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终于下定了决心。他既伤心又绝望,觉得自己是个被世界遗弃、没有朋友的孩子,没人爱他,也许等大家发现他被他们逼到了什么地步的时候,会感到追悔莫及。他曾经努力走正道,想跟大家和睦相处,可人们偏偏不给他这么做的机会。好吧,既然他们一心想摆脱他,那就这样吧,哪怕他们把将来发生的坏事归罪到他的头上也无所谓,这是他们的自由,对不对?像他这样一个没有朋友的人又有什么资格抱怨呢?没错,是他们把他逼到这一步的:他准备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因为别无选择。
此刻他已经沿着牧场巷走出了很远,学校里的上课钟声在他耳边“叮叮当当”地隐约作响,一想到自己以后再也不会听到这熟悉的声音,他忍不住抽抽噎噎地哭了起来——走上这条路确实是个残酷的决定,可他实在是被逼无奈,既然人家非要把他撵到外面那个冷酷无情的世界里,他也只好听天由命——但他原谅他们。想到这里,他哭得更伤心了。
就在这时,他遇到了知心朋友乔·哈珀,不知怎么,汤姆的这位铁哥们儿两眼发直,显然心事重重,看样子恐怕他现在也和汤姆一样,被世界逼到了绝路,真是名副其实的“志同道合”。汤姆拿袖口抹了抹眼泪,哭哭啼啼地告诉好友,他决心逃离严格死板的学校和缺乏温暖的家庭,浪迹天涯,永不回头,最后他说,希望乔不要忘记他。
说来也巧,乔·哈珀恰好有着同样的打算,他也决定出门闯**,现在正是来找汤姆道别的。乔的妈妈刚刚打了他一顿,说他偷吃了一碗奶油,可他根本没干这事,尝都没尝过,更不清楚奶油是怎么没有的。这明明是因为她讨厌他,变着法子赶他走,既然她真这么想,他只能乖乖走掉,还能怎么办?但愿她从此能幸福快乐,永远不后悔赶走自己可怜的儿子,让他孤单无助地跑到冷酷无情的世界里遭罪送死。
两个孩子边走边哭,在路上订立了新的盟约,发誓结为兄弟,互帮互助,到死也不分开,然后他们就开始制订计划。乔提议去当隐士,跑到偏僻的山洞里住着,靠吃面包皮充饥,直到有一天冻死、饿死或者伤心而死,不过,听了汤姆的意见之后,他也承认当罪犯明显更有好处,于是他同意去当海盗。
圣彼得堡镇下游三英里的某个地方,密西西比河的宽度只有一英里多一点,那儿有个细长狭窄、树木繁茂的岛屿,岛的前端有一片浅浅的沙滩,这里是最适合秘密聚会的宝地。小岛上荒无人烟,离对岸不远,与岸上那片同样人迹罕至的树林隔河相望,因此他们选中了这个名叫杰克逊岛的小岛。至于当了海盗以后要去抢劫什么人,他们压根没想过。接下来两人找到了哈克贝利·费恩,劝他加入他们的犯罪团伙,哈克贝利二话不说就同意了,因为对他来说干什么都一样,完全不用在乎。商议结束后他们就各自分开,约定在他们最喜欢的时刻——半夜——到镇子上游两英里远的河岸边的某个偏僻之处碰头,那儿有只小木筏,他们打算据为己有。三个伙伴每人都要随身带上鱼钩和鱼线以及各种趁着天黑能偷到的一切补给品和装备——强盗都是这么干的。太阳还没落山,他们就已经成功地散布了消息,让镇上的人等着迎接“重大新闻”,含糊其词地放完话之后,他们还没忘记告诉每一位听众“别宣扬,等着瞧”。
大约午夜时分,汤姆带着一只煮熟的火腿和几样小东西来到碰头地点,在一座小悬崖上的茂密灌木丛中停下脚步,悬崖下方就是他们的聚会地点。这是一个星光灿烂、万籁俱寂的夜晚,静卧的大河茫无际涯,好似沉睡中的海洋。汤姆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并没有声音出来干扰这片寂静,他吹了一声口哨,声音虽低,却很清晰,悬崖下面即刻有人传来回应,汤姆又吹了两声口哨,对方也以同样的方式作答。然后,一个警惕的声音问:
“谁在那里?”
“汤姆·索亚,西班牙海黑衣复仇者。你们又是谁?”
“血手大盗哈克贝利·费恩和海上死神乔·哈珀。”对方回答。这些头衔都是汤姆从他最喜欢看的书里挑出来给他们取的。
“好了,告诉我口令吧。”
两声嘶哑的低语扯破了夜幕的沉寂,异口同声地喊出一个恐怖的字眼:“血!”
于是汤姆把手中的火腿扔到悬崖下面,自己也跟着滑下去,蹭破了好几块皮,衣服也划开几个口子。其实悬崖下方有一条平坦的捷径,他本来可以走这条路下去,但这样的选择过于安全稳妥,体现不出海盗们看重的冒险精神。
海上死神扛来一大块培根,差点在半路上累趴下。血手大盗费恩偷来一只长柄煎锅和一些烤得半干的烟叶,还带来几根玉米棒,打算做成烟斗,可这帮海盗里面只有他抽旱烟、嚼烟叶。西班牙海黑衣复仇者说,要是没有火,什么事都干不成。这话说得很有道理,因为那时候的人还不知道什么是火柴。他们看到上游一百码开外的地方有只空无一人的大木筏,筏子上的火堆还在冒烟,就悄悄地靠过去,偷了一块燃烧的大木条作为火种。整个过程中,他们故意做出夸张的动作,就像真的在进行什么冒险活动一样,不时地把手指搁在嘴唇上,互相警告:“嘘!”或者手按在想象出来的剑柄上,低声命令同伴,假如有“敌人”发现了他们的动静,就“杀个干净”,因为“死人不会走漏风声”。其实他们明知道撑木筏的人都进了村,这时候不是在商店买东西就是喝酒找乐子去了,但他们既然做了海盗,就决不允许自己不按照海盗的规矩和做派办事。
他们撑船离开岸边,汤姆担任指挥官,哈克划后桨,乔划前桨。汤姆站在船中央,眉峰紧锁,抱着胳膊,用低沉而严肃的声音发号施令:
“转舵,抢风行驶!”
“是——是,船长!”
“稳舵,稳——舵——”
“是,船长!”
“向外转一度!”
“是,转一度,船长!”
男孩儿们齐心协力,稳稳当当地将木筏划到了大河中流,这些口令无非是做做海盗的样子而已,没有什么实际用途。
“现在升的是什么帆?”
“主帆、中桅帆和船首三角帆,船长。”
“升起上桅帆!升到桅杆顶上!你们六个一起来——拉起前中桅的辅助帆!加把劲儿,快!”
“遵命,船长!”
“拉起第二杆桅帆!拉起脚索,转帆索!加油,伙计们!”
“遵命,船长!”
“要起大风了——左转舵!风来就顺风行驶!左转,左转!快点,伙计们!加油!稳——住——”
“稳住了,船长!”
木筏越过大河中流,男孩们转正船头,奋力划桨。水流不急,速度不过两三英里,接下来的四十五分钟,孩子们几乎一声不吭,安静地划船。现在木筏正经过村庄附近,隐约可见岸上的房屋,近处的水面上倒映着夜空中的繁星,宛如明亮的宝石,远方的两三处闪烁的灯火表明了村子的方位,它静静地躺在河对岸,陷入沉睡,对正在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黑衣复仇者抱着胳膊沉思默想,一语不发,打算“最后看上一眼”那个曾经带给他欢乐、后来又让他痛苦的地方,一厢情愿地盼望此时的“她”能看到他正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怀着一颗无畏的心,唇边挂着一丝冷笑,毫无惧色地面对危险和死亡,仿佛他只要稍微发挥一点小小的想象力,就能把杰克逊岛挪到远离村庄的天涯海角,因而这所谓的“最后一眼”虽然令他心碎,却也给他带来无尽的安慰。另外两个海盗也在各自向村子道别,他们朝那边凝望了很长时间,差点让木筏顺着水流漂离了杰克逊岛的岸边,不过,他们很快便发现险情,纠正了疏忽。大约凌晨两点钟,木筏在岛屿前方二百码的沙滩上搁浅了,他们在水里来回跑了好几趟,这才把船上的东西运到岛上,小木筏上原来有块旧帆,他们把它当成帐篷,搭在灌木丛中的一个隐蔽的角落,用来存放食物和补给,而只要天气晴朗,他们自己一般都会睡在外面,就像真正的海盗那样。
往阴暗的树林深处走二三十步,有一棵倒伏的大树,他们在树旁的僻静角落生起篝火,用平底锅煎了几块培根作为晚餐,还把带来的玉米饼吃掉一半。这片荒岛上的原始森林未经开发,远离人类世界的喧嚷,在这样的地方野餐是一种无拘无束的享受,充满乐趣,他们说再也不会回到文明社会。跳动的火焰照亮了他们的脸,也把红彤彤的光影映照在他们圣殿般的森林之中,给油亮的树叶和点缀花朵的藤蔓镀上一层流动的色彩。
最后一片香脆的煎培根和最后一块玉米饼下了肚,孩子们躺在草地上伸着懒腰,心满意足。他们本来可以找个更凉快的地方休息,但谁又能抗拒暖烘烘的篝火带来的浪漫情调呢?
“这样难道不快活吗?”乔说。
“比神仙还快活!”汤姆说,“要是那帮小子看到我们,会怎么说?”
“那帮家伙?他们可太想来这儿啦!嘿,哈克!你觉得呢?”
“我也是这么想的,”哈克贝利说,“不管怎么说,我很喜欢这里,不想再去别的地方了,以前我连顿饱饭都吃不上——而且这儿也没人来欺负你、吓唬你。”
“我也喜欢这种生活,”汤姆说,“不用早起,不用上学、洗脸,那些傻事都不用干。你知道吗,乔,海盗在岸上时什么都不用干,可要是当了隐士,就得整天祷告,一点都不开心,总是孤孤单单一个人。”
“嗯,没错,你说得对,”乔说,“我以前也就是稍微想想,不是特别想当隐士,现在试过以后,我宁愿当海盗。”
“你瞧,”汤姆说,“这年头隐士不像过去那么吃香了,但谁也不敢瞧不起海盗,再说了,隐士必须找个最硬的地方睡觉,头上缠着粗麻布、抹着灰,站在雨里——”
“头上缠粗麻布、抹灰干什么?”哈克问。
“不知道。可他们必须这么干。隐士都这样。假如你当了隐士,也得这么干。”
“我才不干呢。”哈克说。
“那你怎么干?”
“不知道。反正我不那么干。”
“哼,哈克,你必须那么干,逃不掉的。”
“哼,我可受不了,我会逃跑的。”
“逃跑!嘿,那你可就成了地道的懒汉隐士,等着丢人现眼吧。”
血手大盗没吭声,他忙着干别的正经事。他刚刚挖空了一只玉米棒,现在正把一根草秆安在上面当烟嘴,装上烟叶,用一块火炭点燃,然后吸了一口,吐出一大团香喷喷的烟雾——不由得眯起眼睛,舒服得上了天。旁边的两个海盗非常嫉妒他这副痞里痞气的得意模样,暗下决心要赶快学会抽旱烟。哈克说:
“海盗一般都干什么?”
汤姆说:
“嘿,他们的日子过得爽着呢——抢船,然后烧船。抢钱,然后把抢来的钱埋在他们占领的小岛上那些恐怖吓人的地方,让幽灵什么的鬼怪看守着。杀掉船上所有的人——让他们‘走木板’掉到海里喂鱼。”
“他们会把女人带到岛上,”乔说,“他们不杀女人。”
“没错,”汤姆赞同地说,“他们不杀女人——因为他们是高贵的强盗,而且那些女人都很漂亮。”
“他们穿的衣服也很牛!太漂亮了!全都镶着金子、银子和钻石。”乔激动地说。
“谁?”哈克问。
“嘿,海盗啊。”
哈克可怜兮兮地打量着自己身上的衣服。
“我觉得我永远没法穿得像个海盗,”他绝望地说,“我只有这么一身衣服了。”
但另外两个男孩告诉他,只要他们早日展开冒险事业,好衣服很快就能到手,虽然有钱的海盗一开始就穿得很阔绰,但身穿破衣同样可以成为伟大的海盗,因此不必在意穿着。
三人的谈话声渐渐低了下去,瞌睡虫慢慢爬上几个小流浪汉的眼皮。血手大盗手指间的烟斗滑落到地上,他无忧无虑、疲惫不堪地睡着了。海上死神和西班牙海黑衣复仇者却没那么容易入睡,尽管现在不会有人逼着他们跪下来大声背诵祷文,他们还是躺在地上,心中默默地祷告。其实他们也不想主动祷告来着,只是因为害怕不这样做会触怒上帝,招致天打雷劈。祷告完毕之后,他们立刻涌上了睡意,可就在迷迷糊糊的时候,有个东西却偏偏不让他们睡熟,这个东西就是他们的良心。他们开始觉得良心不安,隐隐约约地害怕,担心离家出走是个错误;又想到偷了家里的肉,心里更是难受。他们试图与良心争辩,提醒它说,他们还偷过好多次甜食和苹果,所以偷肉算不得什么,然而良心并不买账。最后,他们终于接受了一个顽固的事实:偷甜食只是“小偷小摸”,而偷培根和火腿之类的贵重物品就是名副其实的“盗窃”了——这可是《圣经》十诫中明确反对的罪行。所以他们暗下决心,只要做一天海盗,就不能沾染盗窃,给海盗的名头抹黑。想到这么一出,他们的良心终于同意暂时和解,两个自相矛盾得离谱的海盗这才如释重负地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