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瑜[2](1 / 1)

这篇小说[3]的背景是绍兴府城内,因为那被杀的夏瑜即是秋瑾。地点是轩亭口。那在大街的南段,清风里口与清道桥之间,与府横街相遇,成为丁字街,那里有一个阁,横匾上题字曰“古轩亭口”,正如小说所说的那样。秋瑾被杀是在光绪丁未(一九〇七年)六月初五日,小说里说是秋天,这正和把夏瑜改说成男孩是同一的手法。徐伯荪案发后,知府贵福派兵包围大通学堂,将秋瑾捕去,并未怎么审问,随即杀害,外间相传系由于胡钟生的进言,不久胡即为王金发所暗杀。小说里夏三爷先去告官,自然也是小说化,未必就是影射这事,因为著者在这里是骂士大夫的升官发财思想,只要有银子,什么丧天害理的事情都会得做的。不过在事实上至少在清末这类的事倒也不多见,因为士大夫很是世故,有如鲁迅在《怀旧》中叙秃先生劝告金耀宗,对于乱党应取什么态度,有云:“此种人之怒固不可撄,然亦不可太与亲近。”翻转来说,便是接近不得,得罪了怕有后患,他们对于清朝那时也看得没有多大希望了,秋瑾为了革命牺牲生命,同志当然尊敬她,但坟上搁花环的事也不会有,著者在序文说明是用了曲笔,叫人不要太感觉到寂寞,从事实上来讲这也是不可能的事,因为乡下吊祭用花圈大概还是二十年来的事情,就是在现今要想找一个红白的鲜花环,恐怕也还不容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