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一(1 / 1)

医院里人人都忙得团团转。几年以前医院也乱过一阵,那次举行街头募捐,有人趁乱把市长老派克尔拐走,带到威维尔河边上,威胁他说,如果不付赎金就把他扔进河里。自从那次恶作剧以后,这是几年来医院经历的最热闹的一天。一切都是由老费尔格逊、老布迪组织安排的。院子里停着三辆救护车,一辆车插着一面骷髅旗,是专门运送“死人”的。有人尖声喊,麦克正在用洗鼻器吸出汽油,于是大伙儿用面粉和煤灰把麦克涂了个满身。他们准备了好几桶面粉和煤灰,除了插骷髅旗的汽车运送的“死人”外,所有救护车载来的伤号都要涂上白面和煤灰。这并不是官方的规定,而是医学院学生出的主意。他们还准备把“死人”放在地窖里,地窖里有冷冻设备,可以使尸体不腐烂,留备日后解剖用。

一个高级外科医生神情紧张、匆匆忙忙地从院子的一个角落走来。他正要去给一名孕妇行剖腹手术,他非常担心医学院学生要拿他寻开心,给他涂上白粉,或者拿煤灰撒他。五年以前,一个女病人正好死在医学院学生外出募捐、闹了不少恶作剧的一天,结果弄得满城风雨。照看那个病人的医生被学生拐跑,装扮成盖伊·福克斯的样子,让学生拉着在城里各处转了半天。幸而死的女人不是个自费病人,虽然她丈夫在审讯这个案子时大吵大闹,但验尸的法医却替学生说了不少好话。法医也是学生出身,他记得很清楚,当年他们自己也把大学副校长涂了一身煤灰。

和副校长开玩笑的那一天,这个高级外科医生也在场。在他安全地走进玻璃走廊之后,他的紧张劲儿过去了,想起那次的恶作剧,不由得笑了起来。副校长很不得人心,他是个老古板,不适宜在外地大学当校长。他曾用自己创造的非常复杂的格律把罗马诗人鲁肯[17]的《法尔撒里亚》译成英文,外科医生模模糊糊地还记得这位副校长创造的格律。在那次恶作剧中,他的夹鼻眼镜被摔碎了,一张吓坏了的、枯瘦的小脸强作笑容,怕学生讥笑他不风趣。但谁都知道,他是一点儿也不风趣的。正是因为这个,他们才拼命用碎煤扔他。

外科医生站在安全的玻璃走廊里,笑嘻嘻地看着院子里一群瞎胡闹的学生,不无某种怀旧之情。这些人的白袍子都已经被煤灰染黑。一个人抢到了一个洗胃器到处喷射煤灰。再过一会儿他们就要到街上去闹事,到商业街的商店去抢东西,把一只已经被虫子蛀了的老虎标本抢来,当作自己的福神。他想:欢乐的青春时光啊!他看到会计员柯尔逊被追得抱头鼠窜,吓得要命,不禁又低声笑起来。也许他们会逮住他的。啊,不,他们已经把他放走了。“像飞腾到云雾中”“像跳水运动员在高空中翻筋斗”,真是开心啊!

布迪这时正忙得不可开交。谁都跑过来请示他该做什么事。他是这群人的首领。该把什么人扔在面粉桶里,该向什么人投碎煤块,都由他决定。他感到自己很有威风,大大挽回了因为考试成绩不好、受外科医生讥嘲而丢失的面子。只要他下命令,就连平时指导学生实习的医生也有挨煤块的危险。面粉和煤灰正是布迪出的主意,如果不是他把这次防空演习变成一场开玩笑的好机会,那就纯粹是一次官方组织的、枯燥乏味的例行公事了。恶作剧这个词本身就给了你无限权力,叫你不再听人辖制,为所欲为。演习之前他召集了几个会动脑筋的学生开了一个会。他在会上对他们解释说:“要是看见有谁在街上不戴防毒面具,这个人就是内奸。有人想破坏这次演习。所以咱们把他弄到医院以后,得叫他吃点儿苦头。”

学生把布迪围在中间,吵吵嚷嚷。“咱们的老布迪,真是好样的!”“小心有人在向你喷煤灰呢。”“哪个浑蛋把我的听诊器偷走了?”“咱们怎么对付小老虎蒂姆?”他们把布迪·费尔格逊簇拥起来,等着他发号施令。布迪·费尔格逊髙高站在救护车踏板上,白大褂敞着襟,两手插在双排扣的背心口袋里,骄傲得不可一世,又短又粗的身子整个鼓胀起来。他手下的喽啰们正齐声喊叫:“小老虎蒂姆!小老虎蒂姆!小老虎蒂姆!”

“朋友们、罗马的公民们、亲爱的同胞!”布迪一张口,大家就笑不可抑。老布迪真有两下子,在什么场合下他知道该讲什么话。有他在场,就玩得有意思了。他的话一句比一句俏皮。“请你们洗耳恭听,洗一洗耳朵……”下面笑得尖声呼哨起来。老布迪太有意思了。了不起的老布迪。

布迪·费尔格逊是很注意自己的身体的,他觉得自己像是一只大动物,应该吃肉却总是被喂草料,需要好好运动一下。他摸了摸胳膊上的肱二头肌,他的肌肉已经绷起来,就等着行动了。整天考试,整天听课,布迪·费尔格逊需要的是活动活动身体。当他被一群同学簇拥着的时候,他幻想自己是一名领袖。战争爆发以后,他不会去做红十字会的工作:连长布迪·费尔格逊,战斗英雄费尔格逊!他在过去通过的考试中得到的唯一一个优秀成绩就是在军官训练学校里拿到的甲级证明书。

“咱们有几个朋友好像没有来,”布迪·费尔格逊说,“西蒙斯、艾特金、马洛韦斯、瓦特。这些人都是可恶的奸细,他们都是。咱们正在这里为国效劳,这些浑蛋却在家里啃解剖学。咱们得把他们揪出来。我命令机动队到他们住的地方去进行搜查。”

“要是女的怎么办,布迪?”一个人尖声喊道。所有的人都大声笑起来,你打我一拳,我打你一掌,乱成一团。因为布迪同女人厮混是很有点儿名声的。他曾经同他的朋友吹牛,他和大都会旅馆最漂亮的女招待都很有交情。他管她叫多汁的朱丽叶,暗示他同她在自己的寓所里不只是喝茶,还有过无法想象的浪漫行为。

布迪·费尔格逊跨在救护车的脚踏板上,喊道:“把她们都给我弄来。战争期间我们需要更多的母亲。”他觉得自己强壮、粗野、生气勃勃,简直是头公牛,几乎忘记了自己还从来没有同女人发生过关系,只有一回想和一个诺维治市的老妓女搞出点儿什么名堂,却没有成功。但是布迪的名气却很不小,同学们在**谈情说爱时脑子里常常想到布迪的神奇传说。布迪懂得女人。布迪是个实干家。

“对她们不要客气。”他们尖声向他喊道。布迪神气活现地回答:“那还用说。”他这时尽量不想自己的前途:在外地小镇里开业行医,肮脏的小诊疗室里坐满了靠健康保险金看病的病人,一大堆检查身体的孕妇,薪资低微,工作辛劳,一辈子厮守着一个呆板乏味的老婆。“防毒面具都准备好了吗?”他向周围的一群人吆喝了一声,俨然是一名群众爱戴的领袖,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好汉子。如果当上一群人的头子,考试好不好又有什么关系?他看到几个女护士正从玻璃窗后面瞟着自己,其中也有那个浅黑皮肤的小护士米丽。星期六她要来找他吃茶。他觉得自己的肌肉都因为骄傲而变得紧绷绷的。他心里想:这回一定要痛痛快快地狂欢一场,叫自己的名气更大一些。他已经忘了那闷在自己心里,只有每次来找他的女孩子才明白的事实。每次都是一样:吃松饼时找不到话说、结结巴巴地说些足球赛的新闻、在门口分别时因为不敢接吻而自怨自艾……

胶水厂的报警器长鸣起来,声音越来越尖,活像一只惊慌嚎叫的叭儿狗。所有的人都静立了一会儿,模糊想起了停战日默哀的情景,然后乱哄哄地分成三个组,争先恐后地爬到救护车顶上,戴上面具,开到诺维治寒冷、空旷的街头上。每过一个街角,救护车就甩下一群人。一个个小组沿着街头走下去,因为抓不到猎物而有些失望。街头上几乎空无一人。只有几个送信的孩子骑着自行车在街上跑,戴着面具,活像马戏团里表演单车的小狗熊。因为不知道在面具里说话声音能不能清晰地传出来,巡查小组的人说话时总是尖声喊叫,仿佛每个人都关在一间隔音的电话间里似的。他们的眼睛在云母镜片里滴溜溜乱转,盯着每一家商店的大门,一心想捉到个牺牲品。几个人围住了布迪·费尔格逊,建议抓一个警察,因为警察值勤是不能戴面具的。这意见被布迪否决了,他解释说,今天不是个寻常开玩笑的日子。他们搜寻的是那些不关心国家大事、连防毒面具也不屑于戴的人。“有的人连划船练习都逃避。”他说,“有一次在地中海,我们狠狠地惩治了一个不参加划船练习的人。”

布迪的话使他们想起了所有那些不积极参加演习的人,这些家伙利用别人这样忙碌的时候关在书房里读解剖学。“瓦特住的地方离这里很近,”布迪·费尔格逊说,“让咱们到他家里去把他的裤子扒掉。”他像喝了几品脱苦啤酒似的,精力顿时充沛起来。“到制革街去,”布迪喊道,“先向左拐。再向右拐。再进左边第二条街。12号,二楼。”他说这条路他非常熟悉,因为入学后第一个学期,在他知道瓦特是怎样一个浑蛋以前,他到瓦特家喝了好几次茶。认识到自己错误以后,他总想给瓦特一点儿肉体惩罚,为了表示同他彻底决裂,只说几句冷嘲热讽的话是远远不够的。

他们沿着空****的制革街走下去,六七个戴着面具,白衣服上沾满煤灰的怪物,个个一般装束,无法分辨你我。从中部钢铁公司的大玻璃门外,他们看到三个人正站在电梯旁边同守门人谈话。公司附近布了不少穿着制服的警察岗。又走了几步,他们在广场上看到另一组巡查队比他们运气好,正往救护车上拖一个小个子(这人又跳又叫,拼命挣扎)。警察笑着在旁边看热闹。一队飞机隆隆地从头顶上飞过,在市中心俯冲下去,使这次演习增加了真实的气氛。先向左拐,再向右拐。在没到这地方来过的人眼里,诺维治市中心的建筑好像是个大杂烩。只有在市区北部的边缘上,过了一个公园,才能看到一条又一条的整齐街道,两边都是富裕的中产阶级的住宅。在市中心大市场上,转过几座大玻璃钢窗的近代化办公大楼,就是一排湫隘的小肉店,刚把豪华的大都会饭店抛去脑后,扑鼻就闻到一股寒酸的煮青菜味。只要在诺维治市内转一圈,世界上一半的人是没有道理不了解另外一半人是怎样生活的。

左边第二条街。路一边只建了一半楼房,再往下走就是光秃秃的岩石。街道陡然倾斜下去,岩石上过去伫立着一座碉堡。但现在,这座碉堡已经改建成一幢黄砖砌就的市博物馆,博物馆里面陈列着石器箭头和棕色陶片,动物馆里有几个虫蛀的鹿头和一八四三年诺维治伯爵从埃及带来的一具木乃伊。只有这个木乃伊幸免虫蛀之灾,但博物馆的管理人说老鼠已经在里面做了窝。麦克胸袋里装着一个洗鼻器,想爬到岩石上面去。他大声对布迪·费尔格逊说,管理员没戴面具,正站在博物馆外面给敌机发信号。但是布迪和另外几个人却没有理会他,径直向下面12号门牌跑去。

女房东给他们开了门。她讨好地对他们笑了笑,告诉他们瓦特没有出去,大概正在看书。她揪住布迪·费尔格逊的衣服对他说,他们应该把瓦特先生带出去活动半小时,整天看书对他身体太不好了。布迪回答说:“我们就是来带他走的。”

“哎呀,这不是费尔格逊先生吗?”女房东说,“您的声音我一听就知道,但要是您不跟我说话我还真认不出来了,戴着这种大罩子。我刚才正要上街,多亏瓦特先生提醒我,正在举行这种毒气演习。”

“啊,他还没忘,是不是?”布迪说。因为房东太太认出他来,布迪的脸在防毒面具后面涨得通红。这就使他比以往任何时候更要摆一摆威风了。

“瓦特先生说,我会被人送进医院去的。”

“来吧,孩子们。”布迪一边说一边把大家领上楼。但是因为人数多了一点儿,这件任务就不知道该怎样执行了。不能所有的人一拥而入,一下子把他从椅子上拉起来。他们只能跟在布迪后边,一个一个地走进去,一言不发地围在瓦特的桌子四周,而且有点儿不好意思。如果是个精明人,这群人是不难对付的,但瓦特却不是这样的人,他知道他同这些人早就结了怨,不想对他们卑躬屈膝、丢失脸面。他学习勤奋是因为他喜欢学习。他并不能以谋求出路作为勤学的借口,因为他家境非常富裕。他不参加体育活动是因为他不喜欢活动,也无法以健康不佳作为借口。他那股精神上的傲气是他事业前途必然获得成功的保证。如果说他现在发愤学习、招同学忌恨,这却是为他的前途所必须付的代价:取得爵士封号,在哈利街[18]开一所高级诊所,为名流贵人行医看病。像瓦特这种人是用不着怜悯的,值得可怜的倒是他的那些敌人,五年大学生活庸庸碌碌地度过,毕业后一辈子埋在外省一个小医院里,终生没有出头之日。

瓦特说:“请关上门。你们不觉得穿堂风太冷了吗?”他这句有些害怕又充满讥嘲的话给了来的人一个机会,他们对他的忌恨猛地涌了上来。

布迪说:“我们来问问,你早上为什么不去医院?”

“这位是费尔格逊,是不是?”瓦特说,“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要了解我的行动。”

“你是个奸细,是不是?”

“你用的这个词儿可老掉牙了,”瓦特说,“你说错了。我不是奸细。我只不过在翻看几本老医学书。我料想你们对这些书并不感兴趣,所以我请你们到别的地方转转去。”

“你还在用功?你们这些人就是靠这个往上爬的,别人都在干正经事,你们却躲在家里用功。”

“这只不过是每人的趣味不同,”瓦特说,“我的乐趣是翻这些旧书堆,你们的乐趣是穿戴着这种怪玩意儿在街上大喊大叫。”

这句话把来的人惹恼了,就像他对皇家制服说了什么大不敬的话一样。“我们要扒下你的裤子来。”布迪说。

“请便。我看还是我自己脱吧,”瓦特说,“为了节省时间。”他一边说一边果真自己把裤子脱下来。他说:“你们要干的这桩事具有心理学意义,研究一下倒蛮有意思。这同阉割有相像之处。我的理论是,在内心深处这都是对别人性机能嫉妒的一种表现形式。”

“你这个狗杂种。”布迪说,说着他拿起一个墨水瓶,把墨水往墙上一洒。他不喜欢“性”这个字。他一方面对酒吧女招待、对女护士、对浪**的女人抱有很大的兴趣,另一方面又相信爱情,那仿佛同温暖的**、同母爱有一定的关系。“性”这个词却把这两类事物混同起来了,这令他不由得火冒三丈。“捣毁他这间狗窝!”他大喊一声。听到这一声号令,他手下的一帮喽罗马上兴致勃勃地大干起来,简直像一头头的小公牛。但正因为大家兴致高了,倒也没有认真破坏什么。他们只不过把书从书架上拉出来,抛了一地,打碎一个玻璃镜框,因为镜框里面镶的是一幅**画的复制品,激起了他们清教徒的义愤。瓦特冷冷地看着他们。他心里有些害怕,但越是害怕,他也就越尖刻。他只穿着一条**站在那里,布迪突然看清他了:他看到他生来就比自己优越,将来一定会飞黄腾达,他对这个人恨之入骨。他感到自己虚弱无力,他没有瓦特那样“高贵”,他脑子不聪明,再过几年,瓦特就要扶摇直上,成为哈利街一位名医,专给名媛贵妇治病,荣获爵士封号,他无论说什么、做什么也再不能影响瓦特的财产和幸福了。侈谈自由意志有什么用?只有战争和死亡可以挽救自己,不致潦倒终生:外地小医院,永远伴着一个枯燥乏味的老婆,无聊时打打桥牌……他觉得如果自己有勇气干出一件什么事,叫瓦特永远忘不了自己,心情就会好一些。他拿起墨水瓶来,倒在摊开在书桌上的一本古老的手抄本的扉页上。

“走吧,孩子们,”他说,“这屋子臭味太大了。”他领着手下的人走出屋子,下了楼梯。他觉得自己情绪很高,好像证明了自己还是个名副其实的男子汉似的。

刚一出门,他们就抓到了一个老太婆。这个老太婆一点儿也不知道这群人要干什么,还以为他们要向她募捐,掏出一便士铜币来要他们收下。这些人告诉老太婆得把她送到医院去。他们对她非常客气,一个小伙子还主动替她拿着买东西的筐子。刚刚演完了一出武戏,这群人一下子变得非常温文尔雅起来。老太婆还是什么都不懂,笑着对他们说:“哎,我可不去,你们这些小伙子真会出主意!”一个人搀着她,扶着她往前走。她又说:“你们这里面谁是圣诞老人?”布迪不太高兴:老太婆这么糊涂伤害了他的自尊心。突然,他心里涌现出一片高贵的感情:“首先要拯救妇女和儿童。”“尽管炸弹像雨点一样落下来,他还是帮助一个老太太平安脱险了……”他没有再往前走,看着别人把这个老太婆送上救护车。老太婆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咯咯地笑个不停,一边还不断用手指头捅别人的肋骨。在寒冷清澈的空气里,她的笑声传得很远。她一直叫他们“脱下那些玩意儿,别再拿老人家寻开心”,就在这些人转过街角的时候,她还叫他们摩门教徒[19]。也许她要说的是穆斯林,因为她的印象中穆斯林都戴着面纱,而且都有好几个老婆。一架飞机隆隆地从头上飞过去,街头上除了炸死炸伤的人以外,只剩下布迪一个。就在这时候,麦克跑了过来,说他有一个好主意。为什么不从博物馆把木乃伊偷出来,送到医院去?木乃伊没戴防毒面具。挂着骷髅旗的救护车已经把小老虎蒂姆捉到,现在正在街上穿梭,准备抓市长老派克尔。

“不,”布迪说,“今天不是普通开玩笑的日子。演习是件正经事。”突然间,他发现一个小路口有个没戴面具的人,这人一看见他便扭头往回跑。“快,把那个人抓住。”布迪喊叫起来,“抓住他!”话没说完,布迪和麦克就追了过去。麦克跑得快,布迪身体已经开始发胖,没有多久,麦克已经领先了十码左右。那人比他们起步快,这时已经钻进另一条街,看不见了。“你先跑,”布迪对麦克喊道,“抓住他,等我赶上来。”转眼间麦克也跑得不见影子了。在布迪经过一幢楼房的时候,门道里一个声音说:“咳,说你呢。忙的是什么?”

布迪一下子站住了。说话的人背靠门站在门道里,麦克经过的时候没有发现他。从这人的行径上看,他有意埋伏在这里,肯定安着什么坏心,绝不是想开个玩笑。这条伫立着一座座哥特式小洋房的街道上一个行人也没有。

“你们在找我,是不是?”那个人说。

布迪厉声喝问道:“你怎么不戴面具?”

“你们在做游戏吗?”那人气冲冲地问。

“怎么会是做游戏,”布迪说,“不戴面具,你就是伤号了。你得跟我到医院去。”

“我得到医院去,真新鲜。”说着,那人的身体反而更向后缩了缩。他生得又瘦又小,衣服的两个胳膊肘都已磨破了。

“你还是走一趟吧。”布迪说。他深吸了一口气,胳膊上的腱子肉绷了起来。纪律,他想,太缺乏纪律了。这个小浑蛋看见了长官居然还这么蛮横无理。他知道自己力气比这个小个子大得多,暗自扬扬得意。他要是不老老实实跟着走,我就一拳把他的鼻子打扁。

“好吧,”那人说,“我跟你走。”他从黑暗的过道里走出来,狠毒的丑脸、兔唇、粗俗的格子呢衣服,尽管没有反抗,他还是带着一脸杀气,神色狰狞。“不是往那边,”布迪说,“往左。”

“你跟我走。”小个子用口袋里的枪抵住布迪的腰,下命令说。“我是伤号,太可笑了。”他皮笑肉不笑地说,“进那个大门,不然的话你可就成了伤号了……”他俩对面是一间小汽车库,车库里没有车,车主一定开着车上班去了。这间空房子没有关门,伫立在只有几英尺长的一条车道的尽头。

布迪强作镇静地骂了一句:“他妈的。”但是他立刻就认出了本地两份报纸都描写过的这个长相,再说,这家伙那种声色不动的劲儿恰好说明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凶手。这是布迪一生中永远不能忘记的时刻,那些对他的行为并未提出指责的朋友也决不叫他把这件事忘记。在他的一生中,这个故事不断在他最意料不到的地方出现,不论是严肃的历史书还是记叙罪案的材料汇编。一句话,此后布迪平凡、庸碌地在各处辗转行医,这个故事一直跟随着他。没有人认为他这时的行径关系如何重大,也没有人对他的表现提出任何怀疑:他乖乖地走进汽车房,服从莱文的命令,锁上了房门。但是他的朋友们却不了解这件事对他是一个如何致命的打击,因为他们都没有冒着冰雹似的炸弹在街上守卫,没有抱着兴奋和喜悦的心情期待着战争,他们都不是布迪,只当了一分钟的战斗英雄就卷入了真正的战争,被一个瘦骨嶙峋的亡命徒手中的自动手枪打破了幻梦。

“脱下来!”莱文说,布迪乖乖地摘掉面具。他不仅被逼着摘下面具,而且也剥掉了白大褂和绿呢子衣服。当全身被剥光以后,他的希望也完全破灭了——想在战争中当群众领袖的希望成为泡影。他只不过是个又羞惭又害怕、一身胖肉的年轻人,穿着**,站在汽车房里瑟瑟发抖。他**的屁股上还破了一个洞,腿上的汗毛刮得干干净净,两个膝盖泛着红色。他的身体还算是强健,但从他肚子的曲线和脖子上的肥肉判断,他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他像是一条大狗,需要远比这种城市生活能够提供的更多的运动。虽然他也坚持长跑,一星期总要跑好几次。不管天气多么冷,他都穿着短裤和背心在公园里慢吞吞地跑圈,带着孩子出来散步的保姆看着他窃笑,儿童车里的那些令人无法忍受的小孩对他指指点点,尖声尖气地发表评论。布迪虽然脸有些发红,但从不气馁。他锻炼得不错,但是锻炼了这么久却只落得这么一个下场——穿着带破洞的**站在那里发抖,大气也不敢出,眼睁睁地看着一个瘦胳膊瘦腿——那胳膊他一把就能扭断——的小流氓穿上自己的衣服,戴上自己的面具,扬长而去。实在太叫人下不来台了!

“转过去。”莱文说,布迪又老老实实地转过身去。他现在已经成了个可怜虫,既害怕又可怜,即使莱文给他一个机会,他也不知道怎么利用。他从来没有什么幻想,从来没有经历过什么风险,这次在汽车房的电灯泡底下,面对着一只转瞬就会发射出痛苦和死亡的、狰狞可怖的金属长铳,他早已吓得魂不附体了。“把手背过去。”莱文用布迪的领带把他的两只火腿般又红又粗的手腕捆住,那是一所不出名的公学毕业校友会的棕黄两色领带。“躺下。”布迪·费尔格逊服帖地倒在地上,听凭莱文用一条手帕捆住他的脚,又用另一条把他的嘴堵住。莱文捆得不太结实,但也只能这样了,他必须动作敏捷。他走出汽车房,把门轻轻关上。他希望自己能抢在警察前面几小时,但是无法指望警察一定能够给他多少分钟。

莱文在顶上伫立着博物馆的山岩下面小心翼翼地走着,随时注意前面有没有巡逻的学生。但这时医学院学生组织的巡逻队已经转移到别的地方去了。有的在车站外面组织了纠察队,拦阻乘火车来的旅客走出车站,有的到北郊煤矿区去巡查。现在主要的危险是随时可能响起警报解除的笛声。街头上站着很多警察:莱文知道为什么,但他从警察前面坦然走过去,直奔制革街。他只计划到中部钢铁公司的大玻璃门,下一步怎样做,他自己也心中无数。他盲目地相信命运会安排好一切,相信恶有恶报,他必定能够复仇。只要进了那座大厦,他就会找到那个卑鄙地陷害他的人。他平安地走到了制革街,走到窄小的单行道马路另一边,直奔前面那座用钢框和玻璃建成的办公大楼。他带着某种喜悦的、必获成功的感觉摸着后胯上的枪。杀人和复仇使他心里轻飘飘的,这是他过去从来没有过的。一向压在他心头的那种恼恨、痛苦好像一下子都不见了。他似乎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另外一个什么人在执行复仇的计划。

一个人从中部钢铁公司的大门里探头出来看了看停在外面的汽车和空空****的大街。这人的衣着像个办事员。莱文从人行道上走过去,从面具后面盯了一眼门后的这个人。他踌躇了一下:这人的面孔他似乎在他居住的苏豪咖啡馆外边看过一眼。他突然转过身去,急匆匆地从来路返回,心里有些害怕。警察已经在那里埋伏下了。

等到他走到商业街时,又安慰自己说,这没有什么关系。商业街非常寂静,除了邮局前面一个递送电报的报童正跨上脚踏车,他没有看见别的人。钢铁公司布下的警岗只不过意味着他们也发觉维多利亚街的窃案同中部钢铁公司有一定关系,绝不等于那个女孩子又是一个出卖他的娘儿们。他的老毛病,猜忌、孤独又在暗暗地啮咬他的心灵了。她是正直的,莱文几乎坚信不疑地赌咒说,她不会出卖我,这是我们两人一起干的事。他又想起她曾说过的一句话:“我们是朋友。”但他对自己是否安全终究有些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