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吴芗厈
进士某,铨[1]得某县令,戚友虑其呆也,荐与一干仆谙习仪文者[2],官欣纳之。
至省,渴上官,势将直入中门,其仆挽之由左;继又拜首邑[3]令,功;由左扉入,其仆推之入中门。官回馆舍,怒其仆曰:“若何颠倒播弄,我岂木偶耶?”仆知其意,对曰:“非为中门左门之故耶?抚司道府[4],上宪[5]也,礼应偏门入;首邑,同寅[6]也,礼应中门入。此所以辨等级,非敢播弄也。”官大悟曰:“似汝不愧为纪纲之仆[7],将重托汝。”仆乘机求司阍[8]。官大笑曰:“为大令亲随何等亲密,反求管门,是下走[9]之职,汝舍近就远,辞尊居卑,岂非呆耶!”仆曰:“小人欲之。”官曰:“非我薄汝,莫悔,莫悔!”随命司阍。
往莅任所,书役盛服跪迎。官下舆答礼。至署,吏送下马饭[10],甚丰腴。官大乐,命仆速备名柬谢之。仆曰:“此皆属下人所应为者,受之而已,无答礼。”官以礼无不答之言反覆辨论,仆以仪注[11]告之,始悟官体[12]应尊,严也。次日,谒庙行香,师生鞠躬迎之,入门三揖,傲慢不答;师生怒,咸讥消之。抱惭而归,怒詈[13]其仆所云仪注之非。仆曰:“入圣人礼法之门,接师生清高之士,谦让未遑[14],方合仪注,今自背之,非小人言谬也。”官摇首曰:“世故变幻,较之八股时文[15]难做多矣。”
又次日,点卯[16],至东关地保,官大怒拍案,一筒之签[17],尽撒于地,叱役选大杖扑之。地保不知所以,惶悚受杖讫,匍伏哀鸣曰:“小人应卯无误,从无开罪,求明谕,以便改过。”官馀怒未息,喝曰:“我未达[18]时,偶欠钱粮者,借贷未遂也,尔逼我逃遁,辱及妻孥[19]。此仇铭刻于心,剥尔肤,削而骨,方消我恨,一挞尔尚何冤!”地保曰:“爷府居原籍之东关耶?”曰:“然。”曰:“离此数千里矣,与小人何干?”官方知误,遽斥曰:“无论远近,吾知东关地保决非好人!敢与官哗辩[20],斗应加责尔口[21]!”地保抱头鼠窜而逸。
又次日,放告[22],有老人面禀其子忤逆[23]。者,官讯之。对曰:“小人世业纫工,今眼目昏花,藉子奉养,奈小人之子游手好闲,弃小人不顾,将为饿莩[24]矣,求教训之。”宫怒曰:“不孝重情!汝退,我即唤汝子责之!”时为纷纷递呈[25]者所嬲[26],官心烦而退。忽忆及忤逆事,命仆唤纫工。仆误为其欲成衣也,唤平日伺应之纫工至。官盛怒升堂,喝命大杖。责讫,纫工泣诉曰:“小人何罪?”官曰:“弃养汝父,尚称无罪?真不知薄罚之恩者!”纫工曰:“小人幼失怙恃[27],何父之有?”官益怒曰:“父尚不认,悖逆之徒,岂可轻恕!”吏役佥[28]跪告曰:“此人自幼在署应差,小人等俱知细底,其父母实于某年月日病故,众所共知,惟乞照察。”官骇曰:“才口诉之老人,其为鬼耶?”众曰:“此某纫工之父某人也。”官知又误,强叱曰:“为人子者,不能显亲扬名,仅作贱业,是为辱亲,不孝莫甚。再敢辩者,立予重罪!”纫工茹痛[29]而去。
官饮量甚洪,日必沽酒数触,怡然独酌。突有喊冤者——正醺醺时也,阻其雅兴,怀怒升堂,拍案喝“打”,并不掷签。役跪请曰:“打若干?”官伸指曰:“再打二筋[30]。”吏役笑不可遏,竟至哄堂。官惭而退。
各役领工食,动需数百金,官怒曰:“我安得如许闲钱养如许闲人耶?”欲批饬不准。仆曰:“此非出自己资,系钱粮项下留支之款,国家定例,不能不准。”宫犹豫曰:“然,第若辈居,b狡狯,闻其正名之外,有所谓混名者,一混则无所不混,恐其今日以正名领,异日复以混名领,则被冒支无穷矣。我意欲令其正混各名俱注明领状[31],当堂验发,须免混冒。”仆以此无碍于事,饬吏照办。官升堂点给,至轿夫,怒谓曰:“我仅见二人扛抬,如何领工食者四名?岂非冒混耶!”轿夫曰:“轿后尚有二人。”官微哂曰:“据汝言,亦仅有二人。”对曰:“配以轿前之二人,非四耶!”官无词以诘,方按其名:其一曰某,又名洋洋得意;其二曰某,又名不敢放屁;其三曰某,又名昏天黑地;其四曰某,又名拖来扯去[32]。官诧曰:“世安得有如是异名?且停放!”退问幕客,客笑曰:“若辈讥诮阁下不浅矣。”官曰:“何为?”客曰:“阁F后拥前呼,则洋洋得意;谒见上司,则不敢放屁;问案对词,则昏天黑地;何以结讼?则拖来扯去而已。”
后此官决囚[33],因斩绞错误,被参罢去[34]。
(见《客窗闲话》)
〔1〕铨(qián全):原指量才授官,这里有讽刺意味。 〔2〕干仆:精明干练的仆人。谙习仪文者:精通官府礼仪和公文的人。 〔3〕首邑:州府所在地的县。 〔4〕抚司道府:巡抚和道台,是比县令大的地方官。 〔5〕上宪:上司、上级。 〔6〕同寅:平级官员。 〔7〕纪纲之仆:仆人。纪纲,管理,后代指仆人。 〔8〕司阍:看门的人。 〔9〕下走:卑贱的跑腿人。 〔10〕下马饭:下级官吏为迎接新任的主官所设的接风筵席。 〔11〕仪注:礼仪的规则。 〔12〕官体:当官者的架子。 〔13〕詈:骂。 〔14〕末遑:唯恐来不及。 〔15〕八股时文:清代科举时的作文。 〔16〕点卯:点名。因在卯时进行,故名。 〔17〕一筒之签:旧时官吏台子上用筒盛有竹签,上面写有处罚的数量,官扔下什么签,衙役就照签上所写的行事。呆官把一筒签都扔在地上,属于滥刑。 〔18〕未达:没有显达,指未做官。 〔19〕妻孥:妻子和孩子。 〔20〕哗辩:大声争辩。 〔21〕加责尔口:要加上处罚你的嘴,即掌嘴。 〔22〕放告:清代州县官上任后,规定时间让人来告状,由州县长官直接受理,以防下级官吏舞弊。 〔23〕忤逆:触犯长辈,被认为不孝。 〔24〕饿莩:饿死鬼。莩,同“殍”。 〔25〕呈:状纸。 〔26〕嬲(niǎo鸟),缠绕。 〔27〕怙恃:父母的代称。 〔28〕佥:全、都。 〔29〕茹痛:含着痛。 〔30〕筋:同“斤”。一筋等于五百克。 〔31〕领状:领条。 〔32〕“洋洋得意”等句:原是形容四人抬轿子中四个轿夫的处境的,这里是借题发挥。 〔33〕决囚:处理囚犯。 〔34〕被参罢去:被别人上本参奏弹劾而罢官。
《客窗闲话》作者吴芗厈,浙江海宁人,生平不详,只知是一个不得志的书生。本书约成于同治,光锗年间,初续集各四卷。
《呆官》用略带幽默的白描手法刻画了一个昏聩县令的可笑又可恨的形象。他无知而又专横,教条而又愚蠢,明明错了不但死不承认,还要强词夺理,透过一个个故事,呆官的轮廓越来越鲜明。、这样的人,居然能铨得县令,其中原因,值得深思,幽默中透着冷峻。
故事采用串糖葫芦式结构,以呆官串多事,揭示了呆官无知和昏聩的不同侧面,但疏于剪裁,深化不够。末尾又平添出幕客一人,更显枝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