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以后的好些天里,我当然抱着希望。我打电话过去没人接,便想这只是不凑巧罢了。一周后,我碰到迈尔斯家的保姆,便向她打听他们的情况,结果得知萨拉到乡下去了。我对自己说:战争期间,信件寄丢的事情总是有的。每天一大清早,我就听见信件丢进邮箱里时发出的撞击声,但故意躲在楼上不下去,让女房东去替我拿信。拿到信以后,我也不先看每封信的信封——失望必须推迟,希望则必须尽可能保留得长久一点。我依次读每一封信,一直读到一叠信的最后,才确信没有萨拉的信。随后生命便开始枯槁凋萎,直到下午四点钟的邮件送到为止。而在那之后,就得再熬过整个夜晚。
我差不多有一星期没给她写信:自尊心阻止我这么做。后来的一天早上,我把自尊心彻底抛开,焦急地、气狠狠地写了一封信,在信封上写上北面的地址,标上了“急”和“请转投”的字样。我没收到回信,于是便放弃了希望,同时一字不漏地记起了她说过的话:“人们看不见天主,但不是一辈子都爱他吗?”我恨恨地想,她总得让自己在镜子里照出个好模样来吗:她把宗教和抛弃搅和在一块,好使抛弃在自己的耳朵里听上去很高尚。她不会承认自己现在更愿意同X上床了。
那是所有日子里最糟糕的一段日子。我的职业就是想象,用形象想象。像下面这样的场景每个白天都会出现五十次,而夜里只要我一醒来就会自动开始:大幕升起,开始演戏。演的总是同一出戏:萨拉在**;萨拉同X在一起,做着与我们过去在一起时做过的同样的事;萨拉以她特有的方式接吻,在**中弓起身子,发出疼痛似的叫喊;萨拉忘情的样子。为了快点入睡,每晚我都服安眠药,但我发现服什么安眠药也没法让自己一觉睡到天亮。白天里只有导弹能让我的注意力稍作转移:在导弹发动机关闭后出现的静寂与导弹坠地爆炸之间的几秒钟里,我的大脑会不去想萨拉。三个星期过去了,上述那些景象依然像开始时一样清晰,也出现得一样频繁,而且它们似乎也没什么理由会就此收场。我开始颇为认真地想到自杀。我甚至还选定了日子,并且带着一种差不多是希望的感觉开始积攒安眠药片。我对自己说:总之,我不能这么没完没了地熬下去。后来自杀的日子到了,自杀的戏演了又演,但我还是没有自杀。这倒不是因为怯懦,而是因为记忆中的一幕阻止了我——这就是V-1飞弹落下以后,我走进房间时在萨拉脸上看到的那种失望神情。她心里不正是盼着我死吗?我死了,她和X的新恋情就不会让她的良心那么不好受了。(我这么说是因为觉得起码的良心她总还是有的吧?)如果我现在自杀,那么她就完全不用为我担心了。我们在一起相处了四年,有过这么四年之后,现在即便是同X在一起,她也肯定会有担心我的时候的。我不想给她这种满足。如果有办法的话,我要让她的担心增加到不堪忍受的程度。我为自己的无能感到气恼。我真是恨她。
当然,就像爱有尽头一样,恨也有尽头。六个月之后,我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再整天都想着萨拉了,自己变得快乐起来。这不可能当真就是恨的尽头,因为我马上就到一家文具店里买了张美术明信片,在上面写上了一段喜气洋洋的话,这段话——谁知道呢?——够让读它的人难受一阵子的。不过待写上她的地址之后,我又失去了伤人的欲望,于是便把明信片扔到了马路上。奇怪的是,恨竟是因为那次见到亨利之后才被重新唤起的。我记得在打开帕基斯先生的下一份报告时,自己曾经想到:要是爱也能够像那样被唤起就好了。
帕基斯先生的工作干得不错:扑在门铃按钮上的粉起了作用,萨拉去的那家人家已经搞清楚了——是雪松路16号顶楼的那个单元,里面住的是一个名叫斯迈思的小姐和她的哥哥理查德。我不知道斯迈思小姐做妹妹,是不是就像亨利做丈夫一样,只是出于一种方便。这个名字(Smythe)本身——以及它中间的字母y和末尾的字母e——唤起了我潜意识里的势利观念【28】。我想:难道她已经堕落到同雪松路上的什么斯迈思为伍的地步了吗?他是她过去两年里一长串情人当中的最后一个吗?还有,在见到一九四四年六月里她为之而抛弃我的这个男人(我决心用不像帕基斯先生报告里所写的那种遮遮掩掩的方式去见他)时,我会死死盯着他看吗?
“我是不是就按一下门铃,径直走进去,像一个受到伤害的丈夫那样去面对他?”我问帕基斯先生。(他按约定同我在一家A.B.C.【29】咖啡馆里见面——这是他自己的建议,因为他带着儿子,不能去酒馆。)
“我反对这样做,先生。”帕基斯先生边说边往自己那杯茶里加了第三勺糖。他的儿子面前放着一杯橙汁汽水和一块小圆面包,坐在一张听不到我们谈话声音的桌子边上。他留神观察着每一个走进店堂、把帽子和外套上湿乎乎的雪花抖掉的人。他用一对亮晶晶的棕色小眼睛留神地看着,就好像过后得做报告似的——也许他做过,这是帕基斯对他训练的一部分。“您瞧,先生,除非您愿意出庭作证,否则这只会使法庭上的事情复杂化。”
“这事绝不会弄到法庭上去的。”
“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吗?”
“因为那样做没太大意思,不可能有谁当真会去为一个名叫什么斯迈思的人费事的。我只想见见他——仅此而已。”
“最保险的办法,先生,就是装扮成抄表员。”
“我可不习惯一本正经地戴上顶鸭舌帽。”
“我与您有同感,先生。这是我力图避免的事情。我也希望到时候自己的儿子能够避免这种事情。”他用悲戚的目光追随着自己儿子的一举一动,“他想要一份冰激凌,先生,但我说了不行,这种天气里不行。”说话时他有点哆嗦,像是因为想到了冰激凌而感到身上发冷似的。他说:“每一行都有自己的职业自尊,先生。”我一时没弄明白他的意思。
我问:“你能把儿子借给我吗?”
“如果您能向我保证不会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情的话,先生。”他有点怀疑地答道。
“我不想在迈尔斯太太在场的时候登门。这种场面到处都一样。”
“可为什么要孩子呢,先生?”
“我会说他病了。我们找人找错了地址。他们不会不让他坐一会儿的。”
“这一点孩子做得到,”帕基斯先生自豪地说,“没人会不喜欢兰斯。”
“他是叫兰斯,对吗?”
“根据兰斯洛爵士【30】的名字起的名,先生。就是圆桌骑士里的兰斯洛爵士。”
“这我倒没想到,那肯定是亚瑟王传说中让人不太愉快的一段。”
“他找到了圣杯。”帕基斯先生说。
“找到圣杯的是加勒哈德【31】。兰斯洛被人家发现同格温娜维尔一起躺在**。”我们为什么会有这种作弄天真的人的欲望呢?是出于嫉妒吗?帕基斯望着坐在那边桌上的儿子,眼神看上去就像是被儿子出卖了似的。他难过地说:“这我没听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