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会提出健康老年人的10条标准:
(1)躯干无明显畸形,无明显驼背等不良体形,骨关节活动基本正常;
(2)无偏瘫、老年痴呆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神经系统检查基本正常;
(3)心脏基本正常,无高血压、冠心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4)无慢性肺部疾病,无明显肺功能不全:
(5)无肝肾疾病、内分泌代谢疾病、恶性肿瘤及影响生活功能的严重器质性疾病:
(6)有一定的视听功能。
(7)无精神障碍,性格健全,情绪稳定;
(8)能恰当地对待家庭和社会人际关系;
(9)能适应环境,具有一定的交往能力;
(10)具有一定学习、记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