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们所提到的都是个人奖励计划,即奖励对象是针对个人。但往往我们会发现工资差距过大时,会导致企业内部人心浮动,而且提高企业效益不仅仅是生产人员的功劳,还凝聚着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的劳动。因此在某些情况下还应当将个人奖励与团体奖励结合起来。此外,连续性生产工作流程条件也是团体奖励计划产生的原因之一。
在任何团队工作体系中,团队成员需要得到个人的认可和奖励,不能用集体共同工作的成果当借口忽略对个人的承认。因为是那些在团队中工作的人所做出的贡献,才使团队的成功成为可能,他们的贡献需要得到组织和管理人员认可。承认个人的贡献并进行奖励,可以激发个人的积极性,使每个人为团队做出全部贡献。另一方面,应尽量避免惩罚,因为惩罚不会激发人们更努力地工作,最坏的结果是降低员工的积极性。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把团队的努力作为整体进行奖励是一点也不奏效的,它也许不会降低员工的积极性,这需要针对个体采取行动,但它会对增强团队特色和成员的同一性起作用,能加强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精神和共同经历。把团队成员的表现作为整体进行奖励,会增强团队成员的社会认同,增强团队之间与其组织的关系。个体奖励制度是必要的,但单有这一点还不够。最有效的制度是既在个体又在团队两个层次上进行的奖赏和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