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属于你的工作领域,就是你的权责。组织依赖一组结果,而你对这组结果做出了个人允诺,这是你与组织的公平交易。组织中每一个人,上自最高执行长(CEO),下至清洁工,人人都有一块属于自己的业务,和一组相应的、需达成的结果。光瞎忙没有用,达成结果才是最终的目的。
传统的职务说明,虽然明确了任职者应执行的活动,却极少提及工作的成果。例如会计师的职务说明,通常条列诸如“执行有效率的稽核”或“准备银行核账表”等活动,可是有关会计师的权责协定,谈的却是范围更广、更有力的结果,比如“组织的财务完整性”。
如果说权责制的目的是要避免组织老是忙着“救火”,那么消防队员就应该是一个绝佳的比喻。试想,消防队员的活动和结果有什么不同。如果谁家失火,他们需要的是赶快灭火、救人!假如消防队员只完成规定动作:拉响警报,踩足油门赶到现场,打开消防栓,接上水管,爬上梯子,然后开车走人,试想,会有什么反应?当然,现实世界不会发生这种情形。消防队员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达到结果——直到每一个人都被救出火场,大火完全扑灭,他们才会离开现场。这就是权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