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 / 1)

当露易丝同威尔逊从河对岸回来,走到勃恩赛德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一辆警用厢型车停在门前,车灯照亮了打开的房间,人影进进出出,往外搬送东西。“怎么了?”露易丝叫了一声,开始往家里跑起来。威尔逊喘着气跟在后面。阿里从房子里走出来,头上顶着一个铝皮浴盆、一把折叠椅和一个用旧手巾系着的包裹。“发生了什么事了,阿里?”

“老爷要出门了。”他说。在车灯的照耀下,看得到他笑得咧开了大嘴。

斯考比手里端着一杯酒,正坐在起居间里。“我很高兴你们回来了,”他说,“我本来以为我只好写个条子了。”威尔逊发现实际上他已经开始在写条子了。斯考比已经从笔记本上扯下一页纸,用他那笨拙的书法写下几行字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了,亨利?”

“我得到班巴去一趟。”

“你不能等星期四的火车去吗?”

“不能等。”

“我能同你一起去吗?”

“这次不成。对不起,亲爱的。我得带着阿里去,把那个小佣人给你留在家里。”

“出什么事了?”

“年轻的佩倍尔顿出了点儿事。”

“严重吗?”

“严重。”

“他是那样一个傻瓜。让他在那个地方当地区专员简直是发疯了。”

斯考比把杯里的威士忌喝干了,说:“很对不起,威尔逊,你自己张罗自己吧。从冰箱里拿出一瓶苏打水来。佣人们都忙着搬行李呢。”

“你要去多久,亲爱的?”

“噢,我后天就能回来,如果运气好的话。为什么你不去哈里法克斯太太那里住两天呢?”

“我在家里住没有什么问题,亲爱的。”

“我也可以把小佣人带走,把阿里给你留下,可是小佣人不会做饭。”

“有阿里在身边你会过得好一些,亲爱的。就同我没有到这地方来以前你过的那些日子一样。”

“我想我该走了,先生。”威尔逊说,“我很抱歉,我同斯考比太太出去耽误的时间太长了。”

“噢,我不担心这个,威尔逊。兰克神父刚才从这里经过,告诉我你们在老车站里避雨。你们该这样做的。兰克神父浑身都淋湿了。他也该在那里避避雨——像他这把年纪,再发起烧来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我能给你倒一杯酒吗,先生?然后我就走了。”

“亨利最多就喝一杯。”

“你说得对,可是我想我还愿意再喝一杯。但是你不要走,威尔逊,留在这儿,陪露易丝一会儿。我再喝完这杯就得动身了。我今天夜里是不能睡觉了。”

“为什么不能叫一个年轻一点儿的人去呢?你岁数太大了,蒂奇,不该再办这种事了。坐一夜的汽车。为什么你不派弗莱塞尔去?”

“专员叫我去。这是那种案件——需要细心、老练,不能让年轻人去处理。”他又喝了一口威士忌,当他发现威尔逊也正在盯着他,就把目光忧郁地移到别处。“我必须走了。”

“这次的事我再也不能原谅佩倍尔顿了。”

斯考比带着责备的语气说:“别胡说八道了,亲爱的。如果我们了解了真实情况,许许多多的事我们都会原谅的。”他又对着威尔逊干笑了一下,“如果一个警察能把事实调查清楚,他应该是世界上最有宽恕心的人。”

“我很希望我能帮帮你的忙,先生。”

“你能够帮忙。待在这里,陪着露易丝多喝几杯酒,叫她高兴起来。她没有什么机会同别人谈论书籍的。”威尔逊看见露易丝在听到“书籍”这个词儿的时候咬紧了嘴唇,正像不久以前他看见斯考比在听到“蒂奇”这个名字时打了个寒战一样。威尔逊这时第一次体会到,人与人的关系,不论是谁,总无法避免痛苦——自己受的痛苦和加给别人身上的痛苦。我们居然会害怕孑然独处,多么愚蠢啊!

“再见,亲爱的。”

“再见,蒂奇。”

“好好照顾着威尔逊。别让他缺酒喝。你自己也别忧伤。”

当露易丝吻着斯考比的时候,威尔逊端着一杯酒站在门边,回忆起上面小山上的那个废弃的车站以及口红的滋味。整整一个半小时,她的嘴巴上带着的是他的唇印。他没有嫉妒的感觉,他感到的只是一阵悲伤无望,就好像一个人想在一张潮湿的纸上写一封重要的信,但无论怎么努力,那字迹总是模糊不清。

他俩并排站着,望着斯考比走到路那边,走到警察厅的小旅行车前边。他喝的威士忌比平常的多了一些,也许是因为这个他的脚步才有些蹒跚。“他们应该派一个年轻人去。”威尔逊说。

“他们老是这样。他是专员唯一信得过的人。”看着他吃力地爬到汽车里,她又伤感地说,“他不是那种典型的副官吗?总是干活儿的那个。”

驾驶汽车的黑人警察发动了引擎,嘎嘎地调好挡才松开离合器。“他们连一个好司机都不给他,”她说,“好司机要留着送弗莱塞尔和别的人去俱乐部跳舞。”旅行汽车颠簸了一下,冲出了院子。露易丝说:“好了,不管怎么说人也走了,威尔逊。”

她拿起斯考比准备留给她看的条子,大声读道:亲爱的,我需要动身到班巴去。这件事不要让别人知道。出了一件可怕的事。可怜的佩倍尔顿……

“可怜的佩倍尔顿。”她非常生气地重复了一句。

“佩倍尔顿是什么人?”

“一个二十五岁的小伙子,简直是一条跳跳蹦蹦的小花狗。他本来是班巴的地区副专员,后来巴特沃斯生了病,就让他负责那个地方的事了。谁都知道非出乱子不可。遇到麻烦的事来了,坐一夜汽车去解决问题的,当然还得是亨利……”

“我是不是得走了?”威尔逊说,“你该换衣服了。”

“是的,你最好走吧——免得让别人知道他已经走了,咱们还在一间屋子单独待了五分钟,况且屋子里还有一张床。单独的,当然了,不算小佣人和厨师以及他们的亲戚朋友。”

“我希望我能替你做一点儿什么。”

“你可以做点什么,”她说,“你可不可以到楼上去看看卧室里有没有老鼠?我不愿意叫小佣人知道我胆小。把窗户也关上。老鼠总是从窗户进来。”

“关上窗户太热了。”

“我不在乎。”

他紧靠着门边站着,轻轻地拍了两下巴掌。屋子里一点儿声响也没有,然后,他蹑手蹑脚地、匆忙地,好像没有权利留在这间屋子里似的,走到屋子另一头窗户前面,把它关上。屋子里有一股淡淡的脂粉的气味——他觉得在他知道的气味中这是最值得记忆的一种香味。他又站在门边,把整个屋子仔细看了一遍——小孩的照片、香脂罐、阿里拿出来的为了晚上穿的衣服。在国内的时候,他受过训练该如何记忆,如何挑选出重要的细小的物件,搜集有价值的证据,但是他的雇主从来没有告诉他,他将到这样一个奇异的国土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