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1 / 1)

《呐喊》里第二篇小说是《孔乙己》。原文里说,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这名字定得很巧妙,对于小说里这主人公是十分合适的。他本来姓孟,大家叫他作孟夫子,他的本名因此失传。这本来也是一个绰号,但只是挖苦读书人而已,没有多大意思。小说里用姓“孔”来影射“孟”字,本来也是平常,又因孔字联想到描红纸上的句子,拿来做他的诨名,妙在半懂不懂,比勉强生造两个字要好得多了。现时生造也有些好的,如那文言小说《怀旧》中的仰圣先生与金耀宗,即是一例,但这里没有必要。他是一个破落大户人家的子弟和穷读书人的代表,著者用了他的故事差不多就写出了这一群人的末路。他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以致穷得几乎讨饭。他替人家抄书,可是欢喜喝酒,有时候连书籍纸笔都卖掉了,穷极时混进书房里去偷东西,被人抓住,硬说是“窃”书不能算偷,这些都是事实。他常到咸亨酒店来吃酒,可能住在近地,却也始终没人知道,后来他用蒲包垫着坐在地上,两手撑了走路,也还来吃过酒,末了便不见了。鲁迅在本家中间也见过类似的人物,不过只具一鳞一爪,没有像他那么整个那么突出的,所以就描写了他,而且说也奇怪,本家的那些人,似乎气味更是恶劣,这大概也是使他选取孟夫子的一个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