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的一天,美国洛杉矶贝尔市的一个捡破烂的老妇,从市政府收来的废纸中,发现了市政府和议会的工资条。令她震惊的是,这样贫困的小城市,市长的年薪高达79万美元(比总统奥巴马的收入还高很多)、警察局长的年薪达46万美元(比洛杉矶市警察局局长年薪还多15万美元)、助理执政官的年薪为37.6万美元。在美国,除了警察局长之外,市政府的官员,在这样的城市,多半是半职,市长可以有自己的职业。更离谱的是,市议会议员年薪也高达10万美元。要知道,这样的市议员都是兼职的,有些人经常常年不到会的,有些人用一本厚书压在表决器上,固定地否决或者赞成。所拿的补贴,每月应该只是400美元而已。据我所知,相当部分美国的教授,年收入都达不到10万美元。
人们公认,美国是一个民主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度,而且美国实行的是地方自治的体制,像内贝尔这样的城市,市长和市议会都是由本市选民自己选出来的。这样一个民选的政府和议会,怎么会出现这样自我牟利的丑闻?
原来,恰是因为地方自治的缘故,这样的市政府和市议会成员的工资或者补贴,是可以由市议会自己决定的。恰好,内贝尔市很穷,是一个选民对本地事务极不关心的地方,市政府和市议会干了什么,没人过问。对于这样一个虽然靠近洛杉矶,但常年没有什么新闻的小地方,媒体也懒得关注,所以,市议员们就利用手里的表决权,给自己加了高薪,常年不干事的议员有了高薪,自然多少干点事的市政府官员也水涨船高,就搞成了这副模样。如果这个市的工作人员属于联邦政府的雇员,那么无论如何,工资都不可能如此离谱。政治冷漠是发达国家的通病,但利用政治冷漠为自己牟利的事,还是第一次听说。
在我们现有的体制下,政府官员给自己加工资的事情,应该不会出现。这种事,多半在垄断的国企。政府官员就算开会给自己加钱,也是以补助的名义。但是,民众对于官员的收入仍然有种种说法,有太多的不满。官员的灰色收入有多少,是个说不清道不白的话题。原因很简单,由于没有官员财产公开的阳光法案,官员的收入,也是一个没人盯着的领域。中国的官员固然不能为自己加薪,却可以通过其他民众看不到的方式,为自己谋取利益。一些官员工资收入不高,但华屋有住,豪车可乘,名牌可穿,天价烟酒可以享用,实际的好处,比那些厚着脸皮给自己加薪的美国地方官员,可能还要多。
政府的权力,本质上是一种具有自我膨胀本性的东西,一个利维坦怪物。只要有这个可能,它就会自我膨胀,自我扩张,同时也自我逐利。辛亥革命之后,第一届国会,议员们开的第一次会,就是给议员定工资。结果怎么样?这些中国民主制度的体现者,居然不避嫌疑,给自己每个人定了月薪近500元的薪水。在那个每月6元钱就可以养活一大家子人的年月,这可是个天文数字。民众不理会,媒体不理会,议员的自我利益,就这样膨胀起来。所以,若要权力不自我逐利,唯一的法门是监督,没人盯着的权力,就是一个无法无天的权力,在中国如此,在美国也是一样。
内贝尔的丑闻被揭露,首先归功于那位拾荒老妇的权利自觉。媒体跟进之后,错误得到了纠正,所有人减薪90%,市长表示不再领薪水,在羞愧中度过余下的任期。市议员们估计下次都别打算当选了。这个事件,给美国人提了个醒,如果不盯着点,自己选出来的人,一样会损害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