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俗话:“条条大路通罗马”,用在谈判上也是恰如其分的。谈判中一般存在着多种可以满足双方利益的方案,而谈判人员经常简单地采用某一方案,但当这种方案不能为双方同时接受时,僵局就会形成。

在埃以和谈中,以色列最初宣布要占领西奈半岛的某些地方,显然这种方案是不能为埃及所接受的。当双方越过对立的立场来寻找促使坚持这种立场的利益时,往往就会找到既能符合这一方利益,又符合另一方利益的替代性方案,即在西奈半岛划定非军事区。于是,埃以和约得以签订。

在获取土地使用权的谈判中,双方原来坚持的立场都是合理的,而当双方越过所坚持的立场,而去寻找潜在的共同性利益时,就能找到许多符合双方利益的方案,僵局就可以突破。

谈判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双方磕磕碰碰是很正常的事,这时,谁能创造性地提出可供选择的方案——当然这种替代方案一定要既能有效地维护自身利益,又能兼顾对方利益要求——谁就掌握了谈判中的主动权。不要试图在谈判开始就明确什么是惟一的最佳方案,这往往阻止了许多其他可作选择的方案的产生。相反,在谈判准备时期,就能构思对彼此有利的更多方案,往往会使谈判如顺水行舟,一旦遇有障碍,只要及时调拨船头,就能顺畅无误地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