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陪审员,”法庭书记员说,“在被告席上的犯罪嫌疑人,是鲍尔斯&伊登出版有限公司,以及裘德·梅森。他们被控在今年3月13日,出版发行了一本**书籍,书名为《乱言塔》,副书名是《一个献给我们这个时代的孩子们的故事》。针对这项指控,犯罪嫌疑人宣称自己无罪。而现在,掌控权在你们手中,请你们在聆听完所有证词之后,裁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
但被告席上只有一个所谓的“犯罪嫌疑人”。他穿了一套煤灰色的法兰绒西装,一件白色衬衫,系着一条工整的有凸点的暗红色领带;他的发型是简洁的“小毡帽”式露额短发,虽然发色是灰色的,但闪着银亮亮的光;他的脸上没有什么肉,眼睛也深陷在眼窝中。他看起来就像是关完禁闭、刚刚被放出来的人,又像个改过自新的囚犯,也像结束冥想、回归“现实”世界的僧侣。不过,他那身衣装很经得起审视,怎么看都很考究很合身;可惜,第一眼看过去,那些衣服就像是挂在他身上——不像是穿在他身上,有一种违和感。他在衣服里,活像是个人形的衣架子,或者说稻草人。领子后,他的颈项纤细,泛着灰色。他有一种中世纪的骨相——颧骨又高又尖,鼻子很挺,眼睛是半闭半睁的,眼珠下陷。
弗雷德丽卡坐在法庭的旁听席上,丹尼尔和她一起。她一开始没有认出那个犯罪嫌疑人到底是谁,尽管她曾参加过讨论会,是赞成对这位犯罪嫌疑人进行“形象大改造”的一员——而且他们那一拨支持者显然得胜了。犯罪嫌疑人的外在终于改变了。
“不就像戴了个面具一样?裘德,看在老天的分儿上,你就尝试一次。法庭审讯像是本虚构的文学作品,我们都得在里面演一个角色,跟下象棋没什么分别。你得扮演白骑士,你必须看起来像一个正派、体面的社会成员,法庭会看人识面,会判定一个人该有怎样的外表——这一点很重要,你的外表不能出错,因为从外表判别一个人,也是审判的一部分。”
裘德·梅森抗拒道:“这不是什么虚构的文学作品,这是真实的。我即将上庭,我就要以我原本的样子上庭,我的外表是代表真实自我的一份声明。”
“我不知道你的外表究竟替你发表了怎样一份声明。”邓肯·拉比说,拉比是裘德的代表律师。
“那只能说你对服饰的符号学没有研究了,”裘德说,“我的衣服是天蓝色的,这是真理的颜色,这件衣服也是睿智的启蒙哲学家们和****的宫廷美人们一度常穿的款式。我衣衫污秽,因为真理本就污秽;我的头发自然生长,未经修剪,我的皮肤也一样,我从不护理。”
“谢谢你的一番讲解,”拉比说,“可这无法让法官戈达尔·贝拉弗莱先生对你产生一丝好感,我只想说,你如果按照原本的样子上庭,肯定是策略上的一场灾难。”
“拜托你了,裘德,”弗雷德丽卡说,“你的着装必须尊重场合,你既然入局,就要好好玩这场游戏。你得看起来庄重得体。头发还会再长出来,衣服也可以先放进衣柜里存放。你那些快快乐乐赤身**的日子已经过得足够多了。”
“但是我得维护我人格的完整啊。”裘德仍胡搅蛮缠。
“你到底想不想打赢这场官司?”鲁珀特·帕罗特忍不住吼了起来!
此刻,弗雷德丽卡惊喜地看着被告席上的犯罪嫌疑人——裘德。“他确实有一番相貌,”她心想,“他以前把自己五官的优点全抹杀了。”不过,他看起来病恹恹的。
陪审员在法庭上安然就座。开庭前曾就陪审员的选任有过一些讨论,讨论的重点是这次要不要选用清一色的男性陪审团,毕竟,按照惯例,**物品案件在审理时,陪审团全部是男性成员。而法官在宣布开庭时,也明确表达了自己对陪审团选任的倾向,法官说:控方和辩方都已经同意,在双方看来,此次不必遵循全男性陪审员的前例,另外,如果陪审团中能出现一两位女性,整个陪审团将更能代表公众意见,更能代表思想健全的普世社群,这些都理应反映在对陪审员选择的包容性上。因此,这个案件的陪审团中出现了三位女性,但没有一位是年轻女性——她们一位是美容沙龙经营者,丧偶;一位是曾受雇于皇家女子海军、现已退休的体能训练员;一位是家庭主妇。男陪审员们多已届中年,除了一位肤色黑不溜秋的年轻人,穿着皮夹克,经营一家黑胶唱片店。中年男性陪审员们职业背景相当多样化,有银行经理人、会计员、游泳池管理人、科技大学的物理系讲师、电工、餐厅老板、裁缝和综合学校的老师。他们大多数人宣读誓约时都不会结结巴巴的。其中,那位裁缝是犹太裔,戴着一顶犹太小圆帽,他起誓时读的是《旧约圣经》。
一些例行探讨在庭审开始前进行,探讨结束后,陪审团一致同意,将以对《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的审判先例为参照。陪审团将先听取控方和辩方各自的证言,然后在休庭时阅读《乱言塔》,这个决定的达成,是因为陪审团认为如果只听完控方一方证言就读这本书,头脑中带着控方的尖锐指控,难免会产生先入为主的片面解读。戈达尔·贝拉弗莱法官大人身形巨大,脸长,尽管戴着白色假发,也掩不住沉郁英气,那顶白色假发,或许是因与眉目相映,越看越闪亮。他素有对律师和证人都一视同仁、不偏不倚的好名声,另外,他对艺术的欣赏,也是法律界众人皆知的。
另外,陪审团还决定,既然控辩双方请来的证人都是“专家级证人”,那么,所有证人应当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全程聆听,不得无故缺席。
王室法律顾问奥古斯丁·韦戈尔爵士,首先对案件进行阐述:
尊敬的法官大人,以及陪审团的各位成员,我和我博学多闻的友人贝内迪克特·斯卡林一起担任这起案件的控方律师。辩方之一,鲍尔斯&伊登出版有限公司,由我学识广博的友人戈弗雷·赫弗逊-布拉夫先生以及佩里格林·斯威夫特先生担任辩护律师;辩方之二,裘德·梅森先生,由塞缪尔·奥利芬特先生以及默林·雷恩先生担任辩护律师。
奥古斯丁爵士有一张令人愉快的,似鹰一样的面孔,嘴唇较薄,在他休息时,他的上唇机灵地翘着。他有一种在发言时保持全身稳定的技巧,同时,他能聚精会神、充满体贴地看着陪审团成员们——能与他们四目相接,眼神既保持着公平,又吐露出关心。他发音清晰,语调轻柔,用词准确。他告诉陪审员们,他们此次的工作是依循1959年的《**出版物法》法令,来判定小说《乱言塔:一个献给我们这个时代的孩子们的故事》是否是一本**书籍。他还对陪审团说,“**”一词,根据《牛津大词典》,被定义为:“对庄重和体面具冒犯性;表达或暗示不贞洁或**欲的想法;不洁、不雅、下流。”这个词也有其他意思,包括“语言缺少清晰性;语意有不确定性;令人费解”等,而恰好这个案件体现出的重要一点,若按照以前“**诽谤罪”的法条来看,“**诽谤罪”确实是缺乏清晰性的,因此对此案并不适用。而1959年的《**出版物法》第一条A项的第一款,就对“**”阐明了定义:
“在此法令下,如果一部作品整体上,倾向于对任何阅读、观看、聆听或以其他方式接触该作品或接触体现作品内容的信息的人士,产生堕落和腐化影响,那么该作品可被认定为**出版物。”
奥古斯丁爵士接着说:“但这个法条的阐释在语言、含义、理解上又带来了其他问题。你可能会觉得,在听完这个法条后,你需要‘堕落’和‘腐化’这两个词的精确释义。《牛津大词典》对‘堕落’给出的现代定义是‘使道德败坏;误导;使人格降低;使道德沦丧’。而‘腐化’的定义则更长更复杂。1959年的《**出版物法》中的‘腐化’无疑指向了该词典上对其作为动词的第三层解释——‘使道德产生缺陷或无耻;摧毁道德的纯洁或纯朴;使沦落或良好品格毁灭;使人格降低;玷污’。”
奥古斯丁爵士对陪审团的讲解远远没有结束,他说,在实际领域中,“堕落和腐化”被用来指“引起举止失当”,或者是“煽动违反法律,以及违反良善风俗和社群目前普遍遵守的礼节的举动”。他还举出一些以往的案例,来帮陪审团加深理解。他引用斯特布尔法官劝勉陪审团时曾说过的话:“要记得,只有当一本书倾向于产生堕落和腐化的影响,那么控诉才成立;如果一本书只是倾向于制造惊悚或恶心的效果,那么控诉并不成立,因为这不是刑事犯罪。”
以前类似讼案里的法律顾问都会公正地向陪审团强调这一点,正如奥古斯丁爵士此刻说的一样,一本书即使令陪审团感到不悦、惊悚或恶心,都不足以构成这本书成为“**”出版物的理由。但是奥古斯丁爵士相信,“倾向于产生堕落和腐化影响”这一说法,给陪审团提供了一定的权利,也可以说责任,去考虑一本书对“灵魂”产生的影响——如果能用“灵魂”这个词的话。奥古斯丁爵士说:至少,陪审团可以去定夺一本书在被阅读后,对读者的思想状态或精神健康会产生怎样的效应,是否会直接导致读者做出堕落、腐化、非法的举动。
奥古斯丁爵士告诉陪审团,他们是能够裁定《乱言塔》这本书是否**的唯一评判人。控辩双方都会各自传召专家级证人上庭做证,就这本书的本质做出说明,就这本书是否具有文学价值或其他方面的价值做出说明。他还提醒:这些证人所提供的观点仅限于评定这本书的价值或缺陷,并不能直接证明这本书是否**,因此,关于**这一点,证人们不应被要求提供看法;即使证人们发表了对于此书是否**的意见,陪审团也应不予理会。这本书到底是不是**出版物,这本书究竟是否倾向于产生堕落和腐化影响,必须由陪审团席位上的十二位男士和女士独立决定,因为陪审团代表的是人道、文明社会和公认的常识。
当他们对此书是否属于**出版物做出了判断,也只有从那时开始——此书文学价值或其他价值的相关问题才可产生。《**出版物法》第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当陪审团对一本书做出属于**出版物的判断时,若出版者能够成功为书籍证明其在“科学、文学、艺术、教育,或其他被普遍关注的领域内”有公共价值,那么被告也可获判无罪。本案的辩方已经声明将会援引《**出版物法》第四条第二款,并经由提供专家们的证词来进行无罪辩护。辩方将就《乱言塔》具有文学价值,以及社会、精神意义等其他层面的重要价值来进行辩论,以证明此书的出版符合公众利益。奥古斯丁爵士对陪审团说:“听取了他们提供的证据后,你们将自行判断。法官大人已经破例准许,本案将由辩方首先举证,控方会根据辩方对此书做出的种种辩护,决定传召哪些证人进行反驳。”
奥古斯丁爵士还告诉陪审团,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的诉讼案中,伯恩法官曾规定,在陪审团成员阅读完《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全书前,控方不得在陪审团成员面前引用书中任何段落。当时,王室法律顾问杰拉尔德·加德纳先生,发表了对此项决议的看法,杰拉尔德·加德纳先生说道:“我不反对我的各位律师同僚们将《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的故事定性,也不反对控方对陪审团揭示到底哪些内容属于**……我尊重的是在陪审团未读完整本书前,控方不能以个别文段的描述来造成陪审团对书的偏见。”
奥古斯丁爵士说,因此他将先针对《乱言塔》进行案件综述,然后在后期才针对书中某些具体文段的描述做出检视。他说,在古时候,当书籍因“**诽谤罪”受审时,因无法针对书籍的文学价值或相关公众利益进行辩护,所以,往往只需要抽出一两段“辞藻华丽、极尽夸张”的文字在法庭上朗读,只要有人觉得这些文段不可接受,就能以“**”将书籍定罪。但此刻面临审判的是一整本书,是一整本书背负着“**罪”的指控,是一整本书有倾向于产生堕落和腐化影响的嫌疑。奥古斯丁爵士说自己很赞成法官大人下达的整本书都需要受审的决议:“《乱言塔》书中包含着对下流行为、露骨**、非自然举动的大量直白描写,更严重的是,还详尽地描绘了酷刑和折磨,多到显得冗余。因此,林林总总的内容汇集在一起,使整本书从倾向性上,让我觉得极度**、堕落,或者说腐化、邪恶,又或者说反常、低俗。尽管如此,陪审团仍旧会从书中发现些许所谓的文学价值,当然,我也不打算否认这本书的确有文学价值——不过,无论从笔触还是主旨上看,它的文学价值远远无法超过它的粗鄙、变态。”
“此前早已有人提出这样的说法——”奥古斯丁爵士说,“在D. H.劳伦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这本书受审的过程中,其实是查泰莱夫人在受审,查泰莱夫人因通奸和她的**事实而受审。而对于《乱言塔》来说,是在被告席上的犯罪嫌疑人将要受审,是犯罪嫌疑人的想象力、他塑造的世界、他试图传达的信息都将与他一道受审。《乱言塔》是一本绝望又无望的书,它薄弱的叙事从一群被叫着似乎是法国名字的人,要去远游并创建一个自由社群的决定展开。这个‘自由社群’所谓的‘自由’,在书中指的是完完全全的**表达自由,不管那种表达有多么令人作呕或离经叛道。这种自由产生了变化,变质为放纵、虐行、癫狂和毁灭。与之相关的摧残和羞辱,不仅施加于成年的男子和女子身上,竟然也发生在小孩子身上,而且一切都被描写得相当毛骨悚然和无比详尽。我想要告诉大家的是,‘**作品’这个词有着悠久的历史溯源,‘**’最初便和‘卖**’密不可分;当然‘作品’指的是书写而成的篇章。一直以来,‘**作品’被认定为书写妓院和卖**的文字,或者被视为描绘娼妇的文字。《乱言塔》与之相似却又有不同,你读后会忍不住觉得,这真是**邪和肮脏想象力的产物啊!当然,我确定,辩方绝对会申辩说,这是一本有道德的书,因为它揭示了放纵能够引发虐行和压抑——是否如此,还需要各位定夺。你可能会对这本书给出这样的总结:这本以‘道德故事’欺世盗名的书,说穿了,不过像一条捆绑、悬挂着文章的线,那些文章无不挑逗、激发着人类暗黑而下流的空想。辩方大概又会告诉你说,这些故事都凄惨而可怖,我想你最好反驳辩方:这本书从本质上缺乏亚里士多德所称的‘艺术净化作用’,并未对憾事做出弥补,也未对恐怖进行清除。这本书从恶意和不安开始,以恶意和不安结束。在控方看来,这本书唤醒了使人不快的感受,其实比使人不快更糟,它搅动着人类最坏的本能——性冲动与施虐欲望两相媾和,共同作恶。如果你觉得这是控方一家之词,之后你会在庭审过程中,听到控辩双方提呈的关于这个心理学问题的证言。因此,我在这方面的论述,就此打住。”
奥古斯丁爵士又提起《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他说:“女士们、先生们,《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情况不一样,《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被认为伤风败俗,是因为它直白地描述了性行为,而且文中使用的粗言秽语,不见容于我们这个对文明用语早有规范的社会。另外,《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也掺杂了人们对社会等级和婚姻制度的种种观点。但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讼案中,很多有声望的关键证人表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传达出的负面情绪较轻微……”
为鲍尔斯&伊登出版有限公司担任辩护的戈弗雷·赫弗逊-布拉夫提出了反对,他指出在“**程度”上对两本书做比较,是不可接受的。
而法官表示,如果是为了指出两本书其中一本具有文学价值,而非单纯比较两本书的**程度,那么这样的论证,法庭上是可以接受的。
奥古斯丁爵士说,对两书进行比较,其实像是游走在一条极细的钢丝上,稍不留神,就会遗失原本明确的论点。他说,他观察到的是——《乱言塔》的问题,不同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查泰莱夫人提出的关于爱情、婚姻和语言的问题,毕竟查泰莱夫人身处争议风波中,最后却被还以无罪之身。他说,归根结底,《乱言塔》的问题是残虐和变态。奥古斯丁爵士说,接下来他将讨论下一个重点,也就是关于《乱言塔》潜在读者的问题——《**出版物法》点明了:“任何阅读、观看、聆听或以其他方式接触该作品或接触体现作品内容的信息的人士。”
他切中要害地提醒法庭里所有人,英国举国上下刚刚从对沼泽谋杀案的审判中缓过来。他转向陪审团的方向,说:“若你们听说过沼泽谋杀案的审判,无疑都会听到过‘文学’‘小说’之类的词,而文学和小说,不应该诱人作恶。我们应该记得伊恩·布雷迪都读过什么书,我们也应该记得与伊恩·布雷迪一丘之貉的迈拉·欣德利——迈拉·欣德利受了布雷迪的影响,而布雷迪受的是书的影响——至少他的邪恶念头有一部分来自书,比如《卐字祸害》和萨德侯爵的著作。迈拉·欣德利在和伊恩·布雷迪成为情侣之前,可能是个正常的年轻姑娘吧,她没有被任何邪恶思想侵蚀。而说到萨德侯爵,我确信裘德·梅森先生肯定读过萨德侯爵的书。《乱言塔》中的‘乱言塔’,他特别写了法语名——Tour?Bruyarde,这明显是对萨德侯爵那臭名昭著的《索多玛一百二十天》中‘西林古堡’的剽窃。我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请千万不要轻巧地想:‘那只是一本书而已。’要知道,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会被书鼓动,他们的人生会因为书而充实、改变,或毁灭。独裁者没收书籍并将之焚毁,就是因为书籍是危险的。如果任由《乱言塔》这样的书堂而皇之地流通,那么,书籍对人类的危害性无疑会升高。由此可见,那些独裁者,他们的焚书之举,竟然是正确的。好书对坏人来说是危险的,反之亦然,坏书对好人来说也是危险的。”奥古斯丁爵士的控方发言至此结束。
戈弗雷·赫弗逊-布拉夫站起来,为自己所辩护的鲍尔斯&伊登出版有限公司进行陈述。戈弗雷·赫弗逊-布拉夫是个胖嘟嘟的男人,红发,就算戴了白色的司法假发,也掩不住他浓密的红发。但他并不如外表看上去那般幽默,他不怎么迷人,似乎随时有发出吼声的冲动。他本来在一系列审前会议中一直以辩方王室法律顾问的身份出席,没想到开庭时,他却加入了辩方律师的团队,并且似乎很乐于攻击自己的对手。比起他,奥古斯丁爵士的风格就像在情与理之间信步闲游,亲切而有所克制,戈弗雷·赫弗逊-布拉夫则讲究修辞,毫不吝啬地使用各种修辞手法。就像鲁珀特·帕罗特的代表律师马丁·菲舍尔一样,戈弗雷·赫弗逊-布拉夫是一头“旧猪圈里的公猪”,那是斯韦恩伯恩学校的某一派校友之间晦涩难懂的一种称谓。鲁珀特·帕罗特也一样,是“旧猪圈里的公猪”,是斯韦恩伯恩学校的毕业生。
戈弗雷·赫弗逊-布拉夫先对鲍尔斯&伊登出版有限公司发表了一番溢美之词。他说,鲍尔斯&伊登是一家历史悠久、享有声誉的出版社,和约翰·默里、约翰·布莱克威尔、史密斯与埃尔德等老牌出版社齐名。鲍尔斯&伊登是一家长期出版专业学科著作的出版报,出版领域包括宗教、神学、社会思想,还有一小部分纯文学和小说,但这一部分文学小说都是雅俗共赏的,即使是如法庭上在座的各位庄严之士、严肃之人都可阅读。他指出,鲍尔斯&伊登的叙事类文学书籍,不是情色小说或前卫小说,不为耸人听闻或引人猎奇而出,这部分文学书籍包括一些稍有学究雅致气质的推理小说,其主角多为好探问查证、好追根究底的教区牧师,或者教区牧师的妻子,他们的另一身份是侦探。除此之外,最近还出版了菲莉丝·K.普拉特太太的精彩绝伦的畅销小说《日常食品》,讲述的是一位牧师的普通人生。鲁珀特·帕罗特先生是鲍尔斯&伊登的分支机构——帕帕加洛出版社的新任总经理,虽然年纪轻轻,心态上却很老成,是一个勤于去教堂的基督徒,一个快乐的丈夫和父亲,一个在可能由昏昏欲睡或跟不上时代的老朽组成的董事会里最有活力的新成员。在鲁珀特·帕罗特的规划下,鲍尔斯&伊登的出版方向有了新的开拓,出版书目有了新的扩展,他策划出版了一系列新书,这些书有的直面时下最引人关注的事件,有的回应此刻正在被全社会探讨的议题,比如:神学的一些新困境、犹太人大屠杀及其原因、撒玛利亚人问题、社会救济的新形式、精神分析学和精神病学研究、社会学和哲学辩证,以及对迷幻摇滚和流行音乐等新文化事物优缺点的观察……这些书全都是针对新议题、新事物和新现象的严肃、及时而又负责的记录和分析。
戈弗雷·赫弗逊-布拉夫说到了《乱言塔》,讲述了这本书的出版始末和鲁珀特·帕罗特的用意。赫弗逊-布拉夫说,《乱言塔》由一位文友介绍给帕罗特先生,这位文友的文学品位和判断力,帕罗特是非常信赖的。帕罗特读了《乱言塔》的原稿后立即觉察到,一经出版,这将是一本有争议性的书,一本能引起公众强烈反应的书,他将这本书形容为难消化的食物,对读者来说,会是难领悟的一本书。“但女士们、先生们,一旦你们读了这本书,你们将会认同帕罗特先生的观点——”赫弗逊-布拉夫说,“《乱言塔》是一本很有震撼力、很有原创性的书,是对乌托邦幻想者、追逐者蠢行和丑态的尖锐讽刺,是对性理想主义者、性享乐主义者放纵无度的激烈嘲弄。”?帕罗特不仅觉得此书写得坦白无欺、有血有肉,并充斥着对愚昧下场和作恶后果的无情曝光和全力批判,更是认为《乱言塔》是一本有强烈道德感的书。从根本上说,《乱言塔》所要攻击的是存在于我们这个社会中的现象,跟1959年颁布的《**出版物法》所要攻击的现象是一致的,瞄准的目标都是**邪、背德、堕落、腐化。“女士们、先生们,你们阅读后,会发现《乱言塔》中那些堕落腐化的人,都没有被轻忽姑息,他们都领受了糟糕至极的报应。”赫弗逊-布拉夫说,“总而言之,这是让你深刻认识我们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堕落腐化本质的一本书,不仅是我们的社会,可说是所有社会都有的极恶根源。如果你读后感到厌恶,就达到了它成书的目的,它不是那种让你尽情沉浸在温暖、舒适而愉悦的柔光中的书,它的写就、它的出版,是为了告诫、警示、阻绝。无可否认的是,我们社会中的某些事件、某些态势,是急需有智之人来明辨、阻拦,或终止的,《乱言塔》所宣扬的,就是对这些恶劣态势的认知,就是一种带有惶恐的正义感。”
和奥古斯丁爵士一样,戈弗雷·赫弗逊-布拉夫也论述了对“倾向于产生堕落和腐化影响”的看法。他说,《**出版物法》的出台,是为了杜绝**作品。所谓**作品,是那些下流肮脏老男人用来**的恶心素材,是顺着娼寮屋顶檐沟排放出的腥臭黏液,是对于受虐和受辱毫无怜悯的讥笑狎侮。“女士们、先生们,真相是,作者和出版者和你们一样,对**作品憎厌,却依然散布这些作品。但是要注意的是,《**出版物法》禁的不是文学作品,不是那些对现实社会弊端、对腐朽社会和性失控、对引发**作品所述现象在真实生活中泛滥发生的事物、对琐屑空洞和虚耗人心、已经溃乱失陷和即将溃乱失陷的社会秩序,进行正面迎击的无畏作品。不仅如此,《**出版物法》还有别的用途,它要使得那些真正的文学作品能够自由地发行,要确保那些正直的文学作品不必担心被污蔑为**词艳曲。”赫弗逊-布拉夫说,“因此,辩方将极力邀集大力支持《乱言塔》的专家级证人,就这本书的文学、心理学和社会学价值举证。”他还说:“正如我博学多识的友人奥古斯丁爵士所说的,坏书伤害的是好人,但好人的善行和大作,必将摧毁坏书!”
戈弗雷·赫弗逊-布拉夫最后引用了一段意味深长的话:“禁毁一本好书,如同杀死一个好人一般;杀死一个好人,抹杀的只是一个理性生物,破坏了上帝的影像;但禁一本好书,扼杀的是理性本身,毁灭了你我眼中上帝的圣像。”
弗雷德丽卡疑惑,这一段引用是否过度?她望向陪审团,观察有多少人会对《论出版自由》里的这段话产生情绪波动。她看到:一个男人因听懂了这段话,开始眉头深锁;一个女人脸上扬起赞同而欣悦的微笑,并频频点头;而其他大多数人,呆滞、疑惑、淡漠地注视着某处,眼神里尽是虚空。
轮到王室法律顾问塞缪尔·奥利芬特发言,他代表的是裘德·梅森。奥利芬特说自己的当事人是一个年轻男子,一位艺术工作者,他挣扎在贫困线上只为实践艺术。奥利芬特对《乱言塔》的观感是,它是一本复杂的艺术作品,其主题是探讨性解放和群体之间的关系、压抑和暴行之间的关系。《乱言塔》继承了欧洲嘲讽文学和讽刺艺术的伟大传统,以道德败坏的笔触书写败坏的道德。奥利芬特引证了一些先例案件,指出一本文学作品在被指控为**出版物的情况下,作者和出版者的真正意图对判断一本书究竟是否**的陪审团来说,大多是无关紧要或不构成判断因素的;而在另外一些案件中,**与否则被导向对作品文学价值的审视,因此,作者和出版者的意图能够被重视,甚至必须被探讨。奥利芬特说:“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审判中,D.H.劳伦斯的创作目的无可避免并自始至终被视为重要证据,在法庭上被争论。在许多辩方证人看来,劳伦斯本人无疑带有清教徒气质。他直率地写出了一本关于**的书,但他的意图是主张克制,反对纵欲。女士们、先生们,我要说,我的当事人与劳伦斯思想一致,这两位作者的创作意图可相类而视。在我当事人的书中,有一个角色,可能是这部讲述恣肆和惩罚故事的整本书中,唯一对人对事抱有完全的同情态度的角色,这个角色有一个古怪的名字:参孙·奥里金,他总是说教,总是宣扬节制,宣扬戒绝和避免参与所有活动,宣扬实施禁欲主义。读时你也许会觉得神奇,在一本毫不避讳地描述性行为,甚至是将群交行为都纤细无遗地描绘的书中,能感到的再强烈不过的精神氛围竟然是禁欲主义和节制主义。这不得不说是一种刻意设置的幽默和反语,在梅森先生的书中,这种对比和反差都集中由参孙·奥里金体现。但误读或错过这种幽默感是可能的,尤其当你戴着追索堕落和腐化文字的有色眼镜时,就更容易迷失。因此,我要郑重地提请各位注意:这高明的幽默和反语,是《乱言塔》这个哀伤故事里不可错判的精彩之处。梅森先生的创作意图是嘲弄愚行,以及比愚行更值得憎恨的东西,而他的写作手法是冷酷无情地暴露和不留慈悲地刻画这一切。这是和时间一样古老的文学艺术,跟其他艺术形式一样值得被尊敬的。”
在这一连串演说进行的同时,弗雷德丽卡留意到从她身后又或是她的座椅底下,时不时传来一阵奇怪的嗡嗡声和咔咔声。长时间聆听的法官终于发话:“那么下一个问题是,应不应尽快安排陪审团读这本书?”弗雷德丽卡此时转过身,寻找声音来源。她看到面上布满生姜色髭鬓的阿夫拉姆·斯尼特金,那位参与辩方审前会议的“民族方法学研究者”,此刻就坐在她身后,沙色的睫毛之下,他明亮的蓝眼睛一动不动,法庭的动静让他入了迷。
法官戈达尔·贝拉弗莱继续问:为让陪审团读《乱言塔》,做了怎样的安排?需要预留多长的阅读时间?在哪里读?
弗雷德丽卡悄声问阿夫拉姆·斯尼特金:“你用录音机录下了法庭上的所有发言?”
“当然啊。”
“这是被准许的吗?”
“我得到了法庭的许可。我没说录音会用于民族方法学研究,我说这是出版社为了记录存档。我疑惑的是法庭为什么不用录音的方法做官方记录,他们让速记员来记录——你看,速记员就在那边,奋笔疾书那位。不过,法庭不介意我录音,他们说这没什么问题。”
弗雷德丽卡听到磁带在卷轴上如蛇行一样发出窸窸窣窣声,那是录音机对文字的消化。
讼务律师和法官商量着《乱言塔》的阅读事宜。塞缪尔·奥利芬特说可以让陪审员把书带回家,在安静的家居环境中以适当的速度阅读。戈弗雷·赫弗逊-布拉夫说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案中,陪审员被安置在“老贝利[1]”特辟的一个房间中进行阅读,而且为陪审员准备了扶手椅。而现在,根据回报,这起讼案的陪审员们,都已退回到旅馆房间中。首席陪审员报告说,陪审团休息室的椅子坐起来很硬,不舒服。正是这句“抱怨”,让法官打定了主意,决定到底要让陪审团在哪里读书。法官反驳首席陪审员说:“陪审团休息室的椅子本来便是那么硬,陪审团被召集至此,本就该履行他们的职责。我们在不同人生阶段都曾经坐过很硬的椅子,在学校里,在图书馆里,但我们没有因硬椅子受到什么伤害。比起整个人陷进柔软的沙发里,恰恰是坐在结实、牢固又坚硬的椅子上,让我觉得自己更加警惕和敏锐。椅子很硬?不,我倒觉得陪审团休息室里的椅子应该是合适的,也必然是合适的。”
下午2时15分,陪审团被派去休息室阅读了,整个法庭里的人开始等他们。埃尔维特·甘德对阿德尔伯特·霍利和阿夫拉姆·斯尼特金说:“法官好像有施虐倾向,而这会导致两种可能——当然,一种是他支持《乱言塔》,另一种是他排斥《乱言塔》。”弗雷德丽卡想去跟裘德说说话,但裘德早已不见人影,他肯定是去了“老贝利”的塔楼。鲁珀特·帕罗特则不断重复着说控方律师太难缠,他的脸如往常一般粉红而发亮,他穿了一件孔雀蓝色的背心,外罩裁剪缝制细腻的蓝灰色精纺毛料西装。
下午4时15分,法官派人去询问陪审团还需要多久才能把书读完。得到的答复是:其中三四个陪审员说早已经读完了,首席陪审员——那位游泳池管理人说自己需要一本词典,厚的大词典更好,如果不是很麻烦的话,他还想要一本法语词典,当然是法英双语的那种。接着,又有另外几名陪审员说就快读完了。戈弗雷·赫弗逊-布拉夫指示陪审团说,每个人都必须严谨、深入地读完这本书,如若不然,将会被撤换。于是所有陪审团成员返回休息室里,坐上坚硬的椅子,手捧用黑色、粉色和钴蓝色三种颜色设计封面的《乱言塔》,继续读了起来。十二个陪审员,有男有女,十二种不同的阅读,有的浏览略读,有的因读不懂而跳着读,有的像扫描仪一样快速扫过页面。有一个女陪审员把书带回家了,睡前在**读,读到洛绮丝之死时,女陪审员哭得快昏过去,惊醒了她的丈夫——这个小插曲后来才被报道出来,因为这个女陪审员的丈夫在印刷领域工作,是印刷工会的成员,她丈夫认识《世界新闻报》的记者,就把这件事告诉了记者。《乱言塔》的审判结束后,记者在报纸上报道了这桩小逸闻。
第二天,法庭继续审理此案。第一位被辩方传召的证人,说自己的名字是亚历山大·韦德伯恩,自己的职业可以说是剧作家,最近也成为斯迪尔福兹教育委员会的一员,正对小学和中学的英语教学进行调研。他在文化类电台——英国广播公司第三电台工作过,也做过教育类电视台的制作人。除此之外,他也是一所男子寄宿学校的校长,他的剧作被作为普通程度考试的教材使用。媒体形容他:“一位非常俊美的公众人物,出庭做证时身着相当合体的深绿色灯芯绒西装、柠檬黄色衬衫,系一条蓝色底色、印有绿色康乃馨的领带。他一头浓密的银色头发,声音有如男高音般浑厚,总是面露谦和、谨慎与乐于相助的表情,即使身负压力,也不背弃自己的好品质。”
亚历山大·韦德伯恩的发言持续了三个小时,可说是提供了很实在很中肯的证言,而在表面上,他的神色是冷静的。戈弗雷·赫弗逊-布拉夫带亚历山大回顾了《乱言塔》中的部分文字,赫弗逊布拉夫专门挑了比较长的段落诵读——多数是与性无关的描写,也没有任何暴力情节的叙述。赫弗逊-布拉夫问亚历山大:是否认为这些段落具有典型英语散文篇章的文学价值?是否认为人物特征塑造得精巧入微?是否认为这些文段的内容足够严肃?亚历山大回答道:《乱言塔》并非属于需要对人物特征进行精巧入微塑造的文学体裁。赫弗逊-布拉夫请亚历山大为庭上可能存在的“对文学术语毫无认知”的陪审员解释什么是“文学体裁”,并提请亚历山大:“如果可以的话,请尽量不要使用太专业的术语。”亚历山大说,关于角色这一点,《乱言塔》里的角色都属于“类型”角色,就像寓言、讽刺作品、风尚喜剧作品中的角色一样,这些角色不需要深度,他们的行为才是重要的。紧接着,亚历山大被要求解释“寓言”“讽刺作品”“风尚喜剧作品”的含义,并被质疑道:“当你指出《乱言塔》里的角色都属于‘类型’角色时,不是说这些角色都是俚俗或粗糙的吧?”亚历山大回答道:“当然不是这个意思了。”亚历山大听到一阵笑声——可能是笑他,也可能是笑赫弗逊-布拉夫,反正是笑两个人里“说了笑话”的那一个。亚历山大把剩下的解答说完:“《乱言塔》里的角色各自代表的是品质。”“好的品质吗?”“不尽然,各种品质,像现实生活中的人一样。”
对亚历山大的讯问,直接证明了赫弗逊-布拉夫在探讨文学价值时词汇量的匮乏。一开始,亚历山大以为,赫弗逊-布拉夫对于陪审团成员们作为普通读者,或者说“普通男人和女人”,或者说普通人的文学理解程度关心过度,后来才发现,不单是自己,就连其后接受赫弗逊-布拉夫讯问的文学专家,大都有着这样的体会——这简直像从令人窒息的厚羊毛堆里爬出来喘喘气、见见光一样艰辛,来论证文学价值的专家级证人都竭力要组织简明又精准的语句,却被一遍又一遍地告知:“你的语言,你的专业级别语言,不能被作为证言接受,必须请你换一个表述方法。”比如,亚历山大经过缜密思考后,指出《乱言塔》中某一段写得比另外一段成功,因为该段落中仅凭借简单一句,就几乎能以悲剧气氛为整个场面定调,而另一段好是好,但只不过是黑色幽默,像一出大型木偶秀。赫弗逊-布拉夫插嘴:“那么,请问,韦德伯恩先生,你所谓的‘大型木偶秀’是什么意思?请用我们听得懂的语言告诉我们,这样我们才能分享你的想法。”又比如,亚历山大说某一个情节“写得不如别的好”时,赫弗逊-布拉夫立即问:“不如别的好?那么那个情节到底好不好?那个情节到底是否具有文学价值?请直接地回答:好,或不好。”于是亚历山大只得一遍一遍地重申,“是好的”“是好的”,因为他的确觉得写得好。而《乱言塔》就此在听者耳里被扁平化为一连串“好”的段落,“好”的句子。
在回答塞缪尔·奥利芬特的提问时,亚历山大重申:“《乱言塔》是一位年轻作家创作的严肃作品,带有强烈的道德诉求。”
轮到奥古斯丁爵士向辩方证人进行反诘。
问:韦德伯恩先生,你是一个博览群书的人,也是一个能够下笔千言的人,你致力于写作,也精于写作。我可以说,你的诗剧带给我极大的快感,无论是在书页上,还是在舞台上。我这并不是恭维,我很高兴能有这个机会,能与“说着迷人、魔幻语言”的你交流。我想问你一个很简单的问题。阅读《乱言塔》对你而言是一种享受吗?
答:享受?是,也不是。
问:那我们就从两方面来探讨你如此易懂的答案吧。我们先从“是”开始,为什么你觉得读《乱言塔》是一种享受?
答:生动的描述。作者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既能合二为一,又能一分为二的世界——一半是童话,另一半是反乌托邦。
问:反乌托邦?
答:就是乌托邦的反义语。作者在塑造这个不得人心的假想社会时,使用了高明的写作方法。字字句句都炽热激烈,给读者异常鲜活的画面感。
问:我知道你肯定会给出清楚的答案,因为你头脑清晰又深思熟虑,而且你本身也是位作家。我要问的是,《乱言塔》是否曾为你带来性愉悦?
答:(法庭速记员记录道:证人想了一下。)极少有,近似于无。其实所有的写作都与性愉悦相关。诗人华兹华斯曾说:语言的节奏就是人体的节奏,这种节奏是一种大原则,它决定了我们生活、行游和拥有生命本质时所感受到的愉悦。
问:真是非常有趣。在你看来,所有的写作都与性愉悦相关,这种说法确实妙趣横生也发蒙启蔽。那么,这本书是否曾让你感到比较明确的性愉悦?比如说,让你感到像在看一幅春宫图?
答:几乎没有。
问:然而你说过这本书写得很好,“生动”“炽热”“激烈”,都是你使用的形容词。要知道这本书很大的比重是对性行为的叙述,是对**的描绘,但没有给你多少愉悦?
答:确实是几乎没有。
问:你会不会是出于为此书辩护的心理,而否认自己感觉到的愉悦?
答:事实并非如此。我想可以这么说,作者的本意是让我体验一种受限的愉悦,让我去想象愉悦,读下去后,你会发现作者猛然切断了体验和想象的途径。
问:作者试图让你心生厌恶?
答:这就是“不享受”的部分了。但作者这么做的理由很充分。
问:作者可能实现了目的。所以,我们是否可以说你对这本书所产生的性反应,带有一种厌恶情绪?
答:这远比你所说的复杂得多。
问:复杂得多?会不会是这本书想带有一种催吐效果,想让你在读的时候,因书中描写的世界和行为感到恶心?
答:这也远比你所说的复杂得多。
问:这本书居然如此复杂。那么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你坚持否认作者希望你从他对痛苦的书写中体会到任何愉悦,任何应受谴责的愉悦?
答:我没有这么说。
问:你是否是那么想的?
答:你把我绕进你的语法陷阱了。
问:但你是否知道我在问什么?
答:我不认为作者希望我从他对痛苦的书写中体会到任何应受谴责的愉悦。
问:你完全没有愉悦?
答:没有,或者几乎没有。
问:正如我对你的印象,你的确是一个深思熟虑的人,我终于明白了。韦德伯恩先生,你说“不是没有,几乎没有”。请你告诉我,从文学价值的层面看,《乱言塔》作为一本文学作品,究竟有多好?当然,我们不能从**程度上对书籍进行比较,但是我们却可以从文学价值上做出对比。当《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接受试炼时,作者D. H.劳伦斯的生平和作品分析,是大学课程里的内容,而且不仅是英语系国家,在世界范围内,他的影响力都得到了印证。我学识渊博的友人、王室法律顾问杰拉尔德·加德纳曾指出,如果不是久负盛名,乔叟早期的一些作品也有**猥之虞,是他的名字保护了他的作品。韦德伯恩先生,请你以教师、作家的身份告诉我,裘德·梅森先生到底有多优秀?像D. H.劳伦斯一样优秀?像威廉·柏洛兹一样优秀?像米基·史毕兰一样优秀?
答:《乱言塔》是裘德·梅森的处女作,是一本严肃文学作品。它不是一本惊悚小说,不像米基·史毕兰的小说,米基·史毕兰的书,至少我难以下咽。《乱言塔》文笔好、寓意深。我无法对仍在世并刚刚展开写作生涯的作者的文学地位做出最终评断。
问:“我无法对仍在世并刚刚展开写作生涯的作者的文学价值做出最终评断”?
答:我说的是“文学地位”。
问:但在这类案件中,对作品文学价值的判断都是“暂定”的——如果与D. H.劳伦斯的作品相对照的话。
塞缪尔·奥利芬特提出反对,法官判反对无效。亚历山大说文学价值确实是“暂定的”,即使是与D. H.劳伦斯的作品相对照,但并不代表不能做出有效判断。
下一位被传召的证人是娜奥米·卢里博士——牛津大学英国文学系讲师,也是萨默维尔学院的院士。据她自我介绍,她也是出版于1960年的《解离的敏感性:神话还是历史?》等多本书的作者。她说负责指导许多年轻女性的学习,她说将乐见自己的女学生们阅读《乱言塔》。在追问之下,她说自己愿意向女学生们推荐这本书。但是,她不会积极地向她们讲解、诠释这本书。因为她个人并不支持教当代文学,事实上,牛津大学直到最近才开始将1830年以后成书的作品列入教纲。
她黑色头发,穿全套优质粗花呢服装,五十多岁。赫弗逊-布拉夫对她说:“你是一位单身女性,也执教于一个全女性的学院中,而且你创作与宗教崇拜相关的诗歌。但你却很欣赏《乱言塔》这本书,这是你亲口表明的,你还说过,你相信这本书具有文学价值。”
卢里博士说:“我的确未婚,我的学生也都是女性。但我不认为女性所做出的文学评价与男性有任何不同。”
法庭里响起一串笑声,卢里博士也拘谨地笑了。
奥古斯丁爵士则试着引导卢里博士说出《乱言塔》的惊悚程度不亚于斯威夫特在《一个小小的建议》中的言论——要解决爱尔兰家庭的贫穷问题,可以把爱尔兰的婴儿用烤或炖的方式做成美食!“或者可以说《一个小小的建议》更加叫人不安。”奥古斯丁爵士问卢里博士,是否觉得斯威夫特将婴儿焗烤后做成“餐桌佳肴”这一“前卫”的美食品位有任何吸引力。“不。”卢里博士答。奥古斯丁爵士又问:“那么发生在《乱言塔》里那些龌龊无耻的活动——**、凌虐、群交呢?是否也是丑恶至极的?”
“是的。”卢里博士说。奥古斯丁爵士的脸上漾起讽刺意味的轻笑,他这个笑脸是故意摆给陪审团看的。
“所以,你觉得《乱言塔》里描述的纳西斯年幼时犯下的无知恶行,达米安和洛绮丝近乎癫狂的**,与斯威夫特的‘烹婴’一样叫人反感?”
“我没那么说。斯威夫特是不折不扣的讽刺主义者,他写作时总是恶言泼语、悍然不顾。”
“也就是说他字里行间流露出野蛮的愤慨。”奥古斯丁爵士转头为陪审团温和地“翻译”。
“但是梅森先生不同,可以说,梅森先生的计划是带着读者来‘领受’一番《乱言塔》的情趣。”
“带读者领受?不是激发、挑逗、诱使?你的用词如此平凡质朴,如此像教学用语。”
“梅森先生的确有挑逗意味,当然是在他认为有挑逗的必要时。但那种挑逗极其短暂。”
“他随时开启挑逗,也随时截断挑逗,像控制阀门一样?”
“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那么说。”卢里博士应道。
安东尼·伯吉斯是下一个被传召的证人。他脸上的骨骼像峭壁一样嶙峋突兀,但他的声音很圆滑,像是在录音室里精致打磨出来的。他用音乐术语盛赞《乱言塔》:如高歌般激越,像奏鸣曲般热情,又似赋格曲般朦胧。他对赫弗逊-布拉夫说:“《乱言塔》是一本深有道德感的书,几乎可以说太有道德感了。”
问:怎样才算是一本“太有道德感”的书?
答:这一点我以前曾不止一次谈及——艺术的价值总是被能让人由静至动、付诸实践的那些元素所磨灭。这本书有极其浓厚的道德说教意味,具道德说教意味的书从纯美学角度上讲,就比较薄弱。《乱言塔》这本书是一本会下圈套的书,千万不要相信一本会下圈套的书。
问:你是说《乱言塔》在道德感上设下圈套?
答:是的。它以恶心人和恐吓人的方法让人震撼感动。
问:但它是一本文学作品。
答:我不懂为什么你要用“但”,你只需要说:它是一本文学作品。它是前途一片光明、精神内核极其严肃的一本书,它应该得到赞扬,尽管它不是《尤利西斯》或《虹》,但它同样值得被阅读,值得被探讨。
奥古斯丁爵士起身,对安东尼·伯吉斯开始反诘。他与安东尼·伯吉斯四目相接,从眼神中度量着这位小说家。
问:你引用了自己以前说过的话,你说《乱言塔》从纯美学角度上讲,它的艺术形式感比较薄弱,因为它为读者设下圈套,它促使读者付诸实践。
答:是的,它公然地进行道德说教。
问:在你为这本书撰写的书评中——我得说,那是一篇相当有洞察力的出色评论——你不仅指出,这本书因道德说教意味浓厚,会促使人付出行动,你还把“说教文学”和“**作品”统统归类为“会促使人付出行动”的体裁,你把“说教文字”和“**作品”在这本书中做了联结。
答:是这样,没错,你读懂了我写的评论。
问:所以这本书既**又说教?
答:这本书不是“高雅艺术”,在高雅艺术作品中,所有元素都均匀分配,因此高雅艺术在经过严格品鉴和细腻斟酌后,能传达一种美学情趣。而《乱言塔》不同,它拥有风格糅杂、元素混合的文体,它成书的目标就是激发读者从心理到生理的动态。但这不是说《乱言塔》就不是一个艺术作品,或者说它不应该被出版发行。即使不是所有书都能如《尤利西斯》或《虹》那么精彩、杰出,也不代表我们就应该阻止新作诞生。
法官这时插了一句话:“说得没错。不过,我必须再次提醒陪审团:文学专家级证人所提供的关于《乱言塔》是否**的任何意见,仅供参考,不应左右各位的判断。”然后,反诘接续下去。
问:伯吉斯先生,像问其他证人一样,我将会问你同样的问题:《乱言塔》是否曾为你带来性愉悦,让你产生性反应?
答:啊,是的,当然。这是一本好书,它发挥了它的作用,它能煽动情绪。大多数的好书都是这样的,阅读和性兴奋总是亲密连接的。
问:《尤利西斯》亦然?
答:当然了,《尤利西斯》也不例外。你这个问题不值得我回答。但《尤利西斯》和《乱言塔》不一样。
问:不一样?
答:《乱言塔》更原始一些。
问:伯吉斯先生,你是一位小说家,一位笔力勇猛的小说家,你敢于冒险。你在书写性兴奋的情节时,甚至在书写虐行的情节时,脑中有读者的身影吗?
答:有。
问:他或她在你脑海中是怎样的读者?
答:他们是和我一样的人,兴奋时如我般兴奋,抽离时如我般抽离。
问:你是否会设想你的作品,对那些教育程度不高、想象力受限,但会读你的书的人,将能产生怎样的效应?
答:这是个稍微有点难度的问题,不过,预想每个人都以同样的方式阅读,这是很愚蠢的;另外,作为作家,假装能够去预先判定同一本书对所有潜在读者将会产生的效果,这也是很愚蠢的。
问:那么作为作者,你是否觉得自己该对那些心智脆弱、未经教导、容易躁动的读者负有责任?
答:没有办法为所有读者都负全责,但在一定范围之内,我认为是的,我能负责。而且,为了回应你尚未问出口的问题或拐弯抹角的暗示,我要说:我很确定裘德·梅森无意将无知的读者带进一种失责、狂热的境界。但是你无法断言,那种事情永远不会发生。
问:你无法断言,那种事情永远不会发生。
下一位出庭的证人也是一位小说家,同时也是一份严肃的周日报纸的书评人。他是一位温文整洁、风雅俊逸的男子,名叫道格拉斯·科比。他个子不太高,但声音极悦耳又有一份稳定感,他有一点年纪,时光开始为他雕刻出法令纹,跟胡桃夹子脸上那两道一样。他的发色,怎么说呢,是那种金属色的亮金发,又带点奶油的颜色,不过整体上开始泛白了。他创作过不少受欢迎的大部头小说,比如《毒化影响》《亨吉斯特之马》《假海龟的叫声》《玻璃屋里的人生》,他同时是艺术理事会文学小组的成员,也是英国作家协会的成员。对他进行提问的是塞缪尔·奥利芬特。道格拉斯·科比自认在文坛算是一个有些许影响力的小说家,也认为自己在文学评论方面有重要地位,他说阅读过《乱言塔》,对这本书很是崇拜。
问:在你看来,《乱言塔》是一本非供消遣的严肃文学作品,对吗?
答:毫无疑问,写出这本书的年轻人绝对前途无量,他还有很多要学的东西,但他极富天赋。他应该得到鼓励,年轻的写作者都应得到鼓励,因为我深有体会——我还是新人时,走过不少弯路。
问:请你说明为什么你认为它是一本严肃文学作品。
答:好的。因为这部作品处理的议题是“邪恶”,你要知道,在我们所处的社会中,我们从不在意“邪恶”,从不凝视“邪恶”。我们是英国人,我们一直如此高雅,我们最着迷的是有没有失礼或失态,最关注的是社交礼仪中的琐屑细节,最紧张的是吃鱼用的叉子要摆在什么位置,最在意的是与我们对话的人是否有着和我们一样地道的口音,或者他们的鞋子好看还是丑陋。是的,事实就是如此;是的,尽管奥斯维辛集中营大屠杀和广岛市原子弹爆炸都发生于我们这个时代。我们英国人真该感到羞耻,因为我们所有的牢骚都集中在花圃里,埋怨着不知道该不该把白色的花摆在花园边的草本植物围篱上,嘟哝着摆了比较俗艳,还是不摆比较粗鄙。你知道吗?就是这样一些事。
问:但裘德·梅森却直指“邪恶”这个问题。
答:嗯,没错,是的,他面对了这个问题,他的确很有先觉,而且他对用写作直面“邪恶”议题有一股冲劲,甚至可以说很勇猛的一股冲劲,这股冲劲体现在他书中对哥特式锁链、地窖的描述上,尽管某种程度上有一点陈腐,但毋庸置疑,这样的描写非常起作用,非常起作用。威廉·戈尔丁也曾写过“邪恶”,比如《蝇王》,写的是一群撒野男学生的沦落与邪恶,很有启示作用。梅森先生在《乱言塔》里对寝室生活的刻画,也是一群撒野男学生的沦落与邪恶,但梅森先生笔下的显然是一个大型木偶秀版本。我个人则倾向于把对邪恶的书写,嵌入对日常生活、起居室、剧院酒吧、乡野庖厨、学校职员室等普通场景的描绘上,我希望把邪恶嵌入可感的生活,就像詹姆斯曾经说过的“要留意社会细节”,奥登也写下过这样的句子:“茶杯上那道细细的裂痕开启了,一条通往死亡之地的路径。”茶杯之类的东西便已足够,但是梅森先生不这么想,他重装上阵、火力全开,抽打、绞刑,什么都用上了,他选择了一条更激进更危险的路,尽管很难完成创作,他却顺利收笔,这是一场壮观的旅程——但我还是更愿意相信,把对邪恶的研究嵌入可感的生活中,这样的写法会更有效。比如,奥斯维辛集中营的看守者们,夜里回到他们位于城郊的家里,进到厨房中,厨房中有粉色灯罩、粉色的猪肘子……诸如此类生活用品和生活画面,你用灯罩和猪肉为主题,就能写出一篇好文章,你不一定非得……
问:所以你对梅森先生这本书的结语是什么?严肃?优良?
答:啊,是的,就像我说过的,他很不错。他如果加强学习的话,会变得更加优秀,重要的是给他提供尝试的机会,这特别重要,是的。
轮到奥古斯丁爵士反诘,他反而说:“我没有问题要问,法官大人。”
辩方又请出了下一位证人,玛丽-弗朗斯·史密斯教授,她来自伦敦大学艾伯特王子学院。她穿了一套雅致的女士西装,纯羊毛料,西装是黑色的,有白色滚边。
赫弗逊-布拉夫对这位外表娇柔又纤弱的证人十分殷勤。一开始,这番客套和逢迎使玛丽-弗朗斯·史密斯教授有点不安,她明明想一本正经地以自己的理解,为《乱言塔》的人文思想背景给出既有学术性又易懂的解说,而赫弗逊-布拉夫“介入”后,以提问的方式让史密斯教授借发表在《文汇》杂志上的书评,来对《乱言塔》抽丝剥茧。
问:史密斯教授,你在你的评论文章中曾指出,在座的陪审团成员们刚刚读完的这本《乱言塔》,“继承了欧洲人文历史和哲学辩论的主流传统”,这可是相当重大的一个主张。
答:我想我可以充满批判性地证明这一点,《乱言塔》这本书的作者对法国大革命时期及其后期的法国思想争议、哲学争议有着极开放的接纳,所有这些争议的焦点都集中在两个议题上:人类应该多自由?对人类的限制究竟该达到什么程度?
问:你在评论文章中也提及了几位思想家的名字,比如查尔斯·傅立叶。你是否能够为我们简述傅立叶的思想,以及他的思想在《乱言塔》中的体现?
答:傅立叶是一位既温和又有些怪异的思想家,和18世纪末及19世纪初的许多思想家一样,他认为对人类情感和生活方式发动一场改革,可以唤醒一个和谐新时代的降临。他坚持认为前几个世纪所遗留下来的“文明”是罪恶、压抑又颓废的。他声称对所有人类**和欲望的迁就纵容,能将人类引入和谐,这是他在1810年提出的观点。他相信所谓的文明人和颓废的人认为所有的人类大体上都是相同的,但事实上,人类之间千差万别。他主张女同性恋者、**者、自虐者、恋物者、慕男狂等,与其被惩罚,不如被社会容纳。他还写了一本名叫《充满爱的新世界》的书,讲述一群移民者去小亚细亚奈达斯的旅程,他们在那里建立了一个社群,一个实践着绝对性自由的群落。他们举办**、群交活动,也举办狂饮暴食的派对——傅立叶在自己的书里看到了和谐中的“斗争状态”,比如,厨师们以文明姿态比赛制作小甜点——他对自己的小巧思很是喜爱。他热衷于发明等级制度,他在书中建立了一个洋溢着欢爱的宫廷,里面有大祭司、教皇、女总管、告解者、托钵僧、小仙子、酒神追随者……
问:所有这一切,在你看来,都很温和?
答:哦,是的,一派温和。就像华托的《舟发西苔岛》里的画面,表面上是一个如梦似幻的世界,事实上却掩藏着严肃的政治想象力。傅立叶真诚地相信:法国大革命的腥风血雨和极端恐怖,也许能够将法国往前推得更远,也许能导致旧秩序和老规矩一如他渴求中的那样,进一步瓦解——比如,婚姻制度得以废止,因为婚姻在他的观念中,让几乎每个人都不快乐。傅立叶写道:“在和谐的境界中,每个自然人——男人和女人,都会被赋予最低限度却令人满足的性欢愉。”
问:你认为《乱言塔》承袭了这种“传统思想”?
答:是的,前半部分是。书中的角色们往一个“充满爱的新世界”进发,这是来自傅立叶的感召;其后发生的事情,则可看出萨德的影响。
问:请为我们讲述一下萨德,你真的把萨德当作思想家看待?
答:一定要把萨德当作思想家看待。他的地位举足轻重,尽管他血管里流淌着犬儒主义的血液,他却是那条代表着启蒙哲学家们开始赞美人类理性和自由意志的时代的分割线。他问道:如果我们都能自由地遵从自己强烈的**,谁能阻止我们去伤害、去杀戮、去奸污、去折磨他人的欲望?他说:因为伤害、杀戮、奸污、折磨,就是人类的**,再自然不过了。有一种观点认为,伏尔泰、卢梭、狄德罗这些自由思想家能把人引向断头台或者萨德打造的闺房——梅森先生就读懂了这一点,也在书里展示了他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