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相信自己有权利,甚至有义务与众不同。早在亚伯拉罕的血液里,就为犹太人种下了质疑权威的基因。
有很多跟亚伯拉罕有关的故事,不是写在《圣经》里,而是几十个世纪以来,被人一再传诵。亚伯拉罕还是小男孩的时候,有一次接待一位想买完美偶像的老年顾客。亚伯拉罕问对方年纪多大,顾客回答说70岁了,亚伯拉罕说:“你一定是傻瓜,否则怎么能够崇拜比你年轻许多的偶像?这个偶像是昨天才做好的!”
在另外一个故事里,亚伯拉罕拿着一把斧头,把父亲的所有偶像都劈成碎片,只留下一个最大的偶像。然后,他把斧头放在这个偶像的手里。他父亲回家后非常生气,质问亚伯拉罕。亚伯拉罕说最大的偶像把其他的偶像都破坏了,但他父亲坚持说:“不可能,因为偶像什么事情都不会做!”亚伯拉罕便顶嘴回去说:“听听你刚才说的话。”
在另一个故事里,父亲命令亚伯拉罕把食物和美酒放在偶像前面,但偶像没有吃这些食物,亚伯拉罕就说:“他们有嘴巴,却不会说话;有耳朵却不会听;有鼻子,却不会闻;有手,却不能拿东西;有脚,却不会走路。”
亚伯拉罕的所作所为根据法律,他父亲必须把他送到主管官署,接受异端的审问。在法庭上,统治者问这个小男孩,“你不知道国王是所有生物、太阳、月亮和星星的真主吗?你不知道一切都必须听从他的命令吗?”亚伯拉罕说:“从开天辟地以来,太阳就从东边升起,在西方落下。明天请国王陛下命令太阳从西边升起,从东边落下,那么我就会公开宣称陛下是宇宙的真主。”从这个时候开始,犹太人就一直质疑权威。
《圣经》也引导犹太人相信自己有权利、甚至有义务与众不同。《圣经》说犹太人是“选民”,“耶和华捡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力量大于别民,并非因你们在道德心灵或智慧上优于别民,你们并非如此。我捡选你们,是出于我无法得知的意愿。”(申命记七:七)
然后耶和华对亚伯拉罕说:“你要确实知道,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又服侍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400年,并且,他们所要服侍的那国,我要惩罚,后来他们必带着许多财物从那里出来。”(创世纪十五:十三)
犹太教塑造一种心智结构,容许犹太人言行与众不同。犹太小孩要学习希伯来文,这是他们宗教教育中的一环。希伯来文是从右向左念的文字,而且使用的字母跟拉丁语系完全不同。这种与众不同、独立个性和有别于人的意识,是犹太人拥有强大力量的起源。根据《福布斯杂志》美国四百大富之一、专门收购艰困公司的塞尔说:“有人依惯例要你走另一条路的时候,你必须拥有坚决的信念,才能够逆势而为。”
犹太人从小孩出生取名字开始,就希望抚养出独立的小孩。传统上,犹太小孩不根据活着的亲戚名字取名,尤其是不根据父亲的名字命名。每个小孩都是自己命运的主宰,不应该活在别人的阴影下。避免用“小”(junior),在改革派犹太人中,是比较常见的传统。这些犹太人起源于德国和东欧,在美国犹太人当中占主要部分。这种作法也有迷信的成分在内,就是如果你用活着亲戚的名字,就可能夺走他全部的寿命。
有一个著名的例子背离这个传统,就是小布朗夫曼( EdgarBronfman Jr)。小布朗夫曼于1994年从父亲手中接下海冠公司总裁的职位后,继续推动多元化经营投资娱乐事业:以104亿美元买下宝丽金唱片公司;以57亿美元买下美国音乐公司(MCA),还买下时代华纳公司和环球影城。
布朗夫曼家族的历史很有意思,布朗夫曼在意第绪语中的意思是酿酒商,小布朗夫曼的曾祖父爱克尔在1889年,从萨拉比亚移民到加拿大,创立了成功的旅馆事业。爱克尔的儿子萨姆尔于1924年创立烈酒生意,附属在旅馆中。就在美国实施禁酒令之前,他用超低的价格,从美国酿酒商手中买下他们剩余的库存酒,而为了摆脱这些存货,萨姆尔用水和焦糖颜料,稀释这些烈酒,因而创造了混合威士忌酒。1928年,他扩张业务,买下加拿大海冠父子酿酒公司,经营得十分成功。美严禁酒期间,海冠公司把酒卖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把酒走私到美国。1934年海冠公司推出七冠(Seven Crown)威士忌,最后变成全世界最畅销的威士忌之一。老布朗夫曼在1971年接下父亲的工作,并配合美国饮酒习惯的改变,推出很多新产品,包括琴酒、伏特加、莱姆酒和利口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