丛林的常住民们来说,橄榄色是比白色更健康的肤色。“苍白的白种人!” 无怪乎非洲人觉得他们可怜。自然主义学家达尔文说:“白种人站在塔希提人1 身边洗澡,就像把一株经园艺漂白的植物同旷野里茁壮生长的康健、苍翠的植物相对比。”
1 尤指该岛的波利尼西亚人。
本?琼森1宣称―― “公正何等近乎善!” 而我想说―― “野性何等近乎善!”
生命与野性并存。最有野性的才是最有生命力的。野性尚未屈服于人类,而它的存在使人精神振作。一个前进不倦、劳作不辍的人,一个快速成长并无休止地探索生命的人,总是会发现自己身处一片全新的乡村或荒野,被生命的原材料簇拥在中间。他会翻过原始林木匍匐在地上的枝干。
对我而言,希望与未来不在草坪与耕地上,不在城镇与都市里,而在不渗水、颤巍巍的沼泽上。以前,我曾琢磨着买下哪块农田,当我分析自己对某块农田的偏爱时,频频发觉吸引我的不过是几个见方不渗水且深不可测的沼泽――大自然的天然水池,那是令我目眩神迷的珍宝。我所获得的给养,更多的是来自于环绕家乡小镇的沼泽,而不是来自村庄里培育的园圃。在我眼中,没有比丛生的马醉木花床更华丽的花圃了,它们覆盖在地球表面这些柔软的地方。植物学顶多只能把这些长在这里的灌木名称告诉我――高灌蓝莓、圆锥花序马醉木、狭叶山月桂、映山红和北美杜鹃,它们全都伫立在颤巍巍的水藓中间。我常想,我宁愿铲平花坛、云杉和锦熟黄杨,甚至铲掉碎石小径,好在我的屋前栽下这一大丛暗红色的灌木。我宁愿我窗下有这片肥沃的沼泽地,而不是手推车运进来的几车泥土,覆盖挖地窖时抛出来的沙子。为何不把我的房屋和起居室摆在这片沼泽地的后面?那被我称为“前院”的地方种着几株珍稀品种,虽有“自然与艺术”的名声,却不过徒有虚名。虽然木匠和泥瓦匠为路过的人和住在房子里的人所做出的修饰一样多,但他们走后,我应当清理一空,装扮得更得体。雅致的前院篱笆从来不是令人愉悦的研究对象,那些诸如橡实盖之类的精美装饰品很快就会令我厌倦。那么,就让你的门槛紧挨着沼泽吧!尽管这里并不是修建干燥地窖的最佳场所,但这样城里人就没有通道从那边进来了。修建前院本来就不是让人走进走出的,最多只是为了从中间穿过,你完全可以从后门进来。
1 本?琼森:英格兰文艺复兴剧作家和诗人。
是的,或许你会认为我这人性格乖张,可是你若问我是喜欢住在世界上最美的人工花园附近,还是喜欢住在迪斯默尔沼泽1 旁边,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那么,诸位,对我而言,你们这些城里人的辛劳是多么徒然无益啊!
1 美国弗吉尼亚州东南部和北卡罗来纳州东北部的沼泽地,但其英文dismal swamp也指“沉闷的沼泽”,此处作者一语双关。
外面的世界越荒凉,我的精神就越高涨。给我海洋、沙漠或荒野吧!在沙漠中,纯净的空气与绝对的独处弥补了对水分和富饶的需求。正如旅行家伯顿所说的那样:“你的道德品行提高了,你变得坦率而诚恳、热情而单纯……在沙漠中,烈酒只会令人作呕。我们纯粹地像动物那样生存便会产生一种强烈的愉悦感。”那些常年在鞑靼大草原上跋涉的人说:“一旦重返耕地,人类文明世界的躁动、茫然和混乱就会让我们感到压抑和窒息,感觉喘不过气来,仿佛每时每刻都有可能死于窒息似的。”当我自己想消磨时光的时候,就会去寻找最密不透风的丛林,去寻找最黏稠、最深不见底且对城里人来说最沉闷的沼泽。走进沼泽就如同走进圣地――sanctum sanctorum(拉丁语:至圣所),那里有大自然的力量,是大自然的精髓。原始丛林里藏着松软肥沃的处女地,这样的土壤无论对人还是对树木都大有裨益。一个人的农田需要多少肥料,他就需要能在其视野范围里看到多少草地,只有这样才能健健康康地生活下去。草地为他提供着赖以为生的、品质优良的肉类。要拯救一个城镇,不仅要靠城市里正义的勇士,还要靠周围的丛林与沼泽。若是一个城镇不仅地面上有一片原始森林在摇曳,地下还有一片原始森林在腐烂,那它不仅适合培育玉米与土豆, 还适合养育未来的诗人与哲学家。就是这样的土壤孕育了荷马、孔子以及诸贤人,就是这样的旷野走出了吃蝗虫和野蜂蜜的改革家。
保护野生动物,通常意味着给它们一片森林,供它们居住或游玩,保护人类也当如此。一百年前,人们从自己的丛林里剥下树皮,拿到街上叫卖。依我之见,那些原始而粗糙的树木自有一套方法,能够强化并加固人类的思想纤维。啊!家乡如今的堕落令我不寒而栗,当你采集不到厚度十足的树皮,自然再也生产不出焦油和松脂了。
希腊、罗马、英格兰这些文明国度之所以能够持久不衰, 靠的就是国土之下早已腐烂的原始森林。只要土壤没有被耗竭,它们就不会衰亡。唉,人类文明!如果一个国家腐殖土被耗竭,被迫用父辈的骸骨做肥料,那它就没什么指望了。那里的诗人们只能靠自身多余的脂肪来维系生命,而哲学家则沦落到吸食自己的骨髓生存。
据说,“开垦荒地”是美国人的使命,而“这里的农业已经呈现出其他地方无法比拟的规模”。我想,农夫之所以能够取代印第安人,恰恰是因为他开拓了草地,并由此使自己更强健,在某些方面更贴近自然。前几天,我为一个雇主丈量一条穿过沼泽的单行直线,那条线长达一百三十二竿。沼泽的入口或许应该写上但丁在地狱入口看到的那句话――“入此门者, 当放弃一切希望”,意即“有来无回”。有一次我竟然看见我的雇主在那片没及脖子的沼泽里拼命游泳,尽管当时仍是冬天。他还有一个类似的沼泽,我根本无法丈量,因为整片沼泽都在水里。不过,他的第三个沼泽我从远处丈量了出来。他跟我说,他要听从自己的直觉,而且鉴于那片沼泽所含的淤泥, 他无论如何都不会舍弃它。他打算用四十个月的时间在沼泽周围修筑一整条环形沟渠,然后就可以借用铁锹的魔力开垦它了。像他这样的人还有很多。
我们赢得关键胜利的武器,我们代代相传的传家宝,不是宝剑和长矛,而是开伐丛林的大镰刀、割草机、铁锹和开垦沼泽用的锄头。它们因浸染了太多青草汁液而锈迹斑斑,因在大片田野上辛勤耕作而沾满了污渍。清风从印第安人的玉米田吹进草地,为他指明了道路,可他却无力追随,因为他手中除了蛤壳没有更好的器具挖掘壕沟固守田地了。可是农夫却拥有犁和铁锹。
文学作品中,唯有狂野能吸引我们,愚钝不过是驯服的代名词。令我们感到愉悦的,是《哈姆雷特》与《伊利亚特》以及所有的经文与神话中那未被驯化的自由和狂野,而不是学校所教的那些东西。正如野鸭比家鸭更敏捷、更漂亮那样,与野鸭相仿的狂野思想也更敏捷、更美丽,它在滴落的露水间振翅掠过沼泽。一本真正的好书往往是自然的,它好得出乎意料, 美得无可名状,仿佛西部大草原上或东部丛林里一朵天然的野花。天赋划破黑暗的光芒,犹如一道闪电,甚或会劈开知识的殿堂,这可不是人类壁炉承煤石上点燃的小蜡烛,不会在白昼前黯然失色。
从吟游诗人时代到湖畔诗人时代,从乔叟、斯宾塞到弥尔顿,甚至包括莎士比亚在内,英国文学呼吸的都是不太新鲜的空气,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其文学作品的野性特征也不鲜明。 它实质上是一种被教化了的文学,反射出来的是希腊与罗马。 英国文学的荒野之地是绿林,而狂野之人就是罗宾汉。英国文学充满了对大自然温和友善的爱,却并没有反映出大自然本身。大自然的编年史告诉我们野生动物是何时灭绝的,可是却没有告诉我们狂野人是何时绝种的。
洪堡的科学是一回事,诗歌是另一回事。时至今日,尽管有那么多的科学发现,对人类的了解也与日俱增,但却没有哪个诗人能超越荷马。
描述大自然的文学在哪里?他必是个诗人,能迫使清风和溪流为他效力,说出他的心声。如同农夫在冰冻膨胀了的寒春打下桩子,他使词语忠实于它们的最初含义。他每用一词必溯其源,连根带泥地把它们移栽到他的诗作里。他的文字如此真实、清新、自然,如同初春临近时的萌芽,尽管现在还憋闷在图书馆两页发霉的纸张中间,待到春天降临时,就会破土而出――噢!每年它们都会顺乎周围的大自然,在那儿为虔诚的读者开花育果。
没有哪首诗能充分表达我对狂野的向往和渴慕。关于大自然的诗,哪怕最好的都是温驯的。我不知道,古今所有文学当中,哪里能找到令我满意的对大自然的描述,哪怕能还原我所熟知的那个大自然呢。你大约感觉,不管是奥古斯都时代还是伊丽莎白时代,都无法给予我所追寻的东西,简而言之,任何时代的文化都无法给予,倒是神话最为接近。希腊神话所扎根的大自然,至少比英国文学的肥沃得多!神话是在其土壤被耗竭之前,在幻想与想象尚未荒芜之前,旧世界栽种下的庄稼。 而且,只要原始活力一丝尚存,它就依然会出产粮食。其他的所有文学作品不过是为我们的屋子遮天蔽日而栽种的榆树。可神话就像西部岛屿的参天龙血树1 ,它和人类同样历史悠久, 而且也将同样天长地久,因为其他文学作品的腐烂为它提供了茁壮生长的土壤。
西方世界准备把它的寓言故事塞进东方的寓言故事里。恒河、尼罗河与莱茵河等流域已经出产了粮食,至于亚马孙河、 拉普拉塔河、奥里诺科河、圣劳伦斯河与密西西比河等流域将出产什么,我们还要拭目以待。或许,在历史的进程中,美洲人的自由已经演变成一个关于过去的故事(正如在某种程度上是关于当今的故事一样),全世界的诗人都会从美洲人的神话里受到启发。
1 指世界上最古老、最巨大的一棵龙血树,在大西洋的特内里费岛上。
狂野之人最野性的梦想或许有悖于当今英美人普遍认同的观念,但它们未必不切实际,并非每个真理都符合人们普遍认同的观念。大自然当中既有甘蓝,也不乏野生的铁线莲。真理的表达,有些是引发联想的,有些是简单明了的,而有些则是预见性的。某些病症就预示了健康状况。地质学家发现,纹章上各种巨蟒、狮鹫、飞龙以及其他稀奇古怪的装饰物都已经在化石里找到了原型,而那些物种早在人类出现之前就已经灭绝了,以此“暗示着一种对于有机体之前状态的朦胧影绰的认知”。在印度人的想象中,大象撑着天空,乌龟驮着大象,而蛇背着乌龟。最近在亚洲发现了一只海龟的化石,那海龟硕大无朋,足以驮起一头大象,虽然你可以说这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巧合,但在这里说一说也无何不可。我承认,我偏爱这些野性的幻想,它们超越了时间和发展的秩序,是智者最崇高的消遣。鹧鸪爱豌豆,但不爱跟它一起放进锅里的豌豆。
简而言之,所有的好东西都是野性的、自由的。无论是乐器演奏的声音还是人发出的声音,只要是音乐都隐含着某种东西,以夏夜的号角声为例,其蕴含的野性使我想起原始森林的野兽发出的嚎叫声(我这么说绝无讽刺的意思)。它们的野性我全部都能理解。赐给我几个狂野之人做街坊朋友吧,我不要驯顺的人。狂野之人所表现出来的只有些许野蛮,在好人和情人见面时,偶尔也会表现出这种野性来。 我甚至渴望看到家畜重新显现出它们与生俱来的本能,渴望看到它们尚未彻底丧失其原始野性与活力的一切迹象。就比如早春时节,我看着邻居家的母牛逃出牧场,勇敢地游过那条 25到30竿宽的苍茫河流。河水冰冷,河面上积雪融化,水位猛涨。那头母牛简直就是穿越密西西比河的水牛。在我眼中, 这壮举赋予了家畜某种尊严,让它们显得高贵起来。牛马那天性的种子埋在厚实的皮毛下,就像种在土壤里的种子,你不知道它们什么时候就会破土而出。
牛的任何嬉戏都令人感到出乎意料。有一天,我看见十二头阉牛和母牛跑来跑去,笨拙地奔跑蹦跶,像一群巨鼠,甚至像小猫。它们晃动脑袋,翘着尾巴,冲上山坡,又奔下来,而我从它们的牛角和它们的活动中觉察到它们同鹿族的亲缘关系。可是,主人突然大喝一声“吁”!就像给它们浇了一盆冷水,把它们从鹿降格为牛,并使它们的肌肉僵硬得像机车一样。除了魔鬼,还有谁对人类喊过“吁”!事实上,牛的一生,就像很多人的一生那样,只不过在机械地移动而已,但是它们每次只活动一边,而人体的结构几乎和牛马的一半相当。 不管鞭子打在哪个部位,它们都会驯服地忍受。我们会谈到牛肋骨,可谁会想起柔软的猫肋骨呢?
令我感到高兴的是,人类在奴役牛马之前必须先将它们驯服,而人类自己在成为顺从的社会成员之前,体内仍旧残留着一些野性。毋庸置疑,并不是所有人都同等程度地适合文明社会,而且,我们并不能因为大多数人像犬和羊一样,是通过遗传性情变得驯服的,就认为其余的人都应该放弃本性,降格到同样的层次。人类基本上是相似的,但也许为了彰显创造的多样性吧,他们被分成了不同的类别。若仅仅处理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此人跟彼人做起来差不多,但若是涉及到高级的事情,就会彰显出个体的优越性来。任何人都知道把洞堵上防风,可是没有人能像图纸的作者一样说明那个洞罕见的用处。 孔子曰,“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1 可是,真正的文明并不是要让野性的老虎变得驯服,也不是要让温顺的绵羊变得凶残,把它们的皮鞣制后拿来做鞋并不是最佳的使用方法。
当我浏览一份外语名录时,比如一份军官的名录,或者就某些特殊题材发表过作品的作者名录,我不止一次感到名字毫无意义。比方说,“曼斯齐科夫”2 这个名字在我听来,丝毫不比“胡须”更有人情味,或许叫曼斯齐科夫的是一只老鼠呢。我们听到波兰人和俄罗斯人的名字时的感觉,就像他们听到我们的名字时的感觉一样。Iery wiery ichery van, tittle-tol-
1 出自《论语?颜渊》。皮去毛曰“鞟”。
2 Menschikoff 原意为“人情味”。
tan――听上去仿佛孩子的胡言乱语。我的脑海中总是浮现出成群结队的野生动物在大地上游**的情景,而牧人在用他自己的方言粗野地呼叫动物的时候,每一只都用不同的声音。人的名字同狗的名字“伯斯”和“特勒”一样,顺手拈来,随口叫叫而已,没什么意义。
依我之见,如果用总称来给人类取名字,或许对哲学研究有些益处。要了解某个个体,我们可能只需要了解一个人的种属、民族或变种就够了。我们并没有想过,罗马军队的每个列兵都有自己的名字,因为我们并不认为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
现在,我们唯一真正的名字是绰号。我认识一个男孩,由于他的力气特别大,玩伴们都叫他“大块头”。这个绰号理所当然地取代了他的姓名。旅行者告诉我们,印第安人的名字不是一开始就取好的,而是他后天挣来的,他的名字就是他的名声。有些部落里,每当一个人有一次新的壮举,就挣来一个新的名字。倘若人们仅仅为了叫着方便就取个名字,那名字既不是自己挣来的,也不代表着什么名望,那多可怜啊!
我绝对不会仅仅凭着名字就对谁另眼相看,不过我知道很多人都会这么做。我不会因为某个人的名字听着耳熟,就对他产生熟稔的感觉。这个耳熟能详的名字或许取给了一个在丛林里摸爬滚打的野蛮人,而他悄悄地保留着自己在丛林里赢得的野头衔。我们体内都有个野蛮人,搞不好在某个地方我们已经被安上一个野蛮的名字了。我发现,那个名叫威廉或埃德温的邻居把夹克衫脱掉的时候,就好像把名字也一块儿脱掉了。当他睡觉或发怒,抑或被任何**或灵感唤醒的时候,那个名字就不再黏附在他身上。我似乎都能听到他的亲戚叫着他最原始的、充满野性的名字,那发音或拗口或动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