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同总是这样,别人一句不顺他意的话就能把他气得青筋突起。相处久了,大家便学会了尽量不招惹他。
气氛骤冷,金代同忽然把茶泼向窗外。楼下一只汪汪叫的小狗被泼了一身,叫得越发厉害了。金代同怒不可遏:“好厉害的野狗,敢跟本公子叫板!现在我就让人屠了你下酒!”
“少主请慢!”游侠女横剑拦住他,“上天有好生之德,你何必和一条落魄的野狗过不去?何况我们大家都没有听到,就你听到了,必然不是狗的问题。”
“田灵,你救人就罢了,难道连狗也救?”金代同眼神一凛。
“好了好了,大家聚在一起就是缘分,为什么整天喊打喊杀?”沈彬落下一颗棋子,微微一笑,道,“何况大家的能力不相伯仲,互打起来谁也奈何不了谁。”
饭桶董维卓也道:“就是,为一只狗争来争去有什么意思?”
个个都在那里和稀泥,金代同略想了一下,也就作罢了。他们身怀异能,真打起来指不定会闹出什么乱子。
要怪,只能怪金代同自己。他看得太清楚,百米之外柳叶上一点泥,也能影响他的好心情。他听得太清楚,只要他有心,千米外骡子喝水的声音也如在耳畔。
尤其是在他使用时空定格异能的时候,万事万物都能在眼前无限放大,所以,他受不了一点细节上的瑕疵。
他小时候,大家聚在一起为他庆祝生辰。他的注意力落在某张桌子上几乎看不见的一个小小的黑点上,负责打扫的婢女因此被他骂得差点跳井,众人感觉匪夷所思,纳闷地看着他,他才终于意识到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可他是凉川城城主的小儿子,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他不认为吹毛求疵是自己的问题。
这场聚会以不欢而散告终。
金代同的生活多姿多彩,有风花雪月,也有珍玩古董。在他对妻子林栀的嫌弃溢于言表之时,他就开始物色替代品。
喜新厌旧,对他这样的人而言,稀松平常。
“哟,金少主,稀客啊!”唇边留着两撮胡须的男人刚迎出来,金代同就厌恶地捂着鼻子。
“你吃大蒜了?嘴里这么大味道?离我远点。”
胡须男一时尴尬,平时他和人打了不少交道,从来没人说他有口气问题。不过他还是自觉地后退了几步,他知道这位少主的脾气,也不想得罪金主。
“按照您的喜好,专门为您定制的。您看这女人的肌肤、眉眼,可有一丝不完美?”
金代同抬眸看去,一个白玉美人映入眼帘。
她五官秀丽,肤若凝脂,似怒而含笑,宜嗔宜喜……一个从发丝到脚趾缝无一不精致的女人,隐约有林栀从前的影子。金代同捧着她的脸,仿佛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温柔乡。
“这货我要了。”金代同豪气地道,“多少钱,我都买。”
“不愧是金少主,快人快语。您是我们博雅的老客户了,我也不欺骗您,这白玉美人雕售价三万金,整个无庸城只此一尊。这般高,玉色又那么纯净油润的,您去哪儿都找不到第二件了。”
“三万金……”金代同皱了皱眉。
这价格,的确超出他的预料,但转头看这美人,当真是极品。
凡物已经入不了金代同的眼,唯有这稀缺的、完美无瑕的白玉美人,才能让他动心。
咬咬牙,金代同还是道:“好,给我打包送到老地方。”
掌柜即刻喜笑颜开,正要将美人打包,金代同忽地问:“原石里的东西没丢吧?”
“哎哟,您放心,再怎么换壳,心也不会换的。那块骨玉所制的心脏,还在它里头跳着呢!您听,声音多真。”
金代同贴近白玉美人,里面果真隐约传出咚咚的响动。
他这才满意地挑唇。
他也是偶然砸碎了一尊白玉美人,才发现里面藏着一颗血色骨玉所制的心脏。每当把有心的白玉美人放在身侧时,他便能入个好梦。梦里总有女子银铃般的笑,悦耳动听。
虽不知此玉来历,但有了心的美人,便如有了灵性一般,能平复他的暴躁。往后他每次换美人的壳子,都留着这颗心。
金代同购了处别院,专门存放他心爱的珍玩古董。
凉川城这样的产宝圣地,当地人对奇珍异宝自然颇有研究。金代同一面挥金如土,一面也在经营文玩、珠宝生意。
收藏和交易古董,金代同有一本生意经。
金代同把白玉美人抱回别院,一时间爱不释手。
他看着美人,越看越喜爱。
梦中,他摸了摸她的手,和她攀谈交心,耳畔又传来女子的笑声,一如和活人交谈。
当他想看清女子的面目,她的身影却影影绰绰,在他的识海沉浮,衣袂飘摆。
睁眼,他只能看到一尊完美无瑕的玉雕,眉目都是死的。
傍晚,林栀差人来传话,金代同叔父的孙子满月,摆满月酒,请他务必回家更衣准备,以免耽误吃酒的时间。
若是普通的宴会,金代同能推则推,但叔父看着他自小长大,他的确应该出席,而且,要和林栀一起出席。
马车缓缓往酒楼驶去,金代同和盛装的林栀并排坐着。林栀似乎有点疲惫,单手撑着下颌,一副要睡不睡的样子。
他们刚开始相恋之时,林栀在车上犯困,金代同一定会让她靠在自己的肩膀上。不过才五年时间,他就变了。此刻,他语气不满,问:“宴会还没开始你就醉了?”
林栀淡淡道:“母亲六十大寿,很多事情都得操心。我只是小憩一下,等到了叔父那边就好了。”
“那你睡吧。”金代同本想说自己会叫醒她,但想了想,还是没有开口。他担心自己会忘了,林栀的事情,他如今总不放在心上。
这是一场索然无味的宴会,唯一让金代同印象深刻的是,他们给叔父敬酒的时候,叔父笑着祝他们早生贵子。
金代同没来由地反感,他早就没有了和林栀养育孩子的打算。
回去的路上,林栀眉眼间的倦意更深了。金代同只瞥了一眼,就能清楚地看到她眼角的细纹。
人都是会老的,曾经他觉得清秀美丽的女人如今也疲态尽显。
她的脸本来只是微微显肉,如今看来竟有点下垂,眼袋浮肿,细腻的肌肤粗糙了许多,浮起了一层白腻的粉,嘴巴上的胭脂吃东西时脱了颜色,斑驳难看。
金代同以前绝不会想到,她现在竟会这样难看。和他私藏的白玉美人比起来,尽管面貌相似,又似有天壤之别。他更难以想象的是,生了孩子之后的林栀,会衰老成什么样。
再者,等他们有了孩子,他便要为孩子的未来考虑,不能随心所欲。他纵然有再心动的女人,也不能多看两眼。
金代同从心底排斥像别人一样带着不三不四的女人的胭脂味回家,他如今又对回家这件事有着深深的厌倦。
马车在半路停下,林栀微微一愣,问:“怎么了?”
“我今晚有点事,要处理一下。”金代同披上披风,下了车。
林栀没有多问,只是道:“明天早点回来,我给你熬了桂花粥。”
“嗯。”
对她的关心,他觉得理所当然。
他不该为这些平凡的关心感动吗?
他没有,他甚至讨厌这样的羁绊。
金代同没有明说,林栀也知道他去干什么。只是林栀不知道她该以什么样的面目面对白玉美人,它就是一尊死物,自己还能将它砸碎了出气吗?