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大自然,治愈系(1 / 1)

越与人接触,你越喜欢自然?

陈保才

记得,刚毕业那会,我怎么都受不了小城的闭塞,我说我要去大都市去,像当年的穆时英和张爱玲一样,去上海,去南京路、淮海路,我喜欢那种无数人在街头匆忙而过擦肩而散的感觉,我喜欢那种风情,觉得那是灵感的源泉。于是我辞掉了有编制的教职,跑到上海流浪去了。去那才发现,事实并不浪漫,在南京路或淮海路,你会有一种恐慌,你会觉得那么多陌生人,你不认识他们,你也不知道他们来自哪里,又将去向哪里,这种变幻让你有莫测的不安。

而如果将场景挪移到另一个环境,地铁里,你可能又会感到窒息。我记得我在上海的时候,经常坐的一段轻轨是,从宝山路那一站到上海火车站,经常挤不上去,过了好几趟都被落下。就算挤上去了,你也是被压迫着,推举着,呼吸,目光,全被限制在一寸之内,所有的喜悦都丧失了。那个时候,你感到的将不再是对人与人之间的兴趣,你想到的只有逃。有一年,上海有个女孩子被挤下轻轨轨道,就那样被带走了。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我在深圳都感到后背发凉,想想那种场景,都感到可怕。

所以,现在的我更热爱的是自然,不是人群。小时候我就比较喜欢在户外游**溜达,春天的田野,夏天的月夜,秋天的树林,冬天的雪迹,在离家不远的地方,你既可以远离烟火,又能和红尘有所牵绊,这种感觉是最好的。我是小时候是有点浪漫情怀的,我喜欢一个人跑到田野里或树林里,就是踏踏青,看看草,赏赏花,我喜欢踏足厚厚树叶层的松软和咯吱声响,喜欢那些枯树上的鸟儿,以及泥土里新冒出来的芽儿,喜欢看河边无名的藤蔓,以及那些热烈的野花。我喜欢土壤的温润芬芳,我也喜欢植物的清静肃穆。在我的心里,自然要比人更动人。

自然,是治愈系的。有一年,我对人际关系失去了信心,加上重感冒,我就请了一周的假,回家了。在四月的乡下,麦子正没膝,刚抽穗不久,各种草儿争相茁壮,在风与阳光的鼓动下,尽情舞蹈,妈妈去田里锄草,我在地头刨土,种红薯,我和妈妈在一起,妈妈包容了我,大地包容了我,在安静的只有春风丽日的环境里,我的心忽然就开朗了。

从那之后,每当我有什么不开心的时候,我就去田野,去看永远那么安静的自然,带本书,或者什么都不带,就那么躺在田埂或小河边,晒晒太阳,放空自己,半天,或几个钟头,回去,那种压抑和伤感的心情就会消弭无形。

而现在,社会越来越浮躁,我也越来越想逃离。我不喜欢我住的小区,我觉得那里太密集,人群太多,我不喜欢大街上拥挤的人流,去深圳的华强北或东门我会觉得无措,因为你根本不知道谁将与你擦肩而过,谁又会撞倒你,尤其是像我这么不够机灵的人,一不小心相撞是可能的。

社会新闻报道,深圳隐藏了很多在逃罪犯,罗湖四个男子碎尸夜店女子,而当美国的啃脸新闻传来的时候,人们都在惊慌,没准你走在大街上就会碰到一个变态。尤其是当杭州某女开车还被啃脸的时候,这种恐惧就更甚——他和你并不相识,但他可能会伤害你。这种怕遇到变态的恐惧让你不想出门,这是多无趣的事啊。

当此时,你可能更向往自然,最起码,你不会受到同类的侵袭。而南都周刊上报道的一个日本老头的荒岛生活则让我们对自然更加亲近,该老人原本是摄影师,也混过娱乐圈,在年过半百之后退隐荒岛,虽然有野兽和毒虫,但这么多年,他也依然活得好好的,他说,此生就这样终老于此了,因为人原本就该这样生活。

看得我有点动心,不过鉴于我的野外生存能力欠佳,我可能不适合去荒岛,而更适合去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