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症是睡眠障碍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中枢神经系统失调的一种反应。失眠症可以表现出多种多样的情况,如难以入睡、早醒、睡眠中易醒、醒后难以再度入睡、睡眠质量下降、睡眠时间明显减少等。1985年美国精神病学会提出的定义是:失眠症指的是自诉难于入眠或维持睡眠困难,每周至少4晚,至少连续3星期,多导睡眠图检查发现,人眠潜伏期超过30分钟或睡眠效率低于85%(对老年人需作适当调整)。依据中国精神疾病分类及诊断标准的规定,每周至少发生3次以上并持续1个月或更多的时间,又并非脑器质性病变、躯体疾病或精神疾病症状的一部分时,即可诊断为失眠症。
判断是否失眠时,不要机械地对睡眠时间少于6小时,就认为失眠,要因人而异,因为每个人睡眠所需要的时间如同饭量一样,彼此之间存在差别。有的人每天要睡8~9小时,也有的人习惯每晚只睡4~5小时,对于睡得少或者早醒的人,只要本人感觉自己睡够了,白天没有不舒适的感觉,便属于正常睡眠。因此,衡量正常睡眠的时间,要以本人平时的睡眠习惯作为衡量标准,绝不能因为少于大多数人的平均睡眠时间,便认为自己失眠。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因工作紧张、思虑过度、心情不佳、环境变化、睡前太兴奋或睡前喝了浓茶、咖啡等兴奋中枢神经的饮料时,都可能引起失眠,这是人体的正常反应,多数人的大脑会自动调节,在一段时间后即可恢复正常,不能称为失眠症。医学上所说的失眠症,与失眠是有所区别的。“失眠”只是一种症状,可能是暂时的,偶然发生的,而“失眠症”则是长期的睡眠障碍。
失眠症在人群中的发生率非常高,涉及面非常广。美国的失眠症发生率高达32%~35%,英国为lo%~15%,日本为20%。我国虽无确切的可靠统计,据临床工作者认为在10%左右,特别是中老年人出现失眠症者,高达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