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原则实际上就是权力与责任相符的原则。所谓权力,就是指挥和要求别人服从的权利。一个领导者的权力分成两类,一类是由领导者的职务和职位所决定的正式权力;另一类是由领导者个人的智慧、博学、经验、精神道德等个人的品质和素质所决定的个人权力。作为一个出色的领导人,应该把个人权力作为正式权力的必要补充。同时,有权力的地方,就有责任。责任是权力的孪生物,是权力的当结果和必要补充。这就是著名的权力与责任相符的原则。为了贯彻权力与责任相符的原则,还应该配备有效地奖励和惩罚制度,即应该鼓励有益的行动而制止与其相反行动。实际上,这就是现在我们讲的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