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1 / 1)

“自诚明”,性之也;“自明诚”,充之也,转一转说。“天命之谓性”以下,举体统说。人杰。

“自诚明,谓之性。”诚,实然之理,此尧舜以上事。学者则“自明诚,谓之教”,明此性而求实然之理。经礼三百,曲礼三千,无非使人明此理。此心当提撕唤起,常自念性如何善?因甚不善?人皆可为尧舜,我因甚做不得?立得此后,观书亦见理,静坐亦见理,森然于耳目之前!可学。

以诚而论明,则诚明合而为一;以明而论诚,则诚明分而为二。寿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